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營業記錄期間及此後,本公司已與根據上市規則待上市後將成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者進行交易。待上市後,本公司與該等關連人士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關連交易規定 。
關連交易
於營業記錄期間及此後,本公司已與根據上市規則待上市後將成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者進行交易。待上市後,本公司與該等關連人士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關連交易規定。
須遵守申報及公布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
向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財務資助
於營業記錄期間,本公司為其非全資附屬公司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墊款,以應付其營運所需。該筆墊款乃作為Salus Technologies GmbH初期投資的部分條件之一,本公司須為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資源以應付其增長,而其他股東則獲授股權以作為適當經營Salus Technologies GmbH業務的鼓勵。Salus Technologies GmbH分別由本公司及D- Secour European Safety Products GmbH持有55%和45%的權益,而D-Secour European Safety Products GmbH則由Salus Technologies GmbH董事Xxxxx Xxxxxx先生持有75%股權。由於D-Secour European Safety Products GmbH持有Salus Technologies GmbH 45%股權,其為一家由本公司的關連人士Salus Technologies GmbH的董事控制的公司,故Salus Technologies GmbH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於營業記錄期間,本公司向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的財務資助總值如下:
於二零零四年 於二零零五年 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向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墊款本金總額 ......... - 368 1,479
由於Salus Technologies GmbH僅於二零零六年三月開展其銷售,並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本公司或須繼續為Salus Technologies GmbH應付營運所需提供資金。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與Salus Technologies GmbH訂立融資協議,據此,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本金總額2,063,000港元的未償還墊款(「Salus GmbH墊款」)的條款已落實。Salus GmbH墊款連同未償還利息須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償還。
此外,本公司根據有關融資協議,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授予Salus Technologies GmbH本金金額最多為12,000,000港元(包括Salus GmbH墊款)的額外貸款融資。Salus GmbH墊款與授予Salus Technologies GmbH融資的每年應計利息,為香港上海㶅豐銀行有限公司所報的港元最優惠利率加1%。由於Salus GmbH墊款所設定的利率高於本公司的平均借貸成本,董事認為融資條款及Salus GmbH墊款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對本公司而言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與金德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及金德寶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交易
金德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金德精密五金」)為一家專門從事金屬沖壓、裝配及粉末噴塗的公司,而本集團則在電子產品及裝配能力方面擁有專業知識。Xxxxxx-Plus International Ltd.
(一家由本公司及金德精密五金分別持有60%和40%權益的公司)乃經本公司與金德精密五金協定後成立,該公司將從事結合金德精密五金及本集團專業知識而製成的產品。Xxxxxx- Plus International Ltd.擁有一家全資附屬公司金德寶科技有限公司(「金德寶科技」)。xxx先生擁有金德精密五金的52.9%股權,彼亦為金德寶科技的董事。因此,由於彼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Xxxxxx-Plus International Ltd.並全資擁有金德寶科技)的主要股東以及金德寶科技的董事,彼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金德寶科技遂成為xxx的聯繫人及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待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後,(i)本集團與金德精密五金及(ii)本集團與金德寶科技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於營業記錄期間,本公司不時(i)向金德精密五金採購金屬及相關元件及(ii)向金德寶科技供應電子零件及提供裝配服務。本公司向金德寶科技供應電子零件及提供裝配服務將於上市前終止,然而,本公司預期視乎客戶的需求將繼續向金德精密五金採購金屬外殼零件。
本集團於營業記錄期間的採購總額如下: | ||||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
二零零四年 |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六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 |||
x公司向金德精密五金採購原材料總額 ...................... | 885 | 2,263 2,813 |
預期本公司上市時,本公司已根據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金寶通有限公司與金德精密五金訂立的協議(「金德精密五金協議」)落實上文所述採購協議,據此,金德精密五金同意根據協議項下條款提供原材料,經過考慮所須原材料的性質,份量及類別,彼等條款(包括價格),將至少與向第三方供應或採購之條款同等惠益予本公司,有關協議將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
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
x公司擬將根據與Salus Technologies GmbH訂立的融資協議項下與Salus Technologies GmbH訂立的交易,以及根據金德精密五金協議項下與金德精密五金訂立的交易的價值,不高於下列年度的上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九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須獲獨立股東批准的交易
