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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684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就投標保證金應沒入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格公司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案( 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 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2, 682 仟股對外辦理公開銷售,其中1, 986 仟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已於110年7月28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 開標日) ,496仟股則以公開申購配售辦理。另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 櫃) 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安格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200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情形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股數:仟股
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過額配售 股數 | 競價拍賣 股數 | 公開申購 股數 | 總承銷 股數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 x 0 x | 200 | 1, 986 | 386 | 2, 572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 00 x 0 x | - | - | 30 | 30 |
華南永昌綜合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 x | - | - | 30 | 30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 x | - | - | 30 | 30 |
大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 00 x 00 xx 0 | - | - | 20 | 20 |
合 計 | 200 | 1, 986 | 496 | 2, 682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88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份佔上櫃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安格公司簽定
「過額配售協議書」,由安格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 200 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由安格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5,539,866 股,自願集保股數為5,374,809 股,合計為10,914,675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時股數總額 21,411,000 股之 50.98%,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數總額 24,366,000 股之 44.79%。
五、初次上櫃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數量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
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理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
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 1 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 268 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
過 268 張(仟股),投標數量以 1 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壹銷售單位為 1 仟股,每人限購 1 單位(若超過壹申購單位,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200 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
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 110 年 7 月 30 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 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10 年 8 月 3 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10 年 8 月 4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 2 時後
始完成委 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複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
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 110 年 8 月 4 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110 年 8 月 6 日),併同
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巿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 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 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 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 110 年 8 月 5 日上午九時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xxx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證交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10 年 7 月 30 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 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10 年 7 月 30 日)前存 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10 年 8 月 2 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10 年 7 月 29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10 年 8 月 4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 110 年 7 月 28 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
(https:/ / xxx.xxxx.xxx.xx )免費查詢。
(四)如有辦理過額配售時,係採公開申購方式,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辦理。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10 年 8 月 6 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
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分),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
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 412-1111 或 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 41-1111 或 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 50 元整。
