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3(FW)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2024-3(FW)
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法院(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日 期: 2024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3(FW)
2.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标段 |
标项名称 |
最高控制价(元) |
服务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标项一 |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1050400 |
2年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标项二 |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
1728000 |
2年 |
|
备注 |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和投标两个标项,开标将按顺序(标项一、标项二)进行。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无;
标项二: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等证明材料,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①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②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28 日 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三)(xxxxxxx000x)(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存档资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人民法院
地 址:xxxxxxx00x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89566723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8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xxxxxxxxxxx000x公共服务大楼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29191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29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xxxxxxx000x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项,标项一: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范围主要为新昌县人民法院及三个人民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的清卫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服务(三个乡下法庭绿化养护深度服务一年不少于四次,包含肥料)。标项二: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范围主要为人民法院及三个人民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提供安全保卫服务,根据岗位职责服务要求,执行安全防范服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二、各标段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标项一: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保洁、绿化人员配置:共13人(保洁12人,绿化1人),其中三个乡下法庭须各有一名常驻保洁,绿化须有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保洁、绿化设立项目经理1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普通话清楚流利,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全面负责项目的保洁绿化服务各项工作,负责与采购单位相关工作的协调,日常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至少与采购方上下班同步)。
2.保洁服务内容:
(1)保洁范围:
新昌县人民法院及三个乡下法庭的楼梯、大厅、走廊、屋顶天台、吊顶、平台、雨棚、卫生间、茶水间、花盆、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的台(地)面、明沟、墙面、门、窗、灯具、果壳箱等设施和器皿,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设施,园林、停车场(库)、垃圾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和灭“四害”等所有环境卫生保洁。
(2)保洁要求:
①公共部位:门厅玻璃、窗户、电梯厢(门)整洁明亮;大厅、审判庭、会议室、调解室、工作室、走廊、楼梯、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烟蒂;洗手间、卫生间、开水房清洁干燥,无异味;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渗漏;卫生设施存放整洁有序;天台、屋顶无垃圾、积水。
②公共场所:停车场、道路、大厅、走廊、露台、地下室等区域干净,无碎渣土及枯草落叶;室内垃圾箱、公共卫生间整洁、卫生;自行车棚区域干净;绿化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③办公室玻璃窗、幕墙:玻璃要求整洁明亮。
④工作时间及保洁次数:机关及法庭以不影响正常办公为前提,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在上班前半小时初步完成保洁工作,在办公时间内(含节假日)加强卫生巡查,发现杂物及时清除,实行全天候保洁。公共部位每天至少拖洗三次,定期消毒除味;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清扫二次,早晨、中午各一次,并实行全天候保洁。
⑤消杀服务:保洁区域内定期消杀,防止蚊蝇滋生,消除“四害”;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应按照当地政府及采购方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⑥垃圾分类:做好新昌县人民法院及三个乡下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所有公共区域垃圾桶的垃圾分检工作以及各单体垃圾清运至县政府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3.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负责建筑物外的草坪、树木、绿篱等所有绿化养护植被,以及绿地内的景观小品、标示牌;公共区域内的盆栽植物养护和管理等。须有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法院及三个乡下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
(2)养护要求:
①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体修剪,每2个月一次灌木修剪,每月一次草坪修剪;
②要求做到绿地松土、除草到位;绿地整洁、干净,无枯枝落叶和垃圾;树冠整齐,修剪适时,美观;绿篱和地被生长茂盛,修剪成型,无垃圾杂物等;
③病虫害防治措施到位,无病虫害,无严重后果;
④养护人员、设备到位。
⑤三个乡下法庭绿化养护深度服务一年不少于四次,按时完成季节性修剪,包含肥料。
4.服务监管:
(1)法院综合办公室是保洁绿化服务工作监管第一责任部门。
(2)保洁绿化服务公司制订的管理方案报法院综合办公室备案。
(3)法院有权对保洁绿化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法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人员。保洁绿化服务公司收到法院的调整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为法院调整相关人员。如保洁绿化服务公司需要更换相关人员的,须经法院负责部门的同意方可更换。
(4)法院有权对保洁绿化服务公司业绩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措施),发现保洁绿化服务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如出现保洁绿化人员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随意降低保洁绿化人员待遇;不配合法院及时更换不合格保洁绿化人员等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适当处罚,对连续三次不达标者,法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标项二: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1.安保人员配置:18人。新招录的保安按照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保安班长):1名,具有五级/初级技能(保安员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0-45周岁之间,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全面负责项目的保安服务各项工作,负责与采购单位相关工作的协调,日常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至少与采购方上下班同步)。其他保安人员:17名(其中2名消控室保安),原则上为男性;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身高原则在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历史、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有责任心,会讲普通话,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上岗培训的持证人员(消控室人员需持消控证,其他人员需持保安员证)。调整新进保安员要接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人员应以中青年为主,新招保安20—45周岁。新招录的需要上岗证、体检证明,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限至55周岁。
2.服务总体要求:
(1)要拥有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法院安保运作方案和严格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标准。热爱祖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
(2)保安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保安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格尽职守,遵纪守法,xx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3)对在法院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人都要给予劝阻和制止。有效保障法院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窃、破坏等事故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局面,为法院提供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4)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配备对讲装置或其他必备的秩序维护器械。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法院环境,熟知治安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5)全院安保,并保证满员上岗,24小时执勤,定时巡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做好机关门岗、执勤、巡逻、守护、消控监控管理、车辆秩序管理等安保,重点加强对法院审判大楼各办公室,各审判庭、信访室、羁押室、枪弹装备库以及配电房、消控监控室、地下室等的巡视,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台账记录。
(6)协助维护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协助司法警察大队做好法院工作时间的职工人身安全和法院的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法院的干扰。
(7)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巡逻值班登记本”、“车辆进出登记本”、“来客来访登记本”,登记工作,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做好交接班手续和当班记录。
(8)节能管理。保安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发现有未关闭的水、电、门、窗等要及时关闭,对损坏或无法关闭的要及时报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
(9)维护道路畅通。保安员要做好车辆进出和停车场管理,正确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的整洁、有序、畅通,特别保持押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10)发生在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群访等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方职能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必须先报经采购方职能部门同意),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要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11)积极配合法院的各种大型活动。如法院有需要的,向法院提供应急增援服务,增加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
(12)在安保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工作要求,保证各岗位不脱岗、不离岗,如因开庭审理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无条件配合协助,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法院按规定给予延时补贴。