向Salus Technologies GmbH提供財務資助(1) .............. 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至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 融資本金金額以12,000,000港元為上限
金德精密五金協議(2) ......................................................... 3,800 5,130 6,670
(1) 提供予Salus Technologies GmbH的財務資助建議年度上限乃經參考(i) Salus Technologies GmbH過往資金需求增長(Salus Technologies GmbH的資金需求由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至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上升達300%),以及預期Salus Technologies GmbH每個財政年度的資金需求將會倍升;(ii) Salus Technologies GmbH作為一家新開業的公司業務迅速增長發展;及(iii)本公司從Salus Controls Plc.業務發展所得的經驗後釐定。
(2) 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上限乃按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向金德精密五金採購的實際金額約906,000港元,並以原材料價格升約5%作為緩衝因素後作出全年預測。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上限乃按二零零七年年度上限對比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過往上限的相同百分比升幅(約35%)計算。此外,所有建議上限均計及原材料成本及訂單增加作為緩衝因素。
上市後,本公司根據與Salus Technologies GmbH訂立的融資協議以及金德精密五金協議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布的規定。該等交易乃或將會在公平磋商基準下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董事認為上述協議的各項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2(3)條,本公司已申請並已獲聯交所授出豁免嚴格遵守就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7條有關與Salus Technologies GmbH訂立的融資協議以及金德精密五金協議擬進行的交易須作出公佈的規定,豁免前提是上文所述的年度上限並無被超逾,及本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其他規定。
保薦人認為上述已獲聯交所授出豁免的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乃在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而該等持續關連交易的條款及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已於或將於上市時或僅在上市前終止的若干關連交易
於營業記錄期間及上市前,倘本公司於有關時期已上市,下列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並須遵守申報、公布及/或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集團保險
於營業記錄期間,本集團就包括本集團的產品責任、運輸及貨物、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及僱員賠償保險投保及支付保費,該等保險的承保對象包括本集團的成員公司及本集團主要股東擁有的其他公司。然而,在上市後上述受保的本集團以外公司將不會納入本集團保單的承保部分。
PD Trading
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四月收購Perception Digital Technology (BVI) Limited(「Perception Digital」)的30%權益,代價為15,600,000港元,作為投資用途,而Perception Digital則持有 PD Trading的100%權益。其後,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本公司向獨立第三方額外收購 1.84%權益,代價為958,804港元。此項投資機會乃由本公司主要股東xxx女士發起。於該時,Perception Digital的董事會有七名董事,當中三名董事由本公司提名。本公司於董事
會的代表並無參與Perception Digital或PD Trading的日常管理。PD Trading繼續交由其管理層(部分為該公司股東)營運和管理。當時, 本公司致力為其分銷網絡開發新產品系列,並相信對其製造能力帶來部分協同效應。
本公司為PD Trading生產MP3及相關產品。PD Trading從事生產MP3及相關產品的業務,以及為本公司採購用於生產MP3所用的快閃記憶體,原因為其可以較優惠的價格採購快閃記憶體。PD Trading向本公司出售MP3,而本公司透過本身的銷售網絡轉售該等產品。因此,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PD Trading為本公司五大客戶及供應商之一。本公司與PD Trading之間的銷售及採購乃按公平原則及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其後於二零零四年六月,本公司認定生產及銷售MP3產品與其核心產品的分別頗大,認為本公司應專注於其核心強項及產品。因此,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將Pluto Resources Limited(一家持有本公司於PD Trading所佔權益的控股公司)售予xxx女士, 代價為7.80港元,有關代價乃經考慮Pluto Resources Limited的資產(即持有PD Trading控股公司Perception Digital Technology (BVI) Limited的 31.84%權益)以及 Pluto Resources Limited的負債總額約 16,615,000港元(包括由金寶通有限公司就收購Perception Digital的31.84%權益而向Pluto Resources Limited提供的融資)後 而得出。在出售Pluto Resources Limited後, Pluto Resources Limited已於二零零五年一月清償對金寶通有限公司的負債。在有關出售後的中間期間,本公司保持與PD Trading的貿易關係,有關關係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起終止。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PD Trading由xxx女士間接持有31.84%股權,彼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並待全球發售(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完成後,將為本公司主要股東之一。本公司並無計劃將來與PD Trading進行任何其他交易。
與深圳思特斯電源有限公司的交易
x公司向深圳思特斯電源有限公司銷售原材料及採購製成品,而深圳思特斯電源有限公司乃由本公司關連人士金德精密五金持有60%股權。該等交易自二零零五年三月起終止,而深圳思特斯電源有限公司已於二零零五年十月清盤。
關連人士提供的財務資助
於營業記錄期間,控股股東歐陽和先生及xxxx先生(作為一組),以及主要股東xxx女士的配偶香立志先生,為本集團的若干銀行融資提供擔保。一旦上市,該等擔保均會被解除。
為關連人士取得銀行融資提供擔保
