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T-2020134-F134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ZT-2020134-F134
招 标 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8 月
目 录
👉一章 👉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招标公告 1
👉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5
1. 总则 7
2. 招标文件 9
3. 投标文件 9
4. 投标 11
5. 开标 12
5. 评标 12
7. 合同授予 1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3
9. 纪律和监督 1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5
评标办法前附表 15
1. 评标方法 15
2. 评审标准 15
3. 评标程序 15
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 17
5、评分标准细则 19
👉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 21
👉五章 招标需求 24
👉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7
👉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目 录 29
一、投标函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
三、授权委托书 32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33
五、综合实力及承诺 34
六、资格审查资料 35
👉二节 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26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T-2020134-F1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3330 号
3、项目名称: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 992 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 992 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的承办服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8 月 3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26 层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投标单位代表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材料不齐不接受报名)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 座 26 楼)参加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 年 09 月 14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 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号洪广大酒店 A 座 26 楼)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 8 号
联系方式:027-86656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26 楼联系方式:027-877152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曦
电 话:027-87715200
日期:2020 年 8 月 24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水果湖路 8 号 电 话: 027-8665662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26 层联 系 人:陈曦 电 话:027-87715200 传 真:027-87715233 |
1.1.4 | 项目名称 |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
1.1.5 | 地点 | 水果湖路 8 号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数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3.2 | 计划采购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 2020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0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 2020 年 8 月 29 日 12 时 00 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1 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1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一正两副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正、副本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档案袋内(若装不下, 可采用牛皮纸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章。 |
4.1.3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水果湖路 8 号 招标人名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 洪广大酒店 A 座 26 楼 2 号会议室,下同)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 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大酒店 A 座 26 楼)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 (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其中甲方 1 人,其余评委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名前3 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2 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 ||
招 标 代 理 服务费 | 依据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按照上述 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评标小组在计算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应执行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
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❹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采购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329932153@qq.com,同时须电话确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
(4)综合实力及承诺
(5)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数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❹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采购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各投标文件应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盖章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1.3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 4.1.1 项、4.1.2 项、4.1.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3 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采购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10 分、商务 54 分、技术 36 分三部分组 成。 | |
2.2.2 | 评标标准 | 详见本章附件:《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人得分 | 详见本章附件:《评分办法》计分办法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实力及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实力及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2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投标报价不确定或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最高限价的;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实力及承诺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
审查内容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
资格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性检 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有效期 90 天的 | |||
所投标的物不存在错投或漏投的情况 | ||||
没有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 | ||||
投标商务技术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偏离 | ||||
评委会认为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 ||||
审查结论 |
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5、评分标准细则
评分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技术 | 技术要求响应 | 整体工作方案:投标人需根据招标需求进行整体实施规划,明确各工 作板块时间及工作安排计划,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本项满分为 8分。 | 8 |
现场布局概述及平面规划图: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施所在地具体情况结合本项目特性对项目布局进行描述,同时提供该项目实施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满分 8 分,其中项目概述部分满分 3 分,平面布置图部分 满分 5 分,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 | 8 | ||
经费支出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案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将本项目所需各项支出详细列出。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本项满分 7 分. | 7 | ||
展会宣传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案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拟定整体宣传方案,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满分 8 分。 | 8 | ||
展会接待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案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明确项目展会整体接待方案,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满分 8 分。 | 8 | ||
