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2:
《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
甲方: (选派单位 )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汉语教师志愿者)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邮 编:
国内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 机:
家庭地址: 邮 编: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以下简称《任教协议书》)。
2、丙方愿意为乙方就《任教协议书》的相关事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丙方与乙方关系:□父子 □母子 □夫妻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作为乙方履行相关义务的担保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 根据《任教协议书》第六条“违约责任”、第七条“协议的解除”、第八条“协议的终止”相关规定,若乙方发生第六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任教协议书》依据第七条规定被解除、依据第八条规定被终止,则乙方应退还已预领的超出实际服务期的生活津贴及其他补助。
2.丙方自愿对乙方按照上述规定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应退还的已预领的超出实际服务期的生活津贴及其他补助。
第二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应向甲方指定账户退还费用之日起两年。第三条 不可撤销
1.本协议项下连带责任保证不因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2.本协议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3.本协议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第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2.丙方系由乙方按如下顺序选择的结果: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
3.丙方已阅读《任教协议书》的条款,并同意乙方签署。
4.甲、乙双方因履行《任教协议书》产生的争议,丙方同意按照《任教协议书》约定的方式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