於營業記錄期間,本公司已為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為一家由Keen Step Corporation全資擁有的公司,而Keen Step Corporation則分別由歐陽和先生及xxxx先生合共擁有58.75%股權,及xxx女士擁有31%股權。然而, 有關擔保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解除,本公司並無計劃將來為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提供其他擔保。
與加工協議有關的信託
x公司的加工協議及前加工協議乃由歐陽和先生(董事)及xxx先生(金寶通有限公司前股東及董事)(以海燕合夥企業的名義共同以合夥方式經營)訂立,彼等加工協議最初以信託形
式免費以金寶通有限公司為受益人而持有並其後以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為受益人而持有。有關安排已獲深圳市貿易工業局承認及確認。前加工協議的信託安排項下的利益自一九九二年起已轉讓予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而該項安排項下所產生的溢利乃記錄於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的賬目內。
深圳市嘉來源、海燕合夥企業與金寶通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訂立補充協議,自海燕合夥企業轉讓存續加工協議予金寶通有限公司。加工協議的轉讓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獲深圳市貿易工業局批准。本公司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批准為合法,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中國法律顧問進一步確認,該項轉讓經已生效,惟仍有若干行政程序有待完成,彼等並不認為有任何法律障礙阻止本公司完成有關行政程序。預期轉讓加工協議不會對本集團營運帶來任何重大影響。
保薦人認為,鑒於中國於一九八九年前後的商業、經濟、法律、政治及社會環境,海燕合夥企業與加工廠之間的安排,在商業上屬明智之舉。
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歐陽和先生與xxx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訂立一項契約,確認上述安排並向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承諾,迅速簽署所有上述加工協議的法定及實際權利轉讓及歸屬予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或本集團旗下由 Computime Enterprises Limited指派的該等公司)而所須的文件。經考慮xxx先生自一九九四年底開始不再參與本集團業務,根據該契約與xxx先生於有關安排的最高責任上限為1,000,000港元。該契約並無就歐陽和先生於有關安排設定最高承擔責任上限。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已確認,在所有重要時候,上述信託安排並無違反適用的中國法律,而契約將不會違反中國法律。
互不競爭承諾
歐陽和先生、xxxx先生或SPGL目前概無參與任何與本集團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
(包括彼等於本公司附屬公司的權益及該等公司已被出售作為重組的其中部分),且亦無於上述當中擁有權益。
為保障本集團利益,本公司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SPGL及其股東歐陽和先生及xxxx先生各自為本公司的利益作出承諾,只要彼等共同或個別仍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上市規則不時所界定)及或本公司股份仍在聯交所上市,彼等各自(不論作為當事人或代理人)不會直接或間接(包括透過任何聯營公司、法團、合夥企業、合營企業或其他合約安排)進行、參與、投資、從事或以其他方式於有關控制及自動化裝置業務中擁有權益,以生產設計、工程技術、研究及開發、生產、分銷及銷售控制裝置及自動化裝置及提供有關的解決方案。
歐陽和先生、xxxx先生、xxxxx及xxxxx的若干業務
下文載xxxx先生、xxxx先生、xxxxx及xxxxx的若干業務。
歐陽和先生
歐陽和先生為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及董事,歐陽和先生透過其與xxxx先生均為控股股東的Keen Step Corporation合共持有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的58.75%股權,而xxx女士則持有31%股權。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為一家從事分銷家庭電器的公司,其業務重點為分銷家庭電器,與本公司的核心業務焦點控制裝置無關。
Keen Step Corporation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唯一業務為持有其於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Computime Electronic Inc.、Computime Industrial Limited、Fullbest Worldwide Limited的權益,以及於Virtual Ink Corporation的6.6%權益。
Computime Electronic Inc.、Computime Industrial Limited及Fullbest Worldwide Limited並無進行任何業務。
Virtual Ink Corporation為一家從事銷售電子白板的公司,與本公司的核心業務焦點控制裝置不同。
歐陽和先生亦為一家美國製藥公司的投資者及董事。
xxxx先生
xxxx先生為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
xxx女士
根據xxxxx提供的資料,彼為Perception Digital被動投資者,持有約31.84%股權及間接持有PD Trading權益,惟無擔任PD Trading任何董事職務,且亦無擔任有關該公司日常業務的管理職務。PD Trading從事MP3及相關產品的技術開發。PD Trading的主要業務及發展重心與本公司的核心業務焦點控制裝置並無關連。
xxx女士於Keen Step Corporation亦為一名被動投資者,擁有31%權益,而Keen Step Corporation全資擁有金捷通(亞洲)有限公司。
xxx先生
xxx先生為利民實業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此外,xxx先生個人擁有利民實業有限公司
1,143,008股股份,以及擁有購股權(可行使購入2,607,000股股份),合共佔利民實業有限公司
4.27%權益(根據利民實業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報所載)。
根據公開予公眾的資料,利民實業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以設計及製造家電產品為主,並於二零零六年致力開發用於消費及家居/商業市場的新款環境系列產品。利民實業有限公司亦從事卷煙紙業務,並物色生產其他特種紙的商機。利民實業有限公司根據與美國、加拿
大、歐洲及日本等海外客戶訂立的原設備製造協議經營業務。有關客戶的產品類別包括: (i)環保產品;(ii)電池;(iii)保健及個人護理產品;及(iv)廚具及其他中小型家電。利民實業有限公司的業務焦點並非控制裝置,固與本公司的核心業務焦點並無關連。
競爭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根據上市規則第8.10(2)條,除本公司的業務外,概無董事於與本公司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中擁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