(二)競價拍賣: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亦可以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得標,但使用此系統前,得標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本公告十三、(一)3.。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安格公司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 110 年 8 月 11 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櫃(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櫃日期:110 年 8 月 11 日。(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安格公司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櫃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 https: //mops. twse. com. tw ) 或發行公司網址:https:/ /xxx.xxxxxxxx.xxx. tw 查詢。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安格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xxxxxxxxxxxx 0 x 0 x) 及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 // mops. twse. com. tw) 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如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 tps:// www.gfort xxx.xxx. tw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 tps: // www. xxxxxxxxx.xxx. tw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 tps: // www. ent rust. com. tw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 tps:// www. xxxxxx.xxx. tw
大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 ht tps:// www. xxxxxx.xxx. tw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
書」、「中籤通知書」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十八﹑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簽證意見 |
107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何瑞軒、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簽證意見 |
108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何瑞軒、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109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何瑞軒、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110 年第一季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虞成全、xxx | 無保留核閱意見 |
十九﹑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二十﹑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 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 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應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四)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五)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證券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 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六)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
資格。
(七)證券交易市場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一﹑該股票奉准上櫃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要旨:(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
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承銷前後流通在外股數
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格公司或該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214,110,000 元,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整,已發行股數為 21,411,000 股。另該公司於 110 年 5 月 14 日經經濟部核准認股權憑證換發新股變更登記,發行新股 35,000 股,已發行股數為 21,446,000 股。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920,000 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作業,預計股票上櫃掛牌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243,660,000 元,發行股數為 24,366,000 股。
(二)公開承銷股數來源
該公司本次申請股票上櫃,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規定,採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應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第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至少應提出擬上櫃股份總額 10%以上股份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故該公司預計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920,000 股,並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 15%,計為 438,000股予員工認購外,其餘 2,482,000 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於 110 年 2 月 5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排除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適用,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三)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百分之十五之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本推薦證券商已與該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內供主辦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四)股權分散標準
該公司截至 110 年 4 月 25 日止,股東人數共計 698 人,其中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
682 人,且其所持股份總額合計 13,014,432 股,占當時發行股份總額 60.68%,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有關股權分散之人數不少於三百人,且所持有股份總額合計占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逾一千萬股之持股之股權分散標準。
