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方因受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单位强制命令或监管要求而揭示保密信息时,应于获悉后立即通知贵司并协助贵司寻求法律救济以免除保密信息之提供(但在该等情形下,经 我方合理判断,有理由认为不会对贵司造成损失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i)我方因开展本项目所必需的审批或报备程序,而向其监管当局报送有关贵司的信息;以及(ii)我 方在接受监管当局的检查中向其提供有关贵司的信息)。若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单位仍强制要求揭示时,则我方只能在法律强制揭示的范围内揭示保密信息,否则视为我方违约。
致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我方拟与贵司开展【 】合作,贵司拟就本次合作向我方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合作洽谈。贵司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方提供一些机密资料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定义及范围详见本承诺函第一条)。为保护上述保密信息,特向贵司出具此承诺函。
一、关于保密信息定义及范围,我司承诺如下:
本承诺函所称保密信息,具体指:
1、本项目的存在,本项目的进展以及与其有关的任何信息、文件、数据(包括提供的客户个人信息、财务资料和账目数据)、协议、合同协商纪要或讨论文稿等;
2、在协商本项目合作的过程中,贵司向我方披露或使我方可接触的任何形式的,有关贵司自身或其关联机构或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文件、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数据、程序和方法、项目信息和文件、商业秘密、所有财务资料、市场分析、价格信息、顾客名单、客户个人信息、研究、软件、技术秘密、商业计划、 前期分析结论、双方拟进行合作的条件及双方就项目进行合作谈判之事实以及任何商业的、财务的和其他专有的以及所有不愿披露的机密信息、文件、资料或数据;
3、双方在本项目前期洽谈、接触、谈判等任一阶段或全部合作过程中,贵司(或贵司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向我方提供或披露的与本项目及双方拟就本项目进行合作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晓并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资料。
4、就特定信息而言,如我方获得该信息时,贵司未明确标明或以其他方式声明其为可公开信息,则该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我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或公开。
二、关于保密义务,我司承诺如下:
1、未经贵司事先同意及书面授权,我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贵司的保密信息,并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保护水平应等同于我方为保护自有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制度和措施。
2、除我方直接参与本项目且必须知悉有关保密信息的员工、代理或顾问外,我方应当保证我方的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该保密信息。我方应建立必要的制度,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知悉该保密信息的我方员工或其代理或其顾问遵守与我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3、除为实施本项目目的外,我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机构或个人披露该保密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泄露本协议所约定的所有保密信息和资料。
4、在保密信息发生泄漏、被发表或散布时,我方须尽其最大努力阻止保密信息的进一步发表或散布,并迅速不迟延地阻止信息和资料的扩散并及时地通知贵司。
5、我方有义务配合贵司内、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我方应当按照贵司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报告,配合现场检查。
6、我方对发生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及时向贵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响应以及处置和纠正措施。
7、 我方因受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单位强制命令或监管要求而揭示保密信息时,应于获悉后立即通知贵司并协助贵司寻求法律救济以免除保密信息之提供(但在该等情形下,经我方合理判断,有理由认为不会对贵司造成损失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i)我方因开展本项目所必需的审批或报备程序,而向其监管当局报送有关贵司的信息;以及(ii)我方在接受监管当局的检查中向其提供有关贵司的信息)。若法院、监管机构或政府单位仍强制要求揭示时,则我方只能在法律强制揭示的范围内揭示保密信息,否则视为我方违约。
三、关于保密信息所有权及返还信息,我司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保密信息于揭示后,其所有权、著作权、专利权、经营信息、技术秘诀或其它智能财产权等相关权利,仍属原所有人所专有,除附随设备的交付或者服务的提供而相应转移权利之外,我方不能因此取得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
2、如双方涉及开展联合建模合作的,双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侵权等情况。双方基于前述交互数据搭建的所有模型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仅能为履行本项目之目的,在合作项目范围内使用。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关于保密信息的书面要求,我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原件),包括记载有全部或者部分该保密信息资料的载体及其任何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保密信息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它资料或载体中,应当立即删除并不得保存任何保密资料的复印件或备份。
四、关于保密期限,我司承诺如下:
1、我方应当对从贵司获得的保密信息负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
2、本承诺函承诺的保密期限,双方若因合作而签署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若涉及保密义务(责任),可在其合同、协议中具体约定保密义务(责任),但我司承诺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均不低于本承诺函承诺的标准。
五、关于违约责任,我司承诺如下:
1、本协议生效后,我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应当赔偿贵司因我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损害、法院诉讼的费用等。
2、我司承诺由于本承诺函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司住所地(即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承诺:
1、本承诺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承诺函完全独立,与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无关,并不受双方其他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相关条款无效的影响。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