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D-2022-189
招 标 文 件
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ZD-2022-189
采 购 人: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2 年 9 月
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 旗南路濠景国际A座602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9月29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D-2022-189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 高限额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1 | 是 | 203.7851 | 203.7851 | 重点区域排水和 水质监测 |
预算金额:203.7851 万元最高限价:203.7851 万元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相关证明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它应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供依法网上申报缴税所在官方网站的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9 月 8 日到 2022 年 9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1.现场现金发售: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
3.2.网上发售: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向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 xxxxxx@000.xxx)申请取得报名表和交费码。填写后的报名信息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扫描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 16:00 前上传至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并交费成功。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xxxxx X x 602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xxxxx X x 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xxxxxxxxx
xx: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六号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4983317
名称: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X-000 x联系方式:17622320089
项目联系人:xxx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1 | 采购人 | 名称:xxxxxxxxx xx: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六号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 x电话:00000000000 | |||||
3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D-2022-189 | |||||
4 | 采购预算金额 及采购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金额:203.7851 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203.7851 万元 | |||||
5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
6 | 现场踏勘 | x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40000 元(非现金形式) 汇入保证金账户名称: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 |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天 | |||||
9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5 人以上单数组成 |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份(以 word 等常用软件编 制,并保证能正常打开。电子版密封在正本中) |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接 收地点 | 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 X x 000) | |||||
00 | 履约保证金 | x项目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 |||||
13 | 分包 | x项目不允许分包; | |||||
14 | 接受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濠景国际A 座602)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1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 | |||||
中标金额 (万元) | 费率或金额 |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100 万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一、说 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6.2.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4.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3.1.“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7.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
9.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3.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1.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3.1.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13.1.3.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13.1.4.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3.1.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4.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帐、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账户。
14.4.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
14.4.1.1. 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或标段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
缴。
14.4.1.2. 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招标编号。 14.4.2.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
14.4.2.1.“银行保函”(原件)投标前提交(开标前 24 小时内提交无效),代理机构
审核其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
