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XFW-2023112401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框架协议
采购征集
征 集 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日 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及时可靠的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采购工作是我校工程设备维修的重要保证。由于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品类繁多,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为确保采购到的材料质优价廉,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确定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今后每次采购材料前,分别向供应商提报货品需求,经三家比价后再确定实际供货商。 21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对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参照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FW-2023112401
项目名称: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征集
预算金额:20万(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选取3家供应商,承担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获取征集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http://www.qddx.gov.cn/n435777/index.html)官网自行免费下载电子征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教学楼A3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青岛市宁德路 18 号
项目负责人:王小波
联系方式:0532-55798120
采购联系人:吕晓国
联系方式:0532-557982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征集人 |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
2 |
项目名称 |
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征集 |
3 |
分包采购规定
|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入围包数不受限制。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 |
5 |
响应有效期 |
|
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7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
8 |
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材料 |
征集人依法依规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
9 |
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官网相关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
10 |
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征集公告。 |
11 |
征集文件的质疑 |
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
1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入围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入围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征集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
13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一次 |
14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折扣率,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5 |
响应报价的方式 |
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诚信原则进行报价,所有供应商按照要求填报报价一览表。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
16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
/ |
17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8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 |
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9 |
进口产品响应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
20 |
样品 |
不需要 |
21 |
响应文件编制 |
1.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共两册。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 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 侧胶装成册。 |
22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处,均须签署(包括姓和名)或盖章。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23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
24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一个包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3年12月 29日09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
25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2023年12月 29 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中共青岛市委党校A301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否则,征集人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26 |
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共 1 组, |
27 |
确定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 |
价格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 |
28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 |
是,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 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4家时,淘汰比例为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数量的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淘汰数量为小数时,小数点后面的进一位。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 若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4家且满足3家,不淘汰供应商。 若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且仅有2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29 |
入围结果公告 |
入围结果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官网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9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30 |
书面形式的定义 |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征集响应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官网发布的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
31 |
监督和管理 |
本次征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征集人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32 |
其他相关要求 |
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
33 |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二次竞价(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今后每次采购材料前,分别向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提报货品需求,经三家比价后再确定实际供货商。 |
3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支付。 |
35 |
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
合同中具体约定。 |
36 |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 |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征集人处采购活动的;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
37 |
补充征集 |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
|
其他说明 |
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署处可以由其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代替法定代表人签署(总公司授权书除外),供应商须将附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改为“负责人”。 |
序号 |
证明材料 |
提供形式 |
必须提交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 |
2 |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 |
3 |
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 |
4 |
评审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
(1)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3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第4项由供应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供;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密封于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4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1.2本项目共分1个包进行征集,共需选取3家供应商,承担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供应。
及时可靠的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采购工作是我校工程设备维修的重要保证。由于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品类繁多,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为确保采购到的材料质优价廉,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确定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今后每次采购材料前,分别向供应商提报货品需求,经三家比价后再确定实际供货商。
