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202000024;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202000024
采 购 人: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录
1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202000024;
2、项目名称: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8 万元;
5、最高限价:68.8 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提供本次所采购项目货物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 活 动。 查询 网 址为 信 用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 政 府 采购 网
(xxx.xxxx.xxx.xx)。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各投标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原件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为各投标供应商真实拥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8 月 4 日 16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磋商;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相关操作手册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办事指南→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站必看下载查看。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00。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8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网上开标地点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确需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入返枣人员自行查看执行枣庄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地址: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0632-369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0632-447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632-4479666
2.1 总则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2.1.1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人 | 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实施地点 |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
6 | ★预算控制价 | 大写:陆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68.8 万元; 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7 | ★供货期 | 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
8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提供本次所采购项目货物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地点: |
10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时间及提交地点 | 地点: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x000x)。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2022年8月4日 18: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版文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发电子邮件(邮 xxxxx0000@000.xxx),并电话通知。 |
11 |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及 领取地点 | 地点: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x000x) 时间:2022年8月4日20:00前。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3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4 | 投标报价范围 | 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1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 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传递交。 |
1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8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 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 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9 | 电子响应文件 | 电子版报价文件:系统生成的加密报价文件须在枣庄市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上递交; |
20 | 磋商开始时间、 地点 |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8月22日14时00分 磋商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21 | 磋商小组 | 依法组建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 |
22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审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3 | 成交供应商确定 | □√ 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人 |
24 | 付款方式 | 供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25 | 质保期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
2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7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8 | ★投标费用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因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 |
29 | 纸质版备份响应文件 | 成交单位必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用于项目存档。响应文件以不可拆解左侧胶装的方式进行胶装,内容必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且加盖公 章。不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中标无效。 |
30 | 不见面开标 | 1、根据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情防控紧急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可在异地对上传的报价文件进行解密开启以及二轮报价) 2、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前30分钟内通过CA 数字证 |
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在枣庄市网上开评标系统中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代理机构将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互动交流栏通知各供应商开始二次(多次)报价,报价具体时间根据系统要求,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进行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其公开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DZTF 文件)请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项目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在开标时间截止后 10 分钟内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以便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或投标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失败时使用(注:系统中只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5、供应商如确需来现场,进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 性报告,开标时需携带笔记本电脑(能连接网络并且可以读取本单位CA 锁)及本单位CA锁。 | ||
