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WLZC-ST-2022004
采 购 人: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5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5
二、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第四章 项目要求 29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六章 磋商原则及办法 43
一、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3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44
三、磋商内容及标准 44
四、磋商的形式、程序及方法 46
五、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48
六、成交未果 48
七、磋商无效响应 48
x、合同的授予 4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 市政无线专网45 个基站设备已过维保期,现需购买维保服务,保障基站业务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基站维保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WLZC-ST-202200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
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3.建设规模:兰州新区范围内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服务范围及周期
针对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 市政无线专网45 个基站主设备、射频拉远单元、有源天线、定向天线设备硬件维保、更换以及基站涉及到的所有电源线、馈线、野战光缆、光模块等辅材更换(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具体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周期:12 个月 四、该项目最高限价小写:¥127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基站维保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甘肃兰州)(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需提供本项目询价期间查询
结果;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xxxxxxxxx 0000 x(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和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下载。
3.获取方法:现场直接获取或网站下载。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网上报名则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一套发送至邮箱:0000000000@xx.xxx,并将纸质版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邮寄至xxxxxxxxxxxx 0000 x(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11 层 1111室)。
八、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 0000 x 00 xxxx。
3.磋商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4.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0 x 00 x 0000 x联 系 人: xx帮
联系电话:00000000000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名 称: 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0 x联系人: xxx 电 话:18152131407 |
2 | 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项目 |
3 | 项目编号 | KWLZC-ST-2022004 |
4 | 建设地点 | 兰州新区 |
5 | 建设规模 | 兰州新区范围内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 |
6 | 招标范围 | 针对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主设备、射频拉远单元、有源天线、定向天线设备硬件维保、更换以及基站涉及到的所有电源线、馈线、野战光缆、光模块等辅材更换 (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 |
7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等 |
8 | 最高限价 | 小写:¥127000 元 大写:人民币 壹拾贰万柒仟元整。 |
9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 |
10 | 服务周期 | 12 个月 |
1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基站维保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 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信 用 中 国 ( 甘 肃 兰 州 ) ( 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需提供本项目询价期间查询结果;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 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
1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 | 踏勘现场及答疑 |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另行通知。 |
15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至之日算起) |
16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要求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为 U 盘。 电子版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
1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 | 截至时间:2022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xxxxxxxxx 0000 xxx旅集团 |
点及截至时间 | 11 楼 1115 室。 地址:xxxxxxxxx 0000 x | |
18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xxxxxxxxx 0000 xxxxxx 00 x 0000 x。 地址:xxxxxxxxx 0000 x |
19 | 封套上写明 | 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磋商日期。 |
20 | 磋商方法 | 最低价法 |
21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章或签字章)。 |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采购当事人”是指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等。
1.2“招标人”和“甲方”是指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投标人。
1.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6“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标准、磋商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8 “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采购应承担的义务。
1.9“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二)磋商须知
2.采购
2.1 综合说明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磋商截止日期 2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2.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磋商
3.1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份数为:正本(1 份)、副本(2 份)。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目录
(2)磋商一览表
(3)磋商函
(4)法人授权函
(5)磋商报价明细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8)企业业绩一览表
(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简历
(10)磋商技术文件
(11)服务承诺书
(1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13)投标人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3.2 磋商报价
磋商价格应包括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采用总体报价方式。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调研、技术支持、利润、税金、劳保统筹、人员差旅住宿、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磋商报价为服务期的总价款。磋商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磋商货币为“ 人民币 ” 。
3.3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性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60 日内有效。 4.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2 份)磋商响应性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性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
5.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见附件。 6.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
以磋商按须知前附表为准
7.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5上午 9:30 (北京时间)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8.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通知。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磋商响应性文件。
9.合同的授予
9.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磋商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服务需求的权力。
9.3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 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对甲方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 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 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 签订合同。