展会现场安保及防疫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案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明确展会现场安保及防疫方案,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满分 8 分。 | 8 | ||
现场服务工作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案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明确展会现场服务、引导、应急等方案,评委根据其详细程度评分,满分 7 分。 | 7 | ||
商务 | 企业综合实力 | 响应文件规范性: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查阅方便的得 5 分,缺页、漏页、查阅不方便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5 |
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每个审计报告 3 分,本 项满分 6 分。 | 6 | ||
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承担过类似的综合性活动业 绩的,每项 4 分,本项满分 16 分需提供合同证明 | 16 | ||
拟派核心团队:投标人需明确拟派核心团队成员人数及工作分工,核心团队成员人数在 10 人(不含)以上的得 9 分,6 人(不含)-10 人(含)得 6 分,5 人及以下的得 3 分,团队成员需为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如供应商为全电子化缴纳社保单位,需提供电子化缴纳凭证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非电子化缴纳单位须出具社保缴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该缴纳记录上需明确团队成员姓名,不明确该项不得分。 | 9 | ||
价格 | 低价优先法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评分汇总 | 100 |
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
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报价得分+商务+技术服务
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二○年 月 日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甲乙双方协定为准)
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招标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招标文件的招标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服务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五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内容
负责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的承办服务工作。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次招标是招标人针对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的承办服务工作,主要含针对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系列活动整体方案策划与实施,包括: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校企合作洽谈活动、志愿者招募培训与安排、安保防疫工作、物流工作、交通疏导工作、布展撤展工作、氛围营造工作、展期接待工作、现场服务工作等相关工作等内容进行的公开招标。中标方将与招标人签署合作协议,在协议履行期间依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相关业务,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三、基本情况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0 年 9 月 28-29 日,共 2 天(布展 9 月 25 日-27 日,撤展 9 月 30日)。
2、地点: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87 号)
3、场馆安排:各项活动共安排场馆 20000 平方米。其中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
大赛暨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安排在会展中心一楼展厅;校企合作洽谈、技能综合展示安排在二楼展厅;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推进会安排在三楼大宴会厅。
(二)活动日程安排 9 月 28 日上午:
1.举行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
2.领导巡视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和湖北技能成就展示、校企合作洽谈活动现场。
9 月 28 日下午:
1.继续进行选拔赛总决赛;
2.继续进行湖北技能成就展示和校企合作洽谈活动;
9 月 29 日上午:
1.继续进行选拔赛总决赛;
2.继续进行湖北技能成就展示。
9 月 29 日下午:
1.举行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成绩发布、总结以及集训动员会。
(三)活动内容
1、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
3、湖北技能成就综合展示。
4、校企合作洽谈。
(四)主要内容和任务
1、专业观众邀请。加大专业观众的邀请力度,专业观众参展人数不少于 3000人。
2、展会设计布局要求。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要求,展会在设计布局上着力体现实用、简约、明快的风格,突出该展示区特点的发展与创新,总体色调和风格保持统一,增强展会效果。各展团和参展企业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3、展会宣传。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省、市媒体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启动仪式和表彰大会的直播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杂志、微信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前、中及后全方位、深层次的新闻宣传,量化新闻宣传媒
体及新闻宣传篇幅,加大在省内各市州以及专业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并负责开辟专栏进行报道。
4、展会安保防疫。制定活动的现场安全保卫防疫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包含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并承担相关责任;办理相关职能部门手续:
5、现场氛围营造。包括主体形象、户外平台造型、桁架、电子屏等宣传。
6、现场服务工作。活动前制定具体现场服务工作方案;细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布展、展期、撤展期间的综合服务工作;为参会群众提供引导、咨询、投诉、求助、调解等服务;做好展会各类资料、证件的制作及发放;做好接待及服务工作。
(五)对承办服务商经费支出范围及要求
第二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暨技能强省建设推进会系列活动项目开支经费由承办服务商支出,主要包括场地租赁及相关基础(配套)费用、指定活动场馆布置及搭建经费(含总决赛各项目设备租赁及耗材)、展务、会务、赛务费等、校企合作洽谈活动服务费、宣传服务费、表彰大会费用、参赛相关人员食宿、氛围营造经费、安保、防疫经费、物流工作经费,以及实施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施设备等均由承办服务商负责。
(六)对承办服务商的收费要求
1、承办服务商所承办的展会、活动、会议等相关活动均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如涉及收费项目,需经采购方认可。
2、承办服务商不收取参展费和场地费,搭建费由参展方承担(比赛项目除外)。四、商务及其它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地方及行业标准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五、综合实力及承诺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技术方案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一、投标函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为我方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 ( 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 招标编号: ),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我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自已的投标行为。
2、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_90_(投标有效期)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在此期限内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
3、 我方将提供“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 份。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5、 我方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9、 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0、如中标,我方将遵守贵方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规定。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投 标 人 名 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
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招标编号 | HBZT-2020134-F134 |
项目名称 | |
总报价(万元) | |
服务期 | |
备注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综合实力及承诺
5.1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但 当职位 | 年龄 | 联系方式 | 其它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企业相关证明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 | 备 注 |
1 | |||
2 | |||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应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填入本表中;
2.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额;
3. 必须按要求附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七、 投标技术方案
7.1 保密承诺书
我单位( )就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投标事项作以下承诺:
1、我单位如获中标,将对用户需求中的保密条款进行保密。
2、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我司保证不擅自复印、传播该招标文件任何内容。
3、我单位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的任何书面、电子文档资料,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我司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资料及信息。
如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因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