31 | 电子招投标 |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投标供应商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3、投标供应商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等投标供应商的 原因造成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供应商 |
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电话:0000000000 | ||
32 | 信用管理 | 代理机构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如实记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2.未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4.非招标采购方式时,无故退出磋商或者谈判的; 5.其他不诚信行为。 同一投标供应商在全省范围内存在以上行为第1、第2种行为情形三次及以上的,以及第 3、第 4 种行为情形一次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动将其列入“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其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向其收取投标保证金。存在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按 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2.1.2.2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1.3.9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即为合格投标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投标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
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自2022年8月4日18:00前,以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采购人将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1.8.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8.3投标答疑时间:2022年8月4日20:00前。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1.10.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2 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
(4)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审;
(7)xxx监督;
(8)质疑与投诉;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和格式;
5、拟采购货物清单及参数;
6、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投标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1日内,以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xxxx0000@000.xxx,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负。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答疑文件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澄清或者修改。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纸质或扫描件为准,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澄清或者修改为准。
2.2.2.4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流程中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2.5投标供应商自收到澄清修改时间(电子邮件收取时间)起48小时内,通过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 2.3.1商务标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详细报价表;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
(8)商务偏离表;
(9)技术偏离表;
(10)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3.2技术标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供货方案、详细供货实施方案;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拓展以上技术部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部分。
2.3.2.1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单位必须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未提供可自行设计制作。
★2.3.3.1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为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以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2.3.3.2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质检
(自检)、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招标代理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缺陷修复、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考虑齐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3.3.3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不得包含任何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无效。
2.3.3.4投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单位通过修改磋商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按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不得改变工程量数额)。存在缺项漏项的,视为缺项漏项已含盖在所投报价中。
2.3.3.5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4时间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
2.4 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开标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信用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缺少任何一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初审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注: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各投标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原件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为各
投标供应商真实拥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签署
2.4.4 电子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要求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响应文件的标志
2.4.5 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章,招标人有权拒收该响应文件并视为无效投标。
2.4.6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地址。
3.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3.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变更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3.3 招标人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供应商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响应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
4.2 投标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
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2.5 开标
2.5.1开标