(13)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对保安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保安业务知识等的教育培训,规定保安员的日常工作、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等,确保安保服务的优质高效。中标方对全体保安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体能技能训练考核,并将结果书面方式及时告知采购方职能部门。中标方对保安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等方面的日常督察做到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及时通报给采购方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14)负责保安人员的工资、服装、装备、保险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规章办事,如发生与此不相符事例,与业主方无关。
(15)保安员因公发生伤害或者意外时,中标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保安员相应的待遇、妥善予以处置。
(16)服务合同不得转包,发现合同转包立即终止合同。
3.服务监管:
(1)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是安保服务工作监管第一责任部门。
(2)保安公司制订的管理方案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备案。
(3)法院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法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保安公司收到法院的调整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为法院调整安保人员。如保安公司需要更换保安人员的,须经法院负责部门的同意方可更换。
(4)法院有权对保安公司业绩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措施),发现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如出现保安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对保安队伍未定期考核培训;随意降低保安待遇;不配合法院及时更换不合格保安等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适当处罚,对连续三次不达标者,法院有权解除合同。
三、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保安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其他人员聘用须将人员信息向采购单位备案。
(二)供应商应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需提前30天、告知采购单位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单位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
(三)供应商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管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为保证服务人员的技能素质、队伍的相对稳定,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管理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服装样式体现岗位特色和方便不同岗位操作。
(五)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定期短期培训。
(六)供应商需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并通过考试方式后准许上岗。
(七)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期内,为承包区域内提供安保、保洁、绿化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八)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采购单位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第三方的检查。供应商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九)中标方服务人员不得在采购方区域内未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十)供应商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安保、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工作。
四、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一)基本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三)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四)满意率95%以上。
五、商务条款
(一)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
1.服务费用以签订的标项合同价为准。
2.服务方需承担相关所需服务所有消耗品。供应商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能与服务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对讲机、电话、传真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等物品)。
3.服务人员缺岗的,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服务费。扣除的费用采购单位可用于其他顶岗人员的加班或奖励费用。
(二)付款方式
按季度进行结算,第一次结算时间为本合同履行的第一个季度,以此类推。季度工作完结后,乙方于次月10日前将当季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为服务人员到岗数量)送交甲方,甲方对乙方当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乙方,乙方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税务统一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三)培训要求
1.标项一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每月组织一次对保洁、绿化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并形成台账记录汇报给采购方采购部门。
2.标项二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对保安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保安业务知识等的教育培训,规定保安员的日常工作、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等,确保安保服务的优质高效。中标供应商对全体保安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体能技能训练考核,并将结果书面方式及时告知采购方法警大队。中标供应商对保安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等方面的日常督察做到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及时通报给采购方法警大队,征求意见。
(四)服务期限及报价: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变动。
(五)服务场地提供:采购单位免费提供服务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六)检查与考核:采购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每月对保安和保洁、绿化养护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和中标两个标项,开标将按顺序(标项一、标项二)进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方案、参数与功能配置、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每个标项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或投标文件完整性、合法性存在欠缺的,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标予以废除,不进入评议打分范围。
标项一和标项二为不同的评分标准。
标项一: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60分,价格分4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商务技术分时,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1.商务技术分(6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1 |
同类业绩 |
2分 |
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企业荣誉 |
4分 |
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保洁、绿化类相关荣誉,取得市级相关荣誉的每个得1分;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服务承诺 |
2分 |
面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效果作出承诺,在满足招标要求及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保洁、绿化服务的效果目标, 对本单位临时提出的其他服务需求作出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效果目标详细、完善等情况打分。 |
4 |
项目服务方案 |
20分 |
1.服务方案(0-4分); 2.项目管理方案(0-4分); 3.计划方案(0-4分); 4.质量保障措施(0-4分); 5.物资设备方案(0-4分):根据项目合理化需求配置、相关机械设备、器材、物资,结合针对专业需求的清单,方案符合需求的,得0-2分;方案优于需求的,得2.1-4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经理情况 |
5分 |
项目经理连续担任保洁、绿化类项目经理满一年的得1分,满三年的得3分,满五年的得5分。 注:1.须提供合同或原服务单位证明等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2.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中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
6 |
内部管理情况 |
10分 |
投标人建立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控制度、安全承诺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可行的得7.1-10分,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可行的得3.1-7分;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人员招聘、管控、培训及支持方案 |
5分 |
投标人针对现场服务人员的招聘、管控、培训方案情况,以及人员流动引起的缺员的解决措施与补充时限承诺,对于采购方临时的人员需求(如活动)满足的组织办法,专家综合给分,最高得5分。 |
8 |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5分 |
针对本项目说明各服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及可操作性,优秀的得3.6-5分,良好的得2.1-3.5分,一般的得0-2分。 |
9 |
特色增值服务项目 |
7分 |
有具体为采购方工作提供便利、减少采购方另行支出和更有利于保障采购方工作的特色增值服务项目(保洁方面例如:公用玻璃深度清洗、公用地面深度清洗、会议室深度保洁等。绿化方面例如:防治白蚁等。)的酌情每项加1分,最高得7分。 |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②采购机构有权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接受采购机构审查的,采购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
2. 价格分(40分)
2.1评标基准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
2.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没有在技术资信部分评标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标项一项目最高限价1050400元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说明:
1.投标方需保证该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由监管部门视情作出处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标项二: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商务技术分时,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1.商务技术分(7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1 |
同类业绩 |
3分 |
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 (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企业荣誉 |
4分 |
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保服务类相关荣誉,取得市级相关荣誉的每个得1分;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服务承诺 |
2分 |
面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效果作出承诺,在满足招标要求及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安保服务的效果目标, 对本单位临时提出的其他服务需求作出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效果目标详细、完善等情况打分。 |