2.2.1供应商按照目录品牌提供所需商品,保证质量。如因提供的品牌质量不符合要求,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2.2.2采购清单中未有产品均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货。
2.2.3采购清单如下(数量为暂估,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头灯 |
LED7079B |
只 |
10 |
|
|
扑哩扑剌LED头灯电筒6000毫安锂电池+功率8W |
|
2 |
玻璃胶 |
防霉透明 |
瓶 |
30 |
|
|
三棵树漆(SKSHU) 三棵树玻璃胶 透明250mlhtml |
|
3 |
401胶 |
乐泰20克 |
瓶 |
40 |
|
|
乐泰/loctite 401 强力瞬干胶快干胶水通用型胶水 20g |
|
4 |
施耐德接触器 |
220V38A |
个 |
20 |
|
|
施耐德 TeSys LC1D系列三极交流接触器 38A 线圈电压220V 50/60Hz |
|
5 |
快速接头管箍 |
65*400 |
套 |
10 |
|
|
钢板抢修接哈夫节快速接头抱箍补漏卡子水管堵漏器夹板哈弗接管卡 DN65*400 |
|
6 |
快速接头管箍 |
DN110*400 |
套 |
10 |
|
|
第鑫管道抢修pe管哈夫节抢修器水管堵漏器 球磨铸铁加长抱箍 快速接头 DN100/110*400 |
|
7 |
PPR管 |
DN25 |
米 |
30 |
|
|
联塑(LESSO) ppr水管 冷水管材ppr管件 dn25 2M/根 抗高压/耐腐蚀【6分/1.25MPa/壁厚2.3mm】灰色 |
|
8 |
护套线 |
3*2.5 |
捆 |
5 |
|
|
珠江电线电缆ZC-RVV国标铜芯3芯×2.5平方防水户外护套电源线-黑色100米 |
|
9 |
LED调光盘式 |
31cm |
只 |
20 |
|
|
雷士照明(NVC) led吸顶灯灯芯改装光源模组圆形灯盘【1个】EGZZ1335-72W-6500K |
|
10 |
镀锌管 |
DN20 |
米 |
30 |
|
|
臻工品 圆管 镀锌管 镀锌圆管 钢管 圆钢管 单位:米 DN20壁厚2.75mm |
|
11 |
五孔插座 |
E3 86 |
只 |
40 |
|
|
施耐德开关插座面板 86型10A五孔插座 暗装明装插座畅意白色 |
|
12 |
单开 |
E3 86 |
只 |
30 |
|
|
施耐德开关畅意白 一位单控A3B31_1A |
|
13 |
漏电断路器 |
DZ47LE-32 C32 |
只 |
20 |
|
|
漏保空开 DZ47LE-32 C32 触电漏电保护断路器 3P+N 20A |
|
14 |
LED灯条 |
22cm一拖三 24W |
支 |
40 |
|
|
适之三色变光长条220家用客厅灯芯灯带贴片 高亮无损三色 22cm一拖三 24W |
|
15 |
公牛插排 |
GN406D-3米 |
只 |
30 |
|
|
公牛(BULL)大功率16A空调插座 3位总控全长3米 送10A头 GN-406D |
|
16 |
公牛插排 |
3米 GN-109K |
只 |
30 |
|
|
公牛(BULL) 新国标插座/插线板/插排/排插/接线板/拖线板 6位总控全长3米 GN-109K |
|
17 |
空开 |
2B5-32A |
只 |
80 |
|
|
人民电器空气开关RDB5 3p断路器2p空开32a电闸三相63a漏保 1P 32A |
|
18 |
双开双控 |
86 |
只 |
50 |
|
|
施耐德开关插座面板睿意白 86型墙壁开关面板双开双控开关 |
|
19 |
筒灯 |
12W暖白光120-130mm |
只 |
50 |
|
|
佛山照明(FSL)led筒灯天花灯吊顶孔灯嵌入式洞灯过道走廊灯4寸白玉银边12W暖白光 开孔120-130mm |
|
20 |
施耐德接触器 |
220V38A |
只 |
20 |
|
|
施耐德国产LC1D系列交流接触器LC1D38M7C三极接触器38A线圈电压AC220V一开一闭50/60Hz |
|
21 |
LED柱泡 |
7W65K |
只 |
240 |
|
|
FSL佛山照明LED灯泡 A60球泡 220V7W 65K E27 高显灯珠沐光系列 白光 |
|
22 |
无缝钢管 |
DN65 |
米 |
30 |
|
|
华岐 镀锌钢管 衬塑钢塑冷水管 一根6米 dn65*3.5 |
|
23 |
不锈钢固特门吸 |
304 |
只 |
20 |
|
|
特(GUTE)免打孔不锈钢门吸地吸墙装地装双用打孔门碰青古色 |
|
24 |
调光开关 |
公牛G07 |
只 |
50 |
|
|
公牛(BULL)开关插座 G07系列 一开双控开关 86型面板G07K112C 白色 暗装 |
|
25 |
草坪灯 |
CZ3457 |
只 |
10 |
|
|
北原野子太阳能户外双色喇叭花郁金香装饰地插灯别墅花园草地防水庭院草坪灯 |
|
26 |
不锈钢下水口 |
DN32 |
套 |
30 |
|
|
洗手盆304不锈钢下水管面盆防臭波纹排水管洗脸盆下水器软管配件 A型面盆201不锈钢下水管50Cm长 |
|
27 |
软管 |
500 |
根 |
30 |
|
|
魅祥 304不锈钢混合丝编织4分软管 水龙头软管冷热进水管 304混合丝管 500cm |
|
28 |
博世割片 |
4寸 外径105mm |
片 |
50 |
|
|
博世(BOSCH)金属切割片(1片装)4寸 外径105mm |
|
29 |
南孚电池 |
5# |
节 |
2400 |
|
|
南孚5号电池碱性 聚能环4代 |
|
30 |
双绞线 |
2*1.5 |
米 |
100 |
|
|
爱喜达(AIXIDA)电线花线RVS双绞线2芯1/1.5/2.5平方电源线充电线灯头软线 2*1.5平方花线 100米 |
|
31 |
平板灯 |
600*600 |
套 |
10 |
|
|
雷士(NVC)厨房灯led集成吊顶灯嵌入式扣板吸顶灯卫生间防水超薄杀菌平板灯 升级【漆白】48W 白光 600x600 |
|
32 |
按钮 |
XB2BA44C |
只 |
10 |
|
|
施耐德电气 按钮开关 型号多选 XB2BA44C |
|
33 |
结构胶 |
680ML |
个 |
20 |
|
|
绿松林 玻璃胶防霉密封胶厨卫防水透明门窗中性结构胶黑色瓷白家用强力灰色耐候胶 黑色793玻璃胶 |
|
34 |
防水胶 |
5KG |
桶 |
10 |
|
|
夫特(kafuter)食物级密封胶 K-5600 水杯粘合热水壶养生壶玻璃环保强力防水耐高温 半透明 35ml/支 |
|
35 |
胶带 |
3M1600 |
盘 |
60 |
|
|
3M双面胶 1600T 无痕强力泡棉胶带 金属磁铁专用塑料车用装饰标识手工DIY镜子挂钩白色 直径40mm*1.1mm 8片装 |
|
36 |
水表 |
法兰65 |
只 |
5 |
|
|
法兰水表水平旋翼式冷水表 法兰数字冷水表 DN65法兰冷水表 (长度28) |
|
37 |
防滑条 |
5*2.5 |
只 |
50 |
|
|
佐佑众工 楼梯防滑条防滑垫pvc自粘型台阶止滑条幼儿园医院踏步贴条地板压边护角防撞条 黄色灰底 |
|
38 |
不锈钢条 |
5MM*10MM*1米 |
米 |
30 |
|
|
京纯304 316L 201不锈钢扁钢扁条钢条钢块冷拉方钢条不锈钢板非标定制 5MM*10MM*1米 |
|
39 |
金汤不漏 |
5KG |
袋 |
50 |
|
|
唔哩金汤水不漏速凝型快干水泥堵漏王卫生间管道屋顶快速补漏灵水粉 5KG水不漏 |
|
40 |
双绞线 |
2*1.5 |
米 |
100 |
|
|
爱喜达(AIXIDA)电线花线RVS双绞线2芯1/1.5/2.5平方电源线充电线灯头软线 2*1.5平方花线 100米 |
|
41 |
灯管 |
T5-14W |
根 |
50 |
|
|
飞利浦灯管日光灯管三基色节能灯管荧光灯管细管家用灯管长条灯管 TL5/14W/长度56cm-单支 白光-6500K |
|
42 |
钻头 |
不锈钢 |
支 |
50 |
|
|
佰瑞特高速钢镀钛钻头含钴麻花钻头套装钢铁金属铝合金不锈钢专用打孔钻头高硬度直柄手电钻开孔扩孔转头大全 1.6mm含钴 |
|
43 |
射灯 |
7W65K |
只 |
80 |
|
|
飞利浦(PHILIPS)品瑛射灯筒灯嵌入式小山丘客厅卧室高显色防眩光筒射灯 品瑛4.5W 65K 银色 |
|
44 |
阀芯 |
25/32 DN15 |
只 |
30 |
|
|
CS19H-16圆盘式内螺纹疏水阀 丝扣蒸汽疏水阀器DN15 20 25 32 40 DN152 DN15/4分/蒸汽 |
|
45 |
荧光灯 |
9-13W |
支 |
60 |
|
|
fsl佛山照明T5三基色环形荧光灯管圆形22W白光6500K |
|
46 |
下水管 |
DN32 |
根 |
60 |
|
|
联塑 PVC排水管A管国标加厚款dn32 50 75 110塑料雨水管污水管pvc下水管白色2米/根 PVC排水A管【2米价】 dn32(2.0) |
|
47 |
闸阀 |
中型20 |
只 |
20 |
|
|
冰禹 AB40361 中央空调专用 锻压加厚大通径手动黄铜闸阀 硬密封阀门 DN20(6分)中型 |
|
总计(元)
|
|
3.1交货期
按采购合同约定。
3.2交货地点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3.3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售后服务
3.6.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半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启时需提供的样品,入围后供应商送至征集人指定地点封存。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审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承揽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征集的供应商。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5评办法中的“不足或欠缺或相对弱势”等是指存在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35分 |
65分 |
100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响应报价 |
30分 |
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诚信原则进行报价,所有供应商按照要求填报报价一览表,价格分均为满分30分。 |
|
企业业绩 |
5分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5分,满分5分。 须提供同类项目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同类项目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
2.3技术部分
响应情况 |
基本分 |
24分 |
全部征集文件要求的得 24 分;实质性条款(标有“★”项)有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
负偏离 |
0分 |
非"★"技术要求每有 1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扣 3 分,扣到 0 分为止。 |
|
项目质量保障、供货组织、调试验收 |
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 |
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A.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详实,优于项目使用需求,全方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进行,保障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得 10 分; B.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满足项目使用需求,达到项目需要,得 7 分; C.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不完整,基本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并达到项目部分需要,得 4 分; D.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差,表述不清晰,得1分; E.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
供货组织方案 |
9分 |
A.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组织方案详细明确、货物到位保障措施得当清晰合理详细、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衔接得当合理,切合实际,得 9 分; B.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组织方案明确、货物到位保障措施或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阐述不清晰或不严密(存在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得 6 分; C.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组织方案不明确、货物到位保障措施或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阐述不清晰或不严密,得3分; D.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 |
8分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A.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详实明确,产品调试和验收流程、措施完善,满足使用需求的,得 8 分; B.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明确,产品调试和验收流程、措施阐述存在不清晰或不严密的(存在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 C.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差,产品调试和验收流程不清晰,得2分; D.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 |