2.5.1.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5.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解密,并退回给投标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1.3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人主持;
(2)主持人介绍项目概况、参会人员及会场秩序;
(3)宣读开标会议递交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单及情况;
(4)投标供应商解密其响应文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使用电子招投标加密锁解密。
(5)请代理工作人员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宣布解密情况。
(6)公开唱标(系统唱标),并请唱标人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
(7)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供应商对开标会议过程无异议后,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使用电子招投标加密锁对开标记录签章确认。
(8)投标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2)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存在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2.6 磋商
2.6.1磋商小组与评审办法
2.6.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组成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6.1.2评审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竞争优选的原则。评审主要内容为投标总报价、荣誉奖项、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等。
一、评审内容
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合理。
2、供货安装期能够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3、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供货方案、详细供货实施方案;
4、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二、计分办法
评审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内容逐项评议打分,各项证书加分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项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定标
磋商小组按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得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排名先后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选;投标总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选。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6.2评审过程的保密
2.6.2.1本项目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严禁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都有保密义务。
2.6.2.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2.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 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3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澄清或答复。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4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6.4.1开标后,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单位资格和响应文件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凡投标书实质性内容和格式本身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者,经采购人和监督单位认定,将作为无效投标书予以废除。
2.6.4.2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
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4.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4.4响应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确认,视为审查未予通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1)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或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能够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资格文件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不响应或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5)不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报价的,或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存在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6.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和不一致情况处理
2.6.5.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5.2按上述修正错误码率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2.6.5.3
当唱标一览表和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一览表为准。当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6.6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6.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6.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6.6.3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6.4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6.6.5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6.7违规处理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枣庄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8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
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磋商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承担。
2.6.8.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7 纪律和监督
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
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2.8 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30分)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自身报价)×30×100%,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注:1、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评审委员会认为是恶意低价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
商务部分 (10分) |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 1、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 CNAS认证证书得 5 分(需在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证书(CCCS),标准五星级的得 3 分,钻石五星级的得 5 分(需在响应文件中上传 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