二、申請公司與推薦證券商共同訂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Price/ Earnings ratio ,P/ E ratio) 、股價淨值比法(Price/ Book value ratio ,P/ B ratio) ,主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與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成本法則分為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作為公司價值評定基礎的淨值法,以及採用未來現金流量作為公司價值評定基礎的收益法,各種評價方法之優點、缺點及適用時機彙總說明如下:
項目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
計算方式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盈餘,並以產業性質相近的上市櫃公司或同業平均本益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 類似公司不同之處。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淨值,比較產業性質相近的上市櫃公司或同業平均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類似公 司不同之處。 | 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 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 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進行帳面 價值之調整。 | 根據公司預估之獲利及現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時間價值。 |
優點 | 1.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 2.市場價格資料較易取得。 3.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為接近。 | 1.淨值係長期穩定之指標,盈餘 為負值時之另一種評估選擇。 2.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 觀公正。 | 1.符合學理上對企業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變數預期來評價公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變動影響,且可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 3.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險。 |
缺點 | 1.盈餘品質易受會計方法之 選擇而受影響。 2.企業每股盈餘為負值或接 近於零時不適用。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 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帳面價值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 而受影響。 2.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 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往往差距甚大。 2. 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 劣。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 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 程序繁瑣, 需估計大量變數,花費成本大且不確定性高。 2.投資者不易瞭解現金流量觀 念。 3.基於對公司之未來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且適切的評價因子難求,在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低下,國內 實務較少採用。 |
適用時機 | 評估風險水準、股利政策及成長率穩定的公司。 | 評估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 評估產業具有獲利波動幅度大 之特性的公司。 | 評估如公營事業或傳統產業 類股。 | 1.可取得公司詳細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企業經營穩定,無鉅額資本 支出。 |
2.與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該公司主要從事多媒體影像轉換晶片及其他控制晶片之研發及銷售,主要產品為 VGA、HDMI、DisplayPort 、USB Type-C 等各式影像轉換控制晶片。經檢視相關產業資料,目前國內已上市及上櫃公司中,並無與該公司所營事業完全相同之公司,故就該公司之產品性質、營運模式及應用領域等因素予以綜合考量,選取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014,以下簡稱:聯陽)、譜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966,以下簡稱:譜瑞)、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6104,以下簡稱:創惟)及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6756,以下簡稱:威鋒)作為比較同業。
聯陽主要從事各式晶片產品研發與銷售,主要商品包含桌上型電腦輸出入控制 IC(如PC 輸出入控制IC、PCIe to PCI Bridge IC 等)、筆記型電腦控制 IC(如 NB 鍵盤控制 IC、Sensor Hub 、EC 整合 Type-C 等)、高速影音介面相關 IC(其中 Displayport 及 HDMI 等影像轉換晶片與該公司產品功能相近)等;譜瑞主要從事設計電腦、消費性電子及智慧型手機產品所需之高速訊號傳輸介面之晶片,主要產品包含 DisplayPort 系列、高速傳輸介面晶片(如 DisplayPort 、SATA、PCIe、HDMI、USB、USB Type-C 控制晶片等)、 Source Drivers 、True Touch 系列,其高速傳輸介面晶片中 DisplayPort 及 HDMI 等影像轉換晶片與該公司產品功能相近;創惟主要從事 USB 儲存媒體控制晶片、USB 影像控制晶片及 USB 集線器控制晶片,其中 USB 集線器控制晶片包含 USB Type-C 集線器控制晶片,與該公司產品同屬 USB Type-C 應用領域;威鋒則主要從事 USB 控制晶片及其延伸發展各相關領域晶片之設計、研發與銷售,主要產品品項包含 USB3.2 控制晶片(主控端 Host、集線器 Hub 及裝置端 Device)、USB Type-C 介面控制晶片、USB PD 協議溝通晶片及 USB2.0 轉 USB3.2 硬體轉接橋接晶片等,其中以 USB PD 相關晶片與該公司之產品較為類似。
(1)市場法
A.本益比法
單位:倍
證券名稱 (代號) | 聯陽 (3014) | 譜瑞 (4966) | 創惟 (6104) | 威鋒 (6756) | 上櫃 半導體業 | 上市 半導體業 |
110年4月 | 20.07 | 26.67 | 20.03 | 61.31 | 27.54 | 29.91 |
110年5月 | 16.23 | 28.49 | 16.86 | 39.23 | 25.05 | 26.84 |
110年6月 | 16.71 | 29.80 | 18.12 | 49.48 | 27.08 | 26.81 |
平均本益比 | 17.67 | 28.32 | 18.34 | 50.01 | 26.56 | 27.85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福邦整理
由上表得知,最近三個月採樣同業及上市櫃半導體業之平均本益比介於 17.67~50.01 倍,為避免取樣區間受極端值影響,排除聯陽及威鋒之平均本益比暫不擬採用,調整後取樣之平均本益比區間介於 18.34~28.32 倍。若以該公司 109 年度之稅後盈餘 40,924 仟元,除以擬上櫃掛牌股數 24,366 千股推算每股稅後盈餘為 1.68 元,按前述平均本益比區間計算其參考價格,價格區間約為 30.81~47.58 元。
由於本益比法使用歷史性財務資料,無法反映公司未來成長性,且該公司因 109 年下半年度 USB Type-C 影像轉換晶片銷售成長,帶動整體營收獲利較上半年度大幅增加,其獲利波動幅度較大,故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方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依據。
B.股價淨值比法
單位:倍
證券名稱 (代號) | 聯陽 (3014) | 譜瑞 (4966) | 創惟 (6104) | 威鋒 (6756) | 上櫃 半導體業 | 上市 半導體業 |
110 年 4 月 | 3.91 | 7.61 | 4.26 | 7.58 | 4.89 | 6.15 |
110 年 5 月 | 3.46 | 8.17 | 3.76 | 6.73 | 4.44 | 5.71 |
110 年 6 月 | 3.73 | 8.55 | 4.19 | 8.49 | 4.80 | 5.70 |
