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编号:YZ21GZ0150-44010606319001
委托编号:YZ21GZ0150-44010606319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0835-210Z12301501
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1 年 8 月 19 日
温馨提示
一、 网络公示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用,以供应商报名并购买后版本为准。二、 响应文件格式为通用版,请按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填写。
三、 购买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相关采购网和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四、 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标书购买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标书款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五、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六、 投标截止时间后,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响应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七、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
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八、 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不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 7
一、 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7
二、 项目内容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3
一、说 明 13
二、 磋商文件 15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四、 磋商报价要求 16
五、 磋商保证金 17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7
七、无效报价行为的认定 19
八、磋商及评审 2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成交服务费 24
十、询问、质疑及投诉 25
十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28
十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8
十三、签订合同 28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5
一、自查表 48
二、资格性文件 50
三、技术、商务部分 57
四、价格部分 65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委托,对天河 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共三个工作日,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有关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210Z1230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三、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 1,300,000.00 元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首次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
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
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磋商文件报名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注:14 时 0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xx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八、磋商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xxxxxxxxxx000xxxxxxx00xxx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过程中完成履行签到、参与磋商等职责。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xx、黄先生 |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 心 |
电话:000-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20-87284598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102 号华 盛大厦北塔 26 楼 | 联系地址: xxxxxxxxxx 000 x |
xx:000000 |
十二、采购信息查询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
1.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号条款是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也是磋商小组评审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号条款为重要评分项,如不满足将导致扣分。
3. 用户需求书中服务要求仅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必须列出具体内容。如果供应商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 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偏离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供应商完全接受。
在高质量发展和“老城市、新活力”的发展要求下,广州提出“四出新、四出彩”的行动,为落实 2020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整合盘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性资源,推出更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需对区内功能低端、效率低下的马场地块予以功能提升,特编制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
本次工作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面积约 38 公顷。
一、坚持“站高、看远、想深、谋实”。 加强对马场地块功能提升的前瞻性研究,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找准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培育形成经济新增长点,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深调研、多比对、真落实”。聚焦区域定位,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企业,深入调研、开拓视野、拓宽思路,结合优秀案例,落实新时代背景下马场提升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
三、统筹“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统筹考虑天河区未来发展战略,根据相关上层次规划,在区域内内合理划定规划研究范围,盘活马场区域经济,以规划引领该地区发
展。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地研判、功能定位、案例分析、空间设计 4 项规划设计成果。
一、基地研判
通过对用地及xx的现状建设情况、交通区位、权属情况、历史变迁、用地功能等进行摸查,梳理并提出相应的用地建议。
二、功能定位
对标分析北京 SKP 等国际著名 CBD 地区,分析其在开发强度、功能构成、空间形态等方面的特征,提炼马场地块可参照的经验,按照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打造全球活力城市和 “老城市新活力”的发展要求,对马场地区进行科学定位;根据上位发展规划及片区发展现状,分析地块所在片区的业态发展方向及功能需求,结合同类型项目案例分析,提出综合开发的功能定位建议。
三、案例分析
对标分析北京 SKP 等国际著名 CBD 地区,分析其在开发强度、功能构成、空间形态等方面的特征,提炼马场地块可参照的经验。
四、空间设计
城市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空间形态、开放空间、功能布局、交通规划、地下空间、经济效益分析。
1.空间形态。结合历史脉络分析马场地区的功能提升必要性,明确马场功能提升方向,提出 2 个或以上的不同开发强度的城市设计比选方案,并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对轴线、视廊、高层建筑布局、地标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建立整体空间架构。 2.开放空间。根据人的活动需求、景观塑造等因素组织开放空间,提供舒适、安全、
富有特色的公共活动场所。
3.功能布局。根据地块实际情况,结合xx发展及规划要求、功能定位研究,制定
用地开发建议,包括体量、业态类型等内容。
4.交通规划。提出对外通道的衔接分析与改善方案;构建道路网络,确定道路层级体系、道路等级和路网密度。
5.地下空间。结合地铁站、地下通道、公共绿地地下空间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明确地下空间开发目标、布局。
6.经济效益分析。对规划地段的土地使用和开发强度进行经济性分析,分析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
整体工作拟于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详见下表。
工作阶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
现状调研阶段 | (1)现状基础资料收集,获取基础数据资料 | 2 个月 | |
(2)开展现场踏勘和相关访谈工作 | |||
(3)发放、收集社会调查问卷 | |||
方案编制阶段 | 初审成 果编制 | 起草规划说明书,绘制技术图纸,完成初 审成果并提交甲方审查。 | 2 个月 |
中期成果编制 | 按照甲方意见修改成果并进一步对成果 进行深化,形成项目中期成果,提交甲方审查。 | 4 个月 | |
终期成果编制 | 按照甲方意见和任务书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果,形成最终成果。 | 4 个月 |
一、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规定,充分实现本次规划工作的预期目标。二、各部分成果均需包括说明书(文本)及设计图纸,具体内容:
(一)、成果形式
1.文本:全部文本文件及设计图纸以 A3 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2.汇报文件:汇报文件以 A4 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3.电子文件:以上成果应制做成电子文件,提交计算机文件光盘 1 套。
(二)成果要求
1.主要设计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 区位图
⚫ 综合现状图
⚫ 设计理念及构思分析图
⚫ 土地利用规划图
⚫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 剖面图
⚫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 公共空间设计图
⚫ 区域鸟瞰图
⚫ 主要节点鸟瞰图或透视图
2.设计说明
三、设计说明应包括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与思路、设计指引、控制性指标的说明等。需包含且不限于本任务书对各部分的内容要求。说明书(文本)及设计图纸均制作计算机文件;说明书(文本)采用 word、ppt 或 pdf 格式文件;设计图纸成果采用 dwg 或 jpg等格式文件,与规划管理系统文件相衔接。
一、审查和验收具体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内,经业主与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提交的成果文本数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最终成果全套彩印 10 套,光盘 4 套。
一、本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组织审查工作;设计单位负责提
供审查、汇报和验收所必需的资料和进行研究成果介绍。
二、审查和验收具体时间在本任务书规定的时限内,经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与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研究成果送达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通过审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审批成果。
三、提交的正式研究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等,并符合天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归档要求。
三、供应商须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磋商采购单位”是指:广州市天河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 “监管部门”是指:天河区财政局。
2.4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符合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由磋商小组按本磋商文件所列述的相关标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2.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8 “磋商小组”是指: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的小组。