技术部分 (6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20 分) | 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货、安装制定详细计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分档酌情打分(提供设备培训、安装、调试、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强的得12-20分;方案内容相对完整、较为全面、可行性一般,满足质保周期的得6(含)-12(不含)分;相关说明差的 得0-6(不含)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 (20 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清单参数与采购文件提供的拟采购货物清单参数比较,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方案 (2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培训计划、故障处理办法、其它服务承诺等)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响应时间最短,处理办法合理可行的得12(不含)-20分;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响应时间较短,处理办法较合理可行的得6-12(含)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响应时间 最长,处理办法不合理的得0-6(不含)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政府采购政策优采强采
2.9.1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执行。在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和技术4%的加分(报价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
×价格分;技术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技术分)(本项计分以投标供应商
现场提供的国家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投标产品明细表及占比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加分)。
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定办法》)
2.9.2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10% 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
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以下原件: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③如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9.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
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2.9.4投标供应商有前述叁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
2.9.5投标供应商有前述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中携带相应证明文件向磋商小组提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项政策功能加分及价格扣除。
2.10 地方政策要求
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枣财采[2020]8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切实增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
以下合同为范本,甲乙双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山东昱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包号)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中标人响应文件;
3.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4. 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 中标通知书;
6. 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规格以及技术要要求
货物名称: 数 量:
单 价: 规格型号:详细货物数量以及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账号:
五、付款方式:
六、交付日期、地点及要求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
3.交付要求:验收合格七、风险承担
货物通过甲乙双方的联合验收前,货物运输及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联合验收合格交付后,
保存等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若货物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拒收,则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违约条款
1、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付货物总额 3%支付违约金。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调整外,在所需的调换、调整期间,应按所调货物金额,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在明确责任后 5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提交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正。
一、采购明细
本项目为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生机房设备更新项目,建设两间学生机房,具体采购数量如下:
1、教师机 2 台,
2、学生机 120 台,
3、智慧互动大屏及软件 2 台
4、壁挂式实物展台 2 个
5、48 口千兆交换机 2 台
6、16 口千兆交换机 2 台
7、原设备拆除 2 处
8、电脑桌凳 114 套
9、黑板 2 个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教师机 | 处理器:≥i5-10 代 六核 4.3GHz 主板:H500 系列以上芯片组; 内 存:≥8G DDR4 2666MHz 内存;显 卡:集成显卡; 声 卡:集成标准声卡;硬盘:≥512G SSD 硬盘; 网卡:集成 10/100/1000M 以太网卡;内置音箱,集成声卡。显示器:21.5 寸以上液晶显示屏 USB 键盘、鼠标; 接口:2 个 USB 2.0 接口、1*电源开关按钮、1*DC_IN、1*HDMI 接口、1*COM 接口/VGA接口、4*USB3.0 接口,1*RJ45 接口、1*MIC_IN 接口、1* LINE_OUT 接口; 服务:提供三年部件及人工服务,原厂 400/800 技术支持,可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 | 2 |
2 | 学生机 | 处理器:≥i3-10100,四核主频≥3.6GHz主板:B400 系列以上芯片组; 内 存:≥8G DDR4 2666MHz 内存;显 卡:集成显卡; 声 卡:集成标准声卡; 硬盘:≥256G SSD 硬盘,支持双硬盘; 网卡:集成 10/100/1000M 以太网卡;集成数字阵列麦克风,内置音箱; 显示器:19.5 寸以上液晶显示屏(1600*900),亮度调节物理按键,带低蓝光护眼功能(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 USB 键盘、鼠标,支持键盘开机功能,方便使用; 接口:≥6 个 USB 3.1 接口(至少 2 个前置 USB 3.1)、HDMI 视频接口;有效防止数据泄露; 120W 89%节能电源; 机器带提手,方便移动,防盗锁孔,后 I/O 安全盖板;配置可俯仰底座,外观美观时尚。 服务:提供三年部件及人工服务,原厂 400/800 技术支持,可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 | 120 |
3 | 智慧互动大屏及软件 | 交互式大屏主要参数: 1、整机屏幕采用 UHD 超高清 LED 液晶屏,显示尺寸不小于 86 英寸,显示比例 16:9,显示分辨率不小于 3840×2160,可视角度不小于 178°,灰度等级不小于 256 阶;色域覆盖率不低于 NTSC 96%; 2、外边框铝合金材质,前框四角圆弧型设计,全金属后壳,防腐蚀设计,高可靠性; 3、 支持双路 WIFI,支持 2.4G/5G 双频,在无 PC 条件下,整机可上网,同时可开 AP 热点; 4.支持不低于 Android8.0 系统,智慧互动大屏硬件内存不低于 3GB,存储空间不低于 16GB: 5.整机前置接口需具备:USB3.0≥2,Type-C≥1; 6.整机后置接口需具备:USB≥1,YPbPr IN≥1,AV IN≥1,RJ45≥1 等; 7.整机只需连接一根网线,即可实现 Windows 及 Android 系统同时联网。 8.多功能按键,同一电源物理按键完成 Android 系统和 Windows 系统的开机、息屏、系统恢复、关机操作; 9. 整机内置非独立的高清摄像头,不低于 1300 万像素,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不低于 4 路的阵列麦克风; 触摸系统: 1. 触控特性:要求 10 点以上红外触控技术,无需安装驱动和校准定位,无遮挡下同时识别 10 点独立书写操作,触摸分辨率不少于 32768*32768,无触摸死点; 2. 书写高度不高于 2mm;响应时间小于 4ms。 随机器配套教学软件一套; | 2 |
壁挂式实物展台硬件特性: | |||
1、整机环保材质,轻便耐腐蚀,托板不得使用气压杆联动,防止托板打开跌落,保护 | |||
师生安全。 | |||
2、视频展台要求 COMS 镜头,800 万像素摄像头;外壳在摄像头部分带保护镜片密封, | |||
防止灰尘沾染摄像头,防护等级达到 IP4X 级别。 | |||
3、视频展台带抬臂启动软件功能,打开镜头臂杆即可启动教学软件,合拢臂杆可关闭 | |||
软件。 | |||
