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34903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34903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
项目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人: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34903
采购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1):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 工程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 中心改造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3,200,00 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联系方式: 020-87032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 越秀区越秀区logandefault联系方式: 020-37816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020-22042291)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三)工程预算:¥3200000 元(其中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 175378.34元)
(四)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为准)。
(五)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清单或图纸不准确,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准)、使用材料说明及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包干、措施费包干、材料包干,包括且不限于包(向相关部门如国土部门或城管部门)报批或报备、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通过采购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
(六)现场踏勘:本项目报价人按照要求前往现场踏勘,考虑到报价人制作标书的时间,需要踏勘现场的报价人请于报名后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x000x),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前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考察的权利,逾期不候。
(七)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八)质量标准: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采购包1(1):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20%,工程办理结算审核(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 价的100%。 |
验收要求 | 1期: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一次验收合格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成交人 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后要马上申请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项目成交后,中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或缴纳现金的形式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3%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凭成交人支付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回执单签订相关合同。 工程办理结算审核(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本工程的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回给成交人。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 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 所属行 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 | 项 | 1. 0 0 | 3,200,00 0.00 | 3,200,00 0.00 | 是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及建设范围 建设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总体要求 1.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函) : (1)报价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与现场负责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一致,否则,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按每天1%的成交价计算)。 (2)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承诺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5) 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xx施工。 (6)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xx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2.★成交人在施工过程前需向有关部门(如国土部门或城管部门等)进行报批或报备,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必要的协助。 3.★成交人施工前,需完成相关报备手续,如未完成遭遇外部的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干 预或制止等,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质量和安全xx施工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成交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后要马上申请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 2.安全xx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四)资料收集与归档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供相关工程及结算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 |
续。 2.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资料;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五)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1.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成交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2.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由于实际地形与地形图纸资料存在差异,成交人须在施工前对交付场地进行测量,复核按设计要求施工所涉及土方挖填量、定位位置、标高等必须报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施工、实施,成交人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深化和补充,采购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可对上述及不限于提及范围进行调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所有费用均控制在投标总价内。(提供书面承诺函) 3.报价人必须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人员组织和材料机具准备;主要工序及施工方案 ;保证工期及xx施工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xx承诺书等方面的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函) 4.★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 总承包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xx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书面承诺函) 5.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 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此所产生的罚款费用与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xx施工有效实行。 6.★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配备项目驻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建 立健全安全制度。 7.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施工期间,承诺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总承包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材料质量现场抽检。 9.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须承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 10.施工用水、用电如需学校支持配合的,由采购人指定现场驳接点,由成交人自行布线管、加表计量,并向采购人交付水、电费。 11.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成交人承诺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采购人单位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人的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施工队伍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13.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14.成交人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实施管理,并按受采购人 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注册建造师及管理人员和持证上岗等人员须到位且持证上岗。成交人应按广 |
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后监督检查办法》(建管字[2001]10号)第十条规定,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成交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注册建造师应与成交人的报价文件所拟定的注册建造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15.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xx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6.成交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17.★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本项目发布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的3 %作为工期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相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后采购人将其3%的工期履约保证金转为保质金。(提供书面承诺函) 18.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本项目成交人须按工期要求竣工并通过验收,对未能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成交人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按每天5%的成交价计算)。 三、技术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工程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2.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价格按照广州市现行市场材料、设备价格计入。 3.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按照工期要求,在报价文件所列的建设地点,完成包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 4.凡工程量清单成交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要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5.措施项目费由报价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并按综合单价计价。 6.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执行《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计入报价总价。 7.工程项目特征未明确的均应符合本项目现场要求、用户需求书及《报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项目的工程内容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原有项目的拆除、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进场检验、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相关服务。 8.材料的场内运输、装卸、吊装费用,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其他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列入措施清单项目。 (二) 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2.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 |