4 |
项目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包括: 1.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方法思路(0-4分); 2.日常服务过程中各种安保情况的服务方案(0-8分); ①门卫管理服务方案(0-2分); ②巡视检查服务方案(0-2分); ③消控管理服务方案(0-2分); ④车辆管理服务方案(0-2分)。
4.根据项目合理化需求配置、相关机械设备、器材、物资,结合正对专业需求的清单,方案符合需求的,得0-2分;方案优于需求的,得2.1-4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团队情况 |
10分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 (2)具有一级/技师(保安员一级)和消控证者得4分,具有二级/技师(保安员二级)和消控证者得3分,具有三级/高级工(保安员三级)和消控证者得2分,具有四级/中级技能(保安员四级)和消控证者得1分。 2.管理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三级/高级工(安全评价师)及以上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四级/中级技能(保安员四级)及以上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满2年消控室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满3年消控室工作经验的得2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合同或原服务单位证明等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中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
6 |
内部管理情况 |
10分 |
投标人建立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控制度、安全承诺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可行的得7.1-10分,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可行的得3.1-7分;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人员招聘、管控、培训及支持方案 |
6分 |
投标人针对现场服务人员的招聘、管控、培训方案情况,以及人员流动引起的缺员的解决措施与补充时限承诺,对于采购方临时的人员需求(如活动)满足的组织办法,专家综合给分,最高得6分。 |
8 |
应急预案和安防措施 |
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应急预案和安防措施进行评分: 1.保安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0-3分)。 2.保安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防范巡查措施(0-3分)。 |
9 |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5分 |
针对本项目说明各服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及可操作性,优秀的得5-3.6分,良好的得3.5-2.1分,一般的得2-0分。 |
10 |
特色增值服务项目 |
4分 |
有具体更有利于保障采购方工作的特色增值服务项目(例如提供应急增援服务等)的酌情每项加2分,最高得4分。 |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②采购机构有权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接受采购机构审查的,采购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
2. 价格分(30分)
2.1评标基准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没有在技术资信部分评标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标项二项目最高限价1728000元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说明:
1.投标方需保证该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由监管部门视情作出处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第四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
4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邮寄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000xxx000x)。 |
5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7 |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 《CA管理操作指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xxxx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解密: 3.1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 3.2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 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 |
样品提供 |
无 |
10 |
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11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 /□ 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12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 2.根据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开标一览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此价格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1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14 |
联合体投标有关说明 |
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及在中标后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2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2.5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外,其余需要签字的地方均由牵头人代表签字,其余需要盖章的地方均由牵头人盖章,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涉及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时,投标人名称可写“(牵头人单位名称)和(另一联合体单位的名称)的联合体”,投标文件格式中如需要仅填写一方电话或联系地址的,填写牵头人电话和地址。 |
1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其他特别说明 |
无 |
18 |
解释 |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采购说明
1.1 本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2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新昌县财政局核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标人。
2.合格的投标人
见采购公告。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内容组成。
3.2除3.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将视作认同。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5.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文字和计量单位
6.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6.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7.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7.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7.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部分文件中打“★”的材料、证书必须提供,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扫描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8.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根据资信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制作评分索引表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见附件1 |
2 |
格式自拟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格式见附件2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格式见附件3 |
5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格式见附件4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 |
7 |
★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有效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8 |
联合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7 |
9 |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8 |
10 |
分包意向协议(无分包的,则无须提交) |
格式见附件9 |
11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8.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目录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见附件10 |
2 |
★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 |
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要求,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1 |
3 |
★采购需求实质性满足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12 |
4 |
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证书、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8.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投标总报价,格式见附件13 |
2 |
★报价明细表 |
格式见附件14 |
3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不准有空项。
9.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配置单的所有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设备、税费、利润、管理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
10.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0.3本次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项一最高限价1050400元,标项二最高限价1728000元,两个标项投标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0.4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无。
13.投标文件的规定
13.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
13.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13.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13.6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应分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四)开标和评标
17.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会议。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系统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监管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宣读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
17.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
17.4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17.5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17.6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证明和投标文件符合性的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17.7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