平均股價淨值比 | 3.70 | 8.11 | 4.07 | 7.60 | 4.71 | 5.85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福邦整理
由上表可知,最近三個月採樣同業及上市櫃半導體業之平均股價淨值比介於3.70~8.11 倍之間,為避免取樣區間受極端值影響,排除聯陽及譜瑞之平均股價淨值比暫不擬採用,調整後取樣之平均股價淨值比區間介於 4.07~7.60 倍。以該公司 110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權益總額 421,278 仟元,除以擬上櫃掛牌股數 24,366 千股推算每股淨值為 17.29 元,按前述平均股價淨值比區間計算其參考價格,價格區間約為 70.37~131.40 元。
(2)成本法
成本法主要以被評價公司帳面之價值為公司價值評價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上之資產總額減去總負債金額來評定公司之價值,其評價模式為:
目標公司參考價格=(總資產-總負債)/ 普通股流通在外總數
以該公司 110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淨值,並依擬上櫃掛牌股本 24,366 千股推算每股淨值為 17.29 元,但公司之價值係以其所能創造之獲利來評定,因此以帳面價值來評定公司之價值並不適用於成長型之公司,且在評定資產總額及負債總額時,需考慮到資產與負債的真正市價,一般而言並不容易取得市價的資訊,由於此方法具有上述缺點,且未能考慮該公司之未來業績及獲利成長能力,故較不具參考性,故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方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依據。
(3)收益法
此法主要假設目標企業之價值為未來各期創造之現金流量折現值,然因收益法係以未來各期所創造現金流量之折現值合計數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由於未來之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評價方法所使用之相關參數,如未來營收成長率、資本支出之假設多為預估性質,在永續經營假設下,產業快速變化之特性使對未來之預估更具不確定性,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故在未來現金流量及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無法精確掌握情況下,且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為主觀之情形下,國內實務較少採用,故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方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依據。
(二)申請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茲就該公司及採樣同業聯陽、譜瑞、創惟及威鋒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說明如下:
1.財務狀況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第一季 | |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 率(%) | 安格 | 18.16 | 20.52 | 24.67 | 26.17 |
聯陽 | 21.78 | 24.67 | 25.87 | 25.32 | ||
譜瑞 | 19.21 | 18.24 | 23.45 | 17.26 | ||
創惟 | 44.70 | 34.04 | 40.12 | 49.36 | ||
威鋒 | 29.26 | 30.84 | 13.94 | 25.28 | ||
同業 | 40.20 | 38.70 | (註 1) | (註 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安格 | 1,541.85 | 1,188.09 | 1,540.76 | 1,720.23 | |
聯陽 | 610.79 | 670.97 | 810.08 | 891.12 | ||
譜瑞 | 2,981.57 | 4,094.25 | 3,506.82 | 3,012.93 | ||
創惟 | 193.68 | 165.63 | 167.83 | 144.77 | ||
威鋒 | 4,685.20 | 2,324.68 | 4,602.24 | 4,579.10 | ||
同業 | 251.89 | 231.48 | (註 1) | (註 1)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股東會年報;其他同業之財務比率資料係查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之「IFRSs 產業財務比率資訊(合併)」中,行業類別為「C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福邦證券整理。
註1:截至目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具「IFRSs 產業財務比率資訊(合併)」相關資料。
(1)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 107~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18.16%、20.52%、24.67%及 26.17%。108 年度雖因營運獲利下滑使得估列員工獎金及員工酬勞之其他應付款減少,惟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之適用認列租賃負債,故負債總額仍較 107 年度增加 10,109 千元,在與 107 年度資產總額相較變動差異不大之情況下,致 108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07 年度上升至 20.52%。 109 年度該公司因 USB Type-C 晶片銷售放量帶動營運獲利成長,使得現金及約當現金與定存增加,加上因應營運成長而增加備貨使得存貨增加,致資產總額較 108 年度增加 65,994 千元,增加幅度為 16.04%,惟同時因營運成長使得進貨產生之應付帳款及
預收客戶貨款增加,及獲利成長使得應付所得稅估列增加,致負債總額 108 年度增加 33,341 千元,其增加幅度達 39.49%。在資產總額增加幅度小於負債總額增加幅度之情況下, 109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08 年度上升至 24.67%。110 年第一季因遠距辦公及教學之終端需求仍在,加上 USB Type-C 滲透率提高,AG93 系列產品銷售持續成長,使得現金及約當現金、定存及應收帳款增加,致資產總額較 109 年度增加 93,124 千元,增加幅度為 19.50%,惟同時因營運成長使得進貨產生之應付帳款及預收客戶貨
款增加,及獲利成長使得應付所得稅估列增加,致負債總額較 109 年度增加 31,522 千元,其增加幅度達 26.77%,在資產總額增
加幅度小於負債總額增加幅度之情況下,110 年度第一季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09 年度上升至 26.17%。
與採樣同業相較,107 年度該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低於所有採樣同業;108 年度因認列租賃負債影響而高於譜瑞;109 年度威鋒因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使其負債占資產比率較低,而該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則介於同業之間;110 年第一季雖因應付帳款及預收客戶貨款增加影響,使得負債占資產比率略增為26.17%,惟尚介於同業之間。整體而言,該公司負債占資產比率尚屬健全,其變化應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 107~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1,541.85%、1,188.09%、1,540.76%及 1,720.23%。108 年度該公司在考量未來經營發展而進行遷址,相關裝修租賃改良及設備之購置使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 107 年度增加 8,032 千元,幅度達 36.96%,該公司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之適用認列租賃負債,使得非流動負債較 107 年度增加 26,360 千元,在長期資金增加幅度小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幅度之情況下,致 108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107 年度下降至 1,188.09%。109 年度該公司因獲利成長,致保留盈餘增加,使得權益總額較 108 年增加 32,653 千元,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則因折舊提列而減少,致該公司 109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108 年度上升至 1,540.76%。