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
项目编号:0613-227122244535
xx编号:0022-24769
采 购 人: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016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不断增强招供应商员xx自律意识,牢筑防腐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有关xx自律准则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也应遵守本公约。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诚实守信、秉公办事,自觉践行本公约。
二、甲方人员不得暗示、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消费卡,以及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向乙方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谋取私利。
三、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本采购项目以及相关经营活动。
四、甲方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赠礼金、礼券、消费卡,以及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接受甲方报销个人费用的要求。
六、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接受甲方人员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本采购项目以及相关经营活动。
七、乙方人员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八、甲乙任一方人员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处分;或者甲乙任一方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SHXM-00-20221024-1211
2、项目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
3、预算金额(元):1979000.00 元
4、最高限价(元):1979000.00 元
5、采购需求:
包名称: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数量:1 套
预算金额(元): 1979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青少年儿童心理研究及行为分析研究,提供 VR 虚拟测试环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10-27 至 2022-11-03 , 每天上午 09:00:00~11:30:00 , 下午
13:3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售价(元): 0
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 上传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0 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起。七、其他补充事宜
(xxx.xxxx.xx.xxx.xx)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采 购 人: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强业路 555 号 1 号楼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00-00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联 系 人:xxx、张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传 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强业路 555 号 1 号楼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00-00000000-0000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联 系 人:xxx、xxx、沈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2557757 32557759传 真:021-32557272 |
1.1.4 1.1.5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 |
1.1.6 | 是否划分标段 | 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对该标段中所有产品进行报价,不接受仅对其中部分产品进行报价。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即 1)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声明函见附件) 6) 中小企业xx 7) 竞争性磋商公告提到的其他资质文件。 |
1.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
1.8.1 |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9.1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1.9.2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 月 3 日 18: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将 word 版电子文档通过 E-mail 发送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3.1.4 |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3.2.5 | 项目预算金额 | 最后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
3.2.9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至之日起 90 天。 |
3.4.1 | 保证金 | 不收取 |
3.4.4 (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成交的;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中其他情形。 |
3.5.1. 2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声明函见附件) |
3.5.1. 5 | 其他证明材料 | 1)如本项目对资质提出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如本项目对业绩提出要求的,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成交合同或用户证明或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3.7.4 |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3.7.6 | 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 | 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和的相关规定执行。 |
4.1.1 | 响应文件包装要求 | 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不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不分开包装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响应文件项目编号:0613- 在 2022 年 11 月 7 日 11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电子版封套上应清楚标明“电子版”字样。 |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应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 | ||
4.2.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 月 7 日 11:00(北京时间)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0 楼 会议室 供应商同时应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5.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5.2 | 磋商顺序 | 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随机抽取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依法组建,成员为 3 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
6.3.1 | 本次采购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响应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 ☑否 (2) 响应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强制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3) 响应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是 □否 (4)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4%。 (5)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是 □否 (6)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是 □否 |
