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出租方:湛江市霞山区坎坡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繁荣市场经济,甲方将产权属于己方物业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xxxxxxxx 00 x之一,富登大酒店东北两向的商铺,共35间,建筑面积约350㎡(其中二间铺面约20㎡的档口到期时间为 年 月 日)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不得将35 间档口及本合同做任何抵押或抵偿它用。如有,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已交给甲方的租金不退,造成甲方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等间接或预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xxxx)。乙方的交易保证金1000000.00元在确定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确保双方及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书后,合同保证金作为租金的一部分,不再退还。第一年租金 元在合同保证金中抵扣,余下的合同保证金 万元抵扣最后一年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付清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违反合同有关规定,须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付未付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当剩余保证金不足合同规定数额时,乙方必须在五天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所收款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预期利益等间接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当保证金依约被甲方没收或不足以支付应付的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应付未付费用时,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支付,并有索赔的权利。
四、乙方租赁使用期间,水电费、税费、管理费、其他收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每年甲方缴交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每年租金一次付款,租金要在每个租赁年度前的 月 日付清。乙方逾期15天未缴交租金给甲方,乙方须按实际应缴租金额的每日 %支付违约金(即实际拖欠租金的天数计算直至向甲xxx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逾期超过1个月未缴付租金,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收回乙方租赁场地及地上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装修设备等和没收乙方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乙方与第三方 (人)签订的涉及到本物业的租赁及其他合同亦同时终止,由此引起乙方与每方的债权债务或其他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35 间档口装修等工程由乙方负责;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合同签定后,乙方应保证做好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工作,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违法、违规和任何其它经济纠纷、财产、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若乙方没有及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35间档口所需办理的工商税务、营业执照由甲方出具必要手续,乙方负责费用和办理。经营期间,必须按工商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经营。
八、租赁期内,乙方可按使用需求进行隔墙,但不得改变楼房主体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楼房和设备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九、租赁期间,该楼房如若被政府征收甲方需将剩余合同保证金退回乙方。楼房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在 15 天之内搬出自己及第三方物品,逾期的,视为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做任何处置,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的装修设施不得拆除,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十一、本合同中所称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十二、甲乙双方指定以下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若有变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未及时告知变更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等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更改不守约方自负。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街道办见证下做出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街道办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街道办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设街道坎坡村经济联合社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