1 | 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所有材料都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 4.由于成交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5.若报价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报价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报价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报价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采购人将有权不予接受。 6.报价时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规格、品质等级等)。若报价人在报价时未提供相关信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其质量和服务打分。工程实施时,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7.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8.报价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成交人提供。 (三) 其他说明 1.报价人成交后,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报价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2.在工程进行中,成交人要注意保护现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由损坏责任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 3.成交人在整个施工期间都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4.采购人协助成交人办理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 5.成交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 7.本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等内容的版本号若与国家现行版本号不一致,以国家及地方相关的版本号为准。 8.本项目因牵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问题,成交人必须承诺:获得成交通知书后,必须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按承诺的工期要求内竣工并通过验收,对未能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成交人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按每天5%的成交价计算)。 四、工程结算 1.采购文件所附工程内容的报价实行投标报价固定总价包干、图纸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材料包干。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成交金额以报价文件总价为准,采购人不再作出调整,而且结算价以审核价为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总价。 3.成交价除采购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采购文 件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发生不符以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 |
4.报价人依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成交,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5.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五、工程量清单 (一)编制说明 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GB50500-2013);依据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等);材料编制价可参照《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同时期造价资料及信息,以最新标准为准。 2.工程量清单/图纸应连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本说明的所有条款以及其他有关计价规范同时阅读、同时理解或解释。报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工期要求、合同义务和费用等条款,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结合自身企业的条件报价。 3.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由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及规费组成。 4.工程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 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社会事业性收费、税金。 5.工程量清单应采用清单计价。 6.凡工程量清单成交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报价人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及数量。 7.措施项目费由报价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计算。 8.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中单列,并计入报价总价。 9.工程项目特征未明确的均应符合项目现场要求和《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项目的工程内容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进场检验、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相关服务。 10.材料的场内运输、装卸、吊装费用,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其他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列入措施清单项目。 11.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由报价一览表、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措施项目费报价表、其它项目报价表、规费和税金表、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报价表等组成。 12.对采购人在采购工程量统计时出现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非变更原因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本总报价中,成交金额以报价总价为准,采购人不再作出调整。 (二)工程量清单(另册)六、支付方式 (一)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项目成交后,中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或缴纳现金的形式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3%的 |
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凭成交人支付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回执单签订相关合同。 2.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的款项,工程办理结算审核(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4.本工程的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成交人。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所指支付款项是指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在付款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其他 本工程成本警戒价为2,72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的8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供应商成本分析供磋商小组评审,由磋商小组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2 | 2.★成交人在施工过程前需向有关部门(如国土部门或城管部门等)进行报批或报备,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必要的协助。 3.★成交人施工前,需完成相关报备手续,如未完成遭遇外部的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干 预或制止等,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总承包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xx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书面承诺函) 6.★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配备项目驻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17.★报价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本项目发布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的3 %作为工期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相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后采购人将其3%的工期履约保证金转为保质金。(提供书面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或电子印章完成。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电子印章完成,否则响应无效。
11.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 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工程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成 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1 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1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 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谈判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邓工
电话:37816286-835传真:3781613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邮编:51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1):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微型企业 |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为中小企业 | 3%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作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1):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 准,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
9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x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确认自身是否符 合本项资格要求)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1):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和盖章的;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性;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
3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4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 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5 | 投标总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 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 | 投标总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 |
6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7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 情形的;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8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9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2、商务部分35.0分 1、技术部分45.0分 3、报价得分20.0分 | |
技术部分 | 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15.0分) | 报价人对项目的理解准确,实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分析到位,难点控制可行,提出的方案详实、具体,操作性强,综合比较最佳 得15分。分析较合理,对项目有一定了解,工作安排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基本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综合比较良好,得10分。 分析一般,对项目了解一般, 得5分。 分析差,对项目不够了解,得1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 (15.0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得15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10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逻辑性一般、较可行、较合理,得5分。 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得0 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7.0分) | 施工方案可行、可靠、先进、合理,针对性好,技术措施具体、成熟,得7分; 施工方案较可行、较可靠、针对性好,技术措施较具体,得4分; 施 工方案较可行、不太可靠、技术措施不具体,得2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4.0分) | 工程质量及保证措施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各项措施具体到位,得4分;工程质量及保证措施保证措施较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措施落实基本到 位,得2分; 工程质量及保证措施保证措施一般化,得1分 | |
