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3025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3025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9-21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7-20230823-1102
项目名称:xxxxxx——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预算编号:1723-0210012484
预算金额(元):36751400.00 元(国库资金:36751400.00 元;自筹资金:0 元)最高限价(元):包 1-363288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xxxxxx——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7514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健康大数据中心、基层辅诊云、公共卫生云、医疗服务云、便民服务云、基础设施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28 至 2023-09-0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1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3-09-21 10:0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 址:xxxxxxxxxx 0000 x联系方式:37731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联系方式:57746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
一、项目情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xxxxxx——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投标邀请项目内容:详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邀请
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6751400.00 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 363288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招标人
采购人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xxxxxxxxxx 0000 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传真:37731015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传真:6774365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网 址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门 户 网 站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10、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2、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交付日期: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4、转让与分包: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 7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9 “ 采购云平台” 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 xxxx.xx.xxx.xx)和“松江区门户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 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 疑 函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填 写 , 范 本 格 式 可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 0000 x。
7. 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更正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
标需求》规定为准。
16. 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 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 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要求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表》或《符合性要求表》的,为无效投标。 21.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要求表》 、《符合性要求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
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
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4.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6.2 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6.4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云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8.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 《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9.3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1.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的有关要求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2.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2.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3.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 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4.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4.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
件。
36.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
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7.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8.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 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见附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之日起软件免费质保一年,硬件免费质保三年 |
交付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月内完成。 |
付款方式 | 1. 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 25%, 2. 硬件到货经甲方验货确定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3. 项目初验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 40%, 4. 完成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额 20%。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
同时公告)
(1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项目经理情况表;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3)软硬件产品技术要求比对明细表;
(4)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
(5)方案设计;
(6)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三、评标方法与程序 1、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3.5 提供的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提供同品牌核心产品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检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素 | 审 | 因 | 类 别 | 评审标准 | 分 值 (分) |
1 | 报 价 得分 | 报分 | 价 | 得 | 客观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0%×100 | 0-20 |
2 | 需 求 分析 | 现需析 | 状求 | 及分 | 主观分 | 能否全面准确理解且完整阐述本项目的现状及需求,包括对松江区卫生信息化现状的分析、现有应用系统情况等的分析,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分析是否与采购人的需求 相吻合。 | 0-4 |
重点、难 | 主 | 能否根据建设需求总结提炼出项目特征,并分析建设中 | 0-4 |
点分析 | 观 分 | 的重点、难点内容。 | |||||
合 理建议 | 化 | 主 观分 | 能否提出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的合理化建议。 | 0-4 | |||
3 | 整 体 技术方案 | 健 康 大数 据 中心 子 系统设计 | 主观分 | 根据对本项目“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的技术方案设计表述,包括数据质量控制平台、区域数据管理平台、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系统升级,分别提出建设方案,判断各子系统模块功能描述是否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是 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功能用途。 | 0-5 | ||
基诊系计 | 层云统 | 辅子设 | 主观分 | 根据对本项目“基层辅诊云”建设的技术方案设计表述,包括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社区门诊便民服务建设、医疗机构反统方系统,分别提出建设方案,判断各子系统模块功能描述是否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是否充分考 虑采购人的功能用途。 | 0-5 | ||
公生系 计 | 共云统 | 卫子设 | 主观分 | 根据对本项目“公共卫生云”建设的技术方案设计表述,包括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提出建设方案,判断子系统模块功能描述是否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是否充分 考虑采购人的功能用途。 | 0-4 | ||
医务系计 | 疗云统 | 服子设 | 主观分 | 根据对本项目“医疗服务云”建设的技术方案设计表述,包括基于病种分组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系统、医院集成平台、药事管理系统、智能护理系统、医疗临床管理系统、CDSS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分别提出建设方案,判断各子系统模块功能描述是否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是 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功能用途。 | 0-5 | ||
便务系计 | 民云统 | 服子设 | 主观分 | 根据对本项目“便民服务云”建设的技术方案设计表述,包括松江区医疗付费一件事信息系统建设、松江区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服务系统、电子病历卡和电子出院小结系统,分别提出建设方案,判断各子系统模块功能描述是否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是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功 能用途。 | 0-5 | ||
安案 | 全 | 方 | 主 观分 | 根据卫健委统建一体化安全方案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 产品选型是否技术成熟,是否严格落实三级等保及网络信息安全相关部门要求。 | 0-5 | ||
4 | 产 品 选型 | 硬 件 指标参数 | 客观 分 | 按照“六、#指标汇总”要求,对#号参数逐个响应,#号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或未完整提供佐证材料的扣 0.5 分。 | 0-5 | ||
授权函 | 客观分 | 按照七、“原厂项目授权及 3 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指标汇总要求,提供内网核心交换机、核心交换机针对本项目的原厂项目授权及 3 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每 完整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0-2 | ||||
5 | 实 施 方案 | 工度 | 期 | 进 | 主观 分 | 能否提供完善的工作时间进度表,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确保按时交付。 | 0-2 |
实理 | 施 | 管 | 主观 分 | 能否提供项目质量管理、变更管理、风险控制、沟通管理、文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方案,能否保障本项目顺利 实施。 | 0-3 | ||
系 统 测试联调 | 主观 分 | 系统测试方案是否包括单元模块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系统整体性能和压力测试,能否保障本项目顺利 实施。 | 0-3 |
培案 | 训 | 方 | 主观 分 | 能否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安排等方面的内容,能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0-2 | ||
项理 | 目 | 经 | 客观分 | 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的得 2 分。 (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 得分) | 0-2 | ||
主 观分 | 2.项目经理是否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2 | |||||
开 发 团队成员 | 主观分 | 1.提供不少于 20 人的项目团队,包括产品经理、技术 经理、软件开发人员等,其中至少 10 人常驻项目现场,项目组人员配置、专业、经验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名单、简历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 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0-3 | ||||
客观分 | 2.开发团队成员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分析师等资质,每提供一个证明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同一类证书只算 1 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 材料的不得分) | 0-3 | |||||
6 | 售 后 服务方案 | 售 后 服务 和 保 障方案 | 主观 分 | 根据售后服务的技术能力、服务体系及应急响应预案是否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 0-3 | ||
故应 | 障 | 响 | 客观 分 | 故障响应时间等服务响应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 0-1 | ||
本 地 化售后 | 主观 分 | 是否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能否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 | 0-2 | ||||
7 | 业绩 | 业绩 | 客观分 | 提供近三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 | ||
合 计 | 100 |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8.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采购云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采购云平台,并在该平台填写。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包 1
交付日期 | 质量保证期 | 投标总价(总价、元) |
填写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交付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多少天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3)质量保证期是指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1 | 应用软件开发费用 | 详见明细( ) | |
2 | 硬件设备费用 | 详见明细( ) | |
3 | 安全产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4 | 其他费用(集成费) | 详见明细( ) | |
