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本公司與駿豪訂立服務協議,以規xx豪集團向本集團提供的該等服務。
服務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本公司與駿豪訂立服務協議,以規xx豪集團向本集團提供的該等服務。
日期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訂約方
1. 駿豪;及
2. 本公司。
該等服務︰
有關使用由駿豪集團擁有的觀瀾湖高爾夫球會的高爾夫球、酒店、餐飲及會議設施的該等服務,及由訂約各方不時同意由駿豪集團提供的該等其他服務。
期限︰
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年度上限︰
該等服務之年度上限呈列如下︰
截至以下日期止財政年度 年度上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1,500,000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2,000,000元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幣2,500,000元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為港幣1,500,000元,釐定乃按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日的總金額,以及於二零一一年餘下期間的預期將舉行的高爾夫球活動及項目。分別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上限港幣2,000,000元及港幣2,500,000元的釐定乃按二零一一年的年度上限及預期在觀瀾湖高爾夫球會所舉辦的高爾夫球活動及項目的增幅。
訂立服務協議之原因
x集團一向聘用駿豪集團的觀瀾湖高爾夫球會提供該等服務,以接待業務客戶及舉辦企業活動。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日,已提供的該等服務涉及的總金額約為港幣 972,000 元。為確保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 章有關持續關連交易之規定,本公司與駿豪訂立服務協議以規管該等服務,預期年度上限總值將在上市規則第 14A 章的規定之下。
本公司之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服務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本集團的資料
x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樓宇建造、土木工程、機電工程安裝、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物業發展及投資、提供建築/項目管理顧問服務,以及提供物業及設施管理服務。
駿豪的資料
駿豪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駿豪集團主要從事綜合高爾夫球度假村(包括在中國深圳、 東莞及海口的駿豪集團會所)、酒店、會議及水療設施,以及物業發展業務。
上市規則之涵義
Carrick Worldwide 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直接持有本公司約 45.82%。Carrick Worldwide為駿豪之一家全資擁有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則,Carrick Worldwide 及駿豪各自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概無董事於服務協議擬進行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故此並無董事須就批准服務協議及據此擬進行之交易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案上須放棄投票。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34 條,服務協議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一項持續關連交易。由於該服務協議的各個適用百分比率,按年度基準計算,均少於 5%,因此服務協議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的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於獨立股東的批准規定。按照上市規則第 14A.46 條,服務協議的詳情將載於本公司的年報及賬目內,並遵照上市規則第 14A.37至 14A.40 條的規定進行年度審閱。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Carrick Worldwide」 | 指 | Carrick Worldwide Limited,一家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由駿豪直接全資擁有; |
「本公司」 | 指 | Hsin Chong Construction Group Ltd.(新昌營造集團有限公司*), |
一家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不時的附屬公司;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駿豪」 | 指 | Mission Hills Golf Club Limited(駿豪高爾夫球俱樂部有限公 司),一家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駿豪集團」 | 指 | 駿豪及其附屬公司; |
「服務協議」 | 指 | x公司與駿x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就駿豪集團向本集團提供該等服務而訂立的協議; |
「該等服務」 | 指 | 有關使用由駿豪集團擁有的觀瀾湖高爾夫球會的高爾夫球、酒 店、餐飲及會議設施的該等服務,及由訂約各方不時同意由駿豪集團提供的該等其他服務;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附屬公司」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及 |
「主要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
承董事會命
Hsin Chong Construction Group Ltd.
新昌營造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xxx
香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公佈可於聯交所網站:xxxx://xxx.xxxx.xxx.xx 及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內瀏覽。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非執行主席xxxxx;執行董事xxx先生(常務副主席)、xxxxx(董事總經理)、xxxxx及xxxxx;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xxxxx、xxxxx及xxx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