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同意將協商結果納入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服務貿易協議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背景說明會
金管會證期局 民國102年5月27日
壹、市場開放議題協商貳、協商具體結論
參、雙方市場開放影響及效益
肆、後續辦理事項
□ 金管會與大陸證監會於本(102)年1月29日「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首次會議進行市場開放議題協商
□ 雙方同意將協商結果納入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服務貿易協議
❑ 大陸方面:
➢ 允許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上海、福建、深圳各新設一家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臺資證券公司的持股比例可達51%。
➢ 允許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金融改革試驗區內
,各新設1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臺資證券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過49%。
❑ 大陸方面:(續)
➢ 允許臺資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臺資證券公司持股比例可達49%
,在大陸金融改革試驗區內持股比例可達 50%以上。
➢ 允許臺資期貨中介機構在大陸申請設立合資期貨經紀公司,臺資持股比例可達49%。
❑ 大陸方面:(續)
➢ 放寬臺資證券機構投資大陸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 允許臺資證券公司申請大陸QFII資格時,按照集團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計算。
➢ 根據臺灣金融業者之需求,希望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RQFII),初期投資額度達到1,000億人民幣,大陸方面對此將予以積極考慮。
❑ 臺灣方面
➢ 調整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在臺灣設立代表處須具備的國際證券期貨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香港、澳門。
➢ 循序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投資額度限制,初期可考慮由5億美元提高至 10億美元。
❑ 臺灣方面:(續)
➢ 積極研議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臺灣證券期貨機構的有關限制。
➢ 積極研議大陸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投資臺灣資本市場。
❑ 我方對xx市場開放後對我影響有限:
✓ 考量我國證券市場對外資開放程度,放寬陸資參與我國證券市場,應不致有重大衝擊。
□ xx對我方市場開放後對我效益:
✓ 協助業者佈局大陸市場更有利的經營條件。
✓ 有助於推動行政院核定之「具兩岸特色資本市場及國人理財平臺方案」。
❑ 市場開放協商結果納入ECFA服貿協議清單
➢ 配合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洽會中央銀行循序放寬大陸QDII投資額度
➢ 研議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相關函令規定。
報 告 完 畢敬 請 指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