5 | 投标人认为本表中未能包括的 其他必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说明:(1)投标人应编制报价明细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2)本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4、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应用软件开发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人·月 数量 | 人·月报价(单价) | 子系统报价(元) | |
1. | 健 康 大数 据 中心 | 数据质量控制平台 | |||
2. | 区域数据管理平台 | ||||
3. | 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系 统升级 | ||||
4. | 基 层 辅诊云 | 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 |||
5. | 社区门诊便民服务建设 | ||||
6. | 医疗机构反统方系统 | ||||
7. | 公 共 卫 生云 | 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 | |||
8. | 医 疗 服务云 | 基于病种分组的公立医院 绩效评价系统 | |||
9. | 医院集成平台 | ||||
10. | 药事管理系统(区第五康 复医院) | ||||
11. | 药事管理系统(区妇幼保 健院) | ||||
12. | 药事管理系统(区九亭医 院) | ||||
13. | 智能护理系统(区妇幼保 健院) | ||||
14. | 智能护理系统(区九亭医 院) | ||||
15. | 医疗临床管理系统(区妇 幼保健院) | ||||
16. | 医疗临床管理系统(区第 五康复医院) | ||||
17. | CDSS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妇幼保健院) | ||||
18. | CDSS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方塔中医院) | ||||
19. | 便 民 服 务云 | 松江区医疗付费一件事信 息系统 |
20. | 松江区区域检验检查结果 互认服务系统 | ||||
21. | 电子病历卡和电子出院小 结系统 | ||||
合计报价(元) |
基础设施升级设备采购:
(2)软硬件产品购置和集成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综合单价(含产品采购、运输、集成等所有服务费用) | 数量 | 报价 (元) |
1. | 内网核心交换机 | 2 | ||||
2. | 办公网 48 口汇聚交换机 | 6 | ||||
3. | 办公网 48 口接入交换机 | 100 | ||||
4. | 万兆多模光模块 | 400 | ||||
5. | 万兆单模光模块 | 90 | ||||
6. | 外网汇聚交换机 | 2 | ||||
7. | 管理接入交换机 | 1 | ||||
8. | 核心交换机 | 2 | ||||
9. | 接入交换机 | 33 | ||||
10. | 汇聚交换机 | 2 | ||||
11. | 核心汇聚 | 2 | ||||
12. | 千兆多模光模块 | 102 | ||||
13. | 万兆单模光模块 | 16 |
合计报价 |
数据安全一体化建设安全产品采购: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综合单价(含产品采购、运输、集成等所有服务费用) | 数量 | 报价 (元) |
1. | 数据安全治理与管理系统 | 1 | ||||
2. | 数据库安全系统 | 1 | ||||
3. | 大数据安全系统 | 1 | ||||
4. | 数据防泄密系统 | 1 | ||||
合计报价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5、资格审查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与 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大中小微企 业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采购。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符合性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 与页次 | 备注 |
法 定 代 表人授权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 |||
投 标 文 件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 加密)。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 报价的 10%。 | |||
商务要求 | 1.投标有效期、交付日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
3C 认证 | 标产品符合 3C 认证。 | |||
节能产品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 |
机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投标产品中包含以上品目的产品,则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并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非实质 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
网 络 关 键设 备 和 网络 安 全 专用产品 | 若投标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范围(包括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 设备)、数据备份一体机、防火墙(硬件)、WEB 应用防火墙(WAF)、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等,详见 http://www.miit.gov.cn),则必须承诺投标产品在销售或提供前,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 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 |||
实 行 进 网许 可 制 度的电信设 备 | 若投标产品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则必须承诺投标产品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 |||
“★”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需求》质量标准,或者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 |||
公 平 竞 争和 诚 实 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有效期 | |||
质量保证期 | |||
交付日期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注册于 (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照片一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照片一面)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从事本类项 目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 入 本 单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3、软硬件产品技术要求比对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采购参数 | 响应参数 | 偏离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参数 | |||||
1 | |||||
2 | |||||
3 | |||||
… | |||||
其他参数 |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卖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
1.1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采购项目
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模块配置、功能、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交付地点和交付日期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交付地点
本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日期
本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的交付日期:详见投标文件。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交付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软件开发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漏洞,后门等安全隐患。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交付、领受与验收
5.1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
工、安装和调试环境。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3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5.4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模块、需求和功能、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5.5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系统试运行权利。
5.6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7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8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9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10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
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11 甲方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模块和功能,对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在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6.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3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 25%,
2.硬件到货经甲方验货确定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3.项目初验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 40%,
4.完成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额 20%。
8.辅助服务
8.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包括相应的每一模块技术文件,例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项目交付一起交付给甲方发运。
8.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实施运行监督、维护、维修;
(3)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的目标和功能。
8.3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9.系统保证和维护
9.1 在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中,不得含有未经甲方许可的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9.3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
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9.4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详见投标文件质保期 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并对由于设计、开发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问题,乙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见合同附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9.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模块或功能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开发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7 在维护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中的模块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模块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5.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系统应用软件。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若有)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附件: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 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二批) |
采购内容 | 健康大数据中心、基层辅诊云、公共卫生云、医疗服务云、便民服务云、基础 设施等内容 |
主要技 术规 格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6751400.00 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 36328800.00 元,超过 最高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
二、项目背景
(一)政策背景
国家、省市各级机构不断发布新政策,“健康中国”战略对智慧医疗提出新要求:2016 年 10月,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将信息化作为重要内容。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医药卫生监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对区域健康信息化和应用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提出把握好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流程再造和智慧创新”的要点,让百姓切实感受数字化转型后就医体验提升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导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同时《健康松江 2030》文件中指出:推进健康松江建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落实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持续推进“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进一步促进健康公平,提升全区居民的幸福感,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作出贡献。
“G60 科创走廊”为智慧医疗带来新发展:上海松江于 2016 年初发起并率先启动 1.0 版 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我们将依托 G60 丰富的创新资源和高水平的发展平台。落实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持续推进“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根据全区“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在 G60 科创走廊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在城市发展方面,松江区正在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医疗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新型智慧城市是构建网络强国、智慧社会的奠基石和框架支柱,也是未来城市治理水平、综合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智慧医疗健康是重要的建设内容之一。在此背景下,松江卫健委遵循 G60 科创走廊的总体部署,将积极践行科技创新的产业方向,积极探索云计算、大数据、AI 人工智能等技术
的应用,开展全面的基于一体化医疗云平台建设,实现全区智慧医疗的转型升级。
(二)项目现状与背景
近些年,松江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紧扣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总体设计和部署,强化基础建设,拓展行业应用,探索服务和管理创新,较好地支撑了卫生健康业务应用,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方便了居民就诊和卫生服务,有效支撑了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可持续发展。
区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结合自身业务需求,普遍开展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已建成门急诊、住院、护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手术管理、麻醉管理、中医管理等生产性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了医院诊疗业务全流程。围绕提升医院现代管理水平,各家医疗卫生机构相继建设了院内感染、抗菌药物、不良事件上报、护理质量等医疗管理和财务管理、物资(高值耗材)管理、决策分析等运行管理的应用系统,为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支撑。同时,根据上海市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等级评估标准,各级医院积极推动院内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推动数据集成及推广应用联通。截至 2020 年底,泗泾医院已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4 级测评,九亭
