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MC2022CG083-1 号)
蒙城县逍遥公园综合管养(二次)项目
(项目编号:BZMC2022CG083-1 号)
采购人: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 月 18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蒙城县逍遥公园综合管养(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BZMC2022CG083-1 号
2.项目名称:蒙城县逍遥公园综合管养(二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0 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120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蒙城县逍遥公园综合管养(二次)项目,招标范围为逍遥公园范围内所有苗木、草地等植被的绿化养护、所有道路、水域等公共区域的环卫保洁、秩序维护和安保、公共设施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时限暂定三年(1095 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质量差,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2 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3.3 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 获取地点: 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蒙城县智慧城市中心南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及评审时不作要求。
投标保证金数额:0 元(人民币)。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x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xxx.xxxxx.xxx.xx)、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0.XX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000000000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蒙城县xx路仁和苑南侧联系方式:0558-763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联系方式:0558-782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任工
电 话:0558-7631008、0558-7820016
4.质疑、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城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558-7631008
采购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558-7820016
附件: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一致)
2022 年 7 月 18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2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履约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7 月 26 日 10:0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 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2 年 7 月 26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3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直 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 |
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彩色)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或签名的扫描件。 |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7.3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采购人指定金额 。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
7.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 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 |
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2 | 1. 勘探现场 x项目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勘探现场时间:/ 年 / 月 / 日前勘探现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x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1、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30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2、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招标人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金额 |
支付。其中招标代理费按照下表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3、重要提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照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74 号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如要求提供样品或演示或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
开标现场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5、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6、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及评审时不作要求。
7、实行不见面交易通知:
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 60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
4、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允许导入电子光盘或优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或优盘,且电子光盘或优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3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