10.其他
中标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未尽事宜另
行商定。
(三)澄清和质疑
1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招标人在磋商截止日 2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 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 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 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 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 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 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 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 止时间。
13.对采购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结果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磋商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采购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1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
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二)被质疑人为招标人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
采 购 合 同
甲 方: 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
二 〇 二 二年 X 月
甲方: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达成一致,甲方所需基站维保服务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关于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维保服务,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甲方所需基站维保服务,服务清单(列明价格)详见附件一。
1.2 本合同标的包括基站相关硬件设备维保、更换服务,以及基站涉及到所有线缆、光模块辅材更换服务(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
1.3 乙方承诺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服务的全部政府许可和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服务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乙方承诺对本合同标的服务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1.4 乙方为本合同服务的提供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义务分包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 依据中标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最终价款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额¥ 元。
2.2 上述合同总价为合同服务的含税总价格,为固定不变价,系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的履行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因合同期内设备或材料上涨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否则本合同总价不能变更。第三条 合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照半年一支付,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基站维保服务费。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金额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查验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未开具、未按照约定开具或未按时开具的,甲方均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按约定开具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否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2022 年X 月X 日前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须在支付日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
(二)2023 年X 月X 日前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须在支付日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
甲乙双方结算账号:
甲 方:【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税 号:【91620100MA72487G0X】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分行】帐 号:【0000 0000 0000 000】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0000x大数据产业园】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乙 方:
税 号:
开户行:帐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五条 服务范围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主设备、射频拉远单元、有源天线、定向天线设备硬件维保、更换以及基站涉及到的所有电源线、馈线、野战光缆、光模块等辅材更换(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站址清单详见附件二。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价款。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通信基站设备相关信息。
(三)甲方应根据网管故障信息,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相关故障处理。
(四)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基站故障设备或者辅材更换;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拒不整改或虽整改但不能持续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五)在基站故障设备或者辅材更换过程中需甲方义务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六)对于需要更换的基站故障设备或者辅材,乙方需及时提供对应基站设备或者辅材并完成更换,若乙方提供的基站设备或者辅材存在型号不匹配、质量缺陷、材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随时可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解决。
(七)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自行实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在基站维保服务期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基站维保服务义务的,则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内扣除相应费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行业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整改,在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基站维保服务业务。
(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专业(如高空作业、强电作业等),乙方应当安排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服务。乙方应与上述人员建立合法、有效的 劳动关系。
(四)乙方在基站维保服务业务中不得自行改变维保内容和标准,不得超出甲方委托其基站维保业务范围提供服务。
(五)乙方应当独立完成基站维保服务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站维保服务业务转包或分包。
(六)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规范;并自觉接受甲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其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应保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作业资格,应严格执行有关特种作业、高危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工作、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安全费用(“三项费用”)等,确保费用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八)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和未结算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限支付。
(九)在基站维保服务期内,如发生天气原因、人为破坏、设备或辅材丢失等因素造成基站业务不能正常访问,乙方应及时完成对应设备或辅材的提供、维修、更换,保证业务服务质量。
(十)在基站维保服务期内,甲方根据网管故障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现场故障确定,如基站设备或者辅材需要更换,则
在 3 日内完成基站设备或辅材更换,保证甲方业务能够正常使用。
(十一)在基站维保服务期内,乙方需及时提供对应型号的故障设备或者辅材,并完成更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额的 0.1%违约金。
7.2 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按照合同总额(指甲方累计已向乙方结算的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相关索赔、损失金额或违约金等,甲方可直接从未结算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限支付。
7.2.1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超过 20 日的;
7.2.2 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7.2.3 累计 2 次不服从甲方指挥调度和业务指导监督或经 2 次整改后维保服务工作仍不达标的;
7.2.4 盗卖通信设施、通信材料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7.2.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转包分包的,或虽经甲方同意分包转包,但承包人不具备必要从业资质的;
7.2.6 乙方解散、注销、破产或从业资质被吊销以及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或不再具备必要的从业资质的;