2.9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即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2.10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11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响应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2 轻微偏离是指:磋商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
2.14 日期、天数、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公历日(日)及北京时间。
2.15 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说明等。
2.16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所有。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同时具备《中国强制认证》(CCC 认证)。
3.4 如磋商文件中要求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必须在财政部颁布的最新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
4.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响应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 磋商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本次采购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预算金额计算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磋商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6.3 磋商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磋商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2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广东元正招 标采购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 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7.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磋商的语言及计量
8.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磋商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磋商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编制
9.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磋商采购单位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2 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9.3 如磋商文件中要求携带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该按照要求提交,以方便磋商小组进行原件核对。
9.4 响应文件每份内页应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9.5 除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有一个报价方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0.如磋商文件无特殊规定,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1.任何报价是以响应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报价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总价之内。
12.响应文件中出现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而不予支付,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缺漏项未被磋商小组发现而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小组确定的报价成交并承担无偿补齐缺漏项的责任。响应供应商拒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因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提供唯一的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
14.磋商费用
1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或作补偿。
1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人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成交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
17.1 响应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构成和份数(如磋商文件中有多个包(组)并且供应商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2)独立密封包装的“报价信封”一份,内装:
a 报价一览表;
b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
(3)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 U 盘或光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报价信封分别装在密封袋中并单独密封(响应文件封装:其中正本单独密封及电子版密封一包,所有副本密封一包,报价信封密封一包),如磋商文件中有规定提交的其他形式的文件则单独密封一起提交。
17.2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签名处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7.4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 电报、电话、电邮、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请按以下格式标记: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收件人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号: (如有)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于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即投标截止时间)
注意: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19.4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0.2 在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正处于处罚期内;
20.3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规定;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20.4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以串谋协同行动等形式参与投标,在独立供应商之间构成互利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20.5 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包的投标;
20.6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0.7 未按磋商文件签字或盖公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20.8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物证和资料(如有);
20.9 报价超过了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
20.10 经磋商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且供应商没有合理解释;
20.11 对约定的实质性条款不能完全响应或负偏离。实质性条款包括本磋商文件涉及的质保期、供货要求(完成期或服务期)、付款方式、采购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带“★”的响应条款(如有)及其他视为无效报价的条款;
20.12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20.1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0.14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0.15 磋商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20.16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会导致无效报价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1. 磋商小组:
21.1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竞争性磋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专家专业构成按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结果。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有权解散磋商小组,重新组织磋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磋商小组中,同一任职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6) 参与磋商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
21.4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1.5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2.磋商程序:
22.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3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2.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2.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6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22.7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2.8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23.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23.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3.2 评审过程分两步进行。
(一)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
23.2.1 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
1)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表》(附件一)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②根据财库〔2015〕124 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首次报价的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6)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比较与评价
23.2.2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总分 | 商务总分 | 价格总分 |
权重 | 45 分 | 45 分 | 10 分 |
2)技术商务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件二:《技术、商务评审表》);
3)价格评审:
最终报价:符合 23.2.1 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c)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d)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计算价格得分:
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评审价中(以最终报价为依据),取最低价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A 公司价格评估得分=(基准价÷评审价)×10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A.政策文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B.报价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产品的报价给予 8%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以下简称评标价)参与评审。即:评标价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8%;
