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或“公司”)与 Honda Motor Co., Ltd.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Honda”)的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公司与Honda 于2020 年7 月10 日签署了《GLOBAL PARTNERSHIP AGREEMENT》 (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6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或“公司”)与 Honda Motor Co., Ltd.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Honda”)的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公司与Honda 于2020 年7 月10 日签署了《GLOBAL PARTNERSHIP AGREEMENT》 (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Honda 成立于 1948 年,是一家在全球开展摩托车、汽车、发电机、农机等动力机械以及航空机事业的移动工具制造商,在电动化汽车开发领域,在全球加速推进电动化。
Honda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签署协议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目的
双方拟围绕动力电池的研究开发、供应、回收再利用等领域深化合作,以促进双方作为长期商业合作伙伴的共谋发展。
(二) 合作内容
1、资本合作
1.1 股份认购:Honda 拟通过其境内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的 1%。
1.2 优先权利:在公司未来发行新股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在约定范围内向 Honda 提供一定的优先权利,Honda 行使优先权利以行权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其在公司发行新股前的持股比例为限。
1.3 股票持有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后的 5 年期限内,双方本着有友好合作的意愿,Honda 将(并将促使其附属公司)持续持有认购的公司股票。
2、商业合作
2.1 电池供应: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就约定种类的电池按一定商务优惠条件向 Honda 保障供应,具体以公司与 Honda 或其附属公司另行签订的采购协议为准。
2.2 开发合作:双方同意围绕动力电池进行共同开发,以及就未来基础技术的共同研究展开合作,具体以另行签署的开发合作协议为准。
2.3 电池回收或再利用方面的合作:双方将共同研究公司或 Honda 从市场上回收约定种类废旧电池的可行性,以及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制备锂电原材料,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可行性。
(三) 其他
x协议终止情形包括(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触发约定的单方有权终止情形。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Honda 是全球知名的整车生产企业,本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 Honda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依托公司和 Honda 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 2020 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 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对公司长期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 Honda
形成依赖的情形。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重要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1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 2018 年 7 月 17 日 |
2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 2019 年 2 月 25 日 |
3 | 《关于公司与特斯拉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 | 2020 年 2 月 3 日 |
目前上述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
2、2020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10 日、2020 年 6 月 12 日和 2020 年 6 月 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除前述公告中披露的 5%以上(含合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实施进展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
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
况。
3、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之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 Honda 签订的《GLOBAL PARTNERSHIP AGREEMENT》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