7.2.7 乙方的其他违约及违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 15 日后仍不予纠正的。
7.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因其实施行为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如发生甲方先行赔付之情形,就上述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赔偿额,甲方有权在应付酬金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将甲方要求之款项付至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
上述条款所指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或者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通信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民事权
益;
7.3.2 非因甲方原因,引发劳动纠纷,致使甲方被乙方的申请仲裁或被起诉的;
7.3.3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转包或分包的,或虽经甲方同意分包转包,但承包人不具备必要从业资质的;
7.3.4 因乙方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致使悬挂物脱落、坠落或者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
7.4 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指甲方累计已向乙方结算的总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
生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8.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免除相应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保密
10.1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取得另一方已经拥有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所有。
10.2 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0.3 接受方因履行合同需要可以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但接受方的关联公司也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的规定,不得将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条 通知送达
11.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
(传真应当在发送后 3 日内以挂号信方式邮寄传真原件,以便对方确认)或挂号信件的形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方为收件人。
11.2 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签署页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 11.1 条款规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邮件、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甲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电子邮件或口头声明。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签署页,无正文】
合同名称:【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印章):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0 x大数据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2487G0X联系人及电话:xxx 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一:设备清单
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备注 | 价格(元) |
1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基站主设备(1UMPTb2,UBBPd4)45 台 | |
2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射频拉远单元 eRRU3253 90 台 | |
3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有源天线-1575.42+/-1.023MHz-38dBi-N/Female 45 个 | |
4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定向天线-7/16 Din 135 个 | |
5 | 配件更换 | DBS3900 TDD LTE 涉及到的所有硬件配件 | |
6 | 辅材更换 | DBS3900 TDD LTE 涉及到的所有电源线、馈线、野战光缆、光模块 (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 | |
合计(大写): (小写): |
附件二:站址清单
序号 | 基站名称 | 覆盖范围 | 东经(度) | 北纬(度) |
1 | 中川镇新区火车站广场 | 东南侧为影视城,中川派出所规划所在地 | 103.619139 | 36.469299 |
2 | 西岔三 | 西北 750m 为大学城商业住宅区 | 103.75352 | 36.529367 |
3 | 新区保税区 5 | 西南 600m 位置为保税区 | 103.663972 | 36.51735 |
4 | 纬一路东沿段 2 | 纬一路东 | 103.770903 | 36.509645 |
5 | 中川镇新区管委会东 | 向西覆盖新区公安局和管委会,距离大约 900m | 103.670593 | 36.53474 |
6 | 保税区 1 | 综合保税区 | 103.6787 | 36.513272 |
7 | 中川镇xxx西 | 西侧为水上乐园 | 103.630859 | 36.453194 |
8 | 中川镇宗家梁西 | 凤凰山路、长城影视基地 | 103.630657 | 36.462207 |
9 | 方家坡 2 | 西南 400m 位置为一中分校, 西侧 600m 为绿地小区 | 103.685704 | 36.466339 |
10 | 舟区安置点 | 舟曲中学 | 103.694722 | 36.476389 |
11 | 湿地公园西侧 | 湿地公园 | 103.630774 | 36.479105 |
12 | 兰州现代职业学 院 14 | 兰州现场职业技术学院内部 | 103.7594278 | 36.54974167 |
13 | 西岔镇新区大学城 3 | 能源化工学院和财贸学院门口 | 103.7340028 | 36.54971944 |
14 | 大学城增补 3 | 西北方向为卫生学院/西岔派出所 | 103.749675 | 36.53908611 |
15 | 中川镇经七路纬一路 | 彩虹城 A 区 | 103.6580056 | 36.48579444 |
16 | 星光城 | 西南方向 300m 为孵化大厦 | 103.6712889 | 36.48049167 |
17 | 经十二纬一路西 南 | 六十一中分校 | 103.6843111 | 36.48606944 |
18 | 安置房 | 新区消防培训基地和消防队 | 103.6712583 | 36.49452778 |
19 | 西岔 2 | 西岔派出所 | 103.769521 | 36.523954 |
20 |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15 | 东南角为现代职业学院 | 103.750439 | 36.550771 |
21 | 倒水塘-2 | 兰石小区 | 103.684628 | 36.505452 |
22 | xx-3 | xx镇(xx派出所) | 103.6518694 | 36.66066111 |
23 | 新区 9 | 经十三路(青岛啤酒厂) | 103.6905556 | 36.54027778 |
24 | 新区 36 | 经十三路(佛慈制药厂) | 103.6905556 | 36.55583333 |
25 | 新区 12 | 经十三路(百泉味业、九州通制药厂,普安股份) | 103.6905556 | 36.57722222 |
26 | 新区 41 | 经十三路(水性科天) | 103.6844444 | 36.61444444 |
27 | 货站北路 3 | 货运北站 | 103.6430556 | 36.63277778 |
28 | 新区管委会 | 新区公安局、新区管委会西侧 | 103.661286 | 36.63277778 |
29 | 新区兰石化生活 基站 | xx镇小横路村委会、兰石保障房(二 期) | 103.6797222 | 36.532115 |
30 | 新区 43 | 经十三路(水性科天以北) | 103.6711111 | 36.65388889 |
31 | 新区 10 | 北侧亚太生态园 | 103.7013889 | 36.52138889 |
32 | 经十四路三 | 亚太集团 | 103.7011111 | 36.53055556 |
33 | 新区兰州电机厂 | 兰州电机厂 | 103.7013889 | 36.50444444 |
34 | 纬七路 | 朱雀湖住宅区及xx主干道 | 103.6580556 | 36.47027778 |
35 | xxxx 0 | 朱雀湖住宅区xx主干道 | 103.6580556 | 36.46472222 |
36 | 新区碧桂园 | 碧桂园、南绕城部分路段 | 103.67 | 36.4547222 |
37 | 豪马驾校 | 豪马驾校 | 103.742887 | 36.456068 |
38 | 大学城 9 | 大学城 | 103.730044 | 36.536122 |
39 | 大西梁 | 建材市场 | 103.6580556 | 36.4988888 |
40 | 新区安检宿舍楼 | 机场西南、机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马家山西域凯达) | 103.612021 | 36.496111 |
41 | 新区 28 | 兰石装备园区(西侧兰石装备园区和兰石餐厅、西南侧城投集团) | 103.6897222 | 36.49583333 |
42 | 新区 27 | 北侧兰石集团,紧邻丝绸之路大数据 中心,南侧舟曲中学 | 103.6975 | 36.48555556 |
43 | 机场-4 | 机场西道路 | 103.6091667 | 36.51166667 |
44 | xxxx | xxx | 000.000000 | 36.475787 |
45 | 中川镇张家窑 | 水秦路(黄河大道新区出入口) | 103.708440 | 36.47088 |
第四章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eLTE 市政无线专网基站维保服务采购
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3.建设规模:兰州新区范围内新型智慧城市 eLTE 市政无线专网 45 个基站
二、要求
1.遵守国家和甘肃省、兰州市及兰州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
2.坚持工作为项目建设服务,为招标人单位发展服务的宗旨,提出的各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3.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确保工作质量。
三、适用标准规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以及相关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定。
四、工作方案
1.工作流程、针对该项目投入的人员情况
2.依据项目及要求的内容为基础,做出服务说明及承诺。
五、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备注 |
1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基站主设备 (1UMPTb2,UBBPd4)45 |
2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射频拉远单元 eRRU3253 90 |
3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有源天线 -1575.42+/-1.023MHz-38dBi-N/Female 45 个 |
4 | 硬件维保 | DBS3900 TDD LTE 定向天线-7/16 Din 135 个 |