C.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提供的货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D.符合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综合得分及其统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根据价格评审方法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审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名次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审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最终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24.2 根据磋商小组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3 成交人确定后,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在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
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4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在 2 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报价无效处理。
25. 成交服务费
4.1 本次采购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该成交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预算金额计算交纳成交服务
x,以预算金额计算:
服 务 x 类 型 率 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 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 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
3) 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26. 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格式附后)。联系方式见《邀请函》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7. 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
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质疑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处理质疑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程序阐释如下:
27.1 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27.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7.3 就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7.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2)先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供应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xx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磋商小组或谈判小组进
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活动。
(7)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27.6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
27.7 采购单位、磋商小组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27.8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27.9 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
(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27.10 在供应商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
27.11 一年内同一供应商同一行业内有三次无效质疑的列入黑名单。
27.12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102 号华盛大厦北塔 26 楼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00-000000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20-87284598质疑受理邮箱:xxxxxxx@000.xxx
28. 投诉
28.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xx《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要求)
28.2 投诉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投诉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 61 号 15 楼投诉受理机构电话:000-00000000
x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所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等。
29.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一: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表
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表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A | 供应商 B | 供应商 C | |
资格性审查 | 供应商资质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 ||||
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有效期是否为 60 天 | |||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 ||||
首次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出最高限价 | ||||
没有被评委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 | ||||
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件要求,且无经磋商小 组认定为无效标的 | ||||
结论 |
注: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否则不通过。
附件二:技术评价表
技术评价表
内容 | 评分依据 | 分值 |
对项目背景的理解 | 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认识深刻、准确,得 6 分; 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认识比较深刻、准确,得 3 分; 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认识一般,得 1 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 分。 | 6 |
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现状情况掌握 | 对本项目现状信息数据的掌握(包括土地权属、建筑权属、规划许可、城市规划、土地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资料): 充分掌握本地区现状情况,得 8 分; 基本掌握本地区现状情况,得 4 分; 一般掌握本地区现状情况,得 2 分; 对本地区现状情况掌握不充分,得 0 分; | 8 |
对项目所在地区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 | x项目发展趋势的判断准确、到位,得 6 分; 本项目发展趋势的判断比较准确、到位,得 3 分; 本项目发展趋势的判断一般,得 1 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 分。 | 6 |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 |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详细完整且重点突出,符合项目的发展需要,得 4 分;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较详细完整、重点较突出,较符合项目的发展需要,得 2 分;技术路线、研究方法详细和完整程度一般、重点突出一般,基本符合项目的发展需得 1 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 分。 | 4 |
重点难点分析 | 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精准契合地区发展要求,得 12 分; 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到位,符合地区发展要求,得 6 分; 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基本符合地区发展要求,得 3 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 分。 | 12 |
工作时间和进度计划安排 | 投标人制定的工作计划详细、完整,工作时间科学合理且具可行性强,能按时交付成果,得 5 分。 投标人制定的工作计划比较详细,比较合理,能按时交付成果,得 2 分。 投标人制定的工作计划详细程度一般,合理程度一般,能按时交付成果,得 1 分。 其他或不提供,得 0 分。 | 5 |
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 | 投标人制定的保障措施有效合理的,得 4 分; 投标人制定的保障措施比较有效合理的,得 2 分; 投标人制定的保障措施一般的,得 1 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 分。 | 4 |
合计 | 45 |
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2、本表中如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本表中如有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
4、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
附件三:商务评价表
商务评价表
内容 | 评分依据 | 分值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其他的不得分;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 AAA+,得 4 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7 |
获奖情况 |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参与编制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类)一等奖的,每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参与编制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类)二等奖的,每个得 0.2 分,最高得 3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参与编制的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类)三等奖的,每个得 0.1 分,最高得 1 分; 注:需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 12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参与编制过同类提升规划项目的,每项 1 分,最高得 12 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无效。 | 12 |
投标人参与编制过同类城市设计项目的,每项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无效。 | 3 | |
技术力量 | 项目负责人具备城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其他得 0 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 2 |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参与编制的项目曾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 设计奖一等奖的,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社保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同一个项目获奖情况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可累计得分。 | 2 | |
项目组成员具有城乡规划高级职称人员的,每人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其他得 0 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 2 | |
项目组成员的职称同时涵盖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给排水、市政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月份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 2 |
投标人提供现场服务响应时间≤30 分钟,得 3 分; | ||
投标人提供现场服务响应时间≤60 分钟且>30 分钟得 1 分; | ||
投标人服务保 障能力 | 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承诺书及投标人办公点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起始时间不 | 3 |