110 年第一季該公司因獲利成長使得保留盈餘增加及執行庫藏股轉讓員工使得資本公積增加,致股東權益較 109 年度增加 61,602 千元,另該公司考量未來經營發展,於台北內湖承租辦公司而認列租賃負債,致非流動負債較 109 年度增加 6,589 千元,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變動不大之情況下,110 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109 年度上升至 1,720.23%。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107~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高於聯陽、創惟及其他同業而低於譜瑞及威鋒,由於 IC 設計公司因多為委外代工生產,並無相關生產設備,故使得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普遍較高,而聯陽及創惟因自有土地、房屋及建築使其比率較其他公司為低。整體而言,該公司 107~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高於 100%,且比率尚介於同業之間,顯示長期資金結構尚屬健全,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資產負債結構良好,且長期資金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能力尚屬健全,無重大財務結構異常之情事。
2.獲利情形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109 年度 | 110 年第一季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 安格 | 7.97 | 0.38 | 9.29 | 21.58 |
聯陽 | 9.89 | 10.48 | 15.82 | 22.06 | ||
譜瑞 | 17.40 | 18.86 | 23.11 | 25.06 | ||
創惟 | 9.60 | 8.42 | 13.92 | 7.09 | ||
威鋒 | 12.84 | 21.45 | 14.84 | 23.18 | ||
同業 | 4.10 | 3.50 | (註 1) | (註 1) | ||
權益報酬率 (%) | 安格 | 9.86 | 0.38 | 11.92 | 28.87 | |
聯陽 | 12.60 | 13.62 | 21.15 | 29.62 | ||
譜瑞 | 21.76 | 23.19 | 29.28 | 31.47 | ||
創惟 | 17.62 | 13.76 | 22.04 | 12.64 | ||
威鋒 | 18.92 | 30.66 | 18.28 | 28.91 | ||
同業 | 6.50 | 5.70 | (註 2) | (註 2)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安格 | 17.89 | 0.28 | 22.83 | 66.19 | |
聯陽 | 34.19 | 41.33 | 69.14 | 99.08 | ||
譜瑞 | 247.02 | 300.06 | 456.04 | 556.26 | ||
創惟 | 26.23 | 25.72 | 42.09 | 24.63 | ||
威鋒 | 21.15 | 46.70 | 57.13 | 125.03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1) | (註 1)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安格 | 21.45 | 0.75 | 23.45 | 65.82 | |
聯陽 | 36.19 | 42.19 | 69.73 | 106.67 | ||
譜瑞 | 248.98 | 314.81 | 457.91 | 550.37 | ||
創惟 | 30.07 | 25.66 | 39.98 | 23.82 | ||
威鋒 | 20.66 | 47.06 | 52.99 | 125.29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1) | (註 1) | ||
純益率(%) | 安格 | 11.06 | 0.50 | 11.90 | 20.63 | |
聯陽 | 14.46 | 14.68 | 19.42 | 24.62 | ||
譜瑞 | 19.00 | 20.60 | 22.94 | 23.80 | ||
創惟 | 13.00 | 10.15 | 12.85 | 7.93 | ||
威鋒 | 10.31 | 15.31 | 16.17 | 25.49 | ||
同業 | 5.00 | 4.30 | (註 1) | (註 1) | ||
每股稅後盈餘 (元) | 安格 | 1.60 | 0.06 | 2.00 | 1.36 | |
聯陽 | 3.08 | 3.38 | 5.83 | 2.33 | ||
譜瑞 | 25.67 | 31.54 | 44.86 | 13.13 | ||
創惟 | 2.73 | 2.22 | 3.69 | 0.51 | ||
威鋒 | 2.07 | 4.05 | 5.29 | 2.74 | ||
同業 | (註 2) | (註 2) | (註 1) | (註 1)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股東會年報;其他同業之財務比率資料係查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之「IFRSs 產業財務比率資訊(合併)」中,行業類別為「C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福邦證券整理。
註1:截至目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具「IFRSs 產業財務比率資訊(合併)」相關資料。註2: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提供之「IFRSs 產業財務比率資訊(合併)」未揭露該資訊。
(1)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
該公司 107~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資產報酬率分別為 7.97%、0.38%、9.29%及 21.58%;權益報酬率則分別為 9.86%、0.38%、 11.92%及 28.87%。108 年度因中美貿易戰造成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客戶採購意願及同業價格競爭,使得原主要產品 AG62 系列 ( HDMI 轉 VGA)影像轉換晶片銷售數量與單價下滑,致當年度稅後淨利僅 1,250 千元,較 107 年度下滑 96.52%,使得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均降為 0.38%。109 年度則因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居家辦公與遠距教學需求提升,帶動筆記型電腦及相關xx需求量成長,加上 USB Type-C 已成傳輸介面主流規格之一及 AG93 系列 (USB Type-C 轉 HDMI/ VGA) 影像轉換晶片重要終端客戶的開發效益發酵,市場需求的提升帶動當年度 USB Type-C 晶片產品銷售金額大幅成長,使得整體營業收入達 343,824 千元,稅後淨利則增加至 40,924 千元,致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分別提升至 9.29%及 11.92%。110 年第一季因遠距辦公及教學之終端需求仍在,加上 USB Type-C 滲透率提高,AG93 系列產品銷售持續成長,帶動營運獲利增加,致年化後之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分別提升至 21.58%及 28.87%。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因營運規模較小及 108 年度營運獲利下滑,致使各期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低於採樣同業,然該公司在新產品線USB Type-C 晶片獲得客戶認可帶動業績提升下,109 年度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已有明顯提升,110 年第一季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則已高於創惟,其變化情形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該公司 107~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17.89%、0.28%、22.83%及 66.19%;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則分別為 21.45%、0.75%、23.45%及 65.82%。108 年度該公司因中美貿易戰造成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客戶採購意願及同業價格競爭,使得營業收入及營業毛利較 108 年度減少,加上人事費用等固定支出影響,致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亦呈現下滑,在實收資本額變化不大之情形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下降至 0.28%及 0.75%。109 年度受惠於 USB Type-C 晶片產品銷售成長帶動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分別較 108 年度增加 48,266 千元及 48,628 千元,在實收資本額變化不大之情形下, 109 年度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較 108 年度上升至 22.83%及 23.45%。 110 年第一季因遠距辦公及教學之終端需求仍在,加上 USB Type-C 滲透率提高,AG93 系列產品銷售持續成長,帶動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增加,在期末實收資本額變動不大之情況下,年化後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 109
