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宜宾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协议
甲方:宜宾学院
乙方:
丙方:宜宾学院 学院 级 x,
学生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高校及各方资源优势,为地方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型实用性人才,拓展学生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创新与创业能力,甲、乙、丙三方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培养班级:川茶学院茶产业茶文化“创新创业人才”班
二、培养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
三、培养对象:宜宾学院 级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愿,热爱茶产业茶文化事业,自愿报名的本科学生(丙方)。甲、乙双方对报名学生择优录取,协议确认。
四、培训内容与方式:本班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理论课程由甲方聘请教师在校本部组织完成,实践教学和实习由乙方指派企业导师在企业完成。理论教学方面,系统教授茶叶经济学、茶叶经营管理、茶叶市场营销与策划、茶叶加工、茶叶电子商务、品牌策划、茶叶感官审评、茶艺与茶文化等理论基础知识;实践教学方面,培养学生茶叶市场营销、茶叶经营管理、茶叶加工、茶叶电子商务、茶叶感官审评、茶艺表演、茶文化创意策划等实践及操作能力。
五、培养目标: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实施专业性精准教育,培养一大批从事茶生产经营管理、茶文化传播、茶叶传统营销及电子营销等创新型、创业型应用人才,提高学生创业与创新能力,更好地促进和推动宜宾乃至四川的茶产业发展,弘扬茶文化,推动川茶品牌走向世界。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乙双方制定的教学计划,负责理论教学部分的课程安排,组织优秀的师资负责相关理论课程教学,保证教学质量,负责理论教学的考核评分并认证乙方提供的实践教学考核评分(毕业实习成绩),完成创新创业人才班学生本专业的结业认证工作。
2、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范围内的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为乙方招收学生提供大力支持。
3、承担丙方在校期间的理论教学及管理费用。
4、协助乙方做好丙方实践教学期间的相关管理工作。
5、根据川办发【2014】26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要求,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为丙方争取创新创业实践补贴。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与甲方一起共同协商制定“创新创业人才班”的实施方案。
2、以乙方为主制定具体的实践教学部分的课程安排,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导师进行教学,并负责实践教学部分的考核评分。
3、承担丙方在实践教学期间的教学及实习费用,包括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费用及实践期间的物料费用,专家及导师的教学经费等。同时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实习生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开展实习。
4、在丙方3-4个月的岗位实习期间,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实习补贴。
5、丙方在学习期间表现优秀、结业后达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标准(具体标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研究制定),乙方承诺在其结业后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
6、(川茶集团)大力扶持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丙方在全球范围内开设川茶集团品牌专卖店或网上专卖店,并提供免费指导、免费设计和协助选址等创业支持,乙方免收品牌专卖店加盟费(5万元),并提供3—10万元创新创业贷款资金(三年归还本金,不计利息)。具体协议届时另行商定。
八、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的学习,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各课程单独考核评分,理论课程考核评分以甲方为主评定,实践考核部分由乙方为主评定。其中,理论成绩占40%,实践成绩占60%。
2、在岗位实习阶段,应服从乙方的实习安排和甲方的正常管理,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按教学计划修完学业,除按规定颁发原有专业文凭外,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的制茶师、评茶师、茶艺师等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并达到“创新创业人才班”培养相关标准后,乙方将与丙方正式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川茶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为丙方安排茶营销、茶企管理、茶艺师等适合自身专业、特长的工作。
5、学习期间,丙方表现优秀,可获得优先获得奖学金、优先安排再教育等机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照双方商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没有兑现对丙方就业创业支持承诺,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3、丙方在培训期间无故终止学习或退出,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相关培训费用,并由甲方协调处理。
4、甲方对丙方在校期间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若丙方在校期间出现安全问题,根据责任划分,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应对丙方在乙方实习期间的安全负责,在实习基地内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根据责任划分,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因丙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责任划分,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由三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十、其它事宜
1、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xx):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xx):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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