得晚于开标时间 6 个月)及投标人办公点距采购人办公点电子地图行车距离 | ||
截图。 | ||
合计 | 45 |
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2、本表中如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本表中如有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
4、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
附表四:价格评价表
序号 | 价格得分 | 价格计算 |
1 | 10 分 |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评标价最低者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公司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A 公司评标价)×10 |
注: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样本)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城市规划研究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合同共 页(不含封面及填写说明)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包括各类城市规划的专题研究项目、政策法规项目、城市规划调研项目、以及其他城市规划的配套研究项目;不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组团规划、城市设计、法定图则、详细蓝图及各类专项规划。
二、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为可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在“□”内划“√”,不选择的项目在“□”内划“×”。
三、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四、本填写说明不作为合同的构成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
城市规划研究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
╳□ 项目委托书:
□√ 成交通知书: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1.2 研究范围:
第二条 研究依据
□√ 规划任务书( )
╳□ 项目委托书
╳□ 其它: 。
第三条 研究内容
工作内容(不限于)( ):第一部分:现状与规划资料收集梳理第二部分:现状分析评价
第三部分:目标与规模第四部分:规划布局 第五部分:近期计划
第四条 研究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
x项目自合同签订之后,按要求完成项目最终成果,送达委托方。各阶段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
序 号 | 工作阶段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拟定时 间安排 | 完成标准 |
1 | ||||
2 | ||||
3 |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成果验收以甲方同意结题为准,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第五条 最终成果及验收方式
成果要求:详见 附件 第 章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
□√ 通过甲方审查(出具结题函)
╳□ 其它: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本项目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该合同价
款含 ╳□ 模型制作费
╳□ 动画仿真系统制作 □√成果论证费
╳□ 广告宣传费 □√成果文本印刷
x ╳□ 公开展示费
╳□ 公众咨询组织费
╳□ 差旅费 □√专家评审费 □√ 税费 。
6.2 此合同分 3 期付款:
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之后,由甲方向区财政局申请付款,支付乙方人民币 :
* 拾 x 零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 _元(占合同总价款的 %)。
*期:乙方完成中期成果,经甲方审查过后,由甲方向区财政局申请付款,支付乙方人民币 拾 x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 元(合同总价款的 %)。
*期:乙方完成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过后,由甲方向区财政局申请付款,支付乙方人民币 拾 x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小写 ¥ 元(合同总价款的 %)。
乙方应当在每期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
7.1.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
7.1.3 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
7.1.4 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
7.1.5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
7.1.6 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对因此而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 其它:
7.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 乙方以
╳□ 双方协商的日期 年 月 日
╳□ 收到定金
╳□ 收到任务委托书 □√收
到成交通知书
╳□ 双方签署合同 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未收到 ╳□ 定金
╳□ 任务委
托书 □√成交通知书 ╳□ 双方签署合同,乙方有权推迟开工时间,且交付成果的时间顺延。
7.2.2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或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研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
7.1.1 款约定的期限不足 7 个工作日(含 7 个工作日)时,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顺延;甲方提交资料超过约定期限 7 个工作日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商定提交成果的时间。
7.2.3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州的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7.2.4 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规划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7.2.5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7.2.6 本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 2 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
7.2.7 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
7.2.8 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经双方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见附件 2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2.9 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成果权属
8.1 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8.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8.3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
□√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
□√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
╳□ 其他权利: 。
8.4 双方对本合同项目成果权属的特别约定如下: / 。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9.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属于对方所有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违约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15%的违约金。
9.3 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5%的违约金。
╳□ 其它约定: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_15_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30%时, 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达到或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30%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10.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 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且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个)工作日(含 30 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 其它: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10.2.2 由于乙方工作的重大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0.2.3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7.2.7 款的要求,擅自修改已经提交验收的成果文件的,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0.2.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 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10.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项目组主要成员构成,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0.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 7.2.4 款和第 7.2.5 款所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 5%的费用。
10.2.7 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_2_年以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合同总价款 5%的费用。
╳□ 其它: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
2)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 60 (个)工作日;
3)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审批部门不审批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 90 (个)工作日;
╳□ 其它情形: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应无偿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和预付款,如果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
11.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 30
(个)工作日;
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3)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 3 次未能通过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项目组主要成员,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
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
7)乙方有其他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甲方遭受严重损失后果的行为的。
╳□ 其它情形: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预付的所有款项外, 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15 %的违约金。违约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乙方因上述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 60(个)工作日;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30 (个)工作日; 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