安全xx保证措施 (4.0分) | 安全xx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具体措施落实,得4分; 安全xx保证措施较明确、较具体、措施较落较一般,得2分; 安全xx措施一般化,得1 分 | |
商务部分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9.0分) | 具有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每具备有效期内一证得3分,满分9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管理人员力量 (12.0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得4分;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每人2分,共8分。 备注:1.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人员不重复计算;3.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及近三个月(连续)的隶属于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材料。4.无或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 分。 | |
同类业绩 (8.0分) | 响应供应商2016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 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 |
工期 (6.0分) | 供应商在90天工期的基础上,每减少5天工期(少于5天的部分忽略不计) ,得2分,最多可得6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
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准施工合同
2009年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按照图纸及答疑说明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以综合单价方式包干。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从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第二天起计。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以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为依
据。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四部分《专用条款》第2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x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
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其他: 无。
2.合同文件及解释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如各部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先后排列次序优先: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8)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0)合同附件(工程量质量保修书、机械及人员表等)
(11)市人社局相关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聘请专家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订的施工技术规定及验收办法。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5. 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开工前提供。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提供图纸一式四套(不含标准图集)。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套数,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资料,发包人、承包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承担相应的保密费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7. 工程分包
7.5 (1)指定分包工程: 无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
13.交通运输
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按照学校的规定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按照学校的规定
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按照学校的规定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日期相同,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开工前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场地边缘,在接驳点后承包人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并按学校水电费管理规定,按实际用水、用电量定期向学校缴交水电费用。
(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需要或发包人要求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工程地质资料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投标报
价中。
(6) 现场交验的时间: 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开工前办理。
(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图纸
(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七天。
(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除文物保护外,其它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承包人按图、按期施工,并在施工期间完全服从发包人的时间、场地使用安排。委托给承包人员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的日期与开工日期相同,但发包人保留其工作人员、雇员、发包人有关合作单位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
19.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开工前提供
(2) 提供的份数:开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四份。
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承包人发包人一致同意本合同不适用《通用条款》的约定。双方约定工程款按照下列条款履行:
19.5.1本项目评标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形式或缴纳现金的形式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3%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凭采购人收款证明签定合同。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办理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19.5.2完成验收后,凭以下有效的文件由甲方支付合同款: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19.5.3所有款项的支付时间均以甲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之日为准。
19.5.4结算价的计算:结算价以财政评审审定结果金额为准。
19.5.5该项目工程所有款项均为国库直接支付方式。若在办理支付过程中,主管单位的政策执行等相关因素引起的资金暂停支付,发包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新的支付时间以该项目财政资金重新启动时间为准。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20. 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实处,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 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 承包人必须将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3) 承包人在施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 承包人按规定数量配置安全员。
(5) 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 承包人需做好xx施工工作,施工过程中不能污染排水系统、道路、xx设施;人员、材料、设施等由规定的出入口进出。
(7) 承包人按有关技术安全和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防护器材、机具和材料。
(8)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xx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行使发包人的权力,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负责现场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签证,与
x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23.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
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令的签发;
2、现场签证;
3、工程索赔的审核;
4、所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图纸会审纪录、施工组织设计等涉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在该事实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经发包人会签,其中设计变更、零签证以外特殊情况的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 会签,才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25.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职权: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本工程一切事务 。
义务: 是本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26.指定分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无。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 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人按照中标价的3%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大写: )
(小写: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其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向发包人交纳中标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该款项汇入甲方指定专用账号。
28 .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项目结算通过广州市财政评审中心预受理后三十天内退还乙方(无息)。
3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动、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
(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
(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
(4)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32.保险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为施工现场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十天内。
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件后伍天内。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 其他时间: 按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 5 . 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工期方能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日历天。
36.2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若非承包人原因而拖延,承包人在发生工期索赔事件后七日内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办理工期索赔申
请,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签证顺延。若承包人未按要求七日内提交工期索赔申请,则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且承包人承担按期完
工的责任。
36.3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则按期竣工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延误每天发包人按壹万元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在进度款
或结算款中扣除。
38.提前竣工
38.1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8.2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承包人应提交一式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文字资料,并按广州市城建管理部门
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已经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审查的真实、有效、准确的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
