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23SZSJCYZC01 招标文件编号:2023SZSJCYZC01-2
服务类
单位自行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3SZSJCYZC01 招标文件编号:2023SZSJCYZC01-2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一、投标邀请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计划编号:2023SZSJCYZC01
招标文件编号:2023SZSJCYZC01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xxx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40 万元/年(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 1 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 18:00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务公开”下子栏目“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报名方式:
1. 项目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 供应商可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 18:00 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xxxxxxxx@000.xxx 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营业执照电子版。
2.投标文件请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8:30--9:00 送交至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xxxxxxxxx 000 x)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9:00
开标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xxxxxxxxxxxxxx 000 x)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 “ 石 嘴 山 检 察 院 ” 微 信 公 众 号 ; 石 嘴 山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门 户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 |
2 |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3 | 预算金额:40 万元/年投标保证金:0 元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 |
5 |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 15 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6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 000 x)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8:30 至 9:00 |
7 |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9:00 开标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xxxxxxxxxxxxxx 000 x) |
8 |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一年。 |
9 | 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
10 | 以投标文件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
11 |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12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3 | 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采购,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不再予以扣除,直接参与评分。 |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属于小微企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2.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2.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
设置起始时间);
2.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2.6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 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3.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采购需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在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及要求
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7.2 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字体,编制目录页,编排页码,双面打印、密封后提交。
7.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服务能力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参照的服务内容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服务内容的服务。
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
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
1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2 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用包装袋封装。
15.2 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供应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名单;
(3)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唱标:由工作人员唱标。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2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0.4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0.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 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投标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企业实力 | 10分 | 1、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 2、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在有效期内且齐全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有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企业业绩 | 9分 | 1.投标单位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业绩(须包含保洁服务项目):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 (投标文件中需有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管理制度 | 10分 | 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全面完整,流程清晰明确,应急处理得当,能满足项目需求得8-10分;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基本需求得4-7分;有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但不完善,得1-3分,无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得分。 |
保洁服务管理方案 | 10分 | 针对本院特点提供服务周到、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楼宇卫生与室外卫生清洁服务方案的得8-10分,楼宇卫生与室外卫生清洁服务方案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7分,楼宇卫生与室外卫生清洁服务方案不全面,可操作性差的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 |
安全管理方案 | 10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方案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工作流程、标准及品质检查方法完备。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8-10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得4-7分;方案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3 分;无方案,不得分。 |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 | 5分 | 提供的绿化方案全面,能够定期对绿植进行施肥、修剪、除虫,并确保办公区域生长茂盛的,有相应的养护措施、应急措施且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有绿植养护和补种方案的得2-3,绿植养护和补种方案仅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 6分 | 各项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完整,流程清晰明确,应急处理得当,能满足项目需求得5-6分;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基本需求得3-4分;有管理制度及应急 预案但不完善,得1-2分,无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得分。 |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培训及员工行为规范 | 5分 | 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高效、精简,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职责;各类人员配置合理、齐全。完全满足的得3分;能满足基本需求得2分;方案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2.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员工稳定措施方案完整且可行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有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员工稳定措施方案的得1分,方案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5分;无方案,不得分。 |
服务承诺 | 5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可行、 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服务承诺简单、笼统,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3;未提供承诺或服务体系不完备的不得分。 |
注: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
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方便评委查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报送有关主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 24.1―24.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6.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文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受理内容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1 | 招标文件质疑 |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 0952-3923065 |
2 | 评标结果质疑 |
29.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文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总建筑面积
11081 平方米,绿化面积 1000 平米。
2.服务范围:办公大楼的保洁、安保等。
3.服务内容: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综合维修(水、暖、电、气、楼体)服务、绿化养护服务。
4.服务期:一年。
二、人员配置
1.办公楼保洁员:5 人。
2.安保人员:6 人;
3.绿化及日常保养:1 人;
4.项目经理:1 人。
要求:保洁和安保人员 55 周岁以下。
三、物业服务费用
1.年承包费用,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会保险、材料费、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材料费包括保洁常用材料、卫生纸、洗手液等。
2.承包费支付方式:每月末支付本月费用,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支付手续,并按照月度考核得分计算结果支付月度费用。
3.对按照考核标准连续两个月以上和年内累计三个月,不能完成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4.服务期间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如社保、最低工资标准、税率等;甲方可根据政策要求进行费用增减,幅度不超过总服务报价的 10%。
四、技术规范及工作要求:
(一)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1.1 门卫秩序维护员定点 24 小时值班。
1.2 办公区、办公楼及重点区域、部位安全值勤巡逻。
1.3 防盗、防火、防灾等社会治安管理。
1.4 协助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2.管理要求
2.1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2 对来访宾客做好礼仪接待。
2.3 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对来访车辆进行秩序疏导。
2.4 对进出单位运送物品车辆进行查验登记核实。
2.5 疏导院门口交通。
2.6 做好办公区各处的车辆、电动车、自行车停泊服务,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1.1 办公楼内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健身活动区、卫生间、办案工作区等公共区域和院内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
1.2 上下水井、雨水井及管道、管线等清理保洁;化粪池及油污池定期检查,如需清理及时向甲方报告,提出清理建议。
1.3 卫生防疫、消毒灭菌、杀虫灭蝇。 2.管理要求及保洁标准
2.1 卫生保洁日常管理和清扫、擦拭、洗理、消毒等常规性服务。
2.2 对石材、金属、玻璃等物件进行保养护理,不得造成损伤和损害。
2.3 保持院落地面干净、无纸屑、烟蒂等杂物。
2.4 大门、路灯、围栏等设施保持清洁、院内无卫生死角。
2.5 保持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
2.6 玻璃大门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
2.7 办公楼内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厅柱、装饰品等保持整洁。
2.8 每天 1 次对领导办公室进行常规保洁。
2.9 会议室在每次开会前后各进行一次常规保洁,中途每周定期清洁一次基础性维护清洁。
2.10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发丝,无异味。
2.11 卫生用品保证齐全,无破损。
2.12 保持卫生间室内空气清新。
(三)设备维护 1.服务范围
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包括:停车场、道路、 道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化粪池;电梯、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水电暖系统等正常运行有关项目。
2.管理要求
2.1 负责现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按设备运行制度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执行。
2.2 协助甲方对施工单位保质期内的各类工程问题进行维修。
2.3 物业区域内各项工程报修维修处理。
2.4 改造及维修的建议和意见上报,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协作。
(四)绿化服务 1.服务范围
院机关管理范围内乔木、灌木、草坪及绿地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2.管理要求
2.1 定期对甲方种植的乔木、灌木、草坪、绿地、花卉等进行浇水灌溉,确保生长良好;
2.2 对上述绿植定期进行修剪管理、除草等,保持绿化整洁美观。
2.3 定期进行施肥、杀虫除害工作。
2.4 在冬季来临前,进行树木、花卉等的越冬防护。
2.5 对绿化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正常适用状态。
五、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 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函
致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1.根据采购单位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xx)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手机: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万元): |
人民币大写: | |
服务时间时 间 | 一年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备 注 |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xx)
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 (xx)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供应商名称: (xx)
年 月 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等。)
备注: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需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 (xx)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格式)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致: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xx)
日 期:
(附法人/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填写,非残疾热福利性企业无需填写。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3、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 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A 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A 规定的标准进行。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A 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A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A 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A 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A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