14.4.2.2.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4.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4.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4.7.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4.8.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8.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16.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章或签字才有效。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 U 盘 2 份(格式采用 word 或 PDF 非加密版),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密封于一个包装袋内,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需单独封装 1 份,并密封递交。
密封袋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不准启封
17.2.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密封章。
17.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17.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提交,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代理机构。
17.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8.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见《评标办法》三、开标程序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3)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4)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对商务标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有);
(6)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七、授予合同
见《评标办法》六.评审汇总及评标结果
26.1.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6.2.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26.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在 30 日内应当签定采购合同。
27.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8.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9.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3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采购人、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1.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1.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1.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
(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5.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二、评标办法
3.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供应商。
三、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当众宣布否决其投
标。
3.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当众开启投标文件,进行公开
唱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6.开标记录签字确认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加后续的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3) 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4)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5) 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或盖章的;
(6) 有借用他人执照、提供伪造文件等违规情况;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开标过程中否决其投标行为的情形,由采购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余有效的投标文件
送达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资格审查程序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评审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当众宣布否决其投标。
序 号 | 审查内容 | 提供资料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公章 |
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的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加盖公章 |
6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收据 | 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原件 (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
五、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重大偏差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未装订在正本文件中的或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1.3.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装订在正本文件中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确认或盖章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在有效期内的。
1.6.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以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罚文件为准)。
1.8.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提示:投标人可以视情自行依据其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投标内容准备报价证明材料,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货物进销凭证、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资料、人工成本构成资料、税金和与项目相关业绩材料(能够证明项目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由于投标人现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1.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资信部分(23 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实施能力 (业绩) | 3 分 | 提供与所投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 2019 年至今的成功案例(合同签订期或 履行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后),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订立时间、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等。 (2)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每个案例 3 分,最多 3 分 |
