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20703-2023-00167
2、项目名称:华容区乡镇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按每人每月报价,不超过120元/人/月,暂定人数为164人,服务管理费最高限价70.848万元/三年,服务管理费根据各乡镇服务派遣人员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本项目仅对服务管理费进行报价,要求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组成部分为:1、商业保险(不低于10元);2、管理人员工资;3、税费;4、办公费;5、利润;6、其他。(至少包含第1-5项))
5、最高限价:70.848万元/三年,服务管理费根据各乡镇服务派遣人员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6、采购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华容区各乡镇现有164名劳务派遣人员,华容镇33人,段店镇26人,临江乡27人,庙岭镇54人,蒲团乡24人,后期有增减人员以实际人数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的依据。
8、本项目全职管理人员不少于一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二人。
9、特定的资格要求: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项目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
1、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派遣人员工伤申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处理派遣人员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事宜。
2、为劳务派遣人员代买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失业、医保、生育),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工会福利。
1、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2、投标人须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料。
3、投标人须提交安全管理情况承诺书及安全事故处罚条例。
4、投标人须提交应急事故处理措施计划书。
5、合同期满后,应将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业主。
6、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7、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应用等均在委托服务合同中详列。
8、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自觉接受采购人定期考核,考核不达标时扣除一定费用,情况严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本项目费用按月支付,具体费用根据岗位满编情况予以结算。
10、甲方有权对中标方提供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任务分配及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有权要求中标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11、甲方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人员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中标方进行处罚与激励,有权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中标方进行更换调整。
12、投标人需要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投标人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1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克扣,也不得冒领、虚领。中标单位与各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须报华容区人社局备案。
14、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培训资源和能力,能为服务人员提供岗前及业务技能等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