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000000000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00000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
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对于未签字登记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
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
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
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x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投标报价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
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xxx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
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x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 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 (格式附后)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格式附后)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投标文制作机器 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1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1、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 等。 2、提供投标人纳税鉴定表或投标人纳税申报 表或投标人纳税发票等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税费减免或低于招标文件中标准的,须提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
注:
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综合评审表
方案(30 分)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得 分 |
1 | 项目背景和需求分析 | 2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 合理 | 0-2 |
2 | 项目整体设想、项目重难点及措施、合理化建议 | 4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2 分 一般 2-3 分 好 3-4 分 |
3 |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 | 4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2 分 一般 2-3 分 好 3-4 分 |
4 | 管理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作业管理、保洁服务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垃圾清运管理、安保服务管理、房屋 设备维护管理 | 4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2 分 一般 2-3 分 好 3-4 分 |
5 | 人员培训方案、安全生产培训方案 | 4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2 分 一般 2-3 分 好 3-4 分 |
6 |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拟投入设备清单、设备日常操作、设备维护与维修 | 4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2 分 一般 2-3 分 好 3-4 分 |
7 | 服务方案: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安保服务、房屋及设备维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诉处理、安全作业管理、项目应急预案、项目档案管理 | 8 | 措施科学、先进、可行、合理 | 差 0-4 分 一般 4-6 分 好 6-8 分 |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1 | 类似业绩 | 10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非住宅)单项合同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8 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项 目负责人具有管理业绩(公园、广场)的,得 2 分,最多得 2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为准) | |
2 | 拟投入管理人员资格与实力 | 16 | 1、项目经理(6 分):专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 (1)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构(建)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 2 分。 (3)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过政府部门表 彰的市级及以上荣誉得2 分,县级荣誉得1 分(取最高分值,不累加)。 2、安保管理人员(2 分):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构(建)筑物消防员证,满足上述条件的,得 2 分。 3、维修管理人员(2 分):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证,满足上述条件的,得 2 分。 4、保洁管理人员(2 分):具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证书得 2 分。 5、绿化管理人员(3 分):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 (高级)得 3 分,(中级)得 2 分,中级以下得 1 分。 6、管理人员(1 分):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具有部队服役经历 1 位及 1 位以上的得 1 分(不累加)。 备注: (1)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
3 | 企业信誉 | 14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五星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得 1 分,最多 得 6 分。 2、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被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单位的,得 2 分。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得 2 分,“AA”级的,得 1 分(评定颁发机构需在人民银行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住房发展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项目(非住宅类)荣誉 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可得 4 分。 |