2 | 1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偏离情况进行评审(不包括招标文件中“★”号内容) 投标人技术标准、参数全部满足得 10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减 1 分,扣完为止。(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的,应该提供。不提供 或提供资料不符的视为不满足)直接复制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本项不得分 。 | |
3 | 项目负责人评价 | 3 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得 1 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得 3 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
4 | 拟派团队人员评价 (项目负责人除外) | 4 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每有一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 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以学历证书为准,须在技术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在技术标提供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明细表,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姓名、 工作简历等,否则不予认定。) |
5 | 企业证书 | 3 分 | 企业软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得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67 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重点、难 点理解及整体解决方案 | 10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项目重点、难 点理解及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内容介绍、难点内容介绍、重点 内容解决方案、难点内容解决方案、整体项目理解等; 对方案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方案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符合实际情况,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 上减 2 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2 | 服务设计方案评价 | 22 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服务设计方案,包括 (1)智慧井盖探测器设计方案; (2)边道路积水监测设计方案; (3)监控摄像头设计方案; (4)水务地理信息 GIS 设计方案; (5)积水监测设计方案; (6)设备管理设计方案; (7)设备配置设计方案; (8)设备告警设计方案; (9)统计分析设计方案; (10)用户管理设计方案; (11)数据共享设计方案; 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 2 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3 | 定期巡检维护服务方案评价 | 6 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定期巡检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巡检工作的定期巡检维护方案、系统检测、保养 和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方案等: 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 3 分,分值减完为止。 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4 | 应急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评价 | 9 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应急技术支持服务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系统故障应急响应处置、系统 故障分析和预警建议等: 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 3 分,分值减完为止。 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5 | 系统优化配置服务方案评价 | 8 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系统优化配置服务方案,包括系统配置调优方案、软件漏洞修补方案、系统软件升级方案、优 化时间保障方案等: 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 2 分,分值减完为止。 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6 | 保密方案 | 12 分 | 根据“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实际情况拟写保密方案,包括公 司保密制度、人员保密制度、保密协议、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方案等。 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 3 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10 分) | |||
1 | 投标报价 | 10 分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分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
合计 | 100 分 |
六、评审汇总及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得分,签字确认后,代理机构综合汇总每位评委的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经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再将评委打分与价格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获得最高分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量高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当获得最高分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依次顺延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3.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
第四章 合 同 格 式
合同编号:
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日期: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详见附件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包括: 、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第三条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第五条 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服务地点:第七条 付款方式: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总额 5‰的违约金。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在开标现场提交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与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 1 份附件 1.项目需求书