5分 |
A.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培训计划中人员支持及培训保障清晰完整科学,达到通过培训提升采购人处人员项目水平和能力目的,得 5分; B.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培训计划中人员支持及培训保障不清晰(存在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得2分。 C.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对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评价 |
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安排、维修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A.售后服务安排合理得当、维修反应速度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有对应保障、备品备件充足、售后服务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 9 分; B.售后服务安排合理、维修反应速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备品备件充足、售后服务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 6 分; C.售后服务维修反应速度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备品备件保障及售后服务措施不严密(存在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得 3 分; D.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说明: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活动;
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就协议约定的事项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征集活动。
2.6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征集的资格。
参与征集响应活动的当事人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征集响应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征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响应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征集人可在响应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2征集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征集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征集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征集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征集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询问;征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征集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征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1征集文件的组成
9.1.1征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征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征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征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征集需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
(8)纪律和监督;
(9)框架协议文本、采购合同文本;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9.1.2根据本章第9.2款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9.1.3除非有特殊要求,征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0.3资格审查部分
10.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
10.3.2声明函;
10.3.3采购诚信承诺书;
10.3.4征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4商务文件
10.4.1响应函;
10.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4.4响应报价:
10.4.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0.4.6商务响应表;
10.4.7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
10.4.8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
10.4.9征集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0.4.10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0.5技术文件
10.5.1技术响应表;
10.5.2项目质量保障、供货组织、调试验收
10.5.2.1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
10.5.2.2供货组织方案;
10.5.2.3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
10.5.3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
10.5.4对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评价;
10.5.5征集文件技术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0.5.6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进行报价。
11.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1.5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2.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2.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征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5.1供应商在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
15.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6.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征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征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6.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征集程序环节的质疑。
16.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征集人不予受理。
16.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6征集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征集人相关部门处理。
17.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征集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7.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征集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7.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征集人相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征集人相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征集人处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人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1评审小组的组成
征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方式确定评审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审小组成员的名单在入围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审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征集文件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3.5评审小组具有依据征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审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评审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3.6.5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评审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发现供应商在招响应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征集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征集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3参加过征集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4自身与征集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评审小组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征集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征集人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会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征集人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评审小组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入围供应商或者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
4.9编写评审报告;
4.10宣布评审结果。
5.1征集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征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
5.2征集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征集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征集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征集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征集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审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征集人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1征集人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征集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征集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审纪律;
6.1.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组织评审小组推选评审组长,征集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征集文件;