料延误则在结算款中扣除结算价的5%作为违约金。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为依
据。
45.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xx施工的内容: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保证xx施工安全生产。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2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无。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经工程监理单位及
发包人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现行施工规范中所有要求隐蔽验收的部位。
55.工程试车是否需要试车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无
58.竣工验收
58.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竣工报告各一式四份提交发包人,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赔偿办法处理。
5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批准的计划时间执行。
58.3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缺陷责任的约定:工程保修期内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质量存在缺陷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和返工,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工程质量实行验收小组一次验收认定:质量合格,则按合同规定退还履约保证
金,若一次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则:
(1)如发包人同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发包人将重新组织验收,但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当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时,承包人必须在壹个月内将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且发包人有权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罚,同时保修期延长一倍;若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手续,则发包人不予归还履约保证金和罚扣结算价的30%,并由此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当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且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设计单位也不出具正式核验证明书,发包人同意加固或返修处理。按照设计单位提出的加固返修方案经过处理后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 方案或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但结算造价抵扣加固补强或返修处理直至验收通过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并将有关情况向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罚扣结算价的30%,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壹万元计取承包人的违约金,如此类推,违约金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 元。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工程量的偏差;
√ 工程变更;
×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 其他调整因素:
72.工程变更事件
72.4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应于该变更工程完成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变更手续,工程完工后工程按经第三方审核确定的造价计算。增加项目在工
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投标工程价内包含完成该工作,结算不作调增。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78.支付事项
78.2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分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为工程完工后工程按经第三方审核确定的造价计算
81.进度款 81.1支付期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项目成交后,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形式或缴纳现金的形式向甲方支付中标价3%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凭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回执单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办理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交合法的发票,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本工程的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乙方。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所指支付款项是指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在付款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工程结算造价后,按财政资金核拨程序办理支付给承包人。
结算方式: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偏差事件引起的价款调整,按以下方法进行:
工程竣工结算办法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具体明确如下:
报价人一旦中标,中标总价即为暂定合同总价;结算单价为投标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注:单价不变是指清单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及品牌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质量及品牌在同一档次(或更高)的情况下,清单项目单价不变。若建设单位指定清单项目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高于(或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及品牌档次,则仅按实调整该清单项目的主材价格,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价格,其它不变];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只是项目主要材料发生变化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对项目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换算,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它费用不变,即调整后的清单单价=投标单价+材料价差*(1-投标下浮率)。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主材表中没有的材料,其单价则按施工期广州地区材料市场该项材料的实际价格予以调整。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根据现行定额及其相关计价文件编制再乘以(1-投标下浮 率)确定,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施工期)《广州地区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予以调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考同期(施工期)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最终以xxxxxxxxxxx。
(0)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
(6)纳入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项目的费用是暂定的,结算时该暂估价项目根据现行定额及其相关计价文件编制,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广州地区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工程量根据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三方签认)按实计算,最终计算方式和计算结 果由第三方核准后确定。
(7)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办法结算。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8)本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
(9)依据穗建造价【2013】29号文,材料检验试验费不纳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
84.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
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若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后十五天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承包人,但不豁免承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86.合同争议
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合同份数
94.1 提供合同文本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2)合同副本的份数六份,其中发包人三份,承包人三份。
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95、补充条款
9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因受财政拨款控制,在发包人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
时,不应属发包人违约。
95.2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
95.3因财政资金核拨程序严密,承包人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要求呈报全部资料。在审批工程款的合理过程和时间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施
工进度,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
95.4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保证在施工时间内驻现场,并不得随意更换,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每天检查,若施工时间内不在现场,则
发包人有权处以每天贰仟元的罚款(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批准的除外),在保证金扣除。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每更换一次扣壹万元。
95.5承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32.1条款约定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的,则按每延误一天处以壹万元的罚款,由发包人从结算款中扣除。
95.6本工程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5.7专用条款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95.8 经双方商定,需另签订以下附加合同:
(2)廉政合同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改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体育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塑胶面层的保修期为伍年,体育场绿化工程养护期为贰年。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之日起贰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结算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5%。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十五天内,将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保证金返还后,仍在保修期内的工程内容在发包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发生属本保修书规定范围的保修事项时,承包人不能免除相应的保修责任,应及时按规定时限修理并承担费用,否则,发包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的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在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已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x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x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x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公章) 上级部门:(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34903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为:0877-21GZTP04H390],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
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877-21GZTP04H390]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风景园林系科创中心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77-21GZTP04H390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