医院正在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4 级测评。
15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成覆盖社区卫生基础诊疗业务和电子健康档案相关的应用系统,开展了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与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协同。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平台促进了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了社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根据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要求,持续开展了健康档案标准化改造和标准符合性测评。目前,全区 15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12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健康档案应用水平 5 级评审,3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健康档案应用水平 4 级评审。
然后通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松江区区域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但仍然存在的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缺乏顶层设计,需全区统筹性规划:目前全区智慧医疗建设涉及了区卫健委、区二三级医院、区公共卫生机构、区基层医疗机构等多类型机构,然而实际建设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受限于资金投入、思维模式、建设步调等原因,存在着巨大的短板,同时各机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患者在区域内无法享受到同质化的医疗服务。主要是缺乏全区一体化的顶层设计,缺乏全区均质化提升的统筹规划。
智慧医疗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几家医院智慧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区级医院中只有松江中心医院信息化应用建设较好,有电子病历,数据中心,集成平台等,其他几家医院只有基础的信息化支撑、基础薄弱。需进一步建设数据中心、集成平台整合医院业务,对医院的临床业务管理进行升级,完成电子病历评级和互联互通评级。且相比其他区域步调明显较慢,且一直修修补补,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数据分享与互联互通尚显不足:松江区区初步建立了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三大数据库,实现了基本覆盖全区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专网,然而在数据质控维度不够。
数据不全(疾控主要疾病管理方面的数据,卫监、急救、血站的数据都没有对接),数据资源利用方面需要提升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医院内部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充分。
系统架构先进性、可持续不足:区属 7 家医院各医院现有运行系统已经平均多达 39 个,子系
统 80 多个,涉及接口相关技术包括 6 种。医院普遍没有建成集成平台,普遍未建成临床数据中心。而基层医疗机构未集约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采用单点部署,造成了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进行统一化管理和升级。
基层卫生信息化运维成本较高:基层卫生信息系统采用本地化部署,成本较高,维护较为麻烦,尚未集约化建设,每年升级所需的接口费均需要单独收费,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便民及创新应用建设不足:互联网医院应用匮乏,全区未建成一家互联网医院,没有互动服务功能。急需推进 “互联网+医疗”等服务,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在此背景下,松江区遵循一体化、均质化、集约化的建设理念,全新设计规划了未来十四五期间智慧医疗建设方向,本次招标内容率先打造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一期,针对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居民就医体验不一致、医护工作体验不友好等现实问题,搭建统一的松江区智慧医疗云平台底座,集约化推动便民服务、基层辅诊、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四朵业务云建设,通过区统筹建设,均质化提升智慧医疗水平,强化松江区域医疗卫生基础信息工程,完善基础工程,补齐医疗公卫短板、升级和下沉医疗健康服务,助力“健康松江 2030”战略发展,推进松江区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及医疗卫生空间布局。
(三)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一批)建设基础
遵循松江区卫健委智慧医疗领域“十四五”顶层设计,按照区统筹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计划,分批次批准项目立项,2022 年松江区卫健委率先打造了智慧健康松江——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第一批)项目。(第一批)项目已建内容包括如下:
1、基层辅诊云建设——基层医疗及辅助诊断
(1)松江区基层云 HIS 系统。采用领先的云部署架构对松江区基层医疗信息化发展进行一体化规划,建设松江区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为区域内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供各类业务应用:面向医生提供一体化智能助手,面向居民提供便捷化就医体验,面向管理提供精细化数字治理。支撑社区业务诊疗与公卫业务、精细化管理和便民服务,促进医院向社区综合健康管理转型。
(2)AI 智能语音服务。基于智能语音识别和语音分析引擎能力,实现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化的全渠道智能语音服务。建设 AI 智能服务系统,可为群众患者提供全天 24 小时线上医疗知识问答、医疗知识推送、定时医疗回访、来院通知等相关业务办理,智能客服系统可融合多种客服接入方式(小程序、公众号、网站)等形成统一群众视图,实现人机高效协同,进一步提升院内对客服务的受理能力。
(3)AI 辅助诊断。结合松江区医疗卫生实际业务情况,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通过
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强化学习、多专科医学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诊疗系统可以辅助基层医生开展跨全区智能辅诊助手等服务,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现象,以及基层医疗首诊率不高等问题,利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提高诊断精准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助力推进基层首诊、精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4)社区门诊便民服务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建设,为新浜等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计免门诊便民、接种验证信息管理以及门诊排队叫号系统。建设计免自助服务,提供自助预约、缴费等功能,改善原有计免儿保门诊流程;对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全流程业务进行信息化支撑,包括受种人信息核对、接种信息统计、接种验证等,实现预防接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2、医疗服务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1)医院集成平台:以电子病历评级为目标,重点提升泗泾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开展集成平台及数据中心建设。以医院战略目标为落脚点,以医院信息平台为基础,以临床应用、管理应用双驱动为核心,以互联网创新应用为前沿探索。
(2)药师管理系统:帮助泗泾医院提升药师管理水平,新建处方点评合理、用药等系统。
(3)智能护理系统:帮助泗泾医院建设全面的护理管理、移动护理信息系统。
(4)临床管理系统:帮助泗泾医院院内感染、危急值管理、营养膳食系统、重症监护系统、静配中心等系统
(5)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帮助泗泾医院搭建临床辅助决策系统,提升医疗质量。
(6)多学科远程医疗平台: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高效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
3、公共卫生云——公共卫生及大数据创新应用
(1)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建设松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平台,提高区级疾控平台统一信息化管理,有效结合内部和外部系统,实现全数据的打通,避免信息孤岛,提升日常作业管理能力。提供大屏端数据应用(需包含当日动态、疫情总览、风险指标分析功能。其中,当日动态需要包含实时动态、发热门诊、以及确诊、疑似、密接、收治能力、疫情分布热力图等指标);主题分析应用包含疫情总览功能,支持当日疫情总览和累计疫情总览,从对各类主题数据做新增、累计等维度的趋势动态分析。
(2)医疗急救中心智慧急救系统建设:建设包含智慧急救信息管理平台、院前重症急救管理平台、救治信息共享平台、协同救治数据分析平台、医保实时结算平台、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对接以及 5G 救护车系统,实时了解各级医院急救医疗资源总体情况,开展急诊急救信息“院前-院内”互联互通和无缝联动,实现院前接诊、检查、转运、车上医保结算、院内为一体的急诊急救协同服务。
4、便民服务云——统一便民服务平台
(1)区域互联网线上服务。为全区医疗机构搭建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优先开展就医便民服务(预约挂号、报告查询、智能预问诊、在线导航、就诊排队)、在线诊疗服务(在线处方、在线复诊)、健康管理、统一支付、远程会诊、开展处方流转、远程教学、电子票据等创新服务。
搭建区域的互联网运营管理平台,对全区互联网医院进行全面的运营数据分析、云资源管控、执业要素进行管理、运行配置管理。
(2)松江区智能预问诊。有效利用患者诊前等待时间,释放医生问诊时间,节省医生病历书写时间,帮助医生快速准确判断病情,提高诊疗效率与质量,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
(3)线上申请与查询核酸检测。主要实现患者在移动端完成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通过线上完成采样信息填写(包括:流调问卷、人员信息、检测日期和时间段等)、预约挂号、自助开单、缴检测费、推送提醒(包括: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登记时间、接种地点等)查询申请记录、线下就诊时展示就诊码等功能,相关结果同步至“随申办”、“健康云”等移动端。缓解医疗机构现场人流压力,筑牢疫情防控机制。
5、基础设施服务
统筹推进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部门等所有医疗机构的新建业务系统上云,根据业务场景搭建卫健系统统一的一朵私有云,搭建互联网业务的公有云服务,具体的建设内容包括:
(1)一体化云平台建设。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实际应用系统需求租用专属卫健的云主机(CPU、内存等)服务,覆盖公有云及私有所有资源需求。
(2)安全服务建设。私有云安全建设、应用安全建设、安全一体化管控平台等建设。
(3)安全加固。松江区中心医院医院数据中心 IT 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及松江区妇幼保健院等级保护(三级)安全建设所需安全加固。
(4)其他系统配套硬件设备。松江区所在社区配套硬件,包括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配套硬件、接种验证信息管理系统硬件、智慧卫监协管平台配套硬件。
(5)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场所无线网络覆盖。松江区无线网络覆盖所需硬件。
6、服务需求
主要包括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江区中心医院、松江区妇幼保健医院所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及卫健委云迁移服务。
(四)本项目(第二批)与前期项目的关系
松江区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已于 2022 年动工,主要建设内容如上所述。本期(第二期)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区域卫健委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并全面推进“基层辅诊云、公共卫生云、医疗服务云、便民服务云”四大云服务业务平台建设,重点升级完善社区卫生综合管理、松江区卫监协管平台、智慧医院升级、上海市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专项工作等内容;另一方面完善卫健委统建的一体化安全服务建设。
三、项目概况
3.1 建设目标
本项目遵循国家新医改及上海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以 G60 科创走廊为契机,以云技术为底座,打造与松江区卫生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与 G60 科创走廊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云平台。本次项目建设主要聚焦在松江区区本级的信息化能力提升,创新医疗就医模式,形成以“集约化建设、均质化建设”为核心的建设理念,一方面提升全区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云、医疗服务云、基层辅诊云、公共卫生云”四大云服务业务平台建设,另一方面依托云技术打造安全可靠、弹性扩展、高效运维的基础设施配套平台,提升全区的基础支撑及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借助区域互联网医院、MDT 远程会诊等应用开展初步的 G60 九城医疗卫生协作。最终通过应用整合和数据整合实现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应用协同,建成松江区数字健康城区。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健康医疗管理服务。强化医疗惠民、综合监管、动态感知和公共卫生一体化应用,提高区域综合管理能力,促进全区数字化转型。
3.2 总体框架
(1)应用架构
新的政策要求、新的业务需求对智慧医疗、智慧卫生、智慧应用、便民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综合考虑各家医院的实际需求基础之上考虑顶层设计与规划,探索区统筹的集约化、均质化建设之路。针对松江区域具体需求,规划整体架构设计。建设内容分为几个部分:基于统一云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健康大数据中心、“医卫”能力双提升、四朵云集约化建设(便民服务云、医疗服务云、基层辅诊云、公共卫生云)。具体框架如下:
(2)网络拓扑
本期项目采用混合云的部署模式,其核心数据及应用将根据系统属性分别部署在松江区卫健行业云。搭建松江区医疗卫生的行业云,各医疗结构通过专线与行业云进行网络连接,医疗机构
的部分业务系统部署在行业云上,实现业务系统和数据上云服务。
3.3 建设内容
编 号 | 类别 | 建设内容 | 用户单位 | |
一 | 硬件购置 | |||
1 | 基础设施 | 基础设施升级 | 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 | |
二 | 软件开发 | |||
2 | 健康大数据中心 | 数据质量控制平台 | 区卫健委 | |
3 | 区域数据管理平台 | 区卫健委 | ||
4 | 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系统升级 | 区卫健委 | ||
5 | 基层辅诊云 | 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 佘山第二社区、 广富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6 | 社 区 门诊 便 民服 务 建设 | 接种验证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 | 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 | 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 | 中山街道五龙卫生服务站、九亭镇、车墩镇、新浜镇、广富林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
8 | 医疗机构反统方系统 | 岳阳、永丰、新桥镇、小昆山镇、 泖港镇、叶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 | 公共卫生云 | 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 | 区卫生监督所 | |
10 | 医疗服务云 | 基于病种分组的公立医院绩效评 价系统 | 区卫健委 | |
11 | 医院集成平台 | 妇幼保健院 | ||
12 | 药事管理系统 | 第五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九亭 医院 | ||
13 | 智能护理系统 | 妇幼保健院、九亭医院 | ||
14 | 医疗临床管理系统 | 第五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 ||
15 | CDSS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 妇幼保健院、方塔中医院 | ||
16 | 便民服务云 | 松江区医疗付费一件事信息系统 建设 | 区卫健委和 23 个医疗机构 | |
17 | 松江区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服 务系统 | 区卫健委和 23 个医疗机构 | ||
18 | 电子病历卡和电子出院小结系统 | 全区 7 家区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 |
中心 | |||
三 | 安全产品购置 | ||
19 | 卫健委统建 一体化安全 | 数据安全一体化建设 | 区卫健委 |