6.1.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小组依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征集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6.1.8核对评审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审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征集人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评审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征集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征集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
6.2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响应无效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必须提出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响应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评审小组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3.3评审小组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征集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征集人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征集活动。
7.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的,入围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并列的,由征集人或者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征集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包括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
8.3.1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8.3.1采用质量优先法的,按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评审结果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审小组或者征集人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
8.3.2采用价格优先法的,评审结果按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小组或者征集人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
8.3.3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8.3.4 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
8.3.5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
8.4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8.5对于分包征集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入围包数的,入围供应商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入围规定”确定。
8.6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7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审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征集人处相关监督部门。
8.8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9.1征集人或者应当自入围供应商确定后立即发出入围通知书,并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官网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征集文件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9.2征集人不按照规定发布入围公告或者发布入围公告后不签发入围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入围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的,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供应商或响应无效:
10.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3不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征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4响应有效期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
10.5评审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6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7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8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审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宣布征集无效:
11.1.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1.1.2出现影响征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因重大变故,征集任务取消的;
11.1.4法律、法规以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1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评审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评审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征集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征集人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征集人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入围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入围;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入围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征集人与供应商串通响应:
13.3.1征集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2.3.2征集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征集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征集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征集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入围提供方便;
13.3.6征集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入围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征集人处相关监督部门。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征集人处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入围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征集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4向征集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集人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征集需求、组织征集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征集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征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征集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征集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3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征集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征集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入围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入围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入围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征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入围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征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征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4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 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6当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征集人可从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入围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征集人应重新组织征集。
2.合同履行
征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征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征集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征集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签订合同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协议编号:
甲方: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乙方: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四、最高限制单价:
五、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
六、协议价格:
七、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
八、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九、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一、框架协议期限:( 年)
十二、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十三、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可启动补充征集程序:
1.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
2.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十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合理规范、厉行节约、符合实际、利于工作的原则确定征集需求。征集需求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应当全面、详细。
2.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力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乙方协商一致提交相关部门核实后,变更入围结果并公告。