17.8启封报价文件,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7.9唱读结束后,招标人监督人员和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17.10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报价及计算报价得分,汇总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7.11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8.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为 5人,其中相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
19.2评标委员会设1名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19.3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完毕。
19.4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先评资信技术商务文件,再评报价文件。
20.评标过程的保密
20.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21.1资格性审查
21.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审查
21.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4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1.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无效标的情形
2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标处理:
22.1.1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2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22.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2.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2.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
22.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
22.1.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22.1.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22.1.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项明确不允许负偏离的;
22.1.10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2.1.11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出现计算错误的除外);
22.1.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22.1.13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1.14投标报价出现计算错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3%的或投标人拒绝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总报价;
22.1.1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而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
22.1.16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22.1.17《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18《技术响应对照表》不真实填写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
22.1.19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相关的报价信息内容的;
22.1.20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22.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投标无效;
22.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2.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2.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2.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2.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3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3.5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22.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2.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2.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2.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2.5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22.6未根据采购需求对采购需求中关于质保期限、供货时间、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等要求作出实质性的承诺;
22.7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必须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22.8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2.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2.10报价标中缺项、漏项、数量发生改变的;
22.11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
22.1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2.14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经询标,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嫌疑(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招标人可没收所有串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15招标文件中明确指明导致无效标的其他情形;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2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投标报价中如存在算术相加错误或同一项目报价不一致的,应根据保护招标人利益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予以修正。
24.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4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其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不得超过3%的。
2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26.推荐中标候选人
2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及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报告中应按得分高低推荐1名为中标候选人。
26.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五)定标
27.中标结果公告
27.1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及网站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28.3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还可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
29.招标人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
29.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有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如招标人对全部投标均予以拒绝时,会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授予合同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1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七)中标人履约的监督
32.中标人履约的监督
32.1 中标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签订合同,还应当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2.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2.4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须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八)服务费的结算
33.服务费的结算
33.1 服务费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
33.2 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
33.3 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
33.3.1 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33.3.2 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
33.3.3 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3.4 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
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九)其他规定
34.其他规定
凡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
(十)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35.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供应商质疑
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36.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6.1.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6.1.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供应商提交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7.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37.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4事实依据;
3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7.6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7.7提出质疑的日期。
37.8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9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7.10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8.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标项一样稿)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一: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概况
1.1 服务项目名称:
1.2 服务项目委托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服务项目内容:
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标段一:新昌县人民法院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保洁、绿化人员配置:共13人(保洁12人,绿化1人),其中三个乡下法庭须各有一名常驻保洁,绿化须有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方。保洁、绿化设立项目经理1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普通话清楚流利,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全面负责项目的保洁绿化服务各项工作,负责与采购单位相关工作的协调,日常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至少与采购方上下班同步)。
保洁服务内容:新昌县人民法院及三个乡下法庭的楼梯、大厅、走廊、屋顶天台、吊顶、平台、雨棚、卫生间、茶水间、花盆、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的台(地)面、明沟、墙面、门、窗、灯具、果壳箱等设施和器皿,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设施,园林、停车场(库)、垃圾房等所有公共场地及设施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和灭“四害”等所有环境卫生保洁。
绿化服务内容:负责建筑物外的草坪、树木、绿篱等所有绿化养护植被,以及绿地内的景观小品、标示牌;公共区域内的盆栽植物养护和管理等。法院及三个乡下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应对区域范围内的植物进行养护和管理,保持优美整洁舒适的环境。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 元),即人民币 元,另设每季度考核奖金(因突出贡献个人受到奖励的,公司需全额奖励给个人)。后期增加保洁工作人员时,以中标单价计算。