年度分別上升至 66.19%及 65.82%。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因營運規模較小及 108 年度營運獲利下滑,致使各期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低於採樣同業,然該公司在新產品線 USB Type-C 晶片獲得客戶認可帶動業績提升下,109 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已有明顯提升,而 110 年第一季則已高於創惟,其變化情形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該公司 107~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純益率分別為 11.06%、0.50%、11.90%及 20.63%,每股稅後盈餘則分別為 1.60 元、0.06 元、
2.00 元及 1.36 元。108 年度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較 107 年度大幅減少,主係當年度因中美貿易戰造成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客戶採購意願及同業價格競爭,使得營收獲利下滑所致。109 年度受惠於 USB Type-C 晶片產品銷售暢旺,帶動營收獲利較 108 年度成長,致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分別提升為 11.90%及 2.00 元。110 年第一季因 USB Type-C 晶片產品銷售持續成長,帶動營運獲利增加,致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分別提升為 20.63%及 1.36 元。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因營運規模較小及 108 年度營運獲利下滑,使得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低於採樣同業,惟隨著 USB Type-C 晶片產品的持續推展,帶動營收獲利成長,該公司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已大幅提升。整體而言,其變化情形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 107~ 109 年度及 110 年第一季之獲利能力各項指標變化情形,尚屬合理,另除 108 年度因市場經濟環境變動及中
國同業價格競爭使得營運獲利下滑外,其餘年度獲利能力尚屬良好,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本益比
請詳前述二、(一)、2.、(1)、A 之評估說明。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x次之承銷價格議定並未採用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故不適用。
(四)申請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月份 | 累積成交量(股) | 平均股價(元) |
110.6.28~110.7.27 | 15,999,537 | 138.11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該公司自 107 年 5 月 29 日於興櫃市場掛牌,最近一個月(110.6.28~110.7.27)之月平均股價及累積成交量分別為 138.11 元及 15,999,537
股。另經查該公司自申請上櫃迄今並無依櫃買中心「興櫃股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 4 條規定公告為「興櫃公布注意股票」,或依櫃買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暫停交易(啟動興櫃股票市場冷卻機制)之情事,故該公司自申請上櫃日迄今並無興櫃股價波動過大、達冷卻機制或經公告為注意公布股票、暫停交易標準之情事。
(五)推薦證券商就其與申請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議定之承銷價格,係綜合參考採樣公司及上市(櫃)半導體類股之股價淨值比、該公司最近一個月之興櫃市場平均成交價及興櫃價格波動情形等方式,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並參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之經營績效、獲利能力、財務結構、產業現況及發行市場環境等因素後,由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之。
綜上,本推薦證券商經參考國際慣用之市場法之股價淨值比法之價格區間為 70.37 元~131.40 元,且最近一個月興櫃平均成交價為
138.11 元,另該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案採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規定最低承銷價格,除另有規定外,初次上市、上櫃承銷案件,於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 30 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1110 年 6 月 4 日至 7 月 16 日,平均股價 109.73 元)之七成 76.81 元為其上限,爰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為 76.52 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另依同辦法第 17 條規定,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競價拍賣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價格新臺幣 159. 88 元為之,惟該均價高於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議定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 倍,故每股承銷價格定以新臺幣 88 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發 行 公 司: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主辦承銷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協辦承銷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協辦承銷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協辦承銷商:日盛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協辦承銷商:大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 2,920,000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總計普通股新臺幣 29,200,000 元整,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翰辰法律事務所 xxx律師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格公司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920 千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預計發行
總金額計新臺幣 29,200 千元,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安格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安格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
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部門主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