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展板上车贴画面更换 工艺:原有车贴画面拆除,重新安装车贴画面,工艺采用UV 方式。 750 20(平方米) 15000.00 尺寸:2400*450*400mm(±5mm) 工艺:采用钢架焊接骨架,不低于 1.5mm 定制钢化玻璃道 厚镀锌板焊接烤漆饰面,安装≥8mm 钢化超 具展柜 白玻璃;安装金属轨道、锁具;展柜可实 2. 现推拉存放文物。 1900 8(个) 15200.00 3. 实物展示搁放台...
绵阳市烈士纪念馆展xxx维护提升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履约地点:绵阳市烈上纪念馆
签订地点: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地址:xxxxxxxxx 0 x
供应商(乙方):xxxx成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绵阳市烈士纪念馆展xxx维护提升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
(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展板上车贴画面更换 | 工艺:原有车贴画面拆除,重新安装车贴画面,工艺采用UV 方式。 | 750 | 20(平方米) | 15000.00 |
尺寸:2400*450*400mm(±5mm) | |||||
工艺:采用钢架焊接骨架,不低于 1.5mm | |||||
定制钢化玻璃道 | 厚镀锌板焊接烤漆饰面,安装≥8mm 钢化超 | ||||
具展柜 | 白玻璃;安装金属轨道、锁具;展柜可实 | ||||
2. | 现推拉存放文物。 | 1900 | 8(个) | 15200.00 | |
3. | 实物展示搁放台 | 尺寸:2400*350*200mm(±5mm) 工艺:PVC 板雕刻、拼接造型实物台,饰面 用亚麻布拼接。 | 1500 | 8(个)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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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柜中增设灯光效果,博物馆专用射灯 | 工艺:3W 灯珠、25 度聚光;额定电压 85-260V;频率 50、60HZ,全铝材航空铝; 并可调角度。 | 295 | 30(个) | 8850.00 |
5. | 中心圆形展台区 | 详见投标文件 | 420000 | 1(批) | 420000.00 |
6. | 尾厅电子献花处-软件程序开发升 级设计 | 工艺:让信息显示设备产生联动关系。增加拍照摄影功能,能将所拍照片及时同步到显示到正面大屏中。 | 110000 | 1(套) | 110000.00 |
7. | 超大版铝 板仿铜拉 丝腐蚀丝 印 | 尺寸:3060*1460mm(±5mm)(2 块)工艺: 采用钢架基础+不少于 2.5mm 铝板刨槽折 弯、焊接;表面工艺用拉丝、镀铜、腐蚀 丝印。 | 1450 | 9(平方) | 13050.00 |
价格合计 | 495100.00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标注的所有产品;产品出现故障后,中标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响应,4 小时内上门维修,8 小时内解决问题,x 12 小时内不能维修好,则应提供同等设备(产品)代替,直到故障产品维修好为止。
4.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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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由于甲方对于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上的优惠措施,乙方达到付款条件的 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495100.00 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壹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2.付款进度:本项目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进行付款。达到付款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
2.交货地点:绵阳市烈士纪念馆五、履约保证金
无。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乙方配合。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货物安装完成后 3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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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重新提供全新的产品,验收及付款期限顺延,并按照本合同第九点第 4 点进行赔付。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2 点进行赔付。
3.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验收,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项目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策划设计服务。
5.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图纸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发。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产品的数量、规格、及运输保证方式等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供应产品,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程,并在收到甲方反馈的意见及问题之后立即进行相应的修正及完善。
4.如乙方在签约、供货、安装及验收过程中有伪造、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验收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相应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的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侵害第三人权利而遭受索赔,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施工、xx施工,对在运输和安装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及违法施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为运输、安装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并对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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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安全培训,以保障其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如制作、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制作、施工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发生任何垫付款项或向第三人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4.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5.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
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
十、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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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可抗事件延续 7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3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 1 份,乙方持有 1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
案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
月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xx)
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
月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