最终投标报价 | 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 基准价/评标价)×30 | 30 分 |
注: 技术和商务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相关声明函。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 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②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1. 评标办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2 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
人顺序(且评标委员会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并签字)。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3.2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5.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7)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
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0)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6.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附则:评委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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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综合管养项目内容: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逍遥公园范围内所有👉木、草地等植被的绿化养护、所有道路、水域等公共区域的环卫保洁、整个公园的秩序维护和安保、水域养护、水域安全管理及公园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路灯、长廊)等内容。
⮚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的绿地植物管养(含移栽和更换)、绿地内落叶、垃圾的清理、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工作。
⮚ 负责承包范围内杂草清除,并将枯枝落叶、清除后的杂草清理至公园以外。
⮚ 负责承包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等)及影响行人的昆虫(吊丝虫、黄蜂等)进行除治。
⮚ 负责承包范围内蛇虫防制服务工作。
⮚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的道路、广场、休息平台、亭廊、湖面等的清扫和保洁。
⮚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公厕、果皮箱)的清扫、清洗、保洁及日常维护管理。
⮚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垃圾收集转运。
⮚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栏杆、路灯球罩等各项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保洁。
⮚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屋顶清扫。
⮚ 负责承包范围内卫生死角的(垃圾、杂物和杂草)清理服务工作。
⮚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水域的保洁工作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整个水系进行治理。
⮚ 负责承包范围内长廊、小品、亲水平台、人造沙滩、座椅、楼梯、栏杆、扶手、门窗、防撞板、路灯、公厕、垃圾站(箱)、果皮箱、窨井盖、道路及侧石、景观桥等所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日常管理。
⮚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排水井,沉沙池疏通等工作。
⮚ 每年“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及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参观活动等,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在本合同范围内完成清扫保洁、洒水洗路和迎检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 每年遇“国庆”、“春节”两个假日,中标人需在公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摆放不小于 300 平米的花坛,具体摆放花坛的样式和花卉种类等内容需无条件尊重采购人的意见;
⮚ 负责承包范围xx出现突发性事件而污染地面的清扫清洗服务工作。并在 30 分钟内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洗。
⮚ 对摆摊、乱丢乱弃、吸烟用火、垂钓、游泳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阻止、处理,对区
域范围内的所以安全事故负责,涉及民事、刑事事件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 如遇上级领导参观、创卫迎检等重大活动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另行指派的工作任务和作业范围。
1.2 投标人自行现场查勘。后期不得以不熟悉现场状况为理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本次
招标的标的物均以现状移交给中标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二、项目范围及招标内容
2.1 绿化养护
逍遥公园范围内所有👉木、草地等植被的绿化养护。
2.2 环卫保洁
逍遥公园范围内所有环卫保洁(具体以现场实际内容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勘察)。
2.3 安保
一、人员数量:
保安人员 8 名。二、人员要求:
男性、身体健康、有亲和力、年龄 60 周岁以下。三、工作时间:
24 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四、工作内容:
负责管理整个逍遥公园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止游客游泳、防止游客钓鱼、劝阻公园内私设摊点等安保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上下班的记录。上班时要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离岗。加强对工作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每小时对全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一次。
