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與以下於[ 編纂] 後將為我們關連人士的人士訂立並預期繼續進行 若干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1 條,本節所載該等交易將構成我們的持續 關連交易。
概覽
我們已與以下於[ 編纂] 後將為我們關連人士的人士訂立並預期繼續進行 若干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1 條,本節所載該等交易將構成我們的持續 關連交易。
關連人士 關係
力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力諾集團」)
截至最後可行日期,力諾集團由我們的執行 董事兼控股股東高先生的父親xxx先生 最終持 有80% 權 益。因 此,[ 編 纂] 後力諾集 團將為高先生的聯繫人及我們的關連人士。
武漢雙虎塗料股份
有限公司(「雙虎塗料」)
截至最後可行日期,雙虎塗料為力諾集團的 附屬公司。因此,[ 編纂] 後雙虎塗料將為高 先生的聯繫人及我們的關連人士。
力諾投資 截至最後可行日期,力諾投資為力諾集團的附屬公司。因此,[ 編纂] 後力諾投資將為高 先生的聯繫人及我們的關連人士。
武漢新康化工設備
有限公司(「新康化工」)
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新康化工由高先生透過 Cougar Holdings 間接持有66.86% 權益。因此, [ 編纂] 後新康化工將為高先生的聯繫人及我們的關連人士。
持續關連交易概要
下表載列於[ 編纂] 後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1 條構成我們的持續關連交
易的交易概要。 | ||||||||
交易 | 適用上市規則 | 已尋求的豁免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建議年度上限 | |||||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 ||||||||
(人民幣百萬元) | ||||||||
全面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 ||||||||
1. 儲罐租賃協議 | 第14A.76(1) 條 | 不適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2. 加工協議 | 第14A.76(1) 條 | 不適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3.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 框架協議提供公用事業服務 | 第14A.76(1) 條 | 不適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 ||||||||
4.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提供 物業管理服務 | 第14A.35、 14A.76(2) 及 14A.105 條 | 公告 | 13.9 | 13.9 | 13.9 | |||
5. 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 | 第14A.35、 14A.76(2) 及 14A.105 條 | 公告 | 44.8 | 51.5 | 56.3 |
全面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 條就以下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的交 易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預期低於0.1%,故根據第14A.76(1) 條,該等交易 將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的股東批准、年度審閱及所有披露規定。
1. 儲罐租賃協議
雙虎塗料為一家位於武漢化學工業區內武漢力諾產業園的塗料製造商。於●,我們與雙虎塗料訂立儲罐租賃協議,據此,我們同意向雙虎塗料出租 位於武漢力諾產業園中部的多個儲罐,以存儲化工材 料(「儲罐租賃協 議」)。儲罐租賃協議自簽立之日起三年內有效,經雙方同意可予重續。
我們向雙虎塗料收取的租金將參 考(其中包 括)我們產生的土地使用權攤 銷開支、儲罐區設備固定資產折舊、勞工成本、蒸汽成本,以及折舊費用、員工成本、土地使用稅及物業管理費,經訂約各方公平磋商釐定。截至二零二 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雙虎塗料向本集團 支付的租金分別為人民幣0.5 百萬元、人民幣1.1 百萬元及人民幣1.3 百萬元。
2. 加工協議
於●,我們與雙虎塗料訂立加工協議,據此,我們同意向雙虎塗料提供化學加工服務,包括電泳乳液及樹脂溶 解(「加工協 議」)。加工協議自簽立之日 起三年內有效,經雙方同意可予重續。
截至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雙虎塗料向我們支付的服務費分別為人民幣1.7 百萬元、人民幣1.0 百萬元及人 民幣1.2 百萬元。
3.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提供公用事業服務
於●,我們與高先生及xxx先生訂立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 議(「營運管 理服務框架協議」),以規 管(其中包 括)[ 編纂] 後向彼等的聯繫人提供公用事 業服務。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我們同意向力諾集團及其附屬公 司(包括雙虎塗料)以及新康化 工(彼等亦為武漢力諾產業園的租 戶)提供公用事業 服 務(包括但不限於用水及電 力)。力諾集團 為「力 諾」集團旗下一組公司的控 股公司,該集團主要從事玻璃、新能源產 品(特別是太陽能相關產 品)及藥物 的製造。
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有效期由[編纂]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經雙方同意可予重續。
我們向力諾投 資(由力諾集團全資擁有的投資及資產控股公 司)租賃營運 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物業,作為我們的辦公室及營業地點。由於武漢力 諾產業園的設計,武漢力諾產業園的其他租戶並無相關公用事業供應商的獨 立用水或用電量錶,並須與我 們(負責保管整個武漢力諾產業園的相關及唯 一公用事業賬戶)共享有關設 施。因此,武漢力諾產業園中其他租 戶(包括雙 虎塗料及新康化工)的電力及用水供應採購已列為該等物業租賃及力諾投資 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不可或缺部分,詳情見「-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5.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雙虎塗料及新康化工應付我們的公用事業費將按成本基準,根據政府訂 x向工廠徵收的費率釐定,而用量將由訂約雙方透過每月共同檢查相關量錶 讀數確認。我們將隨後向相關電力及用水服務供應商結算款項。
截至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雙虎塗料及新康化工向我們支付的公用事業費分別為人民幣1.4 百萬元、人民幣
0.4 百萬元及人民幣0.4 百萬元。
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 條就以下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的交 易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按年度計預期將超逾0.1% 但低於5%,故根據上市 規則第14A.76(2) 條,其將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及公 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顧問)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4.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主要條款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力諾投資同意為我們於武漢力諾產業園中 佔用的物業向我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包括物業營運、維護及管理。
進行該等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我們向力諾投資租賃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物業,作為我們的辦 公室及營業地點。與力諾投資的租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 號「租 賃」確認為使用權資產,並被當作本集團一次性資本資產收購事項,其毋須遵守上 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股東批准、年度審閱及就持續關連交易的全部披露 規定。就該等租賃而言,我們亦就我們於武漢力諾產業園所佔用的物業委聘 力諾投資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由於我們預期我們將在[ 編纂] 後繼續租賃該等物業,營運管理服務框架 協議項下擬進行由力諾集團向我們持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將對我們有利,原因為(i) 其將節省行政成本及時間,否則我們將付出有關成本及時間與獨立第 三方出租人及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磋商及訂立合約;及(ii) 從力諾投資現有租賃物業搬遷我們的辦公室到由獨立第三方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管理的其他物業,可能導致對我們業務造成不必要的干擾和產生額外成本及開支。此外,我們現時及未來均無責任僅租賃力諾投資擁有及管理的物業。營運管理服務 框架協議對我們而言方便且具成本效益,切合我們業務需要及符合經濟利益。
