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團已與其關連人士簽訂以下交易,該等交易預期[ 編纂] 後將繼續進行,並於[ 編纂] 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構成持續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該等交易合併時須遵守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要求,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x集團已與其關連人士簽訂以下交易,該等交易預期[ 編纂] 後將繼續進行,並於[ 編纂] 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構成持續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該等交易合併時須遵守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要求,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1. 由R&S Engineering Works Pte. Ltd(. 「R&S」)向本集團部分車隊提供的維修及保養服務
2. 由JH Tyres & Batteries Pte. Ltd(. 「JH Tyres」)向本集團車隊提供輪胎供應及輪胎安裝服務
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詳情
A. R&S 向本集團部分車隊提供的維修及保養服務關連人士的詳情
R&S 為一家於2012 年4 月17 日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汽車維修
及保養。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xxx擁有60% 的R&S 股權。因此,就上市規則而言,R&S 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與R&S 的交易於[ 編纂] 後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主要條款
根據本集團(作為買方)與R&S(作為服務供應商)訂立日期為2020 年[ ● ] 的主服務協議(「R&S 主服務協議」),本集團同意購買及R&S 同意為我們部分車隊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維修服務」)。
R&S 主服務協議期限從[ 編纂] 起計為期三年,除非本集團或R&S 通過不少於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並需遵守其中的終止條款。交易代價將根據雙方公平磋商後達成的正常商業條款,並參考現行可比服務費確定。此外,由於可比性質及規模的現行市場價格,雙方須不時審查及磋商服務費,而在任何情況下,向本集團收取的服務費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服務及其他條款的詳情將於雙方根據R&S 主服務協議訂立的獨立子協議(「R&S 子協議」)說明。
歷史交易金額及建議年度上限
於往績記錄期間,R&S 為本集團的部分車隊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本集團與R&S 之間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止八個月的交易金額分別約為 439,000 新加坡元、493,000 新加坡元、616,000 新加坡元及389,000 新加坡元。
本集團的部分車隊維修及保養定價乃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服務的現行市價確定。建議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的R&S 主服務協議項下服務費年度上限金額不得超過640,000 新加坡元、690,000 新加坡元及750,000 新加坡元,這是根據以下因素確定:(i)本集團與R&S 之間的歷史交易;(ii) 我們車隊的預期增長數目;(iii) 較舊車輛的維修及保養費傾向較高;及(iv) 較舊車輛傾向更常故障。
定價政策
x集團根據R&S 主服務協議(及R&S 子協議)向R&S 支付的服務費乃經雙方之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服務及規模的現行市價確定,而在任何情況下,向本集團收取的服務費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為確保我們支付維修服務的費用公平及合理,並符合市場慣例,我們將瞭解市場上現行的費用水準及市場條件,並從不同的潛在供應商獲取報價。
根據R&S 主服務協議訂立R&S 子協議的過程應由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監督,並應由我們的董事會根據我們的關聯方交易政策批准。[ 編纂] 後,我們將根據上市規則採用類似的關連交易政策。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已有足夠的內部控制措施確保訂立的R&S 子協議條款及條件與R&S 主服務協議一致。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核數師將根據R&S 主服務協議對我們的交易進行年度審核
(包括就該等交易收取的費用),並按照上市規則提供年度確認,確認交易按照協議條款,根據正常的商業條款以及定價政策進行。
為我們的部分車隊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的可靠供應商對於避免本集團服務出現任何中斷至關重要。
B. XX Xxxxx 向本集團車隊提供輪胎供應及輪胎安裝服務關連人士的詳情
XX Xxxxx 為一家於2011 年5 月10 日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分銷