内设机构: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及外来信函、物品的收发工作。对可疑人员在办公场所逗留,要劝其离开并目送其离去,确保财产安全,严防发生失窃。
五、其他事项:
由保安公司承担派驻保安员的保安装备,工资、保险费、培训费、交通费、制服费、保安器械费用等全部费用。
三、场地、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要求
(一)场地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须在蒙城县内设立分公司并配有存放养护、保洁设施、设备的地点。办公场所不能与住宅或其他行业混合使用。办事机构须有电脑、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并将本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悬挂在墙上。
2、在签订合同前将所需的设施、设备全部放置和停放在指定位置,出具相关购买材料发票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进场前采购人将对中标投入的人员、设备和办公场所(地)等情况进行审核,待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再签订合同,如未按照招标要求办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依法索偿。
(二)机械设备要求
中标人须按下述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以下设备为本项目单独配置(注:垃圾收集运输全密闭运输车辆除外),以下设备的数量及标准不得低于所需设备要求。且须承诺以上设备在维修保养期间,须有同等型号替代以上产品,确保综合管养作业不断档,应急时设备须保证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1、绿化养护所需设备:水车(吨位:3 吨及以上,至少 1 部),喷灌机(不少于 2 部)、
绿篱机(不少于 2 部)、喷雾器(不少于 2 部)、锯子、梯子、各类绿化养护工具;
2、环卫保洁设备:垃圾收集运输全密闭运输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洒液滴漏等功能)、环卫专业电动三轮保洁车等。
3、安保设备:对讲机、警棍等
4、投标人须配备救生船一艘
x项目配备机械设备数量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3t 水车 | 1 | 部 |
2 | 喷灌机 | 2 | 套 |
3 | 垃圾桶 | 50 | 个 |
4 | 绿篱机 | 2 | 部 |
5 | 喷雾机 | 2 | 部 |
6 | 救生船 | 1 | 艘 |
7 | 电动三轮车 | 4 | 台 |
8 | 其他小型工具 | 1 | 套 |
9 | 合 计 | 63 |
(三)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 1 名,受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工作经验,执业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持证上岗并常
驻现场。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证件不得挪作他用,直至服务期满。
2、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下表所示数量:
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管理人员 | 1 | 人 |
2 | 安保人员 | 8 | 人 |
3 | 保洁人员 | 13 | 人 |
4 | 绿化管养人员 | 2 | 人 |
5 | 合 计 | 24 | 人 |
四、其它要求:
1、各类管理、养护、保洁、安保人员均为固定的专职人员,每天在岗、在位履责,不得从事其他事务。招标人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养护考核。
2、投标人应提供设施维护、保洁、养护、xx、巡查维护人员安排计划表,并按照职责分工统一着装。需统一配备物业行业统一的工作服,服装包括工作帽、春秋装、夏装、冬装(包括棉马甲)、每人每年不少于 3 套,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每人雨衣每年 1 套,安全作业服每年不少于 1 套(LED 发光马甲),中标人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3、中标人应做好养护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交底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在养护过程中出现人员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标人须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保额不低于 50 万。并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加班等相关费用,每年为养护人员免费进行体检一次。 5、投标人中标后对原养护项目单位自愿留用人员需统筹考虑,优先使用。
6、本项目绿化养护、保洁、安保及其他内容和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本采购需求的第六
条《管理要求》执行。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根据招标内容实行全费用综合养护,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2、本项目保洁、安保等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绿化养护以现场实际移交量为准。若后期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工程量增加则合同价不再调整,工程量减少超过整个清单量的 5%,则据实核减。养护期内养护量调整,综合养护单价不变,按实际养护量及实际养护时间结算。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请各投标人谨慎报价。
5、人员工资不得低蒙城县现行最低标准,其中保洁人员工资执行蒙城县现行环卫工人
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按蒙城县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包括最低工资、相关社保费用调整)的风险。
六、管理要求
(一)通用标准
1、中标单位应当编制快速处置应急抢险预案,成立应急抢险小组,确定责任人,建立快速的处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要求完成抢险任务。
2、时刻树立和加强防灾抗灾的意识,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防冰雪等极端天气的准
备工作。在接到灾害天气预报通知时,主要管理人员 24 小时轮流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调集人力、机械设备及材料随时候命。灾害期间,发现树木等设施危及人民安全和影响交通和使用的,要立即予以清理,疏通交通,及时排涝。灾害后及时补好残缺,进行扶树,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保证两天内恢复原状。
3、中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专车加强巡视,在巡视中发现有私开道口、私自占用、挖掘道路、乱接乱搭、悬挂广告、占用绿地、破坏绿化等行为,应当积极主动予以制止并控制现场,同时报招标人和所在区执法中队,配合做好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