╳□ 其它情形: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当扣除实际已完成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实际支付的费用。此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15%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x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提交 (仲裁机构)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3 有关本项目的委托书或招标书、投标书共同构成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可相互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 合同书
2) 成交通知书
3) 委托书或招标书
4) 投标书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3.6 本合同一式 8 份,双方各执 4 份。
□√ 其他约定
x合同乙方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具体执行并收取合同费用。
第十四条 名词解释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的书面文件、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以及其他: / 。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 / 。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名称:xxxxxxxxxxxxxxxx
(xx):
xx: xxxxxx瘦狗岭路 565 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00-00000000
年 月 日
承接方(乙方)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技术部分四、 价格部分
注:1. 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 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报价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a 报价一览表;
b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供应商要求 | 详见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须提交” 的文件资料 | (如有)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
响应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商务、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不通过 | 见 响 应 文 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报价!在对应的□打“√”。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评审项目响应资料表(此为重要格式,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的附表(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要求真实填写,评委有权按找不到资料评分)
评审分项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证明文件 |
技术评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商务评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项目编号: 0835-210Z12301501)的报价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 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技术部分;
4) 价格部分。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60 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报价截止日有效,如有在磋商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 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响应供应商: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 的(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报价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增值税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
□专票(请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
□普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纳税类型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注:1.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必填项。
2.报价人根据开发票类型进行填写此表。
3.如获成交则按此表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发票一经开出将不作更改,请报价人务必核对所开具的发票类型及所填写信息正确无误。
2.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项目编号:0835-210Z12301501)的磋商采购活动,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响应,声明如下:
一、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提交的文件和说明准确真实。
二、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三、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报价。
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磋商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四、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报价。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3.1 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
3.1.1、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 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二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响应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2、同类项目业绩介绍(如有要求)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响应供应商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3.1.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所需提交资料参照技术评价表相关内容。
3.1.4、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3.1.5、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商务、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技术条款要求 | 是否 响应 | 偏离说明 | 证明文件 |
1 | (如无“★”项参数,此表可留空提交)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2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3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4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5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6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一般技术、商务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技术、商务条款)
序号 | 用户需求要求 | 实际响应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证明文件 |
1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2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3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4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5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6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7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8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注: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的技术条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磋商要求。
2. 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实施计划
3.3.1 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磋商小组可视为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4) 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2 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磋商小组可视为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订和更换要求的响应、特殊身材量后交货时
间、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点的设置、投诉受理响应时间、客户反馈意见等。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3 其它材料(如有,格式自定):
请提供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磋商报价有关的其他材料。
1………….
2……………..
3…………………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价格部分
项目内容 | 磋商首次报价 |
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 | 小写:¥ 元 (大写: ) |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
3.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4.投标报价为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合计金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马场地块功能提升发展策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35-210Z12301501
格式自拟。
注:1.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 以上内容必须与用户需求数中规定的内容、《报价一览表》总价一致。
2. 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服务的,需在本表中详细列明。
3. 如若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金额不一致时,按比例对各项报价进行调整结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否则可删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时适用,否则可删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报价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一、 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 质疑函格式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质疑函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于年月日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1. ;
2. ;
……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 (签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年月日
质疑受理回执
(质疑供应商):
贵公司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已于年月日收悉。
我司将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 投诉书格式
投 诉 书
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 住址: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我公司参加了 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 (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其于 年 月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的简要描述;
3.投诉请求;
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份,共页。投诉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