Contract
合同登记号:
(征求意见稿)
重
印制
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
2.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交易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卖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可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房屋是否在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查封、预告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
4.本合同所指房屋买卖,是指个人或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非法人组织将已办理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房屋进行出售的行为。
5.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提供中介或代理服务,达成买卖意愿,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
6.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买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买卖双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7.买卖双方选择抵押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当提交全面、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清楚知晓本市房屋买卖限贷政策要求。
8.房屋买卖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法规较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9.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登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被征收等特殊情况,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10.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在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内容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11.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共有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户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座落在:重庆市 【区(县)】 _________【街道】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三)该房屋用途为(不动产权证记载的用途):【住宅】【办公】【商业服务】【车位】【 】。
(四)目前该房屋物业服务企业为 ,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五)该房屋由甲方以【买卖】【受赠】【继承】【拆迁安置】【其他: 】方式取得。
(六)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 。(或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七)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
(八)甲方承诺的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成交价格
该房屋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圆(元)整),该成交价格包含附件二中勾选的房屋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价格。
购买方共有方式(乙方为两人以上的需填写该条内容)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以下第 种
(一)【共同共有】;
(二)【按份共有】,约定的具体份额为:
。
四、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 方式达成该房屋买卖。
(一)自行成交。
(二)经纪成交。房地产经纪服务提供方名称: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五、甲方关于产权情况、出租情况、居住权设立情况及附着户籍情况的承诺
(一)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权属真实、清晰、合法,无任何权利转移受限制情况,且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甲方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已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 £是 £否 能转让抵押物。
(1)若选否,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已设定的抵押:
a.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按原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b. 其他约定: 。
(2)若选是,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 方式处理已设定的抵押:
a.甲方已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或通知抵押权人,在此基础上,甲方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原抵押权存续。
b.甲方未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或通知抵押权人时,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按原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c.其他约定: 。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租赁情况为以下第 种:
(1)【乙方为该房屋承租人】
(2)【乙方已知晓该房屋已出租,且甲方承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自【交付日】【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 】至租赁期间届满的房屋租金归【甲方】【乙方】所有。甲方已收取押金 元,租赁期限届满且退房时由 方退还给承租人。
3.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按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房屋租金归乙方所有;
(2)乙方选择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四)该房屋居住权设立情况为: ;
1.该房屋上未设立居住权。
2.该房屋已设立居住权,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注销相关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注销的,应当自承诺注销之次日起至实际注销之日止,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 。
(五)该房屋附着户籍情况为: ;
1.该房屋未附着户籍。
2.该房屋已附着户籍,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迁出。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迁出户籍的,应当自承诺迁出之次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其他情形: 。
(六)其他(可能)影响房屋交易的情形
1.甲方确认该房屋□存在/□不存在漏水(漏水指房屋顶部、墙面或地面发生的渗水或漏水现象)的情况,若存在漏水现象的,区域为 。若该房屋存在漏水情况,关于漏水维修,双方当事人约定:
。
2.甲方确认该房屋曾经□是/□否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
3.若甲方故意隐瞒前述真实情况,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全部房款;未如期返还的,甲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就已收取的房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乙方利息损失、赔偿乙方为购房支出的税费、贷款费用等实际支出、乙方已向中介方交纳的全部费用、房屋价格上涨的差价损失。
(2)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4.其他约定:
六、付款方式
(一)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该定金待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自动转为购房款,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向甲方支付全部房价款。
(2)第一期: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圆(¥ 元);
(3)第二期: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圆(¥ 元);
(4) 。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
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圆(¥ 元),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人民币(大写) 圆(¥ 元)向【 】 a.【_________银行】b.【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C.【__________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1)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价款;
b.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乙方应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于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为甲方。若房屋已交付的,乙方还应于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前将房屋交还于甲方;
c.乙方可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乙方至迟于 年 月 日前获得贷款批复;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贷款批复的,双方约定: ;
d. 。
(2)如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或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于 年 月 日前取得贷款或乙方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等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价款;
b.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为甲方。若房屋已交付的,乙方还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还于甲方。
c.其他约定 。
(二)双方同意,交易款项的支付通过【甲乙双方自行划转】【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划转】。
乙方应当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的被监管款项足额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 (交易保障机构)在商业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双方需另行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
网签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网签合同备案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二)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前由【甲乙双方】【 】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三)其他
。
八、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相关税费:
(一)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 。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约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 %的违约金。
九、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当在 (约定时间或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共同对附件二所列物品进行验收和交接。
(二)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 】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截至房屋交付当日,甲方应将前述费用结清;未结清的,自房屋交付日次日起至实际结清,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欠付款项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三)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乙方。该房屋尚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 】方承担,于 前缴纳完毕。
(四)房屋风险转移
因地震、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房屋毁损、灭失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 】内容承担风险。
(1)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甲方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2)其他约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 承担,交付使用后由 承担。
(五)其它: 。
十、相关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付款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累计逾期未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自本合同约定的未付房价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其他约定: 。
(三)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不动产登记簿变更乙方为产权人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不动产登记簿变更乙方为产权人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其他约定: 。
(四)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功办理按揭、不能按时支付房款,使购房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如实告知所售房屋上的居住权、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消除上述权利或关系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约定
(一)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乙方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三)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并作为仲裁或诉讼时,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前述地址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四)若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 )。
1.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
(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条款中自行约定,如前述条款与补充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1.房产座落: 区、县 路、道、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
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是否有电梯:囗是 囗否。
建筑结构:囗钢筋混凝土 囗砖混 囗 。
装修情况:囗精装修 囗普通装修 囗毛坯房。
3.房屋类型:囗商品房 囗房改房 囗经济适用住房 囗其他
4.房产权属证书号码为: 。房产共有权证号为: ,共有人 囗同意出售房产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囗其他 。
5.房产所占土地性质:囗国有划拨 囗国有出让。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到 年 月 日止。
6.该房产建造年代: 年。
7.该房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
8.是否抵押:囗否 囗是。
9.是否出租:囗否 囗是;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他权限限制: 。
10.装修(家具)是否议价处理:囗否 囗是。
11.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囗是 囗否。
12.房屋有无占用户口:囗有 囗无。
13.可交房时间: 。
14.房屋是否漏水:囗有 囗无。
15.房屋是否发生过意外死亡事件:囗有 囗无。
16.可能影响本房产交易的其他事项:
。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
甲方承诺,本附件所约定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随同房屋由甲方转让给乙方。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 】: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 KW】【 】:
3.供燃气:【天然气】【煤气】【 】: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 】: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 】: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 台】【自装挂机 台】【 】: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 】:
8.电话:【外线号码 】【内线号码 】【 】: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 】:
(二)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 】;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有】【无】,水表读数 ;电IC卡【有】【无】,电表读数 ;燃气IC卡【有】【无】,燃气表读数 ;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
5. 。
(三)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家具的数量、品类…
(2)电器的数量、种类…
装修装饰情况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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