4、主干道每日至少巡视二次、次干道每日至少巡视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针对特殊路段相应增加巡视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5、巡视中发现市政设施(包括各类井盖)损坏、遗失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车辆行人交通安全隐患时,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并报相关部门修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72 小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修处理,疏导交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人。
发现养护范围内各类窨井盖丢失和损坏的,需立即报告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养护范围内的窨井盖丢失和损坏的,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发现绿化👉木受损、残缺及死亡等,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资料备案、并在四日内补植完成(影响交通安全或者景观效果的应当日内消除并恢复完毕)。
6、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养护作业人员在养护施工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在养护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情况的养护作业必须按照开发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
7、中标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木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中标单位在养护施工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权属单位同意后,报城市管理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须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9、中标单位在养护期内根据项目道口开设、道路挖掘、市政设施迁移、绿化移植、户外广告设置、渣土拉运等城市管理局审批的各类许可,做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同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其施工范围、质量、时限以及安全xx作业,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城市管理局进行违章查处。达到审批限期的,督促责任单位恢复原状。涉及拆除的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存储地点。
10、中标单位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按要求完成招标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11、基础资料、台帐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的登记工作,以备招标人不定期抽查。
(2)每季度初制定对绿化春、夏、秋、冬四季绿化专项养护计划,上报招标人,作为考核依据。每年年底向招标人报送本年度的养护总结和下一年的养护计划。
(3)中标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市政设施检测和普查,在每月初有针对性的自行编制安排所管辖范围内的养护实施计划,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养护计划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实施计划,并于每月 20 日前上报本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交由招标人审定,作为考核依据。
(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应当及时做好维修纪录,对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计划、统计、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
(5) 中标单位应于每年 2 月份和 8 月份将绿化养护和绿化生长情况的报告报送至招标人,以及春秋季绿化调整实施建议。
(6) 每个季度末完成本季度绿化👉木和市政设施等养护基础资料数据更新,上报招标人备案。
(7)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按期上报的报表台帐等。
12、中标单位对来电、来访,特别是通过电话、网络反馈的问题和采购人督查整改通知,要以书面形式留存,并立即组织处理,以相应的形式给予答复;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列入处理计划,同时向采购人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1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掌握路况、交通、植保、气象等最新动态信息。
14、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管理,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15、中标单位无条件按照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季节性落叶清理、机械洒水作业等专项工作。
(二)绿化养护
中标人在养护施工时,必须遵守省市县各级规范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必须确保工程质量。 1、浇水排水
(1)浇水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2)浇水次数和时间 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
数应有所不同。xxxx浇水次数应不少于 8 次(每年 3 月份到 10 月份各一次),灌木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道路绿化在生长期内,应根据气温、土壤湿度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情况下,
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连续累计两xxx,应对绿化带所有👉木草坪增加浇水一次,并在两日内完成),30℃以上天气持续一周、35℃以上天气持续 3 天应安排浇水,40℃以上天气每天浇水。
根据气候情况保证绿化带范围每年不少于 20 次的浇水灌溉,并保证每次每 5000 平方米
绿化带灌溉用水量 10 吨。
(3)浇水量 浇水量以浇透为宜,不得仅浇湿表层,不得浇水过量。浇透指浇到栽植层及根部。
(4)排水 土壤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出。排水方法:一是利用自然坡度排水,二是开沟排水。
2、施肥
(1)施肥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施肥种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
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少于 9