6.3.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8.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x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按1980号文的80%收计取。 |
9.1 | 质疑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谈亦称、xxx 联系电话:00000000 联系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提交形式:盖有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材料。 (请供应商将可编辑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 构以下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本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如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3.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3.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磋商报价,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1.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2)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3)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由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磋商的;
(4)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6)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的;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采购项目编制响应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
(11) 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2)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3)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者重大的质量问题的;
(15) 重新开展采购后,原供应商在前次采购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 重新开展采购后,原供应商在前次采购中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
(17) 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磋商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现场踏勘
1.8.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1.8.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的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10.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0.3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 同义词语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格式”和“技术规格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买方”、“甲方”和“卖方”、“乙方”、“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报价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x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补充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不足 3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及补充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及补充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部分:
(1) 磋商响应函;
(2) 保证金声明;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联合体协议书(磋商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的话);
(6) 报价一览表
(7) 分项报价表;
(8) 商务偏差表;
(9)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
(1) 技术偏差表
(2) 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
(3)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4) 技术支持资料;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款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款中所指的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声明。
3.1.4 样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办法。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首次报价、最后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首次报价、最后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5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若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报价与磋商响应函报价不一致,磋商时以其报价一览表报价为准,其评审价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进行认定。
3.2.7 各项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3.2.8 汇率风险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2.9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 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递交,且所提交的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3 最迟应当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而无效处理的;
(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第 1.3.2 项的要求以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关于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按无效处理。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但备选方案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最后报价。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线下编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磋商响应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确认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
3.7.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制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
3.7.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5 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除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之外,还必须同时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未出现供应商落款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逐页签字或骑缝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3.7.6 响应文件的投标客户端制作
在响应文件线下编写完成后,供应商应按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要求的方式制作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投标项目,完成“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匹配、企业信息响应(如有)、资格要求(如有)、符合性要求(如有)、开标一览表、评分方法(如有)、特色响应(如有)、标书检查”等操作。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上传至云平台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因内容不完整、匹配不准确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响应文件的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应分别制作,具体分册上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本招标项目须提供响应文件的打印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当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与上传至云平台的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至云平台的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数量和相关要求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包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应当被拒收。