汽車輪胎及配件。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xxx擁有JH Tyres 70% 股權。因此,就上市規則而言,JH Tyres 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與JH Tyres 的交易於[ 編纂] 後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主要條款
根據本集團(作為買方)與XX Xxxxx(作為服務供應商)訂立日期為2020 年[ ● ] 的主服務協議(「JH 主服務協議」),本集團同意購買及JH Tyres 同意為我們的車隊供應輪胎及提供輪胎安裝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輪胎服務」)。
JH 主服務協議期限從[ 編纂] 起計為期三年,除非本集團或JH Tyres 通過不少於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並須遵守其中的終止條款。交易代價將根據雙方公平磋商後達成的正常商業條款,並參考現行可比服務費確定。此外,由於可比性質及規模的現行市場價格,雙方須不時審查及磋商服務費,而在任何情況下,向本集團收取的服務費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供應及服務以及其他條款的詳情將在雙方根據JH 主服務協議訂立的獨立協議(「JH 子協議」)中說明。
歷史交易金額及建議年度上限
於往績記錄期間,XX Xxxxx 為本集團的車隊供應輪胎及提供輪胎安裝服務。本集團與 XX Xxxxx 之間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止八個月的交易金額分別約為415,000 新加坡元、437,000 新加坡元、434,000 新加坡元及239,000 新加坡元。
輪胎供應及輪胎安裝服務的定價為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產品及服務的現行市價確定。建議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的JH 主服務協議項下產品及服務費年度上限金額不得超過660,000 新加坡元、710,000 新加坡元及770,000 新加坡元,此乃基於(i) 本集團與JH Tyres 之間的歷史交易;及(ii) 我們車隊的預期增長數目釐定。
定價政策
x集團根據JH 主服務協議(及JH 子協議)向JH Tyres 應付的代價乃經雙方之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服務及規模的現行市價釐定,而在任何情況下,向本集團收取的服務費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為確保我們為輪胎服務而支付的費用公平合理,並符合市場慣例,我們將瞭解市場上現行的費用水準及市場條件,並從不同的潛在供應商獲取報價。
根據JH 主服務協議訂立JH 子協議的過程應由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監督,並應由我們的董事會根據我們的關聯方交易政策批准。[ 編纂] 後,我們將根據上市規則採用類似的關連交易政策。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已有足夠的內部控制措施確保訂立的JH 子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與JH 主服務協議一致。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核數師將根據JH 主服務協議對我們的交易進行年度審查(包括就該等交易收取的費用),並按照上市規則提供年度確認,確認交易按照協議條款,及根據正常商業條款以及定價政策進行。
C. 根據R&S 主服務協議及JH 主服務協議進行交易的理由及好處
鑒於本集團擁有的車隊數目不斷增加,為我們的部分車隊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的可靠供應商對於避免本集團服務出現任何中斷至關重要。此外,鑒於本集團擁有的車隊數量不斷增加以及輪胎日常使用的磨損性質,為我們的車隊提供輪胎及輪胎安裝服務的可靠供應商對於避免本集團服務出現任何中斷至關重要。R&S 及JH Tyres 已經與本集團建立了相互信任的穩固關係基礎,並且在員工安排及本集團車隊使用的特定輪胎庫存方面亦優先考慮本集團。因此,由於本集團經常緊急需要該等材料及服務,R&S 及JH Tyres 能夠以較低的溝通成本及較高的業務效率向本集團供應其產品及╱或服務。
上市規則對第14A.81 及14A.82 條規定之交易合併的影響
x公司控股股東、主席兼執行董事黃先生分別擁有R&S 及JH Tyres 60% 及70% 股權,而本集團與R&S 及JH Tyres 訂立的交易(「合併交易」)均包括向本集團供應產品及╱或服務。因此,與R&S 及JH Tyres 的交易將合併為一筆交易。合併交易是在我們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而合併交易價值的年度相關百分比率超過0.1% 但低
於5%,且該合併交易的年度合計交易價值超過3.0 百萬港元。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該等合併交易時須遵守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要求,但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05 條,合併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規定。
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05 條向聯交所申請[,而聯交所亦已授出] 豁免,以免除各R&S 主服務協議及JH 主服務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需要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公告要求,但前提是(i) 董事承諾,於各R&S 主服務協議及JH 主服務協議期限內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適用要求;以及(ii)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各財政年度各持續關連交易的總值不得超過上述相關上限。