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 1 次。
(5)施肥量 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打穴或开挖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保证每年每平方米用肥量不少于一斤。
(6)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 30×30×40 厘米,挖沟的规格为 30×40 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
3、修剪
(1)修剪原则 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xx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整形)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xxxx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和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
乔木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树高一般控制在 10-17 米之间,影响电力、交通、照明等设施的,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 10-17 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对古树名木严重衰老的树冠部分要进行重度裁剪,裁剪掉衰老的干枯枝条促发健壮的枝梢,同时注意对有病腐木、过度衰老的枝条以及病虫枝条进行适当修剪,达到树冠通风透光,改善生长发育条件的目的。
(5)灌木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为原则,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
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修剪 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 10cm 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党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藤本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 2~3 年应xxxx,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8)盆草花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9)草坪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 6-8cm,当草高超过 12cm 时必须进行修剪。冷型草修剪次数不少于 16 次/年,暖型草不少于 5 次/年。
(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 1 次/年,灌木不少于 2 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
12 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 8 次/年。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
(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按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维护隔离及指挥,注意人员及交通安全。
4、病虫害防治
(1)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对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进行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 10%以下。
(2)经常检查绿化病虫害,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法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3)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做好现场维护和指挥,xx喷打,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晰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5)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6)人工防治 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 5~20cm 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干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5、松土、除草
(1)松土 土壤板结和人为践踏严重地带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 5~10cm 为宜。草坪应用打xxx土,每年不少于 2 次,必要时用沙壤土混合有机肥料铺施,以保障生长整齐、划一、青绿度高、弹性好而整齐美观。
(2)垂直绿化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 20 厘米,单植灌木树冠离地大于或等于 50 厘米
的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 20 厘米。
(3)除草 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5%以上。
6、补栽
(1)园林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 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方法。
(3)交通道口进行绿化栽植应保持良好的安全视距,保证行人安全。 7、扶正、支柱
(1)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栽休眠期进行,常绿树栽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栽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最高位 2.5 米),支柱材料栽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8、绿地景观
(1)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树桩、死树等绿化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2)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树叶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 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1 日保证每月冲洗 1 次以上。
(3)树穴侧石完好无缺,土方平整,有覆盖物,不露黄土。
(4)严禁在绿地和其它地方焚烧垃圾。 9、特殊季节园林绿化养护
(1)旱季根据天气预报和绿地实际情况,检查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做到防旱、