3.4 建设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规模)覆盖卫健委、区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机构。
四、招标技术要求
4.1 健康大数据中心
松江区经过多年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平台互联互通已通过四级测评,基本形成全民健康大数据信息库。为了建成服务于健康信息共享的“健康共享大数据中心”,全面支撑中小医院日常运行的“医疗服务云”,全面服务于慢病人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公卫服务云”,推动人工智能辅诊相关的“基层辅诊云”,以及“便民服务云”等以上四项“云应用”,构成了区域健康平台的核心应用,现将松江区全民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实现医疗健康信息“跨条线、跨机构、跨部门”共享应用,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健康信息化的建设水平和应用效果。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4.1.1 数据质量控制平台
数据质量控制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区域健康信息平台更好的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在数据质控的全生命周期给予良好的支撑。本期项目中将以此为基础,构建覆盖区域平台中各类数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平台,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数据质量评估 | 1、评估结果展示 需展示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数据质量上传情况,以及平台推送数据的数据质量 | |
情况,支持列表、图形等多种展示方式。数据质量评价需包括:完整性、稳 | ||
定性、关联性、准确性、及时性、专项考核等内容。 | ||
1 | 2、评估报告 需支持设定评估报告的时间范围以及评估范围,支持以图表方式反映历史某 | |
时间段内某医疗机构的数据质量情况。 | ||
3、系统配置 需支持配置待数据质量分析的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提交的表单。通过审 | ||
核后,所配置的信息将纳入数据质量评定范围。 |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4、意见反馈与查看 需支持区内用户通过接口数据质量评价工具提交相关意见反馈;支持中心用户通过工具查看区内用户的反馈意见。 5、指导手册 需支持指导手册模块,为用户提供接口数据质量评价工具的使用说明。 | ||
2 | 主题化的数据质量控制策略及数据清洗 | 数据清洗需包括以下内容: 缺失值处理:需提供数据缺失值处理的详细方法。 数据选择:需支持对数据进行人工选择,删除掉冗余属性、或者与挖掘关系不大的属性。 数据变换:需支持属性的数据类型转换、属性构造、数据离散化、数据标准化等内容。 数据集成:需支持把不同来源、格式、特点性质的数据在逻辑上或物理上有机地集中。 数据消减:需支持数据聚合、消减维度、数据压缩、数据块消减等内容。 数据清洗评估:需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基本评估指标:数据可信性(包括精确 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唯一性等指标);数据可用性(包括时间性、 稳定性等指标)。 |
4.1.2 区域数据管理平台
依托松江区现有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构建松江健康大数据中心,海量、客观、真实的临床数据,对数据进行一站式大数据集成、处理、分析,贯穿整个数据处理流程链条,同时结合开源 Hadoop 生态和组件服务,实现松江区医疗业务的大数据处理需求,例如:数据提取、处理、分析、报表展示、客户画像、机器学习等大数据应用,支持从多业务视角面向松江卫健委管理决策者提供以“宏观视角、全局掌握”的可视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服务、公卫服务、药品服务、分级诊疗、运营成效等业务,在卫健委应急指挥中心实地部署,以“实时监管大屏”和“移动数字驾驶舱”等服务形式为卫健委管理者提供方向性决策支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数 据 标 准管理 | 一、数据标准管理: (1)要求支持业务数据库表名称、字段名称、含义、属性、值域字典等内容的信息导入、增删改查、版本管理。 (2)要求支持自动纠错功能。要求支持字段名称、属性、字典内容的不统一、关联关系错误、丢失等问题的智能排查与报警;要求支持主外键关联关系错误、丢失等问题的智能排查与报警;要求支持表-字段、字段-字典引用关系的展示。 (3)要求支持智能映射功能。支持不同数据库之间彼此库表结构、值域字典的自动映射转换。 (4)要求支持信息隔离功能,针对每套数据标准对每个用户单独区分可见、编辑、导出、发布等权限。 二、诊断名称自动对码:要求支持将临床业务系统中各类诊断名称字段下的原始写法按照国家 ICD10 临床诊断名称标准做精确映射到最细层级编码,有映 射、无映射两类情况准确率均必须超过 85%。 |
2 | 数 据 采 集服务 | 要求支持多样化的数据接入方式,支持采集包括电子病历、综合管理统计指标、等业务数据,涉及关系型数据库数据、文件数据、图片数据、日志数据等各类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面对多种数据接入需求,大数据平台需提供 多种针对性的接入方式和工具。 |
3 | 数 据 共 享交换 | 要求支持将数据开发、治理后的数据资产进行发布并能提供给跨部门、外部用户进行搜索、了解,并提供完备的流程管控审核数据共享过程,让数据在行业内外部流通,充分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检索、数据集、 数据标签、非结构化文件、共享安全防护、流程管理、配置管理、运维管理等。 |
4 | 数 据 资 产管理 | 要求支持数据整合、任务调度、数据监控、数据系统运行监控、数据血缘等五方面功能。 (1)数据整合功能要求支持数据源配置、数据加载、数据同步、映射规则、数据整合运维管理,支持设置调度周期、支持调试任务、支持设置参数变量以及时间参数的赋值; (2)任务调度要求支持画布式图形化设计任务流,能在线做完整任务流或单个任务的调试,提供调试日志,支持多种触发任务执行的方式,支持配置调度工具组件级别参数,支持任务流及其依赖关系的导入导出,支持自定义调度日历,支持任务流之间的参数传递、支持任务调度运维管理; (3)数据监控要求提供总览模块,具备运维大屏、调度任务、模型任务管理、 同步任务、质量任务、标准维护、执行器、补数、告警中心以及用户管理功能。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要求提供调度任务模块,支持查看所有调度任务详情、任务执行记录、任务运行状态等。 (4)数据系统运行监控要求支持执行器维护数据任务的资源,支持告警规则可配置、支持对任务流的补数操作、支持用户管理。 (5)数据血缘要求支持视图的血缘影响分析、支持数据库中表和字段的血缘分析和影响分析、支持对 ETL 流程的血缘和影响分析、支持手动对血缘信息 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支持自动化实时同步更新血缘和影响数据。 | ||
5 | 大 数 据 处 理 平台 | 要求包括一站式大数据平台、全链路数据开发、数据分析与挖掘三部分。 (1)一站式大数据平台应包括数据存储、数据仓库、分布式数据库。数据存储方面,应提供实时数据存储、文件存储、各种数据库(操作记录)和图像,能够提供存储横向扩展的能力,提供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分布式存储架构、提供多种存储模式。数据仓库要求提供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模型加工、数据管理等完备的一体化数仓功能,支持对查询速度、并发度、扩展性的保障。分布式数据库应具备关系型数据库、宽表数据库、全文检索数据库。 (2)全链路数据开发应支持数据接入、离线批处理、实时流处理、数据开发能方面功能。 (3)数据分析与挖掘中,数据分析要求支持多种报表格式、支持可视化报表设计、支持丰富的分析图表展示、支持单元格多样化设置、支持多种函数、支持报表管理;数据挖掘要求支持数据输入输出、数据探索、数据预处理、特征工程流程、多种建模算法、模型训练、模型评估、模型管理、可视化能力、 API 服务管理。 |
6 | 区 域 数 字 大 屏 可 视化 | 医疗卫生内各项运营和管理指标,要求支持通过编排方式在监管大屏动态展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监管主题:财务监管、区域人员监管、医疗服务监管、药品使用监管、公共卫生监管。 |
7 | 区 域 医 疗 综 合 监 管平台 | 要求提供医疗资源分析、医疗服务分析、公卫服务分析、药品服务分析、区域运营分析等模块。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8 | 移 动 决 策 驾 驶舱 | 要求支持通过移动端将业务综合监管分析情况进行展示,包含预警指标分析、重点指标及图表分析,实现运营分析、质控交换监管、智能预警、提醒等监控内容,支持安卓版本,支持手机、PAD 等多终端展示,具体功能包括医疗服 务监管、公共卫生监管、药品监管、医保监管、卫生资源监管。 |
4.1.3 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系统升级
目前松江已建设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为松江区常住居民建立电子医疗服务记录。本次项目需基于松江区现有电子档案管理服务基础及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的成果,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平台对于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资源数据的采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综合视图,以时间轴和诊疗信息类型的展现维度,全面、准确地展现居民在诊疗过程中就诊、保健等多类信息。
需提供该系统详细的方案设计,本系统需包括的功能如下: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需涵盖健康档案建档、管理、健康评估应用、建档情况考核、数据分析报表 | ||
等功能。 | ||
1、健康档案建档 ⚫ 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 建档人群预判:对待建档人群进行身份预判。 ⚫ 健康档案建档:提供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服务。 ⚫ 居民实名认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区属便民服务应用等依据国家相 | ||
智能化 | 关建档要求规范运行的信息化载体,引导居民实名认证(实有人口库) | |
1 | 电子健 康档案管理 | 后自助建档,由专人对接居民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 待建档情况一览:系统提供对已签约、待建档居民的信息一览服务。 2、健康档案管理 |
需包括以下功能: | ||
⚫ 已建档信息查看:系统需支持查看已建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 档案完善管理:系统需支持对已建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完善。 ⚫ 档案迁移、审核管理:系统需支持原管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办理居 | ||
民电子健康档案迁出服务。 | ||
⚫ 签约关系变更管理:系统需支持根据签约关系由原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 | ||
进行迁出操作,现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迁入操作。 |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 健康档案归档管理:系统需支持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予以终止和归档操作。 ⚫ 重点人群管理:系统需支持对重点人群的标签管理及展示服务。重点人群需涵盖:0-6 岁儿童、孕产妇、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群、肺结核患者、脑卒中人群、肿瘤人群、死亡证、其他传染病患者等。 ⚫ 一般人群管理:系统需支持对除重点人群外的一般人群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健康服务情况(包括一般健康体检、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用药情况、转诊会诊等医疗服务记录)等。 ⚫ 转诊管理:系统需支持预约转诊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闭环连续管理。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业务协同:系统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学校、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中的居民健康服务信息,通过信息化或建立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与居民健康档案的连接以及业务协同。 ⚫ 人口信息导入:系统需支持与区域公安、人口等信息系统对接,作为建档时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的来源渠道。 3、智能化病种提醒 LIS、RIS 采集指标管理:需支持采集松江区内 23 家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查信息(血常规、尿常规、B 超等),提取居民异常指标信息,形成就诊疾病视图(肾病、胃病、心脏病等)。 肾病等病种分析智能化提醒:针对居民异常指标信息和就诊疾病视图,需支持主动和被动的形式将居民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对应的签约家庭医生处。 4、区级智能提醒升级改造 需新增建档人群预判、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提醒、电子健康档案健康评估提醒、智能化病种提醒等功能。 5、健康评估应用 系统需支持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签约居民实施健康评估,开展高危因素风险筛查与健康管理。 6、建档情况考核 系统需支持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应用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考核指标需涵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更新率、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等。 7、数据分析报表 |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需支持在数据筛选区域自由选择筛选条件,可对各项数据的占比、分布、趋势等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的报表需涵盖:分地区统计表、分年龄统计表、人群分类统计表、分时间统计表、疾病构成统计表、人群分类与年龄统计表、人群分类与时间统计表、审核及时性统计表、报卡统计表、重卡统计表等。 | ||
2 | 健康档案 360 全视图服务— — 数据采集对接 | 本期项目需完善平台对于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资源数据的采集。 1、数据抽取 以索引+报告的方式实现数据抽取,采集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疗机构业务系统,采集范围需涵盖:社区综改信息、就诊信息、区域 PACS、LIS、公卫系统等数据。 2、数据清洗 需完成与健康档案相关的数据清洗。 3、健康档案整合及管理 通过身份识别与健康档案唯一标识建立关联,将居民在医疗服务、疾病管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不同条线产生的健康相关数据进行统一管理。 |
3 | 健康档案 360 全视图服务— — 前端应用功 能 | 本模块是居民健康档案的综合视图,需涵盖个人基本信息、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疾病控制、疾病管理、医疗服务以及中医档案 8 个部分。 1、首页(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 需包括个人健康特征、签约信息、健康时间轨迹等内容。 2、基本信息 展示居民的个人档案信息。 |
序 号 | 功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3、儿童保健 记录妇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医院、幼托机构、计生委、民政局等机构所产生的儿童保健数据及提供的儿童保健服务,需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报告等内容。 4、妇女保健 记录妇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医院、计生委、民政局等机构所产生的妇女保健数据及提供的妇幼保健服务,需包括产前保健报告、产时保健报告和产后保健报告等数据。 5、疾病控制 记录区县CD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所产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业务管理(人群健康的疾病预防控制级监测、干预、评估)数据及各种服务。需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结核病防治等内容。 6、疾病管理 记录区县CD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所产生的疾病管理数据及各种服务。需包括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肿瘤管理、脑卒中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内容。 7、医疗服务 记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临床门诊就诊、住院就诊、体检、家床所产生的数据,需包括就诊信息、药品处方、临床检验、临床检查、手术等内容。 8、中医档案 记录区县CD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所产生的中医管理数据及各种服务。需包括中医体质辨识等内容。 | ||
4 | 后端管 理功能 | 需包括访问授权管理、下载授权管理、隐私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
4.2 基层辅诊云
4.2.1 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
为佘山第二社区、广富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通过院级平台的数据采集和交换模块,标准化采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各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对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先配置好的卫生指标体系对采集到的业务数据进行清洗、组装与分析,支撑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运营监管、协同管理、统计分析等多维度数据应用、展示和决策管理。同时,有序地利
