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汕头市潮南区下 金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汕头市潮南区下 金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六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两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声明
汕头市潮南区金溪水系工程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汕头市潮南区下金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EPC)投标工作,作出xxxx:
1.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本公司保证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xx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投标人申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