抗旱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预测出花、草、树木的缺水时限,进行有效抗旱工作。
(2)冬季必须按植物生长规律做好防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花、草、树木的生长。
(3)树干涂白,涂白时间一般在 10 月下旬到 11 月中旬之间,温度过低会造成涂白材料成片脱落。涂白材料配比:水:生石灰:硫磺:食盐=40:10:1:0.5。为防鼠防病虫害,还可以加入为 0.1 至 0.2 的不怕碱、残留时间长的农药。涂白高度 1.0 米至 1.6 米,也可适当高涂。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应保持一致,以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三)清扫保洁
1、负责道路和绿化带、桥梁、公共广场、护栏等的清扫保洁。根据实际,道路清扫保洁应采取“人机结合”。
2、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3、负责将清扫的道路垃圾运往指定的地点(严禁将清扫保洁道路外的垃圾混入)。
4、负责机械清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
5、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6、负责配合做好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
生工作。
7、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适时组织对道路进行洒水。
8、路面清扫要做到路见本色,无明显砂石、泥土,废弃物单项控制指标为:
果皮(片 /1000 ㎡) | 纸屑塑膜(片 /1000 ㎡) | 烟蒂(个/1000 ㎡) | 痰迹(个 /1000 ㎡) | 污水(㎡ /1000 ㎡) | 其他(处 /1000 ㎡) |
≤4 | ≤4 | ≤4 | ≤4 | 无 | 无 |
9、路牙净要做到路牙或隔离桩下无明显灰砂带,无明显积水和废弃物。
10、严禁向窨井口内扫垃圾,窨井口无堵塞和明显废弃物,确保通畅的情况下,每月定期清理一次,并做好记录。
11、绿化带内清掏及时,无杂物、无落叶等。
12、道路清扫保洁的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不得倒入绿化带内,垃圾收集车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摆放有序。
13、废物箱管理要做到每天清掏两次,定时洗刷、消毒(确保整洁的情况下每月不少于
1 次),确保废物箱不满溢,箱体完好及周围卫生、整洁。
14、严禁在道路、绿化带内焚烧垃圾、树叶、杂物。
15、雨天清扫工人要积极推扫积水,雪天要清除积雪,保洁路面清洁。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除冰作业。暴风雨过后,应及时组织清理道路废弃物。
16、人工清扫标准
清扫保洁每日早上 7:30 前结束道路清扫工作,之后当日 7:30--18:30 时间段内巡回保洁,确保公园内环境卫生;
17、公园内广场、桥梁等设施清扫保洁标准:
(1)早上 5:30-晚上 18:00(冬令时早上 6:30-晚上 17:30)。
(2)每天对栏杆、桥面、梯道、果皮箱、垃圾桶等做 1 次以上的清洁;
(3)每周至少对桥面、梯道进行 1 次拖洗;
(4)每月至少对梁体进行 1 次清理保洁,保证人行天桥外观的整洁;
(5)遇雨雪天气,及时的对人行天桥的积水、积雪进行处理,不能出现雨雪的停留,不能出现因积水残留的污渍,保证桥梁正常、安全通行;
20、节日、迎检及重大活动,无条件执行市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
21、必须及时管理并处理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行为。
22、负责公园范围内道路标牌、路灯杆、公交站点及可视范围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牛皮癣”清除工作。
23、公厕、地下停车场、茶室的卫生保洁。七、考核及资金拨付
考核及资金拨付 (一) 考核主体
一级考核主体:以县城管局园林中心为主,考核人员随机抽取且不限定县园林中心工作人员;
二级考核主体:以县城管局为主,可以由城管局组织不固定人员考核,也可以从县其它部
门抽取不固定人员考核。同时把市民(含各类热线、网站)、媒体反馈的意见作为考核内容。 (二)考核方式
1、定期考核:一级考核主体每月定期考核两次(每个月的 10 日和 20 日,遇节假日由采购人另行确定考核时间),一级考核主体组织当月考核,中标单位可派员参加,按考核表直接现
场打分并留存相关证据,中标单位需对考核结果签字认可。除现场考核外,养护管理制度、养护管理计划、日常管理台账记录等管理工作亦纳入定期考核。发现的问题要求中标单位限时整改,整改资料要存档备查。
2、不定期考核:二级考核主体每月不定期考核若干次(包括经常性巡查及重大节日庆典、 “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所进行的随机考核),不定期考核时,中标单位无需派员参加,二级考核主体考核主体现场打分并留存相关证据,中标单位需对考核结果签字认可,发现的问题要 求中标单位限时整改,整改资料要存档备查。各相关部门出具的各类决定书等行政文件和各类热线、网站、媒体的曝光问题即为考核扣分依据,发现的问题要求中标单位限时整改,整改资料要存档备查。
(三)费用核算
月考核,月拨付。月考核得分 85 分以上为合格,每下降 1 分扣 1000 元。
(四)清退机制
1、年度内,中标企业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各类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且受到主管部门约谈三次以上直接清退;2、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恶劣(死亡 1 人及以上,财产损失 3 万元以
上)的直接清退;3、年度内三次月考核低于 70 分的直接清退。
(五)考核标准
1、相应技术规范按照亳州市及蒙城县文件政策执行,如遇文件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随时作相应调整。
2、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安保及管理四项定期考评标准如下,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表一: 考核表(环卫保洁)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分细则 | 存在问题及扣分 |
1 | 路面、人行道、广场、水域或桥梁等公共区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普扫作业,每路段/块扣 0.5 分; | |
2 | 保洁人员不按时上下岗、脱岗,上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 0.5 分; | |
3 | 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 0.5 分; | |
4 | 保洁人员将垃圾清扫至绿化带或雨水井中,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焚烧树叶、杂物,发现一次扣 0.5 分; | |
5 | 作业车辆车容不整洁、有明显污渍、未密闭运输的,每辆车扣 0.5 分;沿途泼洒滴漏的,每辆车扣 0.5 分; | |
6 | 废物箱外壁脏破,未清洗或更换的每只扣 0.5 分;废物箱满溢, 每只扣 0.5 分;道路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 0.5 分; |
7 | 路面、人行道、广场或桥梁有成片砂、石、泥土,按每 10 米为 1 段,每段扣 1 分; | |||
8 | 干道、广场、绿地、水域范围内发现生活垃圾、漂浮物、石头、砖块、枯枝、混凝土板块等杂物,每处扣 0.5 分;牛皮癣每发现 一处扣 0.5 分; | |||
9 | 路牙或隔离栏下有明显灰沙带、积水和废弃物的,长度 10 米以 内扣 0.5 分,10 米以上扣 1 分; | |||