4.3.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4.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4.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4.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4.4.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保留进一步核查响应文件内容原件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5. 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评审
6.1 磋商小组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
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次采购执行的相关政策详见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3 磋商
磋商小组只与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5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4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 合同授予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2 成交
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3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4 履约保证金
7.4.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交时间和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未约定的,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以及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第三方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争议的解决
在开展采购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经各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向采购人(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2 本磋商文件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中法律有效期同时终止。
8.3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后,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约束。
8.4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相应承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 其他补充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质疑
9.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9.2 质疑函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9.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9.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9.2.4 事实依据
9.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9.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9.3 质疑函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4 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或者质疑函的内容不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9.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参与线上投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指南-《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考:
《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原则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2. 评审程序为符合性检查及详细评审,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才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3. 本评审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供应商技术商务分和价格分的合计得分,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标满分为 70 分、商务标满分为 30 分。技术商务依据磋商小组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技术商务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响应文件下列内容未按响应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1 磋商响应函;
1.2 共同投标协议(磋商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的话);
1.3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章页。 2、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协议(磋商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的话)。
本项指共同协议未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图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1 本项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3.1.1 供应商名称与资质证书(如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一致;
3.1.2 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要求;
3.1.3 其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3.2 本项还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3.2.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2.2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3.2.3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由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磋商的;
3.2.4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2.5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3.2.6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3.2.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的;
3.2.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采购项目编制响应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3.2.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2.10 被依法暂停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
3.2.11 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2.12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
3.2.13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3.2.1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者重大的质量问题的;
3.2.15 重新开展采购后,原供应商在前次采购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2.16 重新开展采购后,原供应商在前次采购中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
3.2.17 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最后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项目预算金额的。
