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福建省农学会与中华两岸交流协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呈审稿)
甲方: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科研成果交流,推动晋江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本着“真诚合作、高效务实、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领域与合作内容
1.交流合作平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以晋江市为基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农业场户组建番薯产业联盟,设立番薯种👉交流基地,不定期组织开展互动交流,促进当地番薯产业做大做强。
2.技术引进对接。乙方要立足台湾地区的番薯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帮助甲方引进番薯种植技术、种👉培育技 术、专用化肥和农药生产技术等,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技术攻关,建立番薯产品研发交流平 台。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具体协议。
3.专项课题研究。在广泛种植、提高产量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专家学者对番薯品种的深加工技术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完善番薯品种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形成番薯品种的全产业链。
4.推动乡村振兴。甲乙双方共同推进海峡两岸番薯来源的调研,以番薯种👉交流基地为平台,发挥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研究优势,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乡村农文旅(农业+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合作机制
1.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和顾问组。领导小组由福建省农学会一名副会长和中华两岸交流协会一名副会长担任双方各自总召集人,成员由福建省农学会和中华两岸交流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本协议,由各自牵头单位进一步对接,细化年度合作内容提交联席会确定研究并签署具体项目协议,制定项目具体工作计划,对双方每年确定的合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确保目标圆满完成。
本协议一式捌份,其中简体字版肆份, 繁体字版肆份,甲方执肆份(简体、繁体各贰份),乙方执肆份(简体、繁体各贰份),由协议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