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甲方因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流物流管理 1+X 项目之需要,经过 政采云程序,最终确定乙方为供应单位。为更好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
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北京络捷xx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 则
1、鉴于甲方因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流物流管理 1+X 项目之需要,经过 政采云程序,最终确定乙方为供应单位。为更好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同标的及内容
2、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网络检测设备、纸箱硬件产品(以下简称硬件产品),硬件产品具体内容、参数及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产品分项报价表》。
3、以下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1、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2、本合同附件
3.3、本合同补充协议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招投标文件
3.5、中标通知书
三、实施及期限
4、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前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并保证符合乙方软件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实施的条件且甲方在进行以下准备工作时保证不侵犯任何人(包括乙方)的合法权益。
4.1、确保实施场所的电源(电力要求为220V,50A)、空间等环境因素符合乙方基本的实施条件。
4.2、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或购置服务器、电脑、电脑桌椅、交换机、教室的装修装饰、网络电路布线工程等内容;负责协调对接集成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厂家配合乙方完成软硬件对接集成。
4.3、在乙方技术人员赴现场培训前组织好参加培训的人员和场地。
4.4、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硬件产品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事宜并配合乙方人员的实施和培训工作。
5、乙方在实施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5.1、负责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以及培训工作。
5.2、自行承担首次实施及质保期内乙方人员的食宿、人工、交通等费用。
5.3、向甲方提供以下硬件产品相关资料:
5.3.1、产品使用所明书;
6、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本章第 4 条规定的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
四、交付及验收
7、乙方将硬件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沙依 x x 区 兵 团 十 二 师 西 山 农 场 新 疆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亚 心 校 区联系人: xx 联系方式:18799195162,甲方工作人员签收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交付义务,标的物风险随之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8、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 5 条、第 6 条所规定工作的当日组织有关人员对硬件产品进行验收,并保证在两日内验收完毕签署书面验收意见。
9、甲方验收的标准为硬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参数是否符合本合同附 件一中的相关描述。如符合,则认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 不符合,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如果 经过鉴定软件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交付之日则视 为本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如果经过鉴定软件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0、如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 7 条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的,
逾期 15 日则视为验收合格,乙方交付之日则视为验收合格之日。
五、价款及付款方式
11、本合同硬件产品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元)。
12、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即(¥ 6000 元);
13、甲方应通过汇款方式将以上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北京络捷xx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青年路支行 指定账户: 1109 0805 0610 901
六、双方权利义务
14、乙方应在甲方预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培训,具体的时间、地点由甲方通过书面告知乙方,具体的培训方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如要变更培训内容和地点的,应先书面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5、甲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所涉及的价款等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各方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6、硬件产品的质保期为 1 年,自乙方实施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硬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 48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17、如因甲方人员不当操作或硬件产品过了质保期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但甲方仍需要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
18、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8.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4 条、第 6 条之规定,经乙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或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的违约金,
逾期满 30 天及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通知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作为违约金。
18.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8 条、第 9 条、第 15 条之规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9、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9.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5 条、第 6 条之规定的,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违约金;
19.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30%;逾期满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作为违约金。
19.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16 条之规定,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八、争议解决及其它
2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乙方(盖章):北京络捷xx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产品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纸箱 | 1.1.外径:190mm*370mm*270mm; 2.2.外径:285mm*380mm*270mm; 3.3.外径:320mm*480mm*200mm; 4.4.外径:380mm*570mm*220mm; 5.5.外径:350mm*350mm*245mm; 6.6.外径:380mm*480mm*220mm; 7.外径:300mm*580mm*200mm。 | 批 | 1 | 3000 | 3000 |
2 | 网络检测设备 | 1.传输速品牌型号:率:2.4GHz:1148Mbps;5GHz:4804Mbps; 2.网络接口:1 个 10/100/1000M RJ45 LAN 端口;1 个 USB 接口; 3.天线类型:外置天线。 | 个 | 1 | 3000 | 3000 |
合计: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