附件 2.中标人应答表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及电话: | 地址及电话: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供、需双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电话: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2.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 单位/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 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承诺 (说明:填写“已经具备”或“不具备”)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3、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5、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天。
6、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7、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8、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9.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 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
10.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地 址:
电 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总价(元) |
天津市东丽区重点区域排水和水质监测项目 | 项 | 1 | |
服务期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附件 3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需求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响应内容应答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相关佐证材料页码 |
注:
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5.如供应商未按本表中确认的内容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或在确认无偏离后又对合同文本提出修改,造成采购人与供应商不能就合同文本达成一致,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名称(公章):受权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4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等】。
(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附件5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适用)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明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进行合同商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适用)
致:天津中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职务)(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人身份及授权委托人证双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背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背面 |
附件 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人单位名 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 项目起止时 间 | 合同金 额 |
1 | ||||||
2 | ||||||
… |
备注: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阳光协议
甲方(采购人、招标人、发包单位):乙方(供应商、承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腔投资的工程项目)领域廉政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以及东丽区关于加强对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以及东丽区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
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以及对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指定货物、材料生产厂和供应商,推销产品;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洽谈业务、签定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高消费娱乐;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未经采购或招投标程序而使用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和材料、设备;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单位领导或上级单位举报,并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六、本协议作为项目中标后签订正式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由甲乙双方互相监督执行。
七、建立廉政违约责任追究机制。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协议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阳光协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涉及 1 人次或折合市场价值 2000 元以内,按合同总额 5%且不低于给付金额 5 倍违约赔偿。
违反本协议规定涉及 2 人次或折合市场价值 2000 元以上的 5000 元以内的,按合同总额 10%且
不低于给付金额 10 倍违约赔偿。违反阳光协议规定涉及 2 人次以上或折合市场价值 5000 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暂停合同执行,并单方解除合同,相关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确认失信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同意甲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 址: | 地 | 址: | ||
电 | 话: | 电 | 话: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项目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9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 10 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
附件 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 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 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1000 Y≥40000 | 300≤X<100 0 2000≤Y<40 000 | 20≤X<300 300≤Y<2000 | X<2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 | 万元 万元 | Y≥80000 Z≥80000 | 6000≤Y<80 000 5000≤Z<80 000 | 300≤Y<6000 300≤Z<5000 | Y<3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200 Y≥40000 | 20≤X<200 5000≤Y<40 000 | 5≤X<20 1000≤Y<5000 | X<5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 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1000 Y≥30000 | 300≤X<100 0 3000≤Y<30 000 | 20≤X<300 200≤Y<3000 | X<2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200 Y≥30000 | 100≤X<200 1000≤Y<30 000 | 20≤X<100 100≤Y<1000 | X<2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1000 Y≥30000 | 300≤X<100 0 2000≤Y<30 000 | 20≤X<300 100≤Y<2000 | X<2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300 Y≥10000 | 100≤X<300 2000≤Y<10 000 | 10≤X<100 100≤Y<2000 | X<1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300 Y≥10000 | 100≤X<300 2000≤Y<10 000 | 10≤X<100 100≤Y<2000 | X<1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2000 Y≥100000 | 100≤X<200 0 1000≤Y< 100000 | 10≤X<100 100≤Y<1000 | X<1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300 Y≥10000 | 100≤X<300 1000≤Y<10 000 | 10≤X<100 50≤Y<1000 | X<1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 | 万元 万元 | Y≥200000 Z≥10000 | 1000≤Y< 200000 5000≤Z<10 000 | 100≤Y<1000 2000≤Z<500 0 | Y<1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 人 万元 | X≥1000 Y≥5000 | 300≤X<100 0 1000≤Y<50 00 | 100≤X<300 500≤Y<1000 | X<1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资产总额(Z) | 人 万元 | X≥300 Z≥120000 | 100≤X<300 8000≤Z< 120000 | 10≤X<100 100≤Z<8000 | X<1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〇一 一年六月十八日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NO:
项目名称:XX 项目项目编号:XX 编号 | ||||||||||
项目内容: ******************* | 成交金额:******元整 | |||||||||
采购人:************** | ||||||||||
供应商:******* | ||||||||||
合同签订日期: 月 日 | 年 | 服务日期: | 年 | 月 | 日 | |||||
服务日期: 日 | 年 | 月 | 验收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用户意见 | 1、服务质量情况: 好 □ | 一般 □ | 差 | □ ; | ||||||
2、合同履约情况: 好 □ | 一般 □ | 差 | □ ; | |||||||
3、供应商服务情况:好 □ | 一般 □ | 差 | □ ; | |||||||
4、其他意见或情况: | ||||||||||
经办人签字: | ||||||||||
单位盖章: | ||||||||||
供应商意见 | 单位盖章: | |||||||||
监理意见 | 签字: | |||||||||
验收概述 | 签字(盖章): |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投标处理。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3、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4、报价要求
4.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2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4.3验收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4关于管理费用相关调整事宜具体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5、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
6、付款方式: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3、供应商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4、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东丽区已形成较完善的雨污水系统,雨污水管线总长度为 744 公里,市
政泵站 37 座。上述管线分布在全区范围,分属多个养护单位,负责区域污水收集的主干管线
共 30 公里,多在野外无法通行地区,完全依靠人工对全区大范围地下设施进行直观的巡查、检查,也只能掌握直观的表面情况,而多家管理单位上下游排水的联动靠经验,无具体、准确的数据,工作耗费人力大,且效果不佳。近年来我区区域排水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往往是出现问题后再解决,确定问题原因和预判性不强,对外部原因影响排水的溯源能力差,存在水位水量检测、污水外溢、部分商户长期违规倾倒和汛期水情水灾预警不及时的问题,不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更是直接影响民生的大问题。
本项目通过数据采集设备、无线网络设备、智能采集终端、智能摄像头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供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并采用可视化的方式有机整合水务管理部门与排水设施,实现从降水抢险救灾全闭环管理流程,对于目前比较多发的商铺违规倾倒问题进行监控 ,方便现场执法。
(一)相关文件依据和技术规范
1、《中国制造 2025》(国发〔2015〕28 号);
2、《“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国函〔2022〕52 号);
3、《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 51187-2016)
4、《智慧城市公共信息与服务支撑平台总体要求》(GB/T36622)
5、《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GB/T 37971-2019)
(二)项目需求情况
根据在东丽区内实地勘查情况反馈,部分点位存在供暖季供暖站污水偷排,从而造成路面严重积水;在丰年村,东丽区陈宏道丰年北里等点位存在下雨天雨水井喷冒,以上情况多发生于居民生活区,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同时,部分野外井口点位目前无检测方案,产生大量损失以及维护费用。
通过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加装监测摄像头,智慧井盖或液位测量仪等物联设备,实现了对易发生溢水点位实时监测,对于易积水道路增设道路积水检测模块,确保不会因为道路积水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同时,实现各方数据汇聚与 GIS 地图告警、设备运行状态提示,实现排水业务管理智能化,从各个维度实现积水水位的实时监测预警,为管理者提供决策建议,降低由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积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以xx场景化的积水管理专业服务,轻松上手、快捷操作。本项目依托东丽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型规划等的信息,让更多的信息都能够在一张地图上显示,并在一张图上进行事务部署,场景维护;智慧井盖、道路积水监控模组、监测摄像头等智慧物联设备也需要能够接入地图,并在地图上进行拓扑展示,设备维护,实时监管,进度监控。
总体架构上遵循区域化、层次化和模块化的设计理念,提高承载业务系统的可拓展性、安全性和可管理能力。最终形成城市道路积水防涝监测系统解决方案,提高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软硬件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说明 | 数量 | 备注 |
1 | 硬件设备 | 智慧井盖探测器 | 37 个 | 共 4 浮球 33 液位 |
路边道路积水监测 模块 | 5 个 | - | ||
监测摄像头 | 62 个 | 32 个待升级改造老点位 30 个新增建设点位 | ||
2 | 硬件设备配套系统(PC) | 水务地理信息 GIS模块 | 1 项 | 常用互联网地图服务整合 |
点位信息融合 | ||||
GIS 地图基础操作 | ||||
积水监测模块 | 点位告警 |
监控日志 | ||||
设备管理模块 | 设备运行状态监控 | |||
设备告警 | ||||
统计分析模块 | 告警统计分析 | |||
设备运行统计分析 | ||||
用户管理模块 | - | |||
3 | 硬件设备配套系统(APP/微信小程序) | 设备管理模块 | 1 项 | 设备运行状态监控 |
设备告警 | ||||
积水监测模块 | 点位告警 | |||
地图模块 | 常用互联网地图服务整合 | |||