5.1 最后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
5.2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按无效处理。
6、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1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不适用)
6.2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3 响应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6.4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函、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5 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6 其他未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6.1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加注星号(“★”或“*”)的重要条款或参数要求的;
6.6.2 响应文件中加注星号(“★”或“*”)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或技术支持资料不是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商网站最新发布的资料打印件的。
7、报价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如适用)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按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回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三)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拒不回复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
磋商小组只与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评审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采购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报价分 | 0~30 | 按价格调整后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 各供应商的得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基准价/供应商的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法 |
技术参数(客观分) | 0~27 |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需对技术要求作逐条响应。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能够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是否体现一定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易维护性、可扩展性等。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减 2分,扣完为止(27 分) “▲”号技术要求的指标,有一条不满足扣 5 分。 “▲”号技术参数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 说明书、手册、图纸、 |
功能说明截图等,根据具体技术要求来提供)。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如果应标参数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时,以技术 支持资料为准。 | ||
供应商基本情况 (客观分) | 0~4 | 1、供应商同时具有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及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相关管理活动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具备以上资质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同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 不得分)。 |
培训方案 (客观分) | 0~4 | 供应商至少提供 3 次线下培训,人数不限,制定详细的硬件使用及操作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得 4 分;提供 3次及以上培训,有简略的培训方案,得 2 分;提供 2 次及以下 |
培训或者培训方案简 略得 0-1 分。 | ||
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情况(主观分) | 0~4 | 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有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的得 2 分,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 不提供得 0 分; 2、建设工期方案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提前完成设备供货、系统集成、上线运行、验收等措施得 2 分,建设工期方案及保证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 1 分,不提供 得 0 分。 |
售后服务(客观分) | 0~5 | 根据供应商在质保期、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能力及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 1、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的得 2 分(需提供办公地点地租赁合同及售后服务团队办公图片); 2、提供项目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得 2 分, 不提供得 0 分; 3、供应商提供每年至少 2 次免费的重大活 |
动现场技术支持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 ||
技术力量(主观分) | 0~5 | 1、供应商对于本项目提供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得 2 分,提供较简略的管理方案得 0-1 分。 2、提供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此项目且项目经理具备专业PMP 专利证书得 1 分,不提供 得 0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实施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强,具有多项同类项目建设经验,并能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工作履历、工程实践等证明材料得 2 分;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和相关项目建设经验一般得 1 分,不提供相关人员 信息得 0 分。 |
类似项目业绩(客观分) | 0~3 | 供应商近三年的类似业绩,需体现虚拟现实软硬件集成项目内容,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现场演示(客观分) | 0~3 | 针对虚拟创作平台、沉浸式数字交互系统、师范生教学技能 虚拟仿真系统提供一 |
个完整的演示视频,视频总时长不超过 15分钟 1、虚拟现实创作平台演示内容: (1)主题选择功能:演示选择不同的场馆进入不同的主题场景中,每个主题场景需配套不同的项目式课程,并利用系统自带的素材库,搭建、组装、创建模型及场景 (1 分); (2)演示文件一键输出功能,保存在本地,供后续继续创作,演示作品导入 VR 功能及中英文切换功能(1分); (3)演示模型库:分类≥5 个,模型数≥ 500 个,演示自定义模型导入;模型库分类需包含动物、植物、特效、环境、交通工 具等(1 分) | ||
现场演示(客观分) | 0~3 | 2、浸式数字交互系统需演示功能: (1)交互系统需演示课件资源,需在平台上查看 VR 内容包目录,可选择内容包数量基数≥400 个,其中可交互虚拟课件≥ 180 个(1 分) ( 2 ) 演示体育测试 VR 体验资源: 演示 |
PC 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方式进行 360度自主漫游体测场景,演示不少于 5 个体育测试测试流程以及测试评分系统。要求画面精美,流程正 确(2 分) | ||
现场演示(客观分) | 0~4 | 3、师范生教学技能虚拟仿真系统演示功能: (1)演示标准中学教室虚拟三维场景,环境模拟接近现实环境,光影效果逼真(1分); (2)演示中学生模型及动作库,包含站姿、坐姿、举手、写字、面向老师听讲、问话、小动作等(1 分); (3)演示题库选择功能模块,可预设多种可题库,老师可以自行编辑课题库;学生可自行选择训练课题,选择后学生可上传教材,观摩示范教学视频,设计教案(1分); (4)演示后台管理功能:允通过表格、或者文档的方式增加删除学生的回答语句、匹配音频序号、匹配文件夹中的音频文件、匹配学生的问询 动作(1 分); |
项目实施方案(主观 | 0~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如 |
分) | 下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 |
评分①总体方案②系 | ||
统设计方案③产品配 | ||
置方案④方案的系统 | ||
体系架构、功能模块 | ||
及实现思路 | ||
每项方案应编写完 | ||
整,完全满足或优于 | ||
采购需求,每项得 2 分;方案有缺失或合 | ||
理性一般的,每项得 1 分。方案无法保证项 | ||
目实施的,不得分。 |
(一)技术标:总分值 70 分(最小打分单位 0.5 分)
(二)商务标:总分值 30 分。 1、价格调整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或戒毒企业,且提供了相应证明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价格评分:
