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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持续性买卖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以下简称“《1 号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产”)签订金融产品持续性买卖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 年 8 月 4 日,中再集团与中再资产签订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持续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再集团拟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购买中再资产发行的
基础设施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保险资管协会批准、备案或注册的创新投资业务,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单一产品投资集中度上限比例的范围内投资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再资产是中再集团旗下专业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再资产成立于 2005 年 2 月,是中再集团旗下专业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中再资产是全国首批成立的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企业类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7854273B。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协议下的单笔产品购买根据市场价格定价,成交价格与
市场公允价格一致。
(二)定价依据
中再集团所购买产品的具体收益率和管理费率,严格按照中 国保监会、保险资管协会备案或注册所确定的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中再集团与中再资产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具体交易价格以框架下具体产品价格为准。
(二)交易结算方式。
协议暂不涉及结算,统一交易协议下单笔交易具体结算方式以单笔交易约定的结算方式为准。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因协议项下投资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因此对此类业务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该交易将有效提高金融产品发行和购买的决策和执行效率,利于投资业务顺利开展,不会对中再集团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6 年 7 月 21 日,中再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中再资产签订金融产品持续性买卖协议的议案》,同意与中再资产签订金融产品持续性买卖协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董事会经现场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无。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本年度中再集团与中再资产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47.13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交易金额)。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