5 | 配件更换 | DBS3900 TDD LTE 涉及到的所有硬件配件 |
6 | 辅材更换 | DBS3900 TDD LTE 涉及到的所有电源线、馈线、 野战光缆、光模块(辅材自行提供、爬杆自行解决) |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信封封面格式
请按以下内容填写磋商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磋商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要更改信封格式:
致:
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于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
二、磋商一览表
磋商一览表
序号 | 磋商内容 | 磋商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报价合计 |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磋商函
磋 商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磋商响应性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 1 份、副
本 2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审计实施任务,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成交投标人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xx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在 60 天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 称)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司(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基站维保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 记 录 和 未 被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信 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格式自拟)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证书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证书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职 称 | ||||
执业注册证书名称 | 注册证书编号 | ||||
主 要 经 历 | |||||
时间 | 近三年参加过的同类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证书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 招标人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注:本表后附同类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1.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
2.项目研究的思路、理念及完整性、前瞻性;
3.对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认识及对策措施;
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响应情况;
5.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如服务承诺、售后等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十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提供各类企 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在此:
1.我单位xxxx如我单位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2.我单位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本单位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中的企业和人员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3.贵单位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若有任
何疑义,我单位可随时提供该资料原件供贵单位核实;
4.若我单位提供不真实或无效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我单位愿意无条件受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
承诺人(公章):日 期:
第六章 磋商原则及办法
一、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1.原则
招标人组织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磋商专家共同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磋商工作。
1)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组织
1)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
2)招标人:由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磋商、磋商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磋商组分发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做好磋商磋商和磋商会议记录;对磋商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
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提出书面磋商报告。磋商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录和磋商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磋商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三、磋商内容及标准
招标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磋商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磋商小组可以对确
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于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磋商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磋商小组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磋商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磋商的形式、程序及方法
1.磋商形式
采取背对背的磋商方式。即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一对一磋商。
2.磋商程序
(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磋商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
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
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价格磋商:在正式进行价格磋商之前,磋商小组要对合格磋商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表进行确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作为第一次报价。没有磋商报价表或磋商报价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则取消其磋商资格。价格磋商采取二轮磋商,每轮磋商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最低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3.磋商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多轮报价,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次的中标单位。
五、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最低价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六、成交未果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成交未果: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需方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宣布成交未果后,招标人应当将成交未果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七、磋商无效响应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磋商投标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 超出磋商投标人经营范围参与磋商的;
2) 磋商响应性文件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3)磋商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磋商响应性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磋商有效期不足 60 天的;
6)磋商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串通参加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成交的;
7)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商
定。
八、合同的授予
1.成交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磋商结果。在法定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成交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成交投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报服务项目的成交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及其他相关事项。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磋商投标人。若因磋商投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价格次低的磋商投标人。
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服务需求的权力。
3.合同的签署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与甲方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人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成交投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服务合同或擅自改变成交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成交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招标人与价格次低的磋商投标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