用已建的各类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完成社区HIS 系统为主的生产性系统改造与源数据自动采集,进一步规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4.2.1.1 首页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首页 | 根据业务类型将首页划分为四个指标展示区域,包括:基本医疗、公 共卫生、家庭医生和费用核算 |
4.2.1.2 预算管理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预算管理 | 通过预算样表下发功能建立预算样表与核算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 估算预算值时需要尽可能参考历史数据,包括历史预算值和历史执行值; 编制好的预算需要领导审批后才能生效。审批时需要评审指标预算值是否符合管理预期,如果不符合可提出修改建议或者直接修改预算值; 预算查阅功能需要完整展示预算值的变动履历。 |
2 | 预算调整 | 对原有预算指标值进行增加或调整,不能增加新的预算指标,以防止打乱原有的预算指标体系; 对预算调整过程和调整结果进行控制。 |
3 | 执行应用 | 关注预算的执行情况。如果出现较大偏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以保证预算得到良好执行; 可直观对比各个指标的预算值与执行值,同时显示指标完成率和执行偏差; 当指标的执行偏差超过一定范围时,系统自动给予预警提醒; 当预算执行偏差超过正负40%时,进行红灯提醒;当在正负20%至40% 之间时,进行黄灯提醒;当低于正负 20%时不提醒; 对整体预算应用情况的整体分析,提供按日期、团队(科室)排名汇总功能,提供精细化分析功能。 |
4.2.1.3 运行监管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经营评估 | 通过对核心指标的统一监管,作为管理抓手,了解整体业务开展情况 |
2 | 6 大类 34 项 | 支持对市“1+1+1”分级诊疗类评分指标项的统一查阅、分析功能;提供市“1+1+1”分级诊疗类指标关系管理功能; 提供市“1+1+1”分级诊疗类指标预警阀值管理功能; 根据签约人数、60 岁以上签约人数统计分析出签约率,以及就诊流向, |
分析出每个家庭医生的签约人数、60 岁以上签约数、签约率、60 岁 以上签约率、转诊人次,进行对家庭医生的签约数据一个精细化分析。 |
4.2.1.4 统计分析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基本医疗 | 支持门诊综合查询;支持住院综合查询; 展示每个家庭医生的”1+1+1”延伸处方数以及长处方数。 |
2 | 家庭医生 | 展示家庭医生责任目标薪酬合同书; 根据服务区域进行对照家庭医生信息。 |
3 | 公共卫生 | 支持对传染病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 支持对妇女保健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 支持对儿童保健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 |
4 | 标化量查询 | 根据市级要求对应社区指标,系统自动统计在月份中每一个市级指标的预算值、实际值; 根据区级要求对应社区指标,系统自动统计在月份中每一个区级指标的预算值、实际值; 展示社区的预算值、执行值; 展示社区中每一个家庭医生的预算值、实际值,以及对应区级与市级的预算值、实际值。 |
5 | 6 大类 34 项 | 支持对签约基础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支持对卫生经济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支持对健康服务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支持对费用审核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支持对居民反响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 支持对有序诊疗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多形式结果展示。 |
4.2.1.5 管理协同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工资总额核 定 | 区县综管系统规定的区级发放特定社区薪酬情况汇总; 特定社区实际薪酬拨付情况汇总。 |
2 | 政府补偿 | 区县综管系统规定的区级发放特定社区补偿情况汇总; 特定社区实际补偿情况汇总。 |
4.2.1.6 绩效管理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系统设置 | 对考核时间进行设置,设置考核时间后,系统将根据所设置的时间进行考核。用户登录系统,界面上方点击“系统设置”模块,并在界面左边点击考核时间设置,即可打开考核时间设置界面; 当系统更新后,可能会丢失指标的相关配置文件,导致无法继续进行 绩效考核,用户可帮助恢复原来的指标配置文件。 |
2 | 指标维护 | 对基础指标和绩效指标进行维护,基础指标作为绩效指标的数据来源,并不直接作为绩效指标用。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单位基础指标维护、人员基础指标维护、常量指标维护;绩效指标维护包括单位绩效指标 维护和人员绩效指标维护。 |
3 | 单位绩效管 理 | 对单位绩效进行管理,功能包括单位考核方案维护、单位考核计划维 护、单位考核数据维护、单位绩效评分、单位申辩管理。 |
4 | 人员绩效管 理 | 对人员绩效进行管理,功能包括人员考核方案维护、人员考核计划维 护、人员考核数据维护、人员绩效评分、人员申辩管理。 |
5 | 考核信息查 询 | 查看某单位或人员,某时间的考核结果明细,包括有各指标的得分情 况与目标分,实际工作量与目标量等信息。 |
6 | 人员查询 | 人员查询模块的功能与单位查询模块相同,不同的是,人员查询模块记录按照当前登陆用户进行过滤,可用于查询当前登陆者某时间的考核结果明细,当前登陆者可以查询自己的考核计划、考核信息,并对 考核结果进行申辩申请和申辩申请查询。 |
7 | 综合分析 |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查看指标趋势图、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以及排名情况 |
4.2.1.7 系统配置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基础数据维 护 | 对人员、科室、核算主体、用户数据权限、指标、预算指标进行统一 管理 |
2 | 预算管理配 置 | 对预算流程、预算样表编制、下发、填报、审批进行整体管理 |
3 | 手工填报 | 针对系统无法采集的指标,将执行值以填报的方式维护至综管系统 |
4 | 数据模型配 置 | 通过定义数据模型快速生成客户需要的报表 |
5 | 重点页面配 置 | 对市级标化工作量、区级标化工作量、社区级标化工作量、家庭医生 标化工作量、核定标化单价、核定工作岗位内容进行统一管理 |
6 | 业务预警 | 根据科室业务需要,制定适合本科室的相关业务指标的管理阀值、从 而对各业务指标实行精细化管理。系统要能动态的进行针对性指标监 |
控,对超过阀值的指标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主动预警,并能触发后续的 预警响应和回复处理流程 |
4.2.1.8 数据交换管理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数据采集标准内容 | 标准采集数据集基于诊疗EMR 2.0 标准和公卫市标准进行数据对接和采集工作,提供手工填报指标的标准录入接口。提供字典上传、字典 对照和使用功能,同时提供扩展采集范围和内容的标准接口 |
2 | 指标采集范 围 | 对预算流程、预算样表编制、下发、填报、审批进行整体管理 |
3 | 数据交集与交换管理内容 | 数据中心的原始数据依据信息安全交换原则采自医院信息系统的各个应用子系统,按照标准数据集经过相关的处理、整理成为标准数据后分门别类进行存储,形成数据中心的各个资源数据库,最后通过优化数据模型、形成各业务主题集市,包括基本诊疗主题库、公共卫生主题库、家庭医生主题库等 医院管理中心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的提取、转换、加载使用 ETL 工具实现。针对不同采集模型设置不同采集时间,采集周期,从而错开各个业务模型数据采集时间点,避开系统运行高峰期,避免影响医院业务系 统的运行 |
4 | 指标管理数据库内容 | 管理指标数据库用于医疗综合管理、质量监测、绩效考核和成本核算等应用。 对不同来源的数据按照主题的方式来进行组织和处理,按照业务统计分析的需求搭建数据仓库,实现对数据的多维管理。数据仓库包括相应的事实表和维度表,基于上述业务统计分析的要求,采用多个面向 不同主题的事实表共享维度表的“星型”数据仓库模型。 |
5 | 采集调度与监控内容 | 根据对各个模型的采集周期进行集中管理,统一管理各个模型在医院的采集时间,启动、停止各个采集模型 对数据的采集过程进行监控,数据采集成功、失败明细情况监控,形成数据采集日志,对失败的数据采用重新采集,控制整体数据采集质 量,并根据数据采集监控结果完善数据采集配置方案 |
6 | 数据质控管理内容 | 按照校验规则对数据进行字段级及表级关系进行校验,同时输出数据校验结果报表,对不符合规则的数据进行排查。从完整性,一致性, 规范性和及时性四个维度对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 |
4.2.2 社区门诊便民服务建设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化水平,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国家和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503 号)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三查七对一验证工作。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市民的需求,建设门诊便民服务系统。
4.2.2.1 接种验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4.2.2.1.1 建设范围洞泾社区
4.2.2.1.2 软件需求
1、软件需求
(1)接种验证系统要求支持查询疫苗批签发、生产、流通、存储等全程数据并核验,对疫苗信息核验未通过,系统提示并无法接种,统核验当前疫苗种类、产品编码、批号等信息。
(2)接种验证通过后,支持受种者通过笔记+摄像签署验证、指纹+摄像签署验证等方式完成接种前的验证工作;
序号 | 功能描述 |
1 | 通过扫描受种者接种证条码,系统自动核验受种儿童身份。 |
2 | 受种者信息核验不通过,系统将于 PC 端提示并无法接种 |
3 | 系统支持查询疫苗批签发、生产、流通、存储等全程数据并核验。 |
4 | 疫苗信息核验未通过,系统将于 PC 端提示并无法接种。 |
5 | 系统核验当前疫苗种类、产品编码、批号等信息。 |
6 | 待接种疫苗信息核验与登记疫苗信息不符,系统将于 PC 端提示并无法接种 |
7 | 系统于安卓端展示核验无误的受种者个人信息 |
8 | 系统于安卓端展示核验无误的疫苗信息 |
9 | 系统于安卓端展示核验无误的本次接种信息 |
10 | 语音播报受种者信息 |
11 | 语音播报疫苗信息 |
12 | 签署接种验证人员管理:本人、父母、爷爷等,可预先自定义 |
13 | 笔记+摄像签署验证 |
14 | 指纹+摄像签署验证 |
15 | 医生查询接种验证信息明细 |
16 | 查询某个时间段内的接种验证信息 |
17 | 统计每个接种台工作强度 |
(3)门诊结束后,支持医生查询接种验证信息明细,打印接种验证信息,导出查询、统计接种验证信息数据和实现后台账号、人员、字段、等信息管理。
18 | 统计每个接种医生接种验证的正确率 |
19 | 打印接种验证信息 |
20 | 导出查询、统计接种验证信息数据 |
21 | 后台账号、人员、字段、等信息管理 |
22 | 与现有 SIPIS 客户端、数字门诊无缝对接 |
4.2.2.2 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
4.2.2.2.1 建设范围
中山街道五龙卫生服务站、新浜社区、九亭社区及下属卫生站、九亭下属卫生站、广富林社区、车墩社区。
4.2.2.2.2 软件需求
序 号 | 功能分 类 | 功能描述 |
1 | 门诊分诊排队叫号系统 | 1. 护士分诊 |
1) 诊区分诊台 | ||
支持实时获取 HIS 系统的挂号数据。 | ||
支持通过录入患者姓名的方式检索患者。 | ||
支持实时查看队列的详细情况,包含:未分诊队列、已分诊队列、已就诊 队列、暂挂/过号队列。 | ||
支持手动将患者分配至指定医生排队候诊。 | ||
支持自动分诊和手动分诊模式,自动分诊支持设置自动分诊时间,手动分 诊需护士手动将患者分到对应的诊间。 | ||
支持患者无法就诊时,可将患者移出排队序列,做结束就诊处理。 | ||
支持将候诊患者置为未分诊状态。 | ||
支持过号处理,可将过号病人重新加入分诊队列。 | ||
支持转诊,可将患者转到诊区内其他医生处候诊。 | ||
支持手工调整诊间候诊患者顺序。 | ||
支持设置诊间分诊上限和诊间分诊模式。 | ||
支持对医生进行停诊操作。 | ||
支持在护士分诊台点击呼叫患者时,诊区大屏语音叫号。 | ||
2) 患者列表 | ||
支持通过诊区、科室和关键字查询患者信息。 | ||
支持将已结束就诊的患者召回诊区分诊台未分诊队列。 | ||
3) 医生登录监控 |
序 号 | 功能分 类 | 功能描述 |
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医生登录信息。 | ||
2. 系统管理 | ||
1) 社区医院信息 | ||
支持查看社区医院基本信息。 | ||
支持编辑医疗机构地址。 | ||
2) 科室信息 | ||
支持查看科室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编辑科室的上下班时间及服务时间。 | ||
3) 职工管理 | ||
支持查看职工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编辑职工登录密码和状态。 | ||
支持停用和启用职工信息。 | ||
支持删除职工信息。 | ||
4) 医生科室对应 | ||
支持查看医生科室对应关系,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编辑医生所对应的科室。 | ||
支持删除医生科室对应关系。 | ||
5) 医生排班信息 | ||
支持查看医生排班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6) 诊区设置 | ||
支持查看医院的诊区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诊区的新增、编辑、停用、启用、删除操作。 | ||
7) 护士诊区对应 | ||
支持查看护士诊区对应关系,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护士诊区对应的新增、编辑、停用、启用、删除操作。 | ||
支持一个护士对应多个诊区,一个诊区对应多个护士。 | ||
8) 诊区科室对应 | ||
支持查看诊区科室对应关系,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诊区科室对应的新增、编辑、停用、启用、删除操作。 | ||
9) 诊间设置 | ||
支持查看医院的诊间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序 号 | 功能分 类 | 功能描述 |
支持诊间的新增、编辑、停用、启用、删除操作。 | ||
10) 诊间科室对应 | ||
支持查看诊间科室对应关系,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诊间科室对应的新增、编辑、停用、启用、删除操作。 | ||
11) 医生简介维护 | ||
支持查看医生简介信息,支持通过关键字查询。 | ||
支持编辑医生简介及照片信息。 | ||
3. 分诊屏 | ||
1) 诊区大屏 | ||
诊区大屏支持 windows 和 Android 操作系统 | ||
支持 2 种画面显示效果和颜色风格。 | ||
支持显示等候患者的排队号、姓名和科室信息。 | ||
支持滚动显示当前候诊患者信息。 | ||
支持显示日期时间。 | ||
支持叫号时立即显示当前患者的叫号信息。 | ||
支持在屏幕下方滚动显示礼貌用语或其它通知类即时文字信息。 | ||
支持更改显示内容的字体、大小、颜色及位置。 | ||
内置 TTS 语音搜索引擎,可清晰准确的呼叫患者和医师姓名、诊室号。 | ||
支持保护患者的敏感信息及隐私。 | ||
4. 系统接口 | ||
1) 与 HIS 系统接口 | ||
支持实时接收 HIS 系统推送的科室医生等基本数据。 | ||
支持实时接收 HIS 系统推送的挂号数据。 | ||
2) 与医生站接口 | ||
支持实时接收医生登录及注销信息。 | ||
支持呼叫下一个或复呼患者。 | ||
支持更改患者就诊状态。 | ||
支持获取患者候诊列表。 |
4.2.3 医疗机构反统方系统
4.2.3.1 建设范围
岳阳、永丰、新桥镇、小昆山镇、泖港镇、叶榭镇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3.2 软件需求
防(反)统方系统,是根据国家卫健委以及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要求,通过技术手段防止商业目的统方。通过事前统方预警、事中统方阻止、事后统方处置的功能,帮助医院建立多环节、多层次的统方防范体系,有效防止非法统方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是医院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本期建设医院防统方系统主要包括如下要求: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通用功能 | 要求既有反统方功能,又有数据库审计功能,同时满足医院对反统 方的需求和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需求。 |
2 | 要求采用旁路审计方式,部署时不需要对现有的网络体系结构(包括:路由器、防火墙、应用层负载均衡设备、应用服务器等)进行 调整,工作时不影响数据库本身的运行与性能。 | |
3 | 要求具有完善的自身审计功能,包括网络断线、通讯中断、磁盘满、 用户登录以及各种操作都有详细记录,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事件提供实时报警功能。 | |
4 | 要求数据采集、管理、存储为一体化设备。 | |
5 | 要求能够对数据库操作行为的结果进行解析,审计内容包含数据库 操作结果。 | |
要求具有数据库违规操作阻断功能,当统方等敏感操作行为发生时 | ||
可以实时阻断对数据库的访问操作。要求在不改变网络交换机配置 | ||
6 | 的情况下,阻断功能必须可配置对一天内一个终端的阻断次数、阻 断终端个数、阻断持续时间进行界面配置;阻断的记录要能通过消 | |
息形式提醒用户,阻断消息必须可以界面查询;阻断必须具备白名 | ||
单功能。 | ||
7 | 数据库审计功能 | 要求支持实时监控医院对于防统方系统的使用情况,对上线情况进 行统一考核和评估,并产生报表,确认系统被使用频率和状态。 |
8 | 要求既可以实现对 SQL 语句的反统方功能,还能对存储过程进行 自动审计分析,对利用存储过程进行统方的行为,自动产生报警。 | |
要求支持对所有统方事件出现频率进行图形化的汇总统计分析,并 | ||
9 | 提供对汇总结果的实时查询功能;可以对统方客户端使用的程序、 | |
客户端 IP、用户名进行图形化排名展示。 | ||
10 | 要求支持对统方事件进行实时短信报警;可以对统方事件进行趋势 分析并以图形化形式进行展示,并按照重要程度分别统计。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1 | 要求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据分析软件实现对海量审计数据的分析功 能,帮助用户从海量数据中准确分析出统方行为。 | |
12 | 要求提供反统方事件查询功能,用户可根据时间、地址、数据库类 型、用户名、操作类型、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多种条件进行组合,进行精确事件查询。 | |
13 | 要求提供纪监监察部门专用账号,专门实现统方行为的监控、查询、 统计、分析等功能。 | |
14 | 要求支持统方操作过程上下文关联,针对统方行为记录所有操作过 程,并能实现过程回放功能。 | |
15 | 针对统方行为进行统计分析,要求能够按照医院科室部门,统计分 析每个科室部门统方行为以及对数据库访问的排名情况。 | |
