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2021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手续办理的说明
一、办理条件:
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单位接收毕业生户档,具体包括:签三方协议、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博士后入站四类。
二、网上填报入口
1、教育部网签系统
就业形式 |
一级入口 |
二级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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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三方协议 |
已签就业协议 登记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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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入站 |
已签就业协议 登记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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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层项目 |
特岗教师 |
无需就业协议 去向登记 |
国家基层项目 |
三支一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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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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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基层项目 |
特岗教师 |
无需就业协议 去向登记 |
地方基层项目 |
选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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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特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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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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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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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签三方协议”及“博士后入站”:选择“已签就业协议 登记信息”入口,填报就业单位信息。在“单位是否解决户档”选项中,选择“单位接收户档”,填写户档信息(户档需在校的毕业生,如实填写教育部户档信息)。上传就业协议(博士后入站还需上传《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点击提交,并截屏保存提交成功页面(含毕业生姓名)。
“国家基层项目”及“地方基层项目”:选择“无需就业协议 去向登记”入口,选择相对应的就业形式,填报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在上传完就业协议后,点击提交,并截屏保存提交成功页面(含毕业生姓名)。
2、学校就业系统
依据毕业去向,选择相应入口,填写户档信息,上传就业材料(①就业协议或《博士后入站备案证明》②教育部网签系统提交成功截屏),点击提交。
暂缓:需要办理暂缓的毕业生,请在“档案转寄单位”“户口迁移地址”两个字段信息后添加“暂缓学校”字样,其他信息如实填写。除就业材料外,需上传《暂缓协议》电子版。
三、线下手续
网上信息填报完毕后,携纸质就业材料联系学院就业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如下:
“签三方协议”:就业协议(单位签字盖章);
“博士后入站”:就业协议(单位签字xx)、《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
办理暂缓手续的毕业生同时提供《暂缓协议》原件。
四、报到证领取
1月毕业研究生在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就业中心,于一周后的周三统一邮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6月毕业研究生及本科生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至就业中心进行审核。在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就业中心的毕业生,可于毕业典礼当天到学院领取就业材料。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