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將申請人遲延繳款超過一個月以上、強制停卡、催收及呆帳等信用不良之紀錄登錄於聯徵中心前, 須於報送5日前將登錄信用不良原因及對申請人可能之影響情形,以書面或 事先與申請人約定之電子文件告知申請人。上述信用不良紀錄之揭露期間,請上聯徵中心網站(www.jcic.org.tw)「社會大眾專區」之「資料揭露期限」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