16 | 要求能够出具针对纪委、监察室相关人员使用的反统方报告,支持每天、每周、每月自动生成统方报告。具有自动将计算机语言翻译 成通俗易懂的自然语言的系统机制,便于查看和发现。 | |
17 | 要求内置反统方知识库,且具有自我学习功能,自动优化反统方策 略;同时提供自定义规则功能。 | |
18 | 要求能够同时实现对医院多个业务系统的数据库审计功能,可同时 针对 HIS、LIS、RIS 等业务系统数据库的审计。 | |
19 | 要求支持实时记录用户对数据库的登录、注销、插入、存储、删除 等操作过程,并将这些动作还原为 SQL 执行语句。 | |
20 | 要求能够针对 TNS、TDS 等协议进行解析还原,包括数据访问的各项要素,如执行的 SQL 命令、请求内容、执行时长;以及客户端及主机端 IP、MAC 地址、端口、工具、及数据库登录用户名等内 容。 | |
21 | 要求能够对存储过程进行动态审计,监控存储过程内容中的异常操 作,在存储过程执行时能够报警。 | |
22 | 要求支持对 B/S 三层业务系统的审计,能同时实现网页 URL 审计 与数据库 SQL 操作语句的审计。 | |
23 | 要求支持监控用户对数据库的访问情况,自动生成数据库访问拓扑图,动态显示对数据库的最新访问状态,包括登录账户、数据库操 作次数等。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24 | 要求提供对数据库访问统计分析功能,内容包括:数据库表的访问频率排名、客户端 IP 访问频率排名、24 小时用户访问次数趋势、 30 天用户访问次数趋势分析。 | |
25 | 要求支持审计到具体的 SQL 语句执行时间,分析响应时间最长的 SQL 语句,为管理员进行业务系统的性能分析和故障定位提供有效手段。 | |
26 | 要求能够审计针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的 TELNET/FTP 等运维管理操 作,能够审计到详细的用户名和操作命令。 | |
27 | 要求能针对应用系统会话信息,关联到每个会话中用户进行的数据 库操作,包括用户登陆到应用系统的账号,访问页面等信息。 | |
28 | 要求提供审计事件查询功能,用户可根据时间、地址、数据库类型、用户名、操作类型、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多种条件进行组合, 进行精确事件查询。 | |
29 | 要求支持按照医院科室部门,统计分析每个科室部门对数据库访问 的排名情况。 | |
30 | 要求支持监控 HTTP 操作的响应时间和操作内容,定位执行时间最 长的操作。 | |
31 | 要求支持对每个终端的网络访问流量进行统计,并进行访问量排名,同时对流量中的各种应用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定位流量最大的 业务应用。 | |
32 | 要求支持按月统计每天的数据流量,提供一个月内流量最大及最小 的日期,分析每天流量分布及每月流量趋势。 | |
33 | 系统管理功能 | 要求支持以图形方式展示系统流量、存储、CPU、内存等使用情况。自动监控系统自身运行状况,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自动向管理员 报警。 |
34 | 为了增加产品的登录认证安全性,要求支持双因素登录认证的功 能,支持令牌登录方式。 | |
35 | 要求支持在线升级功能,通过用厂家发布的升级包在线实现对系统 进行软件和规则库升级。 | |
36 | 要求支持数据自动备份和还原操作,备份策略可按天、周、月进行 选择,自动备份支持远程设备,支持手动和自动备份与还原操作。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37 | 要求系统用户中包含管理员、审计员、安全员三种角色,支持分别 进行系统管理,授权及操作日志管理、审计记录管理。 | |
38 | 要求审计数据支持 10 种以上查询方式,可根据时间、地址、数据库类型、用户名、操作类型、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多种条件进行组合,进行精确日志查询。支持对查询数据以 Excel、Access 格式导出,并出具报表。 | |
39 | 要求支持每周、每月自动生成报表,对报警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 给出分析结果 | |
40 | 要求支持对事件进行手机短信、邮件、Syslog 的报警 | |
41 | 要求设备支持 SNMP 协议,能为第三方管理软件提供接口 | |
42 | 要求支持设置审计数据保存期限,至少可保存一年的数据并支持实 时查询。 |
4.3 公共卫生云
4.3.1 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
4.3.1.1 建设范围区卫生监督所
4.3.1.2 软件需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松江区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强化监管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卫生监督中的支撑作用,实现动态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促进全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建设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通过建设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项目,补全现有卫生监督信息化缺失的短板,实现动态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需提供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详细的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系统框架设计、业务流程设计、功能点详细设计。
松江区智慧卫监协管平台的建设内容需包括以下 8 个方面:
1、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子系统
建立统一的卫生监督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框架,并完成在现有条件下的数据入库、整合与建模、关联、聚合;能对档案新增、查询、编辑等的操作;实现档案的动态更新。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管理相对人档案 | 现制现售水 |
2. | 二次供水 | |
3. | 管道分质供水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4. | 集中式供水 | |
5. | 公共场所 | |
6. | 幼托机构 | |
7. | 学校 | |
8. | 非法行医(“代孕” 对象加标注) | |
9. | 职业卫生 | |
10. | 实验室 | |
11. | 涉水产品 | |
12. | 消毒产品 | |
13. | 消毒服务机构 | |
14. | 集中空调 | |
15. | 控烟场所 | |
16. | 放射卫生 | |
17. | 医疗机构 | |
18. | 医疗技术 | |
19. | 医师信息 | |
20. | 护士信息 | |
21. | 医师多点执业信息 | |
22. | 业务数据档案 | 卫生许可信息 |
23. | 日常监督信息 | |
24. | 行政处罚信息 | |
25. | 投书举报信息 | |
26. | 协管巡查信息 | |
27. | 不良积分信息 | |
28. | 职业卫生培训信息 | |
29. | 职业卫生自查信息 | |
30. | 数据采集服务 | 市所一户一档数据采集 |
31. | 市所核心业务数据采集 | |
32. | 手工数据采集 | |
33. | 一网通办职业卫生培训和自查数据 | |
34. | 数据归档存储 | 档案数据归档存储 |
35. | 数据安全管理 | 档案数据安全管理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36. | 数据查询 | 从监督实战角度进行数据关联组合查询 |
37. | 操作日志审计 | 对档案的操作日志进行记录、保存、查询管理 |
2、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管理子系统
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对相关业务条线管理对象进行巡查、排摸、指导、服务、宣传等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数字化管理,提升卫生监督实战协作能力。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巡查任务管理 | 任务派发 |
2. | 通知 | |
3. | 任务状态管理 | |
4. | 智能提醒 | |
5. | 巡查表管理 | 现制现售水 |
6. | 二次供水 | |
7. | 管道分质供水 | |
8. | 集中式供水 | |
9. | 公共场所 | |
10. | 幼托机构 | |
11. | 学校 | |
12. | 职业卫生 | |
13. | 实验室 | |
14. | 涉水产品 | |
15. | 消毒产品 | |
16. | 消毒服务机构 | |
17. | 集中空调 | |
18. | 控烟 | |
19. | 许可延续服务 | |
20. | 非法行医 | |
21. | 总结上报 | |
22. | 巡查业务闭环管理 | 已巡查(合格、不合格、已复查、未复查、复查合 格、复查不合格) |
23. | 排摸业务闭环管理 | 已追踪(已申报、未申报、关闭、搬迁、追踪无害) |
24. | 统计分析 | 数据汇总 |
25. | 覆盖率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26. | 效能统计 | |
27. | 力度统计 | |
28. | 街镇绩效评估 | |
29. | 个人绩效评估 | |
30. | 街镇工作统计 | |
31. | 条线工作统计 | |
32. | 月工作统计 | |
33. | 现场巡查小程序 | 登录界面 |
34. | 任务处理 | |
35. | 数据录入 | |
36. | 作业 GPS 定位 | |
37. | 数据校验 | |
38. | 数据上传 | |
39. | 现场指导书拍照上传 |
3、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子系统
实现卫生监督所管理的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档案借阅 | 档案分类、查询、按流程借阅、归还、统计等 |
2. | 信息数据修改 | 数据修改的全流程管理 |
3. | 安全自查 | 每月安全自查管理 |
4. | 通知、公告 | 所里的通知、公告 |
5. | 请假、调休、加班、换班 | 请假、销假、调休、加班、换班,可调休日统计等 |
6. | 会议申请、安排 | 会议申请、安排、统计 |
7. | 固定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管理采购到报废全流程管理 |
8. | 物品采购 | 申请、采购、发放、统计等 |
9. | 文件知识、制度 | 卫生监督所内的文件、制度管理、重要文件、上级 文、培训资料等 |
10. |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库管理 |
11. | 简讯简报 | 卫监简讯、简报 |
12. | 最新许可信息 | 审核科每周公示(原内网) |
13. | 协管绩效考核 | 考核指标管理 |
14. | 数据汇总统计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5. | 月考 | |
16. | 年考 |
4、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子系统
实现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学校管理 | 学校基本信息 |
2. | 卫生管理员信息 | |
3. | 供水方式 | |
4. | 学生饮水方式 | |
5. | 通知、提醒、预警管理 | 通知、提醒、预警管理 |
6. | 二次供水管理 | 设施设备 |
7. | 清洗信息 | |
8. | 检查信息 | |
9. | 维护自查记录 | |
10. | 净化直饮水管理 | 直饮水设备信息 |
11. | 直饮水设备清单 | |
12. | 清洗消毒记录 | |
13. | 水质检查及检验结果 | |
14. | 自查记录 | |
15. | 设施维护 | |
16. | 涉水产品更换 | |
17. | 桶装水管理 |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
18. | 桶装水验收记录管理 | |
19. | 多端应用 | pc 端浏览器 |
20. | 小程序 |
5、社会办医数据上报
通过该系统及时获取社会办医的诊疗数据,及时了解社会办医机构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线索。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企业微信形式 | 组织架构及管理对象管理 |
2. | 登录认证 | 登录认证 |
3. | 日报接诊数据 | 医疗机构诊疗数据上报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4. | 数据储存处理 | 医疗机构诊疗数据管理 |
5. | 数据分析预警 | 医疗机构诊疗数据分析、运算、比对预警 |
6、智慧卫监可视化监管
利用数据可视化功能实现对相关业务的运行、任务完成情况、覆盖率、监督结果不合格单位的分布、预警情况等信息的动态分析展示。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行政许可 | 未注销提示、新增户对象热力图、高风险排名、 许可详细情况 |
2. | 日常监督 | 高风险对象风险预警、监督检查不合格风险预警、户对象监督情况热力图、高风险排名、监督检查 专业排名 |
3. | 行政处罚 | 案件专业分布、案件来源占比、处罚案由概要展 示、处罚结构分布 |
4. | 投诉举报 | 投诉举报热力图、查实情况分布图、多次投诉分 布图 |
5. | 水质在线监测 | 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按 照总氯、PH、浊度等参数的时间序列展示。 |
6. | 餐饮具清洗消毒监控 | 展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视频监控情况。 |
7. | 住宿场所公共用品清洗消毒 监控 | 展示消毒间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 |
8. | 执法全过程记录 | 实现执法实时画面传输,将现场执法画面展示于 大屏;规范执法视频记录管理 |
7、应用支持子系统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ESB 数据服务总线 | 服务注册 |
2. | 服务管理 | |
3. | 服务授权 | |
4. | 服务发布 | |
5. | 适配器 | |
6. | 服务审计 | |
7. | 数据管理 | 数据定义 |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8. | 数据清洗 | |
9. | 数据质量管理 | |
10. | 数据整合 | |
11. | GIS 地理信息 | 管理对象基础信息 |
12. | 街镇信息维护 | |
13. | 业务数据图层关联 | |
14. | 图层数据管理 | |
15. | 基础图层 | |
16. | 主题图层 |
8、运行维护系统
序号 | 功能分类 | 模块名称或描述 |
1. | 信息发布 | 新闻公告通知 |
2. | 任务公告通知 | |
3. | 用户管理 | 部门管理 |
4. | 岗位管理 | |
5. | 用户管理 | |
6. | 权限管理 | |
7. | 角色管理 | |
8. | 系统管理 | 服务监控 |
9. | 登录日志 | |
10. | 操作日志 | |
11. | 字典管理 | |
12. | 参数管理 |
4.4 医疗服务云
4.4.1 基于病种分组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系统
4.4.1.1 建设范围区卫健委
4.4.1.2 软件需求
基于上海 DIP 病种分值付费体系,围绕公立医院服务评价核心举措建立相关支撑与展示系统。需提供该系统详细的方案设计,具体功能需包括以下: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费 用控 制目 标管理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政策,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 10%以下,其中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 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 20 元以下。据此制定相应专题分析管理。 1、医疗总收入增长率分析 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增长率对比分析,包括排行榜及列表展示功能。 2、药占比分析 需提供药占比的分析,包括排行榜及列表展示功能。 3、耗材占比(不含药品收入)分析 需提供标耗材占比的分析,包括排行榜及列表展示功能。 |
2 | 住 院指 数单 价偏 离度 分析 | 1、病种分值单价分析 需支持将住院实际分值单价和标准分值单价比较,支持与去年收费情况做比较,支持以排行榜形式做排名展示。 2、病种药品均次费用分析 需支持将住院病种实际药品均次费用和标准药品均次费用比较,支持与去年收费情况做比较,支持以排行榜形式做排名展示。 3、病种耗材均次费用分析 需支持将住院实际病种耗材均次费用和标准耗材均次费用比较,支持与去年收费情况做比较,支持以排行榜形式做排名展示。 4、住院总费用偏离分析 需支持计算实际发生总费用与标准病种分值总费用的费用偏离情况,以及药品、耗材实际费用与标准费用的偏离情况。支持图形化方式展示偏离结果。 5、各医疗机构分值单价横向对比分析 需支持以图形化形式展示各医疗机构关于分值单价偏离情况的横向比较情况。 |
3 | 机 构 CMI 分 析管理 | 1、医院分析 从医院层维度进行分析展示,需包括:各家医疗机构 CMI 分析;不同医院的 CMI、分值单价的分布情况;机构象限分布占比情况。支持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结果展示。 2、科室分析 以科室层维度进行分析展示,将病种组合分值分成高(rw≥3000)、中(1000 ≤rw<2000)、低(rw<1000)3 个级别,内容需包括:科室高分值病种分析、科室中分值病种分析、科室低分值病种分析、科室分值占比分析、科室 CMI分析、科室 CMI/分值单价综合分析、科室象限分布分析等内容。支持以图形化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方式进行结果展示。 3、医生组分析 以医生组层维度进行分析展示,需包括:医生组 CMI 分析、医生组 CMI/分值单价综合分析、医生组象限分布分析等内容。支持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结果展示。 4、病种分析 以病种均次费偏离维度进行分析展示,需包括机构病种均次费用偏离分析、机 构病种均次费用偏离占比分析、机构病种组合均次费用/例数综合分析等内容。支持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结果展示。 | ||
4 | 住 院病 种均 次费 用 分析 | 需包括病种均次费用分析、病种均次费用占比分析、病种组合均次费用/例数综合分析等内容。支持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结果展示。 |
5 | 后 台 功能 | 需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知识库配置管理等内容。 |
6 | 本 地化 实 施 | 需完成相关内容的本地化实施,具体内容包括:病种分值标准维护、区域历史数据质量验证、病种分值历史数据试跑、病种分值历史数据分析、区域平台本 地化知识库设置等内容。 |
4.4.2 医院集成平台
为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医院集成平台,通过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将原先分散在各业务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整合,实现各科室之间、医院之间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医院原有的各业务系统通过医院信息平台提供的接口实现整合,继承已有的数据资源和服务,降低业务系统间的高耦合性。