董事確認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i)R&S 主服務協議及JH 主服務協議中擬進行的合併交易乃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根據公平磋商及正常或本集團認為更理想的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以及(ii) 上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股東及本集團整體利益。
保薦人確認
保薦人認為(i) 合併交易、R&S 主服務協議及JH 主服務協議乃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根據公平磋商及正常或本集團認為更理想的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以及(ii) 上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股東及本集團整體利益。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於正常一般業務過程中與關連人士訂立以下交易,該等交易預期將於[ 編纂] 後持續並構成持續關連交易,惟基於其交易金額獲豁免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以下為該等獲全面豁免的持續關連交易概要。
1. 與x先生的若干關連人士(xxxxx除外)(「關連僱員」)的僱傭合約
2. 本集團向JH Tyres 提供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
3. 本集團向R&S 提供的貨車運輸及增值運輸服務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詳情
A. 與關連僱員的僱傭合約
交易詳情
除董事以外,本集團聘用若干關連僱員,彼等於本集團各部門擔任眾多職位。關連僱員各自與本集團訂立書面僱傭合約。預期該等關連僱員將於[ 編纂] 後繼續受僱於本集團。
歷史交易金額
於往績記錄期間向關連僱員支付的薪酬總額載列如下: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 截至8 月31 日 止八個月 |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
(新加坡元) | (新加坡元) | (新加坡元) | (新加坡元) | |||
向關連僱員支付的薪酬總額 (附註).................................... | 245,600 | 218,555 | 200,935 | 146,871 |
附註: 關連僱員為Xxxxxx 女士(x先生的配偶)、Xxxxxx Xx 女士(x先生的女兒)、Xx Xxxxx Xxxx 先生
(xxx的兄弟)、Xx Xxxxx Xxxx 先生(x先生的兄弟)、Xx Xx Whatt 女士(xxx的姊妹)、Xx Xx Eng 女士(x先生的姊妹)、Xxx Xxxx Onn 先生(x先生的姐╱妹夫)、Xx Xxx Xxxxx 女士(x先生的嫂子╱弟媳)及Xx Xxxxx Xxx 先生(x先生的表親)。除Liyani 女士為x先生的核心關連人士外,其他關連僱員根據上市規則為黃先生的聯繫人。
關 連 交 易
向各關連僱員支付薪酬根據其經驗及職位調整,且於往績記錄期間各年並不超過
85,000 新加坡元。
B. 本集團向JH Tyres 提供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為JH Tyres 提供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截至2019 年12 月 31 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止八個月,本集團與JH Tyres 之間有關我們的服務的交易金額分別約為17,000 新加坡元、17,000 新加坡元、25,000 新加坡元及13,000 新加坡元。
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的定價乃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服務的現行市價釐定。
C. 本集團向R&S 提供的貨車運輸及增值運輸服務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向R&S 提供貨車運輸及增值運輸服務。截至2019 年12 月31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止八個月,本集團與R&S 之間有關服務的交易金額分別約為8,000 新加坡元、8,000 新加坡元、9,000 新加坡元及5,000 新加坡元。
貨車運輸及增值運輸服務的定價乃經公平磋商後,參考類似服務的現行市價釐定。
D.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預期向關連僱員支付的年度薪酬少於3,000,000 港元,而適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於5%,該等交易各自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1) 條構成全面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JH Tyres 及R&S 分別向本集團支付的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費以及增值運輸服務費少於3,000,000 港元,而適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於5%,該等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1) 條構成全面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預期向各關連僱員支付的年薪、貨車運輸及貨運代理服務以及貨車運輸及增值運輸服務乃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根據公平磋商及按正常或本集團認為更理想的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