定價政策
根據營運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武漢有機向力諾投資所支付將予產生的服 務費須參考由其他獨立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所提供類似物業管理服務的當前市場收費經訂約各方公平磋商後釐定。為衡量及評估力諾投資就根據營運管 理服務框架協議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收取的服務費水平,我們將每年就可資 比較公司進行市場調查,或向規模相若的獨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獲取報價,以使我們可確保力諾投資提供的服務費及條款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作出,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過往金額及年度上限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向力諾投資支付的服務費的過往金額以及 截至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預期 應付的最高金額。
過往金額 建議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零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零 3.3 10.4 13.9 13.9 13.9
我們於二零二一年委聘力諾投資及╱或其聯繫人就建築面積為172,667.5平方米的武漢力諾產業園辦公區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促進武漢力諾產業 園的統一及有序管理,我們於二零二二年進一步委聘力諾投資及╱或其聯繫 人就建築面積為248,667.9 平方米的生產區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我們亦預期 於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利用武漢力諾產業園南 閘(位於生產區域 內)以滿足我們 業務營運及物流管理所增加的運輸需求,此舉產生來自力諾投資提供物業管 理服務的額外開 支(即額外安保人員及安保服務開 支)。在釐定建議年度上限 時,我們已考慮(i) 我們過往就上述辦公區域及生產區域所向力諾投資支付的 物業管理費用,(ii) 為同類物業提供類似物業管理服務的現行市場水平,及(iii)本集團對力諾投資及╱或其聯繫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預期需求增加。
5. 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
主要條款
於●,我們與新康化工訂立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據此,新康化工同意向我們供應設備、管道及配件,包括不銹鋼和碳鋼容器、冷凝器、熱交換器,以及向我們提供安裝服 務(「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 議」)。設備生 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的有效期由[ 編纂] 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經雙方同意可予重續。
進行該等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新康化工為合資格壓力容器生產商,位於武漢力諾產業園,並一直為本 集團該等容器以及其他設備、管道及配件的長期供應商。由於毗鄰我們的生 產基地,新康化工能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交付及為我們安裝該等設備,以及根據要求提供及時的維修服務。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由 新康化工向我們持續提供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將對我們有利,原因為(i) 由於 我們的長期合作關係,新康化工熟悉我們的需求;及(ii) 其將節省行政成本及 時間,否則我們將付出有關成本及時間與獨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磋商及訂立 合約。此外,我們現時及未來均無責任僅從新康化工採購該等設備、管道及 配件。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對我們而言方便且具成本效益,切合我 們業務需要及符合經濟利益。
定價政策
武漢有機向新康化工所支付將予產生的服務費須參考由其他獨立服務供 應商所提供類似設備生產及安裝服務的現行市場水平,經訂約各方公平磋商 後釐定。為衡量及評估新康化工就設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提供設 備生產和安裝服務所收取的服務費水平,我們將每年就可資比較公司進行市 場調查,或向規模相若的獨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獲取報價,以使我們可確保 新康化工提供的服務費及條款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作出,屬公平合理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過往金額及年度上限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向新康化工支付的服務費以及截至二零 二三年、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預期應付的最 高服務費。
過往金額 建議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零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14.0 33.2 40.4 44.8 51.5 56.3
於釐定建議年度上限時,我們已考慮(i)我們向新康化工支付的過往服務費,
(ii) 我們業務量的預期增長率及工廠擴充計劃;及(iii) 我們與新康化工自二零 二二年訂立的現有項目。
豁免
「-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項下所述交易將於[ 編纂] 後構成我們的持 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該等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預期將按經常基準進行且其重要條款 已在本文件披露,故董事認為,緊隨[ 編纂] 後嚴格遵守上述公告規定將過於 繁重,並會為本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行政開支。因此,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105 條向聯交所申請[ 而聯交所已同意] 豁免就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嚴格遵守公告的規定,前提為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每 年交易總額不超過本節所載的建議年度上限。倘我們超過本節所載的建議年 度上限或該等交易的條款發生重大變動,則我們將遵守上市規則的適用規定。
董事確認
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為上文所載的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已 經及將會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訂立,屬公平 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而有關該等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 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獨家保薦人確認
根據本公司提供的數據及資料以及本公司與董事所作的必要xx及確認,經作出合理查詢及審慎周詳考慮後,獨家保薦人認為,截至本文件日期,上述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 易(已就此尋求豁 免)將於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 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整體利益,而有關該等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亦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