4.4.2.1 建设范围妇幼保健院
4.4.2.2 软件需求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医 疗 服 务总线 HSB | 1、全院业务协同支撑服务:医院信息平台需要基于 SOA 架构设计,将各种类型的协同工具服务组件化,统一在集成平台上进行注册,提供服务调用 webservice 接口,以便平台的其他应用程序和组件利用协同组建工作。 2、医疗服务总线需要支持主流的开放标准和规范,提供可靠的消息传输 机制,建立服务之间的通信、连接、组合和集成的服务动态松耦合机制。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实现各集成应用之间可管理的接口透明,为医院提供了便捷、一致、安全并符合标准的接口,保证了服务之间信息的可靠传输。总线数据库使用业界主流的数据库产品。使用业界主流的消息队列。总线提供可视化部署界面,对消息队列、总线程序包有效管理。 3、互联互通服务:支持《医院信息平台交互规范》定义的服务规范,支持对外发布服务及消费外部服务,并能通过映射转换支持将非标准的消息转化为标准定义的消息。支持常见的消息路由场景,包括点到点的路由、基于消息内容和规则的路由。通过配置完成业务集成,支持请求/响应、 发布/订阅等业务模式。 | ||
2 | 统 一 门 户 Portal 及单点 登 录 SSO | 统一单点登录门户平台是单点登录、身份认证、权限管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数据加密的基础支撑平台。需要采用统一的用户信息管理,集中与分布式信息访问授权,实现高效的用户管理。需要采用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身份验证机制,使用户在访问医院信息系统过程均实现实时可靠的强身份认证。 统一身份管理包括统一身份管理与用户身份鉴别管理。身份管理和用户身份鉴别授是访问控制的前提,统一身份管理对医院内所有应用实现统一的用户信息存储、认证和管理;用户身份鉴别管理通过鉴别机制保障用户身份安全可信,支持用户标识和用户鉴别。 单点登录具备用户账户管理、授权控制、身份认证、加入应用环境、同步应用环境等 5 项功能; 统一门户应用大厅支持展示登录用户可访问的所有授权应用系统;支持按照应用系统的名称、分类配置显示顺序; 统一门户系统界面支持用户收藏常用应用系统,支持用户对应用大厅界面字号大小进行调整; 统一门户系统界面支持根据浏览器分辨率进行自适应显示; 统一门户配置管理具备应用系统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参数配置、批量维护; 统一门户需要为临床医护提供一个集成后的工作平台,功能个性化的集成界面,便于医护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统一门户支持角色统一管理,账号模型的统一、各账号与系统访问权限的集中配置管理。 统一门户支持 CA 扫码登录入口,支持医护用户无需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统一监控系统监控整个集成平台系统运行情况,以可视化图形界面展示。 | ||
统一监控系统支持配置自定义刷新时间间隔设置。 | ||
统一监控系统支持监控平台服务运行状况监控,监控所有服务,消息状态, | ||
3 | 统 一 监 控 Monitor | 消息日志,异常日志,磁盘空间,内存占用情况,异常报警。 统一监控系统支持监控平台。 |
支持点对点路由及发布订阅队列监控。 | ||
服务日志,可查看总线路由请求/响应日志、HSB 总线发布订阅日志、登录 日志及各订阅系统订阅服务的调用情况。 | ||
患 者 主 索引 EMPI | 患者主索引通过建立患者在各业务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关联同一患者在各 | |
系统对应的诊疗信息以及历史就诊信息,这个唯一的病患主数据记录集中 | ||
了所有与该识别号有关的信息,为医院的个性化管理提供了数据基础。比 | ||
如:患者具有身份证、电话等明确个人身份信息时,结合患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采用在线匹配方法验证属性,确定患者唯一标识, | ||
不间断医疗业务流程。如果患者在注册时没有提供身份证确定患者唯一标 | ||
识信息,但能够根据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匹配成功时, | ||
使用临时全局标识,事后采用人工判断方法完成身份匹配。 | ||
需包含患者管理模块,支持患者主索引的列表展示、编辑等功能。 | ||
需包含患者合并/拆分管理和匹配规则管理、界面图文说明,支持对当前的 患者主索引进行合并、拆分等功能。 | ||
4 | 支持对计算相似患者使用规则进行相关配置,实现自动匹配及人工匹配的 功能。 | |
1)患者信息注册 把一患者的索引加入到交叉索引系统时,向交叉索引系统传送请求注册消 | ||
息,消息中包含待注册的患者信息,主要元素信息包括:业务系统、姓名、 | ||
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 ||
2)患者信息匹配规则 采用“精确匹配指标项”和“交叉匹配指标项”等技术实现身份匹配方法, | ||
可以给出身份匹配的相似度。结合医院数据实际状况,在此算法的基础上, | ||
采用“证件编号”为主,结合“姓名”+“性别”+“生日”+“联系电话” 综合相似程度定义为身份信息框架中各个信息项的相似程度的加权。 | ||
3)患者主索引管理 患者信息注册:采用“精确匹配指标项”和“交叉匹配指标项”等技术实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现身份匹配方法,可以给出身份匹配的相似度。结合医院数据实际状况,在此算法的基础上,采用“证件编号”为主,结合“姓名”+“性别”+“生日”+“联系电话”综合相似程度定义为身份信息框架中各个信息项的相似程度的加权。 患者查询:允许系统管理操作人员检索患者,输入患者部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检索患者,检索结果以列表形式返回给操作员。 患者合并:患者合并主要针对同一患者在注册时,因为特定注册信息缺失导致每次注册时系统都赋予新的主索引,此时主索引管理器需要在事后对其进行合并至同一个主索引。 患者主数据:特定注册信息缺失情况下可以对患者主数据进行手动编辑维 护。 | ||
5 | 主 数 据 管理 MDM | 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Management,MDM)是指一组约束和方法用来保证医院内主题域和系统内相关数据和跨主题域和系统的相关数据的实时性、含义和质量。主数据管理应保证系统协调和重用通用、正确的业务主数据。主数据管理作为应用流程的补充,能够通过从各个操作/事务型应用以及分析型应用中分离出主要的信息,使其成为一个集中的、独立于医院中各种其他应用核心资源,从而使得医院的核心信息得以重用并确保各个操作/事务型应用以及分析型应用间的核心数据的一致性。通过主数据管理,改变医院数据利用的现状,从而更好地为医院信息集成做好铺垫。 主数据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主数据存储、主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共享和主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等。主数据应具有良好的数据的一致性、实时性以及版本控制。 具体实现要求如下: 集中统一地管理全院的基础数据,通过对平台相关的各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实现基础数据的同步或匹配,以规范数据的统计口径,提高数据质量。 全院人员和机构数据管理:建立医院统一的组织机构架构,包括临床业务科室、职能部门、后勤部门等。 字典统一管理:采用国标、行业标准、院内标准多维度实行全院基础字典集中管理。 支持临床术语管理:支持对 ICD 编码等临床术语进行统一管理。 字典统一管理:采用国标、行业标准、院内标准多维度实行全院基础字典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集中管理。 值域映射:通过对非标准字典等业务主数据与国标、行标数据实现代码对照,规范数据标准化,保障主数据的一致性、可靠性。 值域扩展:在元数据基础上,灵活定义字段,构建不同业务领域的主数据模型。 内容维护:严格规范主数据的新增、变更、审核等流程,对各类主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数据订阅:实现不同类别的字典、术语等主数据订阅与发布。 | ||
6 | 统 一 数 据标准 STD | 统一数据标准系统需要符合数据元(集)标准,对国标、行标、院标、非标分属的各个值域进行分类,对目录管理下的各个分类目录,新增编辑各个模型的结构,对标准进行一系列管理。 包含集成标准注册管理、标准数据集管理、值域管理、值域映射配置、共 享文档模型、共享文档标准规范模块。 |
7 | 全 院 数 据中心 HDR | 临床数据的建设是通过数据集成将医院各临床业务系统数据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抽取、转换、加载、汇集并存储到临床数据中心。 临床数据模型包含患者基本信息、门急诊就诊信息、检验报告记录、检查报告记录、门诊处方记录、住院医嘱记录等数据模型,为患者统一视图以及临床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运营数据的建设是通过数据集成将医院各运营业务系统数据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抽取、转换、加载、汇集并存储到运营数据中心。 运营数据模型包含药房药品信息,财务费用信息,物资信息等数据模型。支持按照医疗机构收入主题、患者主题、药品主题、医保主题、医疗质量主题等构建业务分析库,为医院运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全院数据中心 HDR 数据库使用业界主流的数据库产品。 |
8 | 运 营 数 据中心 ODR | 支持包含各类数据源文件。 通过数据引擎把 ODR 相关数据加载生成 cBase、dat 数据模型,以支持上层数据应用。同时,在数据建模的过程中,所有相关数据结果(统计数据与明细数据)都将直接加载到数据模型里,每一个数据模型就是一个主题 数据集市,包含了数据分析所需的所有数据信息。 |
9 | 电 子 病 历共 享 文 档 CDA | 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必须提供给其他业务系统用来注册、检索、调阅的 WS 接口,同时平台必须建立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库。 系统为终端用户提供共享文档浏览器访问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系统为终端用户提供共享文档可视化模板并支持编辑可视化模板内容。 系统为终端用户提供共享文档生成器文档配置,支持通过视图或 SQL 语句 或 XSLT 生成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并支持患者隐私信息匿名化设置和展示。 | ||
10 | 患者360 视图 UPV | 患者统一视图建设基于建设的临床数据中心,能够医生提供便捷服务,支持查看一个病人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检验检查、影像检查、处方记录、用药记录等。 患者统一视图,围绕患者的就诊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展示,以时间为横轴,诊疗事件为纵轴,展示患者就诊的呼吸、脉搏和体温折线图、出入量记录、诊断及用药记录、影像检查、检验记录等模块,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直观简洁的患者就诊信息。 支持关键指标时间轴展示,时间轴年度区间可选择,开始日期可选择。 支持以时间轴方式展现患者的相关诊疗事件(门诊、住院)。 |
11 | 运 营 管 理决 策 支 持系统 BI | 要求依据医院实际运营业务需要以及互联互通测评要求,基于运营数据中心建设,涵盖医院运营管理分析、将不同种类的数据进行关联,以数据库、数据仓库、统计分析、可视化技术为基础,形成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建立医院管理以及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价值的潜在知识,对管理决策和医疗服务提供支持,从而实现管理维度的多元化、管理粒度的精细化。 1、整体架构:保证从数据抽取、清洗、建模、分析到前端展现各个功能组件,各个环节可无缝链接并稳定运行。 2、集成开发平台:ETL 工具,支持 ODBC、文本文件的数据源获取,强大的数据兼容性,能为医院建立最全面的数据分析平台。 3、统一数据抽取、清洗与加载:包含各类业务系统数据,如 HIS、EMR、病案和 LIS 等数据;系统可维护字典与指标数据;兼容其它来源的文件(如 excel 数据)。按每日或实时统一抽到原始数据,只取一次后面任何处理都不影响生产系统。支持对不同来源的数据按照应用需求进行搭建。通过 ETL 技术进行抽取、转换、清洗并转存到标准化的医疗业务数据模型。实现对数据的多维管理,能够完成对多种异构数据源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等。 支持对不同来源的数据按照分析需求进行搭建。对抽取的数据进行明确定义,包括表定义、数据源、取值频率(按天、按月或实时)和取值方法等。 4、数据建模与存储: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运用先进的列存储、内存技术和相应的专利技术进行数据建模。数据建模支持不同数据库数据来源,可以无须建立数据仓库,灵活建立数据模型以便实现自由数据分析。 在数据建模的过程中,所有相关数据结果(统计数据与明细数据)都将直接加载到数据模型里,每一个数据模型就是一个主题数据集市,包含了数据分析所需的所有数据信息。 5、数据模型联合分析: 通过不同数据源建立起来的主题数据模型,实现逻辑支持下的跨数据模型关联合并,进行跨数据主题的关联数据分析,无惧各类主题分析需求,还能方便地扩充主题分析的内容。 6、标准指标库: 整体要求:集成开发平台具备标准指标库建设和管理功能,集中管理医院指标统计口径,对指标逻辑进行定义、编辑、引用、关联和搜索,实现指标的统一管理和调用。 建立一个标准指标管理库实现对统计指标的统一化管理,规范指标数据格式,生成的 KPI 数据可供前端平台快速引用。 可对各个指标逻辑进行定义、编辑、引用、关联和搜索,实现指标的统一管理。 在标准指标管理库支持关键字检索,便捷可视化查询指标定义。同时,可跳转查看下级指标统计口径。 7、新建指标:可以引用标准指标管理库的指标结合逻辑关系创建新指标。 8、指标血缘图谱:系统可以清晰展现指标的拓扑图,掌握指标的组成结构,清晰追溯数据关联关系,可逐步向下追溯定位指标影响因素。 9、指标血缘影响图谱:可以查看任意指标的引用关系图谱,从而确认该指标口径变更时将造成的影响范围。 10、指标调用:指标可快速被平台前端门户调用,并可以在门户端查看其指标定义,指标趋势,血缘图谱和进行多维分析与专题分析。 11、数据共享:数据模型具备可通过 ODBC 接口把数据开放共享给第三方平台/工具调用,以确保全院指标的统一性。 12、自助分析:可门户页面调用标准指标库中的任意指标,可通过关键字 进行检索,并调用指标分析模板,把分析指标加载到门户制定个性化专题页面。同时,可以针对该指标进行专题分析,如指标逻辑统计口径,指标 |
序 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趋势,日历图分析等。 13、多维自定义统计分析报表:满足医院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的分析需求,可以通过系统直接访问数据模型,避免新需求需要重新建模时效性低的情况。在系统界面中通过点击数据模型的维度可以快速访问数据并根据分析思路自由组合数据制作报表。内置指标编辑功能,基于数据模型中已有的指标,可以灵活组合创建新指标(如某类指标占比等),无需通过代码编写方式创建指标。将业务数据做成分析主题,自由分析和使用数据,满足未预定义分析需求。 不限制数据分析路径,按照分析思路对数据进行自由分析,数据可逐层追溯,可溯源到最小单位,准确命中问题所在。 报表发布,在通过灵活的多维度自定分析之后得出的结果,可以通过一个便捷的发布平台发布给所需的用户,并且设置不同的权限安全的查看数据结果。 14、数据安全:可针对所有用户、用户组进行灵活的、可升级和集中的管理。要求对数据模型进行加密,第三方工具无法打开模型,保证数据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网络环境,有多种安全级别设置,必须通过管理员的权限设置指定访问内容。要求可对用户访问数据粒度权限进行精细控制,要求对数据某字段或某指标都能进行严格管控。简单、直观的 GUI 界面,可为 管理员提供最便捷、迅速的安全管理通道。 |
4.4.3 药事管理系统
搭建前置处方审核、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系统,覆盖药方审核全过程,基于专业的临床用药知识库、人工智能分析引擎以及通过对药品说明书、临床指南以及临床教科书等专业结构化分析,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在医生开立处方、药师审方或护士用药时提供专业的临床决策支持。
4.4.3.1 建设范围
第五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九亭医院
4.4.3.2 区第五康复医院
4.4.3.2.1 处方前置审核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门急诊处方审核 | 根据选择的药品查看药品说明书信息;药师对处方进行合理性审查; 根据自动审核策略对处方实现自动审核; |
2. | 静配医嘱审核 | 根据选择的药品查看药品说明书; 药师对静配医嘱进行合理性审查,包括 TPN 指标的功能审查;根据自动审核策略对处方实现自动审核; |
3. | 住院医嘱审核 | 根据选择的药品查看药品说明书;药师对住院医嘱进行合理性审查; 根据自动审核策略对处方实现自动审核; |
4.4.3.2.2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一、合理用药分析引擎 | ||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要点提示 | 药品说明书摘要提示:将药品说明书的全文内容进行提炼,对用药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摘要提示。 兴奋剂提示:以《兴奋剂目录》为依据,对否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进行提示——所含兴奋剂名称,使医生接诊的患者为运动员时,可以避免使用此类药品。 食物与药物信息提示:当选择的药品与常见的食物存在相 生相克问题时,系统进行提示。 |
2. | 药物相互作用审查 | 两两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分析与给药途径分析 门/急诊按单张处方分析,若有联合审方功能,则对患者同一天内开出的处方中的药物两两进行互分析 住院对同一天内医嘱中的药物进行两两分析,包括长期医 嘱与临时医嘱 |
3. | 注射药物配伍审查 | 注射药物间的配伍分析与给药途径有关。 门/急诊按处方中的同一组号中的注射药品进行分析。住院对同一天内医嘱中同一组号的注射药物进行分析。 |
4. | 药物过敏史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结合患者的过敏信息分析处方/医嘱 中的药品是否存在患者应禁用或是慎用的药品。 |
5. | 年龄与性别用药 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结合患者的“年龄”、“性别”及 “年龄+性别”信息进分析,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示。 |
6. | 妊娠期妇女用药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结合患者生理状态进行分析,当患者处于妊娠期时,对处方中的药品进行妊娠期用药审查, 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示。 |
7. | 哺乳期妇女用药 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结合患者生理状态进行分析,当患 者处于哺乳期时,对处方中的药品进行哺乳期用药审查, |
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示。 | ||