4、采用 USB3.0 免驱高速接口,单根 USB 线传输和供电,满足远距离数据传输需求。 | |||
带 2 个 USB 数据连接口,可挂墙或者放在桌面上使用,箱内 USB 连线隐藏式设计, | |||
4 | 壁挂式实物展台 | 箱内无可见连线,且 USB 口下出,有效防止积尘,且方便布线和返修。 5、采用自动对焦镜头,可通过触摸的方式对焦,也可在软件上控制,减少因课件翻页和光线变化时出现频繁对焦的情况,提高教学演示效率。 6、箱内的拍摄杆要求模块化可拆卸,不用拆卸挂箱即可更换臂杆,方便布线和维护。 | 2 |
7、展示托板正上方具备 LED 补光灯,保证展示区域的亮度及展示效果,补光灯开关 | |||
采用触摸按键设计。 | |||
软件特性: | |||
1、展台成像画面可以实时批注, | |||
2、图像特技:二维码扫码、延时拍照、聚光灯、负片、镜像、黑白、自动曝光、视频 | |||
冻结、旋转、同屏对比教学、屏幕录制; | |||
3、自带虚拟黑板功能; | |||
4、软件支持故障自检功能; | |||
5、界面与内嵌中文。 | |||
主要参数: | |||
产品类型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 |||
应用层级三层 | |||
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 | |||
背板带宽 432Gbps/4.32Tbps | |||
包转发率 87/166Mpps | |||
端口参数 | |||
端口数量 52 个 | |||
端口描述 4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 | |||
4 个千兆 SFP | |||
功能特性 | |||
堆叠功能可堆叠 | |||
48 口千 | VLAN 支持 4K 个 VLAN | ||
5 | 兆交换 | 支持 Guest VLAN、Voice VLAN | 2 |
机 | 支持 GVRP 协议 | ||
支持 MUX VLAN 功能 | |||
支持基于 MAC/协议/IP 子网/策略/端口的 VLAN | |||
支持 1:1 和 N:1 VLAN Mapping 功能 | |||
QOS 支持对端口速率限制 | |||
支持报文重定向 | |||
每端口支持 8 个队列 | |||
支持基于端口的流量监管,支持双速三色 CAR 功能 | |||
支持 WRR、DRR、SP、WRR+SP、DRR+SP 队列调度算法 | |||
支持报文的 802.1p 和 DSCP 优先级重新标记 | |||
支持基于队列限速和端口整形的功能 | |||
组播管理支持 PIM DM,PIM SM,PIM SSM | |||
支持 IGMP v1/v2/v3 Snooping |
支持可控组播 支持 VLAN 内组播转发和组播多 VLAN 复制支持捆绑端口的组播负载分担 支持基于端口的组播流量统计 支持 MLD v1/v2snooping(Multicast Listener Discovery snooping)网络管理支持智能堆叠 iStack 支持虚拟电缆检测(Virtual Cable Test)支持 Telnet 远程配置、维护 支持 SNMPv1/v2c/v3支持 RMON 支持 eSight 网管系统、支持 WEB 网管特性 支持 HTTPS 支持 LLDP/LLDP-MED 支持系统日志、分级告警 支持 802.3az 能效以太网 EEE 支持 sFlow 安全管理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 支持端口隔离、端口安全、Sticky MAC支持 MFF 支持防止 DOS,ARP 攻击功能,ICMP 防攻击支持黑洞 MAC 地址 支持 MAC 地址学习数目限制支持 IEEE 802.1X 认证 支持 AAA 认证,支持 Radius、HWTACACS 等多种方式支持 SSH V2.0 支持 HTTPS 支持 CPU 保护功能 支持黑名单和白名单 支持 DHCP Relay、DHCP Server、DHCP Snooping 支持 DHCPv6 Relay、DHCPv6 Server、 DHCPv6 Snooping 支持用户认证点和策略执行点分离 | |||
6 | 16 口千兆交换 机 | 产品类型 企业级交换机 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交换方式 存储-转发 背板带宽 32Gbps 包转发率 24Mpps 端口参数端口数量 16 个 端口描述 16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功能特性网络标准 IEEE 802.3 10BASE-T IEEE 802.3u 100BASE-TX IEEE 802.3ab 1000BASE-T ANSI/IEEE 802.3 Nway IEEE 802.3x IEEE 802.3af IEEE 802.3at 其它参数 电源电压 :额定电压范围:100-240V AC,50/60Hz 最大电压范围:90-264V AC,47/63Hz 电源功率 :10W 产品尺寸 :250×180×43.6mm 环境标准 | 2 |
工作温度:-5-45℃ 存储温度 :-40-70℃ 相对湿度:5%-95%无凝结 其它参数 :电源类型:25W AC 电源散热方式:无风扇,自然散热 | |||
7 | 原设备拆除 | 原设备拆除 | 2 |
8 | 电脑桌凳 | 根据微机室实际要设计安装电脑桌:基材:25mm 加厚颗粒板,一体化台面及立面,抗菌、抗污染、防水、防火。颜色:甲方指定结构:桌面上部设走线孔,桌面下设脱线槽。脚垫:下部设有尼龙脚垫。 方凳:钢木 330*230*440,颜色甲方指定。 | 114 |
9 | 黑板 | 1、 结构:内外双层结构,内层为两块固定书写板与一体机正面平齐,外层为两块滑动书写板。,滑动板配装带有品牌 logo 的锁具,滑动板锁定状态下完全遮挡并保护显示频及壁挂一体机; 2、 基本尺寸:≥4000mm×1281mm,可根据所配一体机适当调整,确保与一体机的有效配套。书写板面:采用优质烤漆钢板,厚度≥0.3mm。板面为亚光墨绿色、漆膜硬度为 6H,粗糙度为 Ra1.6-3.2um。板面长期书写不变形,板面表面附有一层透明保护膜,符合 GB28231-2011 检测标准; 3、 内芯材料:选用高强度、吸音、防潮、阻燃聚苯乙烯板,厚度≥13mm,采用国际适用工艺,书写无吱咔声,减少噪音,改善书写手感。 4、 背板:选用优质防锈亚光蓝色彩涂钢板,厚度≥0.25mm,流水线一次成型,每隔 8公分设有 2 公分加强凹槽,确保均布承压不低于 640N,凹槽内置加强筋,造型美观、增加强度,镀锌含量 Z12 技术要求不低于国标 GB2518-88。 5、 覆板:采用环保型双组份聚氨酯胶水,自动化流水线覆板作业(提供现场作业图片),确保粘接牢固板面平整,甲醛释放量≤0.2mg/L,符合 GB/T 28231-2011《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 6、 边框:采用高级亚光铝合金,厚度≥1.2mm,1、上框规格 57 mm×100 mm,下框及左右框规格 29 mm×100 mm,内框规格 37mm*20mm,符合 GB5237.3-2008 检测标准;两轨道上置隐藏式平滑轮滑道,横(立)框采用双层加强结构,厚≥10 ㎜。 7、滑轮:采用上吊轮双滑道、下平轮单滑动结构,滑动顺畅、噪音小;书写时定位精确不晃动、滑动板前后晃动小于 0.5mm。上吊轮配置高强度轴承带减震胶套,保证滑动流畅、经久耐用,噪音≤36dB;上下均匀安装。 8、粉尘槽:配备宽度≥30mm 一体化粉尘槽,防止粉尘垂直落地;粉尘槽与下边框一体化设计,清扫时无粉尘死角;为了防止粉笔等工具掉落,有与粉尘槽一体的粉尘清理工具,不用时,可代替粉尘孔塞,堵住粉尘孔。 9、包角材料:采用抗老化高强度 ABS 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双壁成腔流线型设计,圆角 ≥R25mm,并带有注册商标。 10、限位档:黑板边框内部两侧及中间安装滑动板限位档,防止活动黑板开启时撞击立框。 11、产品应符合 GB/T 28231-2011《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和 GB 21027-2007《学生用 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并提供市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报告。 | 2 |
10 | 培训、安装及布线施工 | 软件培训,六类网线,电源线(国标),插排(国标),机柜,交钥匙工程 | 2 |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 年月日
投标函
(招标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 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投标报价 | 小写:元大写: |
2 | 供货安装期 | 日历天 |
3 | 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
详细报价表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 1~3年内禁止参与枣庄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做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
为我公司本次(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条目号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偏差内容 | 说明 |
(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偏离之处,也请保留此表,注明无偏差)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条目号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偏差内容 | 说明 |
(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偏离之处,也请保留此表,注明无偏差)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业绩一览表
甲方名称 | 项目名称 | 交付地点 | 数量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日期 |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注:后附合同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拟。
技术文件格式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供货方案、详细供货实施方案;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格式不做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