3.甲方在征集活动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落实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要求。
4.甲方应当树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采购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严格履行约定义务。
5.甲方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5.1恶意拆分项目;
5.2恶意串通;
5.3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5.4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框架协议的;
5.5以不合理条件对乙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被乙方投诉的;
5.6无正当理由,不按征集规程和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的;
5.7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协议条件的;
5.8向乙方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等合同以外的利益;
5.9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力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甲方协商一致提交相关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核实后,变更成交结果并公告。
2.乙方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甲方更新备案;
3.乙方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应及时报甲方进行审核;
4.乙方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乙方委托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征集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
5.乙方参与采购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相关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6.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规定,依法、规范、独立参与征集活动,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甲方管理,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接受相应管理措施。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项目成交的;
7.2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7.3没有明确的诉求和佐证资料而进行虚假、恶意、重复
质疑的;
7.4恶意串通的;
7.5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入围结果的,或者拒绝与甲方签订框架协议的;
7.6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
7.7协议转包的;
7.8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7.9拒不纠正违规、违约行为的;
7.10向甲方或有关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8.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再参加后期委托业务。
十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十八、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方式: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征集人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
2、声明函(见附件1);
3、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征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1: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我方承诺未和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情形。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 应 商: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征集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附件2:
采购诚信承诺书
(征集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征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响应,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响应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响应,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征集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征集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征集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响应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征集人处其它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1、响应函(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6);
5、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7);
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 (若有);
7、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8、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10);
10、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1);
11、联合响应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2);
12、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3);
13、征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4、征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附件3:
响应函
(征集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征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同意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入围,我方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征集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征集信息后,与征集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启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印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本响应函由授权代表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响应、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报价一览表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承诺 |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水电设备应急维修材料柜架协议采购项目 |
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诚信原则进行报价 |
|
供应商(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7:
分项报价明细表(无须填写)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价 |
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响应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内容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9:
商务响应表
响应包:第 包
项目 |
征集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交货期 |
|
|
|
交货地点 |
|
|
|
付款方式 |
|
|
|
验收 |
|
|
|
质量保证期 |
|
|
|
售后服务 |
|
|
|
…… |
|
|
|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附件12:
联合响应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征集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响应,并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征集文件规定以及响应内容对征集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征集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征集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征集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响应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
(注:联合体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应明确各自承担的比例。)
六、本协议提交征集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
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签订的《联合响应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联合响应代理人,代理人在响应、开启、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响应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联合响应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正/副本】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1、技术响应表(附件14);
2、项目质量保障、供货组织、调试验收
2.1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
2.2供货组织方案;
2.3产品调试和验收方案;
3、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
4、对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评价;
5、征集文件技术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附件14:
技术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
征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二部分呢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实质性响应情况,非实质性服务要求如有未响应,评审小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征集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5: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1 包
响应文件 部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