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與香港、澳門簽署 CEPA8 補充協議
◆ 大陸與香港、澳門簽署 CEPA8 補充協議
大陸與香港、 澳門分別於2011 年2 月1 3 、14 日簽署關於建立更緊 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八,原產地認定及服務貿易相關放寬措施並同步於2012 年4 月1 日起正式實施。港府財政司司長xxx和大陸國家商務部副部長xxx,12 月13日在政府總部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補充協議八,進一步加強兩地經貿合作和交流。協議 中, 共有32 項服務貿易開放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 當中包括16個服務領域的23 項開放措施; 以及加強兩地在金融、旅遊和創新科技產業等領域的合作。雙方並同意完善貨物貿易原產地標準和放寬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定義及相關規定。xxxxx表示這些措施對加快推動香港服務業拓展大陸市場發揮積極作用,有助香港具優勢的服務行業持續發展, 促進兩地經貿融合及專業交流( 港府新聞公 報, 2011.12.13 ) 。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xxxx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司xxx分別 率領兩地政府代表團,12 月14日在澳門政府總部舉行 2011年關於建立 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會 後,雙方簽署《 安排》補充協議八文本,協議增補了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內容,令總開放領域達至46 個, 累計總開放措施281 項, 放寬了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大陸的經營空間,可在符合大陸 法律法規和特定行業規限要求下, 參與經營其他安排項下的服務業務; 補充協議八亦對金融與旅遊領域作出更緊密合作安排。支持大陸銀行在審慎經營的前提下,利用 澳門國際金融平台發展國際業務;允許澳門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方式(RQF Ⅱ ) 投資境內證券市場; 支持澳門保險公司設立營業機構或通過參股方式參與大陸保險市場,加強雙方在保險產品研發、業務 經營和運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澳門政府新聞公報, 2011.12.14) 。
◆ 大陸試行免試招收港生
大陸教育機關宣布, 2012年 2 月開始大陸高校將根據香港高中文憑試的成績直接錄取港生, 不必再考試。港府教育局對此表示歡迎。
大陸國務院副總理xxx2011年8 月間訪港時提出大陸免試招收
港生安排, 大陸國家教育部11月 28 日公布「2012 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 試行)」, 將有包括北大、 清華、復旦等63 間大學, 正式設立聯招平台招收港生, 學額最多達3150 個, 每年學費最高9000餘元,相當於香港大學學費約兩成。港府教育局副局長xxx接受訪問時表示, 新政策是大陸中央惠港措施,希望紓緩香港大學學位不足問題,無論高考生或文憑試學生均可報讀。2012年香港將有近4 萬名學生在高考或文憑試考獲符合入讀大學基本資格,但全港政府資助或自資大學學位只有3 萬餘個,出現學位供不應求。在新政策下, 港生日後報讀大陸大學毋須報考港澳台聯招試, 可憑香港公開試成績直接申請大陸大學( 明 報、 文匯報, 2011.11.29 ) 。
傳媒社評指出,免試招生新政策除有利紓解香港大學學位供應不足壓力外, 更有利港生在大陸謀出路( 大公報社評, 2011.11.29) 。
◆ 澳門中聯辦經濟部貿易處成立
中國大陸商務部在澳門設立「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經濟部貿易處」(下稱中聯辦經濟部貿易處) , 並於 2011 年 12 月 15 日舉行揭牌儀式。中國大陸國家商務部副部長xxx、中國大陸中央政府駐澳聯絡
辦副主任xx、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xxx等出席揭牌儀式。(成 報 2011. 12. 20)
中聯辦經濟部貿易處是中國大陸商務部在澳門設立的經貿促進機構, 接受國家商務部和中聯辦的雙重指 揮, 負責兩地經貿交流相關事宜。
澳門財政司司長xxx在致辭時指出: 「 中聯辦經濟部貿易處的設立,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澳門與內地的經貿聯繫和促進兩地經貿交流和合作, 發揮重要的橋樑作用,並在保障內地供澳大宗民生商品的穩定供應中發揮積極的協調作用。」( 成報 2011.12.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