2.2 付款方式:
2.2.1自2024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本合同履行的第一个季度。每季度进行考核支付。每月工作完结后,乙方于次月10日前将每月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为服务人员到岗数量)送交甲方,甲方对乙方当月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乙方。每季度工作完成以后,乙方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税务统一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2.2.2此服务费已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支付的工资、税率、保险、社保、福利、风险等费用,甲方除以上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考核奖除外。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1.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绿化养护服务费。
3.1.3向乙方提供甲方工作人员所消耗的耗材(如卫生间所用纸巾、洗手液等)及耗材的仓库、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及配套设施等,保洁服务工作所需的工具、耗材(如毛巾、扫把、拖把、水桶、手套、清洁剂等)由乙方提供;
3.1.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及考核方案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要求乙方达到质量标准为止。
3.1.5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出的不合格保洁、绿化养护人员进行更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中标拟派负责人。
3.1.6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发现乙方服务人员的渎职行为有批评和建议乙方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3.1.7甲方有权利根据实际到岗服务人员的人数情况从每月所需支付服务费中对增加或减少的服务人员的服务费进行增减。甲方不支付服务人员加班费,如有加班,可在每季考核支付中酌情考虑。
3.1.8原则上甲方不提供就餐,乙方如需就餐,需支付餐费。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服务职责;
3.2.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乙方保证保洁、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的标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2.3乙方需提供保洁服务人员必须的专业培训,保证服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3.2.4乙方必须提供保洁服务人员统一的工作制服,佩戴统一的标识;
3.2.5乙方保洁、绿化养护人员必须服从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洁服务;
3.2.6 乙方对甲方就保洁、绿化养护服务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需及时采购或整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甲方。
3.2.7乙方须向甲方递交一份养护工作计划,列明全年每月养护内容,便于甲方监督、检查。
3.2.8认真完成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绿化养护作业内容、工作频率和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确保绿化养护质量。
3.2.9合同期间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仍属乙方职工,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理;甲方与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用工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2.10养护期间由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物业、草坪、树木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草坪、树木进行及时补种。
3.2.11乙方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养护标准,做好绿地植物的修剪、治虫、锄草、施肥、浇水、抗灾和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并保持种植地的整洁和美观,确保树木保活率 98 %,地被植物的保活率 95 %以上、并对死亡的苗木合理翻种;乙方应保证草坪的高度不得高于 7 cm,割草次数每年不得少于 6 次。
3.2.12乙方在绿化养护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农药、药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若由此造成园区绿化损害或其他环境污染的,则乙方应承担责任。
四、特别约定
4.1 乙方清洁前要做好一切预防性措施,避免发生危害或妨碍使用人的情况,若发生上述情况,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4.2乙方在工作中不能损坏或伤害各类设施、材料及装置,若发生上述情况,并经确认为乙方,由乙方负责赔偿;
4.3乙方应注意防火和工作安全,避免工作中引起失火、漏水及漏电情况;
4.4甲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及场地,乙方应妥善管理;
4.5 按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任何清洁工作;
4.6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须配置移动通讯工具,以便甲方人员联络;
4.7 乙方故意拖欠其雇员的工资,经相关部门仲裁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的,则甲方在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内扣除上述欠薪,以缴相关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均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4.8 乙方的任何雇员因意外受伤,而须根据相关部门条例处理时,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须赔偿甲方因应付此类索赔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费用。
4.9 因工作缘故导致任何人员人身伤亡事件,或导致任何动产或不动产的损失,导致甲方遭受控告索赔时,乙方须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遭控告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费用。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个人或单位。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要求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未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并负责对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支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更换人员未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保洁考核及奖惩办法
1、甲方每月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保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每月向乙方反馈考核结果,每增减1分,酌情奖励或扣除金额;
2、考核细则:
一、卫生状况
序号 |
岗位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 |
1 |
大堂 |
地面无污迹、积尘、废弃物、水迹 |
违反每次扣1分 |
|
2 |
墙面无积尘、蜘蛛网、无乱涂乱挂 |
半小时内未清除每次扣2分 |
|
|
3 |
卫生间无异味,大小便器、面盆、水池无污垢,隔板、墙面无印迹、积尘,地面无水迹,阀门、管道保持亮洁 |
违反每次扣2分 |
|
|
4 |
门窗、隔板无污垢、积尘、蜘蛛网,保持亮洁 |
违反扣2分 |
|
|
5 |
玻璃、镜面保持亮洁,楼梯护栏、堤脚线、墙群无印迹、积尘,保持亮洁 |
违反扣1分 |
|
|
6 |
广告牌、门牌、标示牌、意见箱、电脑、墙面控制开关,无印迹、积尘 |
未做好扣2分 |
|
|
7 |
办公室、会议室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
清理不及时扣2分 |
|
|
8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按规定巡视、清洁,扣2分 |
|
|
9 |
楼层 |
地面无污迹、积尘、废弃物、水迹 |
违反每次扣2分 |
|
10 |
墙面无积尘、蜘蛛网、无乱涂乱画 |
半小时内未清除每次扣1分 |
|
|
11 |
门窗、隔板无污垢、积尘、蜘蛛网,保持亮洁 |
违反扣2分 |
|
|
12 |
玻璃、镜面保持亮洁,楼梯护栏、踢脚线、墙群无印迹、积尘,保持亮洁 |
违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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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垃圾箱上方烟蒂及时清除,每天下班前更换使用过的灭烟沙 |
烟蒂超过5个,或烟蒂超过半小时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灭烟沙没有及时更换,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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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卫生桶摆放有序,上盖盖好,内外无污垢,无废弃物 |
违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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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有按规定巡视、清洁,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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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梯 |
梯内无污迹、水渍、废弃物 |
半小时内未清除每次扣2分,未清洗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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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梯内墙面无积尘、蜘蛛网、无乱涂乱画 |
违反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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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有按规定巡视、清洁,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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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卫生间 |
地面无污迹、积尘、废弃物、水迹 |
违反每次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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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墙面无积尘、蜘蛛网、无乱涂乱画 |
半小时内未清除每次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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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门窗、隔板无污垢、积尘、蜘蛛网,保持亮洁 |
违反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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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镜面、洗手台面干净无水渍、洗手盆无污垢 |
违反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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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及时清理小便池内烟蒂 |
烟蒂超过3个,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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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便池和马桶内不得有明显污渍 |
如有明显污渍,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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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下班前需把厕位垃圾桶桶身擦试干净 |