磋商基准价:
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最低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
各供应商的得分: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应商得分=(基准价/供应商的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法。 (三)排序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技术标 + 商务标)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如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则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如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也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
(四)评审结果
由磋商小组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 设备名称/数量:虚拟现实CAVE教育系统(1套)
2.概况:
设备用途及其主要功能:用于青少年儿童心理研究及行为分析研究,提供 VR虚拟测试环境。
2.1.项目要求
(1) 投影面数为 4 个面:左、前、右和地面。侧立面(左、前、右面)的投影高度至少 2.2m,投影长度根据设计方案确定。
(2) CAVE 系统能够通过 Unity 软件运行,即通过 Unity 建立的文件能够直接投影到 CAVE 系统中。
(3) CAVE 系统将进行青少年相关的研究,因此要确保设备的稳固性和安全性,特别是一些转角等尖锐部位,需要相应的保护措施。
(4) 本项目选用的投影机、镜头等主要设备要求是市场上常见的品牌,并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为近几年内上市的产品,所选主要设备的原产方是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的厂家。
(5) 侧面投影屏幕采用玻璃幕或树脂等硬幕,不能是软幕。
(1)供应商具有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及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相关管理活动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2)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 设计原则
2.3.1 方案设计
(1)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制作现场平面设计图,CAVE 系统结构图,外观设计效果图;
(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系统设计方案,产品配置方案,施工进度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培训方案等。
(3)方案设计人员需要参与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方案的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需要写入到合同中。
2.3.2 安全性
确保青少年的使用安全,悬挂在天花板上的设备需要确保牢固。中标方需对现场安装的设备牢固性和安全性负责,如果出现相关设备或者架子等松动掉落导致的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质保期要求:本项目设计质保期至少 3 年。
2.3.3 安装场地尺寸
场地尺寸为:长 13m×宽 10m×高 3.9m(地面到横梁高度:3.3m;天花板到顶高度:0.6m)。顶上有高度约 60cm 的梁、通风管道和吊灯线。
安装场地在一楼,安装场地为木地板,有中央空调。
房间中需要预留一块空间位置用做其他用途,空间尺寸如下:长 4.5m×4.5m宽×高 2.8m。
3.设备要求和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1.物理分辨率:≥1920X1200; | |||
★2.中心亮度:≥11000 流明; | |||
3.动态对比度:≥10000:1; | |||
工程立体 | ★ 4.投影技术:采用 0.67 英寸 DarkChip™ DMD 芯片的 DLP | ||
1 | 式投影机 | 技术; | 7 台 |
▲5.光源方式:激光,非灯泡,光源寿命≥20000 小时; | |||
6.支持 DICOM 仿真模式; | |||
★7.具有主动立体 3D 功能 |
支持帧序列格式,左右格式,上下格式,帧封装格式; Dual Flash Processing 可倍频处理 3D 信号源帧速率; Dual Pipe Processing: 双通道处理允许两路输入源同时输入; 8.支持同步主动式眼镜或偏振光转换器 ▲9.内置几何校正功能:边角校正,水平&梯形校正,枕形&桶形校正和图像旋转;自定义的遮黑窗口; ▲10,具有边缘融合(可单独调校)和画中画功能; ▲11.七点色彩校正技术实现精确的色彩匹配; ▲12.3GSDI 环通输入/输出; 13.可更换镜头,支持 0.38:1 超广角镜头; ★ 14.镜头记忆功能:可记忆 10 组位置; 15.标配信号接口: DVI-D 输入;Displayport ;HDMI1.4 ;3G-SDI 输入输出; VGA 输入输出;Video;HDBaseT; 16.支持侧立安装模式; | |||
2 | 投影机镜头 | 1. 类型:匹配投影仪; 2. 投影比:根据方案确定; 3. 调整方式:电动; 4. 为保证设备兼容性,所投镜头需与投影机选用同品牌原厂镜头; 5. ★镜头的选择需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变焦选型(需提供专业光路设计图) | 7 个 |
3 | CAVE 系统架构 | 1. 立幕(左侧、正面、右侧)采用高强度复合安全基质材料,确保长期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2. 地幕采用 4 层高强度复合基质材料,上表面载荷 800 公斤情况下不会弯曲和断裂,确保长期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3. 可实现屏幕间物理缝隙<2mm | 1 套 |
4. 结构材料规格:30x30x1.2mm 方管 5. 支架表面处理:表面喷黑漆处理 6. 支架颜色:黑色 7. 焊接工艺:氩弧焊 8. 连接方式:螺杆连接 9. 钢架厚度:23cm 10. 结构:双层立柱,迎风粱结构 11. 机械结构支持投影仪的悬空与固定安装; 12. 机械结构设计要求:根据用户实际场地环境,以先进性、美观性、实用性、可扩展性为原则进行设计构建; 13. 其他设计方案中需要用的机械结构; 14.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要求针对 CAVE 系统结构进行设计,需提供设计图(平面图,三维图) | |||
4 | CAVE 系统专用投影 幕(正幕) | 1. 屏幕结构: 多层复合型 2. 投影方式:正投 3. 亮度增益系数:0.7-2.0 4. 幕面颜色:白色(可定制灰色、银色) 5. 对比度:5000:1 6. 均匀度:≥96% 7. 解像力:125 线/mm 8. 图像还原性:≥97% 9. 环境光吸收率≥80% 10. 入射角度:18 度±5 11. 屏幕材质:采用进口树脂基材,无热胀冷缩现象; 12. 材质厚度>2.0mm 13. 重量≤3kg/㎡ 14. 适应明亮环境:高达 300LUX 室内,具有 WT- B light xx吸收环境光处理技术多层光学结构,具有底层防漏光处理,表面吸光及抗划伤能力。 | 1 套 |
15. 视角:≥150 度 16. 综合指数:98K 17. 反射光颜色:23K 18. 色彩还原偏差≤4% 19. ▲幕面应具有阻燃特性,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0. ▲幕面应不含游离甲醛、VOC 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1. ▲幕面应不含有可溶性重金属,提供 CE-ROHS 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2. ▲要求提供幕面通过安姆斯质量检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3. ▲要求提供机械工业电影机械与电教化教育设备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4. ▲产品生产工艺具有国家专利文件证明,并提供专利文件。 | |||
5 | CAVE 系统专用投影 幕(地幕) | 1. ★玻璃幕或树脂等硬幕,不能是软幕 2. 投影方式:正投或背投 3. 尺寸:≥24 平方(可根据实际行第情况进行微调) 4. 亮度增益系数:0.7—2.0 5. 幕面颜色:白色(可定制灰色、银色) 6. 对比度:≥5000:1 7. 均匀度:≥96% 8. 解像力:≥125 线/mm 9. 图像还原性:≥97% 10. 环境光吸收率≥80% 11. 入射角度:18 度±5 12. 屏幕材质:采用进口树脂基材,无热胀冷缩现象; 13. 材质厚度:≥2.0mm | 1 套 |
14. 视角:≥150 度 15. 色彩还原偏差≤4% | |||
6 | CAVE 专用多通道同步播放插件 | 1.支持多通道立体显示环境的桥接软件。 2.软件提供方便、xx、完善的图像化界面。 3.支持基于 QuadBuffer 和 3DVision 的主动立体方式。 4.支持多通道配置和渲染,使基于沉浸式系统的多个屏幕和多个电脑的高分辨率图像信号同步。 5.支持以用户为中心的视角。 6.提供现成的交互应用,如导航或物体抓取,提供简单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可以很容易创建自己的复杂交互应用。 7.支持虚拟现实应用程序从一个单通道 VR 系统到另一个多通道 VR 系统的移植,无需修改应用程序,而只需设定一个新的配置即可在新的 VR 系统启用应用程序。 8.支持集中管理所有的虚拟现实相关运算,如交互设备接口、立体视觉和集群等。 9.支持大部分虚拟现实系统,如 LED 大屏、多通道投影显示交互系统等。 10.支持大多数通过 VRPN 协议运行的交互设备,如三维手柄,追踪 Marker 点等。 11.软件需支持光学追踪系统 12.▲包含元宇宙交互平台,需要支持使用 6dof 一体机双手柄操作和 Windows10PC 键盘操作【提供元宇宙交互平台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 13.支持在虚拟场景中前进、后退、左移、右移、原地转向。 14.可在多个场景之间穿梭。 15.支持使用语音对话和手势进行互动。 16.针对老师,可以选择某个场景发起活动,支持发起“公 | 1 套 |