8. | 药品超剂量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对处方/医嘱中的药品用量进行分析,当单次量/单日量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极量时,系统进行 “重要警示”提示。 |
9. | 给药途径审查 | 根据药品说明书内容,对处方/医嘱中的药品选择的给药途 径进行分析,对于存在给药途径选择问题进行提示。 |
10. | 适应症查询 | 提供适用与诊断的药品查询,并可按人群、年龄段、孕周 期及病生理状态过滤患者禁/慎用的药品。 |
11. | 临床检验查询 | 提供检验项目及其正常参考值及检验结果相应的临床意义 的查询。 |
12. | 常用医学公式 | 提供多种常用医学公式,包括:配药量公式、循环系统、儿科学、实验室检验、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营养、体液及电解质、临床常用单位换算、妇产科学、营 养性疾病、实验标准化与质量控制、药理学。 |
13. | 用药指南 | 提供合理用药方面的科普知识,方便医生对患者进行用药 教育,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 |
14. | 药物咨询 | 提供药品说明书内容的查询,可以根据药理分类查询药品 说明书,也可按关键字查询药品说明书。 |
4.4.3.2.3 处方点评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描述 |
门诊处方点评 | 支持对所有门诊处方进行处方点评,医院处方点评小组选择一种处 | |
1. | 方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分层抽样、分群抽样、配额抽样和自定义抽样)抽取足够数量的处方作为点评样本,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 100 张,并按照《处方点评表》对门诊处方 进行点评。 | |
专项处方点评 | 抗菌药物、输液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等处方进行专项 | |
点评,医院处方点评小组选择一种处方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 | ||
等距抽样、分层抽样、分群抽样、配额抽样和自定义抽样)抽取足 | ||
2. | 够数量的专项处方作为点评样本,然后进行点评,点评方法同“门 诊处方点评”住院医嘱点评。 | |
支持对住院医嘱进行综合点评,医院医嘱点评小组选择一种抽样方 | ||
法抽取足够数量的出院病例作为点评样本,结合电子病历和病人的 | ||
实际情况对本次诊疗过程中药物治疗情况进行综合点评,并记录用 |
药不合理的问题,可发送消息给相应医生。 | ||
3. | 智能处方点评 | 系统全面支持与临床知识库的系统接口,能有效利用其药品规则实现处方下达时的智能化点评功能。支持连接第三方合理用药系统接口,支持处方的科学抽样与自动点评,支持将问题处方筛选呈现以 便药房人工审核并提交门诊修改。 |
4. | 医生接受处方点评结果 | 门诊医生(住院医生)能在工作站接收到处方点评反馈结果。 处方点评系统支持将处方点评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使临床医生能及时接收到点评反馈信息,知悉相应的考查结果,逐步完善其医嘱 (处方)的合格率。 |
5. | 点评统计 |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导出和打印各种处方点评相关的报表,包括“门诊处方点评表”、“专项处方点评表”、“处方点评统计表”、“处方问题统计表”、“处方医师考核表”、“出院病人医嘱点评统计表”和“大处方统计表”。医院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 生。 |
4.4.3.3 区妇幼保健院
4.4.3.3.1 处方前置审核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处 方前 置审核 | 前置审方系统对用药问题进行自动审查和对用药问题进行分级,从而对医生开具的大部分处方/医嘱先由系统进行自动预审,小部分用药问题会被系统分级推 送至审方药师处进行人工审核。当医生和药师意见不一致时,可进行线上沟通。 |
功能要求:需实现系统自动审方、药师人工审方干预、医师药师线上沟通、审 方情况统计分析等功能。 | ||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 ||
(1)医生站审方干预 | ||
系统自动对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用药问题分级,并对用药安全问题较大的 处方/医嘱进行干预或拦截,同时将用药风险提示推送至医生工作站。 | ||
1) 门急诊医生站审方干预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门急诊处方审查干预 | ||
具备对门急诊处方用药问题划分不同等级功能。 | ||
具备不同等级的处方用药问题对应不同系统预审干预效果功能。 | ||
具备在审核历史中修改处方审核状态功能。 | ||
审方干预结果推送 | ||
具备将审方干预信息推送至医生站功能。 | ||
具备对药师人工干预的用药问题进行医师和药师互动沟通功能。 | ||
具备医生填写用药理由并回复审方药师功能。 | ||
具备审方干预和开方不间断进行功能。 | ||
医生站审方结果操作 | ||
具备接收药师处方审核结果功能。 | ||
具备医生修改或填写用药理由后坚持使用处方功能。 | ||
2) 住院医生站审方干预 | ||
住院处方审查干预 | ||
具备对住院医嘱用药问题划分不同等级功能。 | ||
具备不同等级的医嘱用药问题对应不同系统预审干预效果功能。 | ||
具备在审核历史中修改处方审核状态功能。 | ||
审方干预结果推送 | ||
具备将审方干预信息推送至医生站功能。 | ||
具备对药师人工干预的用药问题进行医师和药师互动沟通功能。 | ||
具备医生填写用药理由并回复审方药师功能。 | ||
具备审方干预和开方不间断进行功能。 | ||
医生站审方结果操作 | ||
具备接收药师处方审核结果功能。 | ||
具备医生修改或填写用药理由后坚持使用处方功能。 | ||
(2)前置审方个性化方案设定 | ||
可对审方方案、审方科室、用户权限、模板配置等进行自定义设置,形成个性 化的医疗机构审方方案。 | ||
1) 个性化审方方案设定 | ||
门诊审方方案设定 | ||
具备对门诊审方设置启用/停用功能。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具备对门诊处方超时自动通过设置,可设定超时的具体时长功能。 | ||
具备对门诊处方打印超时设置,可设定超时的具体时长功能。 | ||
具备将门诊、急诊处方分开进行审核设置功能。 | ||
住院审方方案设定 | ||
具备对住院医嘱审方设置启用/停用功能。 | ||
具备对住院医嘱超时自动通过的设置,可设定超时的具体时长功能。 | ||
具备对住院医嘱打印超时的设置,可设定超时的具体时长功能。 | ||
全处方审核设定 | ||
具备通过开启全处方审核对所有处方进行人工审核功能。 | ||
具备通过关闭全处方审核对较高问题级别的处方进行人工审核功能。 | ||
审方科室范围设定 | ||
具备设置哪些科室的处方/医嘱进入审方中心进行审核功能。 | ||
具备在无设置审方科室范围的情况下默认全院处方都进入审方中心功能。 | ||
具备对门急诊和住院分别进行审方科室范围设置功能。 | ||
2) 重点审方方案配置 | ||
门诊重点审方方案配置 | ||
具备对“患者”、“药品”、“诊断”、“科室”、“医生”相关条件设置重 点审方方案功能。 | ||
具备符合重点审方要求的处方均进入审方中心由药师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按患者性别、年龄、药品名称进行多条件组合设置不同重点审方方案功能。 | ||
具备限定应用科室或医生(如:某科室开出某类或某药的处方需全部进行审方) 功能。 | ||
要求提供门诊重点方案配置、住院重点方案配置界面截图证明。 | ||
住院重点审方方案配置 | ||
具备对“患者”、“药品”、“诊断”、“科室”、“医生”相关条件设置重 点审方方案功能。 | ||
具备符合重点审方要求的医嘱均进入审方中心由药师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按患者性别、年龄、药品名称进行多条件组合设置不同重点审方方案功能。 | ||
具备限定应用科室或医生(如:某科室开出某类或某药的处方需全部进行审方。) 功能。 | ||
3) 审方权限设定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按科室审方权限设定 | ||
具备对不同的审方药师分配审方科室的权限功能。 | ||
按药房审方权限设定 | ||
具备对不同的审方药师分配审方药房的权限功能。 | ||
审方组审方权限设定 | ||
具备根据病区/科室/药房进行审方权限划分功能。 | ||
具备对审方组成员进行编辑并分配审方范围功能。 | ||
具备在开启审方组模式时自动关闭科室审方权限和药房审方权限功能。 | ||
具备多个审方药师拥有相同范围审方权限功能。 | ||
具备叠加设置审方组的其他审方方案设定、审方时间设定功能。 | ||
4) 审方自动回复模板设定 | ||
审方药师在回复医生用药建议时,可通过选择设定的审方回复模板,实现高效 快捷的医师与药师的线上沟通,具体如下: | ||
具备新增/修改/删除审方回复模板的内容、模板名称功能。 | ||
5) 问题处方等级定义和设置 | ||
具备修改系统审核规则对应的问题级别功能,同时规则可设置应用的科室,与 专科挂勾。 | ||
具备在修改处方问题级别时进行权限验证和管理功能。 | ||
具备对审方进行二次打回设置功能。 | ||
要求提供审方规则级别调整界面截图证明及设置规则对应科室界面截图。 | ||
6) 问题处方历史记录 | ||
按问题等级查询问题处方 | ||
具备根据问题级别、药品类别和审核状态等条件查询审方记录功能。 | ||
具备查询历史问题处方的具体明细信息功能。 | ||
具备对调整和修改过处方问题等级的处方进行查询功能。 | ||
具备设置与应用科室或专科进行关联功能。 | ||
具备查看调整和修改处方问题等级的具体操作明细功能。 | ||
审方历史导出 | ||
具备导出历史审方记录并对导出格式进行设置功能。 | ||
具备按药品明细或处方合并设置导出格式功能。 | ||
具备设置历史审方导出模板的表格字段设置功能。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3)药师端前置审方工作站 | ||
1) 门急诊审方干预 | ||
待审处方预审 | ||
具备开启/关闭人工干预模式功能。 | ||
具备将系统预审为较高问题级别的处方推送至药师端前置审方工作站功能。 | ||
具备对需要药师进行人工审核干预的处方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药师在审方时查看待审核处方明细、以及批量列出待审方处方功能。 | ||
具备查看系统智能预审的参考信息和处方问题等级功能。 | ||
具备对待审核处方进行批量审方处理功能。 | ||
具备在审方过程中,通过其他医院信息化系统的交互查看患者相关信息功能。 | ||
具备通过权限调整待审处方警示级别和警示级别权限功能。 | ||
要求提供待审处方警示级别调整界面截图证明。 | ||
药师人工审方干预 | ||
具备对处方合法合规进行自动审方,并具备药师对通过系统预审后的问题处方 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自动审方,并具备药师对通过系统预审后的问题处 方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在药师进行人工干预处方时执行“通过”或“打回”,“填写理由”等操 作功能。 | ||
具备药师对审方状态进行选择和切换功能。 | ||
具备对重要处方进行“锁定”以阻拦处方超时通过功能。 | ||
具备按处方信息、问题级别、点评等级,自动生成审方干预推荐意见功能。 | ||
具备在结合检验指标与用药适宜性分析时,查看患者相关检验指标功能。 | ||
具备通过同意审方干预推荐意见、按自定义模板选择审方干预意见、手工调整 审方干预推荐意见等对处方进行“打回”操作功能。 | ||
处方二次干预 | ||
具备结合医疗机构自身特点开启处方二次干预功能。 | ||
审方点评归类 | ||
具备对所有处方按三大类 28 小项进行审方事中的自动点评和归类功能。 | ||
要求提供 3 大类 28 小项自动点评操作界面截图证明。 | ||
具备对审方事中的自动点评和归类进行人工点评功能。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具备结合审方事中自动点评和归类的内容和处方问题等级,对处方进行人工干 预功能。 | ||
2) 住院审方干预 | ||
待审医嘱预审 | ||
具备开启/关闭人工干预模式功能。 | ||
具备将系统预审为较高问题级别的医嘱推送至药师端前置审方工作站功能。 | ||
具备对需要药师进行人工干预的医嘱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药师在审方时查看待审核医嘱明细、以及批量列出待审核医嘱功能。 | ||
具备查看系统智能预审的参考信息和医嘱问题等级功能。 | ||
具备对待审核医嘱进行批量审方处理功能。 | ||
具备在审方过程中,通过其他医院信息化系统的交互查看患者相关信息功能。 | ||
具备通过权限调整待审处方警示级别和警示级别权限功能。 | ||
要求提供待审处方警示级别调整界面截图证明。 | ||
药师人工审方干预 | ||
具备对医嘱合法合规进行自动审方,并具备药师对通过系统预审后的问题医嘱 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对医嘱用药适宜性进行自动审方,并具备药师对通过系统预审后的问题医 嘱进行人工干预功能。 | ||
具备在药师进行人工干预医嘱时执行“通过”或“打回”,“填写理由”等操 作功能。 | ||
具备药师对审方状态进行选择和切换功能。 | ||
具备对重要医嘱进行“锁定”以阻拦该医嘱超时通过功能。 | ||
具备按医嘱信息、问题级别、点评等级,自动生成审方干预推荐意见功能。 | ||
具备在结合检验指标与用药适宜性分析时,查看患者相关检验指标功能。 | ||
具备通过同意审方干预推荐意见、按自定义模板选择审方干预意见、手工调整 审方干预推荐意见等对医嘱进行“打回”操作功能。 | ||
医嘱二次干预 | ||
具备结合医疗机构自身特点开启医嘱审方二次干预功能。 | ||
审方点评归类 | ||
具备对所有医嘱按三大类 28 小项进行审方事中的自动点评和归类功能。 | ||
具备对审方事中的自动点评和归类进行人工点评功能。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具备结合审方事中自动点评和归类的内容和医嘱问题等级,对处方进行人工干 预功能。 | ||
(4)处方/医嘱质量管控 | ||
1) 全处方/医嘱管理 | ||
具备对已打回、已通过和超时通过的处方/医嘱进行记录功能。 | ||
具备对审方过程和处方/医嘱修改过程进行记录功能。 | ||
2) 审方工作量统计 | ||
具备对药师的审方工作量进行统计功能。 | ||
具备根据全院、医生、科室等条件,对审方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功能。 | ||
3) 问题处方/医嘱拦截历史 | ||
具备查看系统自动拦截的历史问题处方/医嘱明细和问题等级功能。 | ||
具备对系统自动拦截的历史问题处方/医嘱明细进行批量导出功能。 | ||
4) 问题处方/医嘱历史管理 | ||
具备查看所有问题处方/医嘱的信息和人工审方历史回溯功能。 | ||
具备通过科室、医生、药品、审方药师、病历号、患者姓名等对历史问题处方/ 医嘱明细进行筛选功能。 | ||
具备对历史问题处方/医嘱明细进行统计、导出和导出格式配置功能。 | ||
5) 历史问题处方/医嘱报表 | ||
具备对处方/医嘱问题类型和药品名称等自动生成历史问题处方/医嘱报表功 能。 | ||
具备对问题处方/医嘱类型和药品名称进行定期回溯功能。 | ||
6) 打回处方/医嘱记录 | ||
具备对人工干预打回处方/医嘱的医生操作处理进行记录和查看功能。 | ||
具备对二次操作的处方/医嘱进行详情记录功能。 | ||
7) 前置审方药房发药审核 | ||
当审方中心药师审核的问题处方超时通过时,有可能引起问题处方的外流,可通过在医疗机构的药房发药端设置警示和人工拦截,实现发药药师对问题等级 较高的超时通过的处方进行人工拦截。 | ||
功能要求:需实现药房发药药师端的信息提示、对超时通过的问题处方进行提 示。 | ||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门急诊发药端用药风险提示 | ||
具备在门诊发药端查看处方前置审方结果的功能。 | ||
具备在门诊发药端对较高问题等级和审方超时自动通过的处方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对接门诊药房发药系统功能。 | ||
住院发药端用药风险提示 | ||
具备在住院发药端查看医嘱前置审方结果的功能。 | ||
具备在住院发药端对较高问题等级和审方超时自动通过的医嘱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对接住院发药系统或住院护士站系统功能。 |
4.4.3.3.2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1 | 合 理 用 药 监 测系统 | (1)门诊医生站合理用药 |
通过向所有接入的门急诊医生工作站提供合理用药预警与提示,形成集中用药安全管理和用药知识共享,在相同的共性化用药知识规则驱动下,对医生开方 实现多维度的用药风险预警和提醒。 | ||
功能要求:可实现在医生开方时进行用药安全提示、用药知识的推送、查询药 品说明书和合理用药分析数据的统计功能。 | ||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 ||
1) 处方用药风险自动审查 | ||
在医生开具处方时,对处方中的药物过敏、用药合法合规和用药安全进行自动 审查,并将分析结果提示给医生,具体要求如下: | ||
用药风险提示 | ||
具备在医生尚未提交处方时,对处方中的某一药品的过敏风险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在医生尚未提交处方时,对处方中的高危药品用药风险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用户自定义要点提示功能。 | ||
具备在医生开具药品时,显示系统要点提示或用户自定义要点提示功能。 | ||
合理用药分析审查 | ||
具备对医生开具药品的权限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审查分析,并展示 相关提示功能。 | ||
具备结合患者生理状况,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多维度的审查分析,并展示 相关提示功能 (要求提供医生站合理用药监测提示案例的界面截图证明) 。 |
序 号 | 功 能 分类 | 功能描述 |
具备对处方中潜在的用药风险进行审查分析,并展示相关提示功能。 | ||
2) 用药知识查询 | ||
医生可在开方时查看相关药物的说明书和用药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 ||
支持与门诊临床信息系统对接,在医生站界面嵌入药品的说明书查看路径,并 可在开具处方时调阅药品说明书。 | ||
3) 提示信息计时 | ||
医生端用药信息提示具备倒计时功能,并可设置倒计时时长,具体如下: | ||
具备在医生站合理用药提示框显示倒计时功能。 | ||
具备对提示框倒计时时长进行自定义设置功能。 | ||
(2)住院医生站合理用药 | ||
通过向所有接入的住院医生工作站提供合理用药预警与提示功能,形成集中用药安全管理和用药知识共享,在相同的共性化用药知识规则驱动下,对医生开 具的医嘱实现多维度用药风险预警和提醒。 | ||
功能要求:可实现在医生开方时进行用药安全提示、用药知识的推送、查询药 品说明书和合理用药分析数据的统计功能。 | ||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 ||
1) 医嘱用药风险自动审查 | ||
在医生开具医嘱时,对长、临医嘱中的药物过敏、用药合法合规和用药安全进 行自动审查,并将分析提示展示给医生,具体要求如下: | ||
用药风险提示 | ||
具备在医生尚未提交医嘱时,对长、临医嘱的用药过敏风险进行提示功能。 | ||
具备在医生尚未提交处方时,对长、临医嘱中的高危药品用药风险进行提示功 能。 | ||
具备在医生开具药品医嘱时,显示系统要点提示或用户自定义要点提示功能。 | ||
合理用药分析审查 | ||
具备对医生开具药品的权限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审查分析,并展示 相关提示功能。 | ||
具备结合患者生理状况,对长、临医嘱中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多维度的审查分析, 并展示相关提示功能。 | ||
具备对长、临医嘱中潜在的用药风险进行审查分析,并展示相关提示功能。 | ||
2) 用药知识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