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宗土地,位于文昌市清澜开发区青头山坡地段,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13)第 W0304717 号,面积为 51,062.41 平方米(折合 76.594 亩)及文国用(2013)第 W0304803 号,面积为 22,787.86 平方米(折合 34.182 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政府签订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香顺”)与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
2、文昌市人民政府下发《文昌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文件,决定依法有偿收回海南香顺持有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并给予适当补偿。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 51,062.41 平方米(折合 76.594 亩),22,787.86 平
方米(折合 34.182 亩)。经双方协商,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 4,289.5192 万元,由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次性拨付。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收回土地的基本情况
因政府部门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造成土地闲置,该土地尚未开发,被文昌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闲置土地,进行有偿收回。
两宗土地,位于文昌市清澜开发区青头山坡地段,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13)第 W0304717 号,面积为 51,062.41 平方米(折合 76.594 亩)及文国用(2013)第 W0304803 号,面积为 22,787.86 平方米(折合 34.182 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被收回使用权的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担保记录,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属于公司。
2、收回单位: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收回单位”)
3、评估及定价
由收回单位聘请第三方对两宗土地进行土地收回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13)第 W0304717 号土地总价为 2976.9385 万元;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13)第 W0304803 号土地总价为 1312.5807 万元。
并经文昌市人民政府下发《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批复》(文府[2020]327 号)文件,同意按照评估价格收回海南香顺两宗土地使用权,确定收回价格(补偿款总金额)共计 4,289.5192 万元。
4、补偿款总金额及支付时间
x次收回土地补偿款总金额为 4,289.5192 万元。收回单位于协议签订日三个月内将全部补偿款拨付至海南香顺指定账户。
5、其他安排
待协议生效且海南香顺收到全部补偿款后,向收回单位提交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用于办理土地登记注销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x次收回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收回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