开活动”和“班组活动”两种类型的活动,其中“班组活动”可选择学校内某个班级使用不同的 TBL 课件进行授课。学生可以在活动公告板中选择某个活动参加。 17.支持白板功能,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教室中的白板上书写和绘画,书写和绘画出的内容可以同步给场景中的其他用户;白板支持投屏到教室内的荧幕大屏上,在书写和绘画的同时同步投屏。 18、支持文件播放,支持连通未来课堂网盘,老师可以使用教室场景内的荧幕大屏播放自己在网盘中上传的 PPT 和图片文件; 19.支持大屏切换,教师通过切换功能可以在文件播放、TBL课件教学面板和白板投屏之间自由切换。 20.具有微信学习功能模块,包含模型标签功能,可对模型中的各部分结构设置知识点标签,对知识点进行xx和讲解; 21.支持自动拆解,系统对模型自动进行拆解,可看到各个子构件。 22.支持模型动画及模型透视,用户可以播放该模型的动画,展现其工作原理、内部结构组成等,可以通过透视功能看到模型的内部结构。 23.包含自主学习系统,用户在广场场景漫游时能够找到多个微课模型,通过与模型互动,能够学习模型自带的知识点。 24.包含新手引导系统,同时支持 VR 版和 PC 版,两种终端设备分别显示对应指导面板。 |
7 | 光学动作捕捉系统 | 1. 摄像头数量:≥8 个 2. 分辨率:≥2048x1536 3. 帧速:180FPS 4. 快门类型:全局快门 5. 延迟:≤5.5ms 6. 图像处理模式:Object\无损灰度\MJPEG 7. LED:8 颗超高功率 LED 灯 8. 视场角:6mm#F1.8,≥61*48 9. 捕捉距离:≥16m 10. 接口:具有 PoE+功能的 GigE 数据接口 11. 机身显示:数字 LED 显示摄像机编号,全彩色 LED 显示摄像 12. IP 等级:≥IP65 防水等级 13. 采集频率可调节; 14. 光圈可调; 15. 对焦可调: 16. 散热方式 :无需风扇的被动式散热结构,无噪音,无干扰 17. 重复性精度:偏差须≤0.01mm; 18. 包含专用捕捉软件,能够快速完成系统校准.精确数据的捕获.运动数据的编辑,并且可以控制最终的输出数据的格式; 19. 软件支持不同型号镜头.新旧不同版本镜头程序的镜头混搭使用 20. 一键式快速同时创建多副骨骼,支持编辑骨骼属性,已创建的骨骼能够自由进出场地,并能被快速自动识别; 21. 动作捕捉软件自动匹配默认 53 点骨骼模型;支持骨骼.蒙皮.骨骼+蒙皮的三维人体显示方式; 22. 高精度骨骼解算:稳定可靠的骨骼解算器,即使标记点 | 1 套 |
被遮挡,软件实时分析解算保证骨骼保持稳定的动作和完整性; 23. 系统实施前,可自定义摄像机配置,规划自定义动捕空间的摄像机布局;(投标时需提供视频或图片佐证材料) 24. 支持计算空间覆盖率,支持实时计算捕捉精度;(投标时需提供视频或图片佐证材料) 25. 手指捕捉:≥10 个双轴柔性传感器,≥6 个九轴惯性测量单元,≥6 个光学反光标记点,软件可直接实时预览.记录全身和手指动作数据; 26. 支持利用体积可视化和测量工具来评估体积健康和系统准确性; 27. 精确的点云重建,标定重建精度高达 0.1mm,最优可达 0.02mm,支持实时自动优化标定质量,整个过程无需人为介入; 28. 支持相机帧速率.曝光.阈值.照明.增益等参数设置; 29. 捕捉的数据可导出为 C3D.CSV.FBX.BVH 等格式; 30. 支持主动和被动标记点的同时光学捕捉; 31. 64 位多线程架构,最多支持数百个捕捉相机; 32. 实时获取动捕软件捕获的数据,并以任意形式存储; 33. 支持系统内完成捕捉数据的实时展示和数据格式的存储 34. 支持主流的国外虚拟现实软件或游戏引擎软件(Unity 3D, UE4)可直接显示或控制本动作捕捉系统中角色的运动; 35. ▲具备独特的刚体变形测量功能,可实现一定形变的刚体实时定位跟踪;【投标时需提供佐证材料】 36. 支持 XxXXXXX 开发自定义数据接口; | |||
8 | 虚拟创作平台 | 1.包含丰富的创作包,应用程序开发引擎能指导老师/学生轻松制作课件形成自己的校本资源。 ▲2.主题选择功能:可选择不同的场馆进入不同的主题场景 |
中,系统提供不少于五个场景,包含海洋馆、微生物馆、创意馆、赛车馆、海港馆场景,并配套不同的项目式课程;课程主题≥100 个,课时≥200 个;【需提供课程清单及不少于 30 个课程主题截图】 3.3D 设计功能:学生可利用现场的素材库,搭建、组装、创建不同的模型及场景。 4.图形化编程功能:可通过简单的图形化编程拖拽的方式,为模型添加交互,锻炼学生逻辑思维; 5.一键导出功能:学生创作的作品内容可一键输出至 PC 端,保存在本地,供后续继续创作。 6.模型库:提供海量模型库(分类≥5 个,模型数≥500 个),学生可以选择添加模型,也支持自定义模型导入;模型库分类包含动物、植物、特效、环境、交通工具等; 7.身临其境预览功能:产品能够让学生在设计完毕后,将作品传送至 VR 眼镜里,身临其境地进行预览和交互; 8.中英文切换功能:系统支持中英文切换,方便用户使用; | |||
9 | 全向六自由度投影机架 | 1.托盘式工程专用吊架 2.承重:≥50 公斤; 3.高度自由调节; 4.钢板厚度:≥4mm, 5.倾斜角度:±12 度 | 7 个 |
10 | 融合系统 | 1、支持高清视频输出:≥16 路; 2、兼容市场上各类采集设备,方便外部视频信号的输⼊; 3、独特的无延时桌⾯融合采集和输出功能,能够让视觉创作更具多样性,且不占 CPU 和 GPU 资源; 4、强大的处理功能:支持图像校正、画⾯裁剪、⾃定义融合坐标、边缘消隐、⾊彩校正; 6、被动⽴体和 3D 主动⽴体能够方便快捷的进行异形立体的调试和表演任务; | 7 通道 |
7、系统具备超强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能够发送和接收 TCP、UDP 等控制信号,方便与xx 设备联动控制; 8、节⽬模版功能方便各类展示的编辑,开窗等; 9、支持最多 256 台显示主机的播放帧同步,能够完美的保障优质的画面效果; 10、双时间轴独⽴控制,相互切换互不干扰,这样更加充分的满足了各类光影秀的应用; 11、智能远程管理,显示服务器安装 MadLight 软件后无需多做任何操作,所有都可以通过远 程客户端智能化统一管理,一台远程主机可以管理 512 台的显示主机; 12、可以对视频内容或节目内容做任意形状的遮罩,方便了对异形播放的处理; 13、独立的转码工具,对所有格式的视频进行转码优化,可以更好的兼容播放系统; 14、支持自动抠像功能,直接让视频、图片或采集内容自动透明叠加; 15、支持对单个视频红、绿、蓝矫色功能,对 Mapping 到不同颜色上发生的视频色彩有极好的 优化效果; | |||
11 | 立体眼镜及发射器 | 1. 包含 3D 立体信号发射器 1 台 2. 兼容红外、DLP®-Link 和 VESA 3D; 3. 射频范围:≥30m; 4. 包含 3D 主动立体眼镜 20 个 5. 类型:3D 液晶快门眼镜 6. 对比度:≥1000:1; 7. 工作方式:液晶快门 8. 最大刷新频率:≥120Hz; 9. 透光率:≥30%; 10. 响应时间:≤2 毫秒; 11. 可视角度:≥90 度 | 1 套 |
12. 信号最大接收距离:≥50m 13. 最远观看距离:>8 米; 14. 电源供应:可充电; 15. 通讯方式:IR 或者 RF; 16. 重量:≤60g; 17. 尺寸:支持儿童使用。 | |||
12 | 沉浸式数字交互系统 | 1、可查看交互课件的知识要点、教学建议、课件的核心内容、时长以及 VR 课件的相关控制操作、交互操作等说明,可下载学生活动卡【需提供功能截图】; 2、授课:统一控制学生 VR 学习终端上课件内容的播放、停止;课件分章节,教师可控制只播放某一章节内容;借助同屏器将平板上的各种教学内容投影至教室的大屏幕显示设备上。 其他参数: (1)跨平台适配:要求支持移动端与网页端; (2)状态显示:可查看所有学生 VR 设备状态:在线、离线、播放中; (3)设备控制:可批量控制所有设备,也可单独控制某一 VR 设备的课件播放与停止; (4)远程关机:可同时控制所有 VR 设备的关闭; (5)模式切换:该软件可控制学生 VR 设备的状态切换。控制模式下,所有学生 VR 设备按任意键不能随意退出当前课件内容;自由模式下,学生可自由浏览设备上任意课件内容; 3、课件内容要求 ▲(1)提供丰富的 VR 内容包,可选择内容包数量基数≥400个,其中可交互虚拟课件必须≥180 个。VR 内容包应紧密结合国家课程标准的有关知识点的教学要求,涵盖不同年级学生教学、科普、安全等方面学习需求;【课程内容需提供课程清单并加盖厂家公章】 |
▲与教学强相关,课程、课件的设计紧贴课标,依照各版本教材教学大纲,贴合教师上课使用场景,力求灵活多样、与多种教学场景配合(如:探究、小组讨论、分组实验等等) ▲课程资源至少包括 VR 体育测试训练、VR 研学旅行 VR 体验、地理奇观 VR 体验、安全教育 VR 体验、病毒防疫 VR 体验、宇宙探索 VR 体验、微观世界 VR 体验、人体奥秘 VR 体验、校园安全 VR 体验、科普实验 VR 体验等主题内容。 (1)地理奇观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动静宁乡”、“山地公园多彩贵州”、“阿拉斯加绝美银河”、“一往情深意大利”、“东江湖”、“北美洲之旅”、“在格陵兰冰原上与极地科学家一起游览”等体验内容。 ▲(2)安全教育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油锅起火如何灭” “用气安全”、“湿手不碰开关和插座”、“交通信号灯及安全措施”、“安全乘坐交通工具”、“家庭用电安全”、 “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等体验内容【提供课程内容的电子版教师教案以及电子版学生活动卡】。 (3)病毒防疫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预防传染病”、“走进病毒世界”、“病毒传播助手”、“病毒阻断实验室”、 “病毒防疫演练”、“病毒感染模拟器”、“病毒消亡之旅”等体验内容。 (4)宇宙探索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探索宇宙”、“仰望星空”、“美丽的月球”、“体验小行星撞击地球”、“地球内部结构”等体验内容。 (5)微观世界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什么是物质”、“固体中的原子”、“气体中的原子”、“原子结构”、“电子轨道”、“同位素”、“轨道名称”、“电子排布”、“离子”等体验内容。 (6)人体奥秘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人的耳朵”、“人体关节”、“消化系统的认知”、“眼镜的构造”等体验内容。 |
(7)校园安全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校园防踩踏”、“火灾逃生”、“低层建筑消防逃生”、“高层建筑校方逃生” “校园暴力”、“化学实验室安全指南”等体验内容 (8)科普实验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日光灯原理”、“流体流速与压强”、“xx运动”、“磁场”、“重力可视化”等体验内容。 ▲5、研学 VR 体验内容至少包括“井冈山烈士陵园研学旅行系统”,需要实现 360°自主漫游,带导航图功能,可以自动规划路径并配各景点的讲解词,金牌导游词播放,文字图片资料等景点介绍;需要角色选择包含亲子旅游团、老年旅游团、政务考察旅游团、商务考察团、女性观光团、中小学生研学团等等;可根据不同团型系统自动调取相应讲解词库,包含 PC 端考核系统,可根据语音考核自动评分,并上传至平台,系统自带考核系统,学生可通过外置麦克风进行语音讲解,根据识别的关键字和讲解点进行综合评分。【提供功能截图】 ▲6、体育测试 VR 体验资源,包括“学生体育测试 VR 训练系统”要求逼真模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场景和测试设 备,包含学习模块和考核模块并可以进行干预性训练,在每个项目实训操作和考核操作后系统将自动给出干预系训练 报告。此部分学生可以在 PC 电脑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方式进行 360 度自主漫游查看,可查看测试场景,测试过程,也可以通过点击按钮模拟演示查看设定好的标准测试三维 动画,查看测试细节以及测试的相关考核标准,学习考核之后生成成绩报告。【提供功能截图】 | |||