如没做或擦试不干净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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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有按规定巡视、清洁,每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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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垃圾分类不符合标准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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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地下室 |
地面无污迹、积尘、废弃物、水迹 |
违反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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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墙面无积尘、蜘蛛网、无乱涂乱画 |
半小时内未清除每次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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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卫生桶摆放有序,上盖盖好,内外无污垢,无废弃物 |
违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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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有按规定巡视、清洁,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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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外围 |
内外广场无污迹、水渍、废弃物 |
违反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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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及时保洁,每天巡视保洁三次及以上 |
没有按规定巡视、清洁,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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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特色服务 |
未履行应标文件上的承诺特色项目 |
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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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其他 |
其他应予以扣分的情况 |
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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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纪律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 |
1 |
统一挂牌着装上岗 |
违反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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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 |
违反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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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发现阀门、门窗,下水道不通等问题需及时反映) |
违反每次扣1分 |
|
4 |
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
违反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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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时间内不大声喧哗及争吵 |
违反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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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用品工具摆放有序 |
未做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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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得把清洁用品私自带出单位或私掌单位清洁用品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上 |
除按价赔偿外,每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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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班不得睡觉、打盹 |
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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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作岗位、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
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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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禁酒后上岗 |
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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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动延时工作 |
斤斤计较,工作未做好就下班扣2分 |
|
12 |
维护法院声誉,保守秘密 |
出现损害法院名誉的言语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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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能热情地为干警服务,主动接受监督 |
干警反映问题1次(情况属实)扣3分 |
|
三、量化附加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加分 |
1 |
因突发情况工作日晚上或休息日加班 |
酌情加分 |
|
2 |
保洁工作受到领导口头或书面肯定的 |
每次加1-2分 |
|
3 |
其他应予以加分的情况 |
酌情加分 |
|
绿化养护考核及奖惩办法
甲方每月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绿化养护服务进行考核评分。每月向乙方反馈考核结果,每增减1分,酌情奖励或扣除金额;
2、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工作要求 |
评分标准 |
加/减分 |
1 |
浇水(草坪、灌木为主) |
具体视天气情况,应保持植物良好长势。 |
未及时浇水导致植物长势较差的,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的,发现一次扣5分。 |
|
2 |
施肥 |
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
未及时施肥导致绿化植物枯黄等现象的,发现1次扣3分。 |
|
3 |
修剪整形 |
草地:6次/年,要求草的高度一致,不高于7cm,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 灌木:3-5次/年 (根据长势状况而定);乔木:冬季修剪一遍。要求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
未及时修剪整形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4 |
病虫害防治 |
草地、灌木、乔木应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 |
未及时完成病虫害防治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5 |
除杂草松土 |
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 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
未及时除杂草松土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6 |
补植 |
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恢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无明显沟缝。 |
未及时补植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7 |
清理绿化垃圾 |
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有专人跟踪保洁。 |
未及时清理绿化垃圾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8 |
防风 防汛 |
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 |
未及时清理扶植的,发现一次扣1分;人为原因未及时加固树木,导致树木损毁,由服务方承担补种恢复责任,发现一次扣5分。 |
|
9 |
保护 措施 |
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时要及时恢复。 |
未及时恢复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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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分项 |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甲方采纳的。 |
酌情加分。 |
|
11 |
加分项 |
工作受到领导口头或书面肯定的。 |
每次加1-2分。 |
|
12 |
加分项 |
其他应予以加分的情况。 |
酌情加分。 |
|
合同主要条款(标项二样稿)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的人民法院机关及三个人民法庭(即澄潭、儒岙、沃洲人民法庭)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依照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服务要求,执行安全防范服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 乙方指派18名保安人员负责在承包区域内向甲方提供门岗、执勤、巡逻、守护、消控监控管理、车辆秩序管理、节能管理等安全保卫服务,有效保障法院(法庭)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窃、破坏等事故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为人民法院提供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2、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人员素质要求”并经过岗前保安培训、持有保安员(消防职业资格证)证书,无违法犯罪前科;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档案资料。新招用的保安员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已在其它单位工作的保安经甲方认可,不约定试用期可选派至甲方工作。
保安员应严格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适合甲方工作实际的各项制度和劳动纪律。
3、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对保安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保安业务知识等的教育培训,规定保安员的日常工作、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等,确保安保服务的优质高效。乙方对全体保安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体能技能训练考核,并将结果书面方式及时告知法警大队。乙方对保安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等方面的日常督察做到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及时通报给法警大队征求意见。
4、发生在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群访等及时处理并报告法警大队和当地公安机关(必须先报经法警大队同意),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要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5、所派驻保安员自然兼任甲方服务区域的义务消防员,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法警大队并协助予以处理。
6、负责车辆停放及指挥、进出通道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有序、进出方便。
7、积极配合甲方的各种大型活动。如甲方有需要的,向甲方提供应急增援服务,增加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
8、在安保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工作要求,保证各岗位不脱岗、不离岗,如遇开庭审理等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无条件配合协助(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无论中标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工作。
