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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比例再保险合同》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2 号)、《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或者“我公司”)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属保险”)签订的《比例再保险合同》为重大关联交易,现将该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2016 年 9 月,中方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5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属保险与中意人寿存在《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类型
x次关联交易为保险业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与专属保险就承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病保障项目进行比例再保险,保险期间 1 年,再保协议生效日为
2021 年 1 月 1 日,期初涉及再保险保费金额约 6.35 亿元。
重病保障内容包括: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恶性肿瘤、人工器官等保险责任及相关服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374 元/人
(二)交易结算方式按周结算账单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再保合同签订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合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项下的责任全部自然期满,合同终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我公司与专属保险签订《比例再保险合同》,再保条件由我公司和专属保险在综合评估再保费率水平、费率保证性等条件下,结合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最终确定再保方案。我公司与专属保险的再保费率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定价依据
由双方在综合评估再保费率水平、费率保证性等条件下,结合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最终确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2 日,中意人寿审计、关联交易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23 日,中意人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除关联董事xxx、xxx、xx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以通讯表决方式同意公司与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