13 | 教学管理系统 | ▲1、系统必须是基于 Web 网页的 SAAS 系统模式,可以运行在多种设备的主流网页浏览器上(包括但不限于 Chrome、 360、Firfox、Edge 等)。系统主要面向学校(学校管理员、老师、学生)提供服务。能够对授权的 VR 课件库进行管理, |
包括下载到本地、分发到头显等;能够对本校各 VR 教室的 VR 一体机进行统一管理,能够进行 VR 授课活动。 2、包含用户管理系统,用户能够通过平台创建账号,设置账号密码,可支持重设 6~20 位数字、字母组合密码; 3、支持系列课件资源推荐,能以轮播图形式推荐不同系列的课件资源,可推荐用户没有的上新课件资源 4、课程信息列表至少包含课程数量、课程名称、课程包含课件资源的封面图和数量等信息,课程可按课程创建时间条件来进行筛选,可对列表中的课程进行编辑、删除,也可选择某一课程上课 5、可按课件资源来源、类型、课件所属学段、课件所属学科筛选,支持鼠标拖动课件资源添加或点击加入课程按钮添加,可对课程中的课件资源进行添加、清除,也可编辑课件资源的说明,可保存新建课程的名称、课件列表; 6、支持上课播控,可选择指定班级和设备组进行上课播控; 7、至少包含上课课程的课件名称及说明等信息; 8、设备列表至少包含设备编号、对应学生姓名、连接状态、播放状态、控制模式、设备电量、声音、课件安装情况等信息; 9、可对所选设备进行指定课件安装,可批量操作 10、支持班级视图,可实时监控班级所有学生头戴终端的实时画面,也可单独监控某一个学生; ▲11、可对于全景视频、全景图片两类资源,教师可在播放控制视图中看到班级中所有学生的注视点,并可通过设置焦点的方式,向学生设备中发送焦点位置,引导学生集中注意力。同时,教师还可以控制资源的播放进度,并同步至学生端;对于 3D 模型资源,教师可进行旋转、缩放、平移等操作; ▲12、可批量控制所有设备,也可单独控制某一或指定多台 |
VR 设备的课件播放与停止;支持 3DOF VR 一体机设备管控;支持设备启动后直接打开学生端 VR 教学系统,可同时控制所有或指定的 VR 设备关机; 13、包含班级管理功能及资源管理功能,可上传资源文件,至少能够支持.png、.jpg、.jpeg 格式全景图片和.mp4 格式全景视频文件上传; 14、可按课件或设备条件、课件类型条件查看,可对指定设备安装或卸载所选课件,可批量操作 ▲15、可支持并发 100 台以上 VR 设备同时在线播控,支持中英文版本。 | |||
14 | 充电消毒柜 | 1.主体材质:1.0-1.8mmSPCC 冷轧碳素钢与环保 ABS 工程塑料相结合。 2.采用全封闭防盗结构、工艺上耐酸碱腐蚀、耐磨、防静电等。 3.分三/四层前后放置设计,每层可容纳多位 VR 设备同时充电,采用 USB 充电模式,同时赠送xx数据线方便安全。 4.高品质超静音脚轮(四轮万向,两轮带刹车)和左右人体工学把手。 5.环保 ABS 工程塑料单机隔断,其中内置隔板上带有卡线槽且不划伤屏幕,同时又预留凹槽方便拿取电脑。 6.一体化电源管理系统: A. USB 供电,5V/2A 直接输出,全电源管理芯片式集成电路设计,自动检测平板允许输入电流,优先供应低电位设备。根据电池电量自动以普通,快速,涓流三种模式供电,满电自动断电。 B.过载保护:当功率过大或电流不稳定时自动断电,防止损坏设备。 C.带有定时时长显示屏,数码显示定时时长。 D.互循环散热结构,自动控制风扇在一定温度区域内启动风 | 1 套 |
扇强制散热,充电过程中产生热量由风扇强制排出,保证设备在安全温度运行,整体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E.满足宽频电压输入,范围为 110V-240 V 。 7.标配防漏电、防短路多重保护系统,确保使用者人身安全。 8.柜体侧面带有置物槽,可存放电源线,无线 AP 等。 9.标配消毒功能。 | |||
15 | 高性能专业图形工作站 | 1.品牌工作站 2.基本硬件规格:NVIDIA 同步卡 3.CPU 处理器: Intel 酷睿 i9 及以上 4.系统内存: 32GB DDR4 RAM 及以上 5.系统硬盘:至少满足 512G SSD + 1T 机械 6.显卡:NVIDIA Quadro 专业图形卡 A5000*2 及以上 | 1 台 |
16 | 中控系统 | 1、包含可编程主机 1.控制通讯:以太网(TCP/IP),10/100M 自适应,TCP SERVER方式,也可定制为 UDP 方式。 2.处理器:ARM32 位; 3.红外口:8 路独立可编程的红外发射接口,支持控制多台相同或不同的红外设备,支持控制 DVD、电视机、空调、投影机等所有红外遥控设备; 4.红外学习器:内置,支持超长码识别。主机内置红外学习器,自动识别红外代码类型,能轻松学习超长码的空调遥控器,32 位遥控器的音视频设备。可把红外数据保存到电脑成为红外库文件,供后续工程或后续维护升级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5.红外学习技术:高精度脉宽捕获及数码转换; 6.最大红外数据容量:1000KB; 7.学习载波范围:15-120KHz; 8.发射载波:38KHz; 9.红外脉冲精度:±20us; | 1 套 |
10.红外脉宽范围:50us-70ms; 11.红学习时间间隔:100ms; 12.最大红外数据宽度:96 位。 13.指令存储器:FLASH,大容量 FLASH 存储器,可保存高达 3000 条控制指令,满足任何场合的控制存储要求,支持扩展; 14.存储方式:高速 FLASH; 15.控制指令数据容量:256M; 16.最大读写速度:66Mb。 2、包含电源控制器 1.8 通道电源开关,最大电流值 16A,单路最大负载 3200W; 2.提供 8 路按键操作; 3.提供 1 路 RS-485 接口,可实现通过独立 PC 机控制,可同时对多台 PCI-8 实现通信控制; 4.节点走线可实现下走线,侧走线等多种出线方式; 5.可由多媒体控制系统的 DC24V 或 AC100-240V 两种供电模式; 6.8 路独立节点控制接口,每路都有常开,常闭两种接口选择; 7.指示全面,支持 POWER 电源指示,接收数据指示; 8.内置光电隔离模块,可保障负载和主机安全可靠; 3、包含多媒体联动软件,安装在工作主机内,用于控制视频播放、停止、程序的开关等功能。 4、控制软件编程:开发控制应用程序,设计操作界面;可实现投影机、工作主机的开关,音箱开关及音量调节,投影视频内容切换等功能。 | |||
17 | 音响系统 | 1.5.1 声道立体音响 2.供电整机输出功率:AC 220V-240V~, 50/60Hz340W RMS 3.低音炮输出/消耗功率:≥100W/40W | 1 套 |
4.喇叭单元单个音响 203mm (8") X1 5.频率响应:≥30Hz~150Hz 6.中置扬声器输出功率:≥60W 7.频率响应:≥50Hz~ 16KHz | |||
1.系统以标准中学教室为蓝本,构建虚拟三维场景,包含室内装饰、 桌椅摆放、黑板、讲台、投影仪等;环境模拟接近现实环境,光影 | |||
效果逼真; | |||
2.建设 30 名中学生模型;具有丰富的动作库,包含站姿、坐姿、举 手、写字、面向老师听讲、问话、小动作等; | |||
▲3.学生在进行课堂模拟教学过程中,系统可以记录并识别学生模 拟教学过程中的肢体动作,考察学生在模拟授课的过程中,个人的 | |||
姿态仪表是否规范,可以切换第三视角对整个授课过程进行录制、 | |||
回看。 | |||
4.学生在进行课堂模拟教学过程中,语言分析功能可以有效识别来 自不同省份、区域学生的语言。可以快速将地方特色方言转换成普 | |||
通话,或将非普通话转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语言。有助于模拟授课 | |||
师范生教 | 过程中的规范化。 | ||
18 | 学技能虚拟仿真系 | ▲5.包含可题库选择功能模块,可预设多种可题库,老师可以自行 编辑课题库;学生可自行选择训练课题,选择后学生可上传教材,观摩示范教学视频,设计教案;【需提供功能设计截图】 | 1 套 |
统 | 6.包含模拟授课功能模块,学生戴上头戴式设备可点击“上课”,开始模拟授课。当面向前方时学生在虚拟环境中进行授课。身体转 | ||
向后方时学生通过 VR 头盔前端摄像头看到真实黑板,学生可自由 在黑板上进行板书等事宜。 | |||
▲7.上课流程以真实授课情景为参考,包含教师讲解、学生表现、 课堂提问、课堂突发事件及处理,可添加不同内容脚本;【提供功 | |||
能设计截图】 | |||
8.包含课后评价功能模块,一体化录播系统可将 VR 视角视频和现场 摄像头录制视频进行合成,可上传后自评表,上课视频将上传至后 | |||
台,教师可通过后台查看学生的上课视频进行评价,完成后师范生 | |||
可下载自己的面试评分表。 | |||
9.系统中允许用户通过表格、或者文档的方式 增加删除学生的回答语句、匹配音频序号、匹配文件夹中的音频文件、匹配学生的问询 |
动作; 10.体验人员点击启动以后,软件本身将对画面进行录制功能; 11.系统根据登录人的信息进行文件存储,一一对应; ▲12.软件操作过程中支持画面录制,录制视频格式为 mp4,视频内容包含讲课视角、虚拟场景中的授课内容、授课场景等; 13.现场可搭配摄像头、启动软件之前可以单独录制现实场景、黑板以及受训人的肢体表情等; | |||
19 | 立式机柜 | 1.容量:≥40U 2.符合 ANSI/EIA RS-310-D、IEC297-2、DIN41491;PART1、 DIN41494;PART7、GB/T3047.2-92 标准; 兼容 ETSI 标准; 3.散热好,占地面积小,外形美观大方。 | 1 台 |
20 | 线材+辅材 | 1.工业级专业音视频线缆线材;符合国家强弱电安全标准; 2.根据现场情况定制;防磁、防雷击、阻燃; 3.包括超五类网线,HDMI 线,USB 延长线,各类转接线等; | 1 项 |
21 | 施工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 1.包含系统安装、系统调试; 2.包含整体项目系统集成及人员培训、施工等; 3.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专业项目管理 PMP 证书; | 1 项 |
4.技术服务
1.合同生效后,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协助招标人对安装仪器的实验室工作条件进行配置和确认。
2.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相关的配套附件质量优良,数量齐全,并在标书中注明可选配件的价格(可选配件价格不计入总价)。
3.仪器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后,根据用户的时间安排,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三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
4.仪器安装调试合格后,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负责对用户技术人员(至少 2 人)进行 3 次线下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整体使用培训、仪器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培训日程视实际情况另定。