9、负责保安人员的工资、服装、装备、保险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规章办事,如发生与此不相符事例,与甲方无关。
10、保安员因公发生伤害或者意外时,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保安员相应的待遇、妥善予以处置。
11、乙方保安员不得在甲方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违反规定发现一次扣人民币200元,第二次发现扣人民币500元,第三次发现直接辞退并对乙方按安保工作考核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12、因保安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管理制度,甲方发现一次予以教育,第二次发现扣人民币200 元,第三次发现则调离其岗位。乙方保安员确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收到甲方调整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调整保安人员。
因保安员离职造成缺岗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协商拟定应对计划。
13、禁止事项:
①乙方不得在承包服务区域内住宿或从事非法话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服务区域对甲方正常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②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经铺设的电缆电线等装置,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气设备等,以免电路网络等受干扰。
③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服务区域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挥发性大或者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职责
1、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及其考核制度。
2、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酌情解决办公场所并提供工作餐(此项必须根据新昌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许可情况来决定是否提供)。对遇到开庭审理等导致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法院财务制度许可情况酌情给与一定的延时补贴。
3、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防盗防范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及时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员工配合和支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4、新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作为甲方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保卫业务管理,直接指导、管理乙方保安队伍,定期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达乙方,确定保安服务费用的支付。
5、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发现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工作,如出现保安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对保安队伍未定期考核培训;随意降低保安待遇;不配合甲方及时更换不合格保安等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适当处罚,对连续三次不达标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有权与乙方商定保安队长、副队长等人选,乙方需要更换调动保安人员的,须征得甲方负责部门的同意。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对不合适甲方工作要求的保安,可随时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在收到调整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以调换,逾期不调换影响甲方工作的,按安保工作考核标准处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中标拟派负责人。
7、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安保服务费。
第四条:考核及保安服务费用支付
1、安保服务的价格按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计算总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所指保安服务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残保金、工会经费、基本装备、风险基金、管理费用及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本合同履行的第一个季度。季度工作完结后,乙方于次月10日前将当季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为服务人员到岗数量)送交甲方,甲方对乙方当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乙方,乙方根据考核结果提供发票(税务统一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3、甲方制定《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工作考核评价表》。凭此表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95分及以上得服务费;考核低于95分至85分的,每分每人扣100元;考核分低于85分的,每分每人扣200元;考核得分累计三次在85分以下的,甲方可直接终止本安保服务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场地费用(经甲乙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乙方员工损坏的)、因保安工作疏忽或主观故意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人员伤害或严重损坏甲方形象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对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以及违约责任
1、遇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受更或不可抗力原因的,本合同无条件终止,善后工作经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须按有关规定赔付对方违约赔偿金。因乙方考核等原因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各类损失。
3、保安员在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经公安机关确认是由于乙方保安失职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一是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二是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珠宝、商业资料及其他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在公安机关确定责任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乙方的保安服务费。
4、如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不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指示或要求,甲方有权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减考核分数。
5、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支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更换人员未能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条:争议仲裁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到变更事项,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呈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保安服务主要指标、安保工作考核评价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昌县人民法院安保工作考核评价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总计分数 (100) |
考核得分 |
扣分事项 |
1 |
保安形象 |
1、着装整齐,仪容严整,按规定、季节着装,不混穿,执勤时必须着武装带,出执勤室时必须带帽。 |
5 |
|
|
2、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用语文明礼貌。严格执行站岗制度,在室内时应坐姿端正,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项,并严密注意室内外动态。 |
5 |
|
|
||
3、内务卫生整洁,装备、物品摆放统一,安检区和传达室内每天清扫,个人卫生保持清洁。 |
5 |
|
|
||
2 |
业务技能 |
1、熟悉法院安检流程及操作,做好机关门岗、执勤、巡逻、守护。熟悉法院审判大楼各办公室,各审判庭、信访室、羁押室、枪弹装备库以及配电房、消控监控室、地下室等,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台账记录。 |
15 |
|
|
2、能够登记好 “巡逻值班登记本”、“车辆进出登记本”、“来客来访登记本”,登记工作,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做好交接班手续和当班记录。 |
12 |
|
|
||
3、能够协助维护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协助司法警察大队做好法院工作时间的人员人身安全和法院的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法院的干扰。每月能够向上汇报工作情况,能够听取领导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
15 |
|
|
||
4、能够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够定期检查灭火器容量,会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并提出改正措施。并且做好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
12 |
|
|
||
5、能够要做好车辆进出和停车场管理,做好登记工作,正确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的整洁、有序、畅通,特别保持押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
10 |
|
|
||
6、能够积极配合法院的各种大型活动,必要时能延长工作时间,能够无条件配合协助。 |
6 |
|
|
||
3 |
其他标准 |
1、积极参加法院、公司组织的政治业务、法制学习,并有专门的学习笔记。 |
5 |
|
|
2、不缺席组织的各项体能训练,训练成绩能够达标。 |
5 |
|
|
||
3、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反应实况,登记本记录整洁,字迹清楚,做好值班记录,考评单、考勤表、月小结情况记录等。 |
5 |
|
|
||
4 |
综合考评意见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总分 |
|
|
备注:优秀:≥95分;良好:85分~95分;合格:60分—85分;不合格:≤60分。考核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按考核成绩进行薪酬结算。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
1 |
因突发情况工作日晚上或休息日加班 |
酌情加分 |
|
2 |
安保工作受到领导口头或书面肯定的 |
每次加1-2分 |
|
3 |
其他应予以加分的情况 |
酌情加分 |
|
为提高安保服务质量和安保人员工作积极性,甲方每季度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安保服务进行附加考核评分。每一季度向乙方反馈考核结果,每加1分,酌情进行奖励。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评分 内容 |
评分方法 |
分值 |
对应页码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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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索引表
注:本表可根据实际自行扩展。
投标文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成册。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页码)
(2)营业执照扫描件……………………………………………………………(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5)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页码)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
(7)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有效资料………………………(页码)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页码)
(9)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页码)
(10)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11)其他资格证明资料…………………………………………………………(页码)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
(2)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页码)
(3)采购需求实质性满足承诺书………………………………………………(页码)
