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IPTV 传输服务;互联网地图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 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等。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关系之意愿表达,最终合作方案以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后续能顺利进行,将有利于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3、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签署了《美利云中卫数据中心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的
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负责人:拜x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xxxxxxxxxxxx 00 x
主要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IPTV 传输服务;互联网地图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等。
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基于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与誉成云创良好的合作基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互补及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采购誉成云创中卫数据中心 C1 楼机架服务,用于将美团信息服务器及其附属设备托管于誉成云创中卫数据中心C1 楼机架。计划采购 1922 个机架,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服务期限暂定为 6 年,到期后自动延展 2 年。誉成云创中卫数据中心 C1楼为美团定制机房,根据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和美团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
2、园区建设增值服务项目。根据誉成云创中卫云基地园区建设后续需求,在同等条件下向宁夏电信中卫分公司采购增值服务项目。包括智慧园区建设、网络资源合作、智慧园区安防建设等。
(二)框架协议的效力
1、本框架协议作为双方约定建立合作关系之意愿表达,明确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内容和合作意向。
2、具体项目的合作由各方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协议确定。
四、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后续能顺利进行,将有利于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此次合作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为双方约定建立合作关系之意愿表达,明确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内容和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1、2019 年 10 月,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2021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誉成云创与中卫市人民政府、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宁夏乐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水文大数据存储项目已在实施中。
3、2021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誉成云创与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4、2022 年 5 月,公司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
略合作协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和减持计划
x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
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监高无股份减持计划。经问询,持股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股份减持计划。公司于2022年8月 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2),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6809.34万股股份后续将会被司法处置。目前,法院已经准备启动相应司法处置程序。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