5.质保期过后,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对仪器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能提供广泛、即时、优惠的技术服务,并提供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各种配件。
6.保证供应仪器质保期后 5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需给出详细清单(品名、货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格等)。
7.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设有维修中心,有专职维修工程师和备品备件库。在用户提出维修要求后,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在 4 小时内作出响应,
1 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一般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重大故
障应在 72 小时内修复;履行所承诺的其他服务条款。
8.仪器制造商(或代理商)终身免费提供应用咨询及技术帮助。在硬件条件支持的条件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提供一次免费移机服务,包括拆装、调试及运输。
5.主要验收标准
仪器安装、运行正常、满足全部指标。
6.商务要求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完整的验收清单、验收条件和标准,并承诺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
6.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货款。
6.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或以上。
6.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
6.5.预算金额:人民币 197.9 万元(最高限价/预算)
(标注“★”符号的为必须满足参数指标,不满足予以废标,标注“▲”符号的为重要参数指标,非星标项为普通参数指标,各项指标均须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偏离响应)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x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
2.3 服务期限
x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 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 成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 项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服 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 教育系统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613-
供应商:_ (盖单位公章)
_ _年_ _月_ _日
必须编制详细的目录
(招标人):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 招标编号: )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一览表”的总报价,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响应/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投标的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并承诺在此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公告第 3 条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形。
8、我方承诺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招标编号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 体牵头 人合法 代表联 合体 各成员 负责本 招标项 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
(成员一名称)承担 ;
(成员二名称)承担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虚拟现实 CAVE教育系统采购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 质保期 | 交货期 | 备注 | 最 终 报 价 (总价、元)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原产地和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个数位。
(2)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 采购需求》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供应商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格式可自拟。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响应 | 响应情况 |
满足/不满足 | |||||
说明:
1.“响应说明”应填写:满足或不满足。
2. 说明: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无偏差”。供应商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网 址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电 话 | ||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采购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 注 |
注:如供应商须知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则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人):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大型企业不适用)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六)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人):
自 年 月 日起至今, (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现声明如下:
(1)未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不良记录;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重大的质量问题;
(3)没有严重违约;
(4)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5)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未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未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黑名单”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被发现与事实不符,我方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
◼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以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认定;
◼ 如我方已中标,招标人可以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 如已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我方愿意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备注:
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面的复印件(当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时)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响应 | 响应情况 |
满足/不满足 | |||||
说明:
1.“响应说明”应填写:满足或不满足。
2.说明: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无偏差”。供应商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与规格 | 原产地与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注: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提供质保期后运行 2 年所需的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承诺在质
保期满后 5 年内不高于上述清单的价格,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 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权力。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xx):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_签字或盖章:
业绩情况表
1、供应商业绩情况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 情况 | ||||
备注 |
注:如供应商须知对供应商业绩有要求的,供应商应填写本表并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