(4)根据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资料……………………………………………(页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
报价文件部分
(1)开标一览表…………………………………………………………………(页码)
(2)报价明细表…………………………………………………………………(页码)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附件1
投标函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2024-3(FW))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3.针对该项目,我方的投标报价见报价部分的开标一览表。
4.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将以线上参与形式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评审过程的询标,对采购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的开评标活动及产生的结果均予以认可。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已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1份。若我方中标,所提供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U盘(或光盘),保证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我方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都属实。
9.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也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20 - ( )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
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已具有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3(FW))招标文件中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正在处罚有效期”。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物业管理 ;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拟享受扶持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
3.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别等相关内容有缺漏项的,视为声明函无效;其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6.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 标项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联合投标协议书
采购人:
投标人: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2024-3(FW)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采购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采购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投标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8: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采购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联合体投标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人名称 )若成为(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采购编号 )】的投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 )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人名称 )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意愿。
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
二、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 )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 ),(某分包供应商名称 ),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分包供应商名称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你公司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具体标项: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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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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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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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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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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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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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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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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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以上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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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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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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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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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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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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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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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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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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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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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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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中自有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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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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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单位情况除此表外,可另附文字和图片等其他资料加以说明。
2.其他情况说明可填写企业经营状况、荣誉情况、业务情况等,除本表格外,可另附资料或文字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资信及商务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具体标项:
项目编号:
资信及商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
偏离情况 |
管理服务费用及 财务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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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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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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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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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地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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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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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要求,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采购需求实质性满足承诺书
新昌县人民法院:
我方参加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2024-3(FW)) 标项的采购活动,已熟知该项目采购需求全部内容,并承诺全部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我方承诺全面服从采购人的管理、监督、考核,所有服务人员切实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
附件13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目名称及具体标项 |
投标总报价(元) |
|
小写: |
大写: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体检费、税费、利润、管理费等)均计入报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
费用项目 |
基价(元) |
基数 (月/年) |
人数(人) |
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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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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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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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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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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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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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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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管理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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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总报价(元)(一+二) |
小写: 大写: |
注:本表可根据实际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