点位信息融合 | ||||
GIS 地图基础操作 | ||||
4 | 数据采集设 备数据调试 | - |
(二)点位数量
序号 | 点位类型 | 部署数量 |
1 | 智慧井盖(浮球式) | 4 |
2 | 智慧井盖(液位式) | 33 |
3 | 摄像头 | 62 |
4 | 积水监测 | 5 |
(三)服务模式和内容
x项目采用硬件升级改造为主,软件功能配套建设为辅的方式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采取分阶段逐年根据需求建设的模式,第一阶段以解决部分区域、点位的问题为主,在丰年村、金钟街、新立街、东丽湖街、xx街和市政主干管线等部分设置检测、监控等数据收集设施,今后视资金和需求情况可增加纳入系统的范围,并增加设置数据采集的、检测的设施设备。
对于外环河泵站、无瑕街、xx街等已有的老点位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更换,充分考虑当前已有建设成果的可二次利用性质,发挥基建效能,节约成本;对于本次项目内新增点位,充分考虑基础点位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出示能够切实实施的,综合成本考量的硬件改造方案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硬件建设;硬件先行,软件优先完成数据基座搭建,数据库选型等基础工作,并在硬件改造具备接入能力后迅速完成信息化融合与数据采集。
(1)所需硬件
①智慧井盖探测器
需在东丽区域内 37 个重点点位为井盖加装智慧井盖探测器设备,动态监测井内液位数据信息;选取点位类型主要包括道路十字路口交口、居民社区、大型xx,餐饮或其他公共建筑室外、污水厂、泵房附近区域,基本能够覆盖东丽区全域重点地区。在霞宏道与丰安路交口、晨宏道与丰安路交口、xxx大街、老跃进路等道路重点车辆通过区域加装探测器,确保过车通道路况情况,防止因道路湿滑造成的车辆打滑等情况,减少事故发生;在丰年南里 6 号楼与
9 号楼中间、常熟南里 14 号楼垃圾站旁等地区加装井盖探测器,保证居民出行安全;xxx污水处理厂、东丽恩来顺门前等都是井下积水容易溢出的重点区域,同时也是人口流量集中地,在此处增设井盖探测器装置,可最大程度确保往来人群的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堵塞等。
为监测地区因地选材,对于那些有实时观测水位具体数值变化需求的点位,需要能够实时观测液位高度具体数值,根据液位高度变化趋势预测积水发生时刻,做到防范于未然;对于不需实时观测水位的地区,仅当井下液位距地面高度差达到 20 公分时,产生报警信息用以提醒监管人员并进行处理即可。
智慧井盖探测器需要能够支持在液位不超过警戒值时,每天报 1 个数据(可调),当超过
警戒值时,软件界面应显示报警信息,同时将数据传输频次自动调整为 15 分钟 1 次(可调),后台可显示液位变化曲线及历史数据,当液位降低到报警值以下时,恢复数据传输频次至每天 1 次(可调)。电池的使用应保障至少大于 1 年。带 GPS 定位、倾斜翻转报警,具体为:
1.非法异动监测:支持报警角度阈值设置,解决井盖位置不当及变形问题,判断非法异动行为,即时向用户推送报警信息。
2.水位监测:支持水位监测功能,水位高于报警阈值时,触发水位报警,向云端推送报警信息,便于及时开启相关设备。
3.撤/布防转换:可实现撤防布防状态自由转换,用户可设置撤防开始以及持续时间,到时后自动转换为布防状态(工作和非工作状态),延长设备整体寿命。
4.定时上报:支持周期上报,云端掌握设备在线情况。用户可设置设备上报周期,定时查看设备状态,便于预防、更新受损设备。
5.设备配置(云端/进场配置):支持云端配置/进场配置功能,支持平台下发指令,进行设备配置,使配置更加便捷。
②路边道路积水监测模块
x次新增 5 个路边道路积水检测模块设备,均位于道路路边,对易发生积水的社区或公共场所室外人流密集区域进行重点检测,确保行人出行安全。
城市内涝积水在线监测系统,主要运用监测物联网技术,对地面积水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测,当积水达到预设的预警值,监测系统自动向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发送不同级别的报警信息,便于责任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安全。在低洼、河道初加装在线远传液位计,对水位进行在线监测,实时上传数据至数据处理平台,设置阈值,实时数据超出阈值进行水位告警。具体为:
③监控摄像头
摄像头依照点位不同情况有不同种需求。
第一种为拆除原有摄像头,换新的摄像头。共有 32 个老旧点位需要更新,当前原摄像头画面已无法继续支持现场情况观测,同时随设备使用年限增长,设备维护费用不断升高,老点位摄像头设备换新后,可继续监测东丽区内重点河道、道路低洼地区的水位增长情况,防止洪涝灾害发生,原摄像头点位有网线传输数据及供电。
第二种为新增设在路边的摄像头,可同时依靠 4G 网传输数据,要求,并要求 4G 流量不限,能够在软件界面实时查看图像。本次共需新增 30 个点位,多位于道路侧边,用以观测东丽区道路积水情况,同时依照摄像头实时画面确定现场交通,预先进行工作方案部署。对于没有走电条件的新增点位,则应采用太阳能蓄电池供电的方式,并确保摄像头能够在阴雨天气下连续
使用 3 天以上,应为蓄电池做好防雨防火工作;对于有走电条件的摄像头,亦可通过网线来传输数据,同时依靠网线供电。
(2)配套软件系统要求
①水务地理信息 GIS 模块
常用互联网地图服务整合:
系统支持多种第三方地图服务接入,包括百度地图等地图服务整合。系统使用一套统一地图处理服务接口,用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浏览、查询、搜索、量算,以及路线规划等各类应用。地图提供商只需提供业界标准的基于 HTML 方式的 WMTS 地图服务进行底图调用,平台处理服务接口通过加载地图服务加载相应的地图。
设备点位信息融合:
将物联网监控设备、物联网传感设备、管理人员实时点位数据与互联网服务地图整合。 GIS 地图基础操作:
地图浏览:包含全幅显示、切换地图、漫游缩放、地图平移、获取指定范围等功效;
地图查询:数据查询能够包含图例查看、点选查询、框选查询、多边型查询、圆选查询、查找最近工程点等功效;
地图设置:能够就地图缩放百分比、大小等属性进行设置。
② 积水监测模块点位告警:
监测点位出现积水事件,告警事件信息以及相关数值回传物联网开放平台,同步至管理平台,提示告警信息,用户点击告警点位可查看告警详情。
监控日志:
告警事件信息后台统一记录,用户可查看记录,辅助进行相关排水问题研讨、溯源。
③设备管理模块
综合管理平台同步物联网开放平台设备数据,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④设备配置
综合管理平台同步物联网开放平台设备控制参数,可对参数进行远程修改,从而进行设备的远程配置,包括开启/关闭、设备更新等。
⑤设备告警
点位设备出现设备运行数据异常、点位监测值数据类型异常等问题,系统进行告警提示。
⑥统计分析模块
告警统计分析:针对系统告警事件,提供灵活、可设置统计分析功效,可实现固定格式统计、自定义统计等统计方法,并能以数据报表和图形方法直观表示出来,其中包含饼图、柱状图、走势图等。数据报表、日志能够是标准文档,也能够自行修改标准文档、设计用户自定义文档,并能方便对报表、日志进行管理。系统含有固定条件查询功效、自定义条件查询功效、模糊查询功效等。
设备运行统计分析:针对设备运行情况,提供灵活、可设置统计分析功效,可实现固定格式统计、自定义统计等统计方法,并能以数据报表和图形方法直观表示出来,其中包含饼图、柱状图、走势图等。数据报表、日志能够是标准文档,也能够自行修改标准文档、设计用户自定义文档,并能方便对报表、日志进行管理。系统含有固定条件查询功效、自定义条件查询功效、模糊查询功效等。
⑦用户管理模块
支持用户权限管理,用户分级管理,用户增删改查。
(3)配套软件系统(APP/微信小程序)
①水务地理信息 GIS 模块
常用互联网地图服务整合:系统支持多种第三方地图服务接入,包括百度地图等地图服务整合。系统使用一套统一地图处理服务接口,用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浏览、查询、搜索、量算,以及路线规划等各类应用。地图提供商只需提供业界标准的基于 HTML 方式的 WMTS 地图服务进行底图调用,平台处理服务接口通过加载地图服务加载相应的地图。
设备点位信息融合:将物联网监控设备、物联网传感设备、管理人员实时点位数据与互联网服务地图整合。
GIS 地图基础操作:
1.地图浏览:包含全幅显示、切换地图、漫游缩放、地图平移、获取指定范围等功效;
2.地图查询:数据查询能够包含图例查看、点选查询、框选查询、多边型查询、圆选查询、查找最近工程点等功效;
3.地图设置:能够就地图缩放百分比、大小等属性进行设置。
②积水监测模块
点位告警:监测点位出现积水事件,告警事件信息以及相关数值回传物联网开放平台,同步至管理平台,提示告警信息,用户点击告警点位可查看告警详情。
③设备管理模块
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同步物联网开放平台设备数据,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设备配置:综合管理平台同步物联网开放平台设备控制参数,可对参数进行远程修改,从而进行设备的远程配置,包括开启/关闭、设备更新等。
设备告警:点位设备出现设备运行数据异常、点位监测值数据类型异常等问题,系统进行告警提示。
(四)数据共享
可实现各监测点位物联设备设施告警数据、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共享,能够迅速发现积水点位,综合查看现场实地情况,并可将数据纳入应急、城市管理系统,作为城市维护和应急抢险的辅助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