10 | 护栏不整洁、栏杆上有明显泥沙、污痕,基座下明显泥沙、杂物堆积的,按每 10 米为一段,每段扣 0.5 分; 卫生间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脏物,每处扣 0.5 分; 路灯、座椅、环卫等公共设施设施应清洁干净、无纸屑污迹、烟 头等赃物,每处扣 0.5 分。 | |||
11 | 人行道或绿化带内有落叶未及时清扫的,按每 10 米为一段,每 段扣 1 分; | |||
12 | 窨井口或窨井内堵塞或有明显废弃物、垃圾的,每处扣 0.5 分。 | |||
13 | 雨雪天气,未及时清理积水、积雪,保证安全通行的,每处扣 0.5分。 | |||
14 | 节日、迎检等重大活动,未按要求增加保洁人员,未延长保洁时间和增加垃圾收集次数的,每次扣 1 分。 | |||
15 | 因保洁原因,被市民投诉或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扣 2 分(不包 含在第三方考核中) | |||
扣分合计 | 此次考核得分(30 分制) | |||
考核人员: | ||||
综合管养单位签字确认: |
附表二: 考核表(绿化养护)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分细则 | 存在问题及扣分 |
1 | 养管单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木,须在三日内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须选用干径不低于现有的同品种全冠👉,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全冠👉,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大于现规格健壮👉密植,然后修剪至同等高度。未在三日内安排补植、更换,一处扣 1 分(不适宜补植 更换的除外);乔木补植须选用低于原标准的,一处扣 0.5 分; | |
2 | 👉木歪斜、倾倒,每棵扣 0.5 分。 | |
3 | 👉木(地被)未修剪、修剪未按要求、部分枝条生长过快(冒头超 20cm 等),每处扣 0.5 分(每棵或每 0.5 平方为 1 处)。 |
4 | 👉木出现病虫害每棵扣 0.5 分,病虫害侵害👉木严重的,每棵扣 0.5 分。 | |||
5 | 绿化带杂草未清理,每处扣 0.5 分(每 0.5 平方为 1 处)。 | |||
6 | 绿化带有明显土堆、沙石堆等,每处扣 0.5 分(每 1 堆为 1 处)。 | |||
7 | 造成👉木缺水枯萎的,每处扣 0.5 分(乔灌按每棵、色块、地被 按每平方为 1 处); | |||
8 | 造成👉木死亡的,每处扣 0.5 分(乔灌按每棵、色块、地被按每 平方为 1 处); | |||
9 | 绿地被破坏(如开垦菜地、堆放物品等)未处置的,处扣 0.5 分 (每个集中点为 1 处); | |||
10 | 未及时清理👉木上附着物(宣传布画、灯笼、彩灯等),每棵扣 0.5 分。 | |||
11 | 未按标准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进行施肥的,每发现 1 次扣 1 分;施肥次数或施肥良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每发现 1 次扣 0.5分; | |||
12 |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纯净度未达到 95%的,每低 1%扣 0.5 分; | |||
13 | 公园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到 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季节 不适合的除外),每低 1%,扣 0.5 分;补栽应使用相同规格的👉木,发现 1 处降低规格补栽的,扣 0.5 分 | |||
14 | 及时清运草屑、死树、树桩等残留物,每发现 1 处,扣 0.5 分; 经常冲洗树木枝叶的积尘,发现有成片区积尘影响市容的,扣 1 分 | |||
15 | 因绿化养护原因,被市民投诉或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扣 2 分(不 包含在第三方考核中) | |||
扣分合计 | 此次考核得分(30 分制) | |||
考核人员: | ||||
综合管养单位签字确认: |
附件三: 考核表(安保)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分细则 | 存在问题及扣分 |
1 | 安保工具未按要求配置的,少一项扣 0.5 分。 |
2 | 现场安保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少一人扣 1 分。服装未统 一的,发现一人扣 1 分。工作期间不在岗的,发现一处扣 1 分。 对待公园不xx行为未及时劝导的,扣 1 分。监控员工作时间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可疑现象或不安全迹象的,一例扣 1 分。值班保安未能及时处理情况,一例扣 1 分。 | ||
3 | 园内发生偷盗、毁坏公共设施行为,每处扣 2 分。安保人员为按 规定时间、路线巡逻的,一例扣 2 分。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毁 坏公物行为,但未及时制止,一例扣 2 分。园内秩序混乱,有摆摊、算命、游泳、垂钓、车辆(汽车、自行车、电动车)乱停放,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 ||
4 | 值班巡查工作记录不详、不实的,一经发现,扣 5 分。在工作中, 被游客、群众投诉,经查实,一例扣 10 分。被媒体曝光,经查 实,一例扣 20 分。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一例扣 20 分。 | ||
5 | 因安保原因,被市民投诉或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扣 2 分(不包含在第三方考核中)。 | ||
扣分合计 | 此次考核得分(满分 30 分) | ||
考核人员: | |||
物业管理单位签字确认: |
附件四: 考核表(管理)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分细则 | 存在问题及扣 分 | |
1 | 公园内路灯亮灯率(亮灯率指所检查路灯的亮灯数与检查路灯的总灯数之比)达到 99%以上,设施完好率(主要包括灯杆、灯具完好率,线路完好率,配电箱完好率,照明及交通设施清洁率等) 达到 97%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 | ||
2 | 维修养护技术标准和维修养护操作规程应上墙,否则扣 1 分。应在园内醒目处设置各类警示、劝导标志,如禁止垂钓、禁止游泳、禁止摆摊等标志,每少一处扣 1 分;园内遛狗不带牵引绳的扣 1分。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应急联络协调机制应急通讯不畅,发生一例扣 1 分。 | ||
3 | 未记录各类运行、养护、值班日志或巡查记录日志混乱的,扣 2 分。公园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正常工作,否则扣 2分。 | ||
4 | 档案管理混乱。未制定应急预案,未报采购人审核的。扣 3 分。 | ||
5 | 未建立 24 小时值班电话,未做好事故调查原因的,扣 5 分。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建立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归档、保管、借阅、检查、销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的管理应有专门的部门及专职人员负责。未安排专人管理的,扣 5 分。 | ||
6 | 未做好损失评估的扣 8 分。未能完成采购人及其他主管部门安排 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的,一次扣 10 分。 | ||
扣分合计 | 此次考核得分(满分 10 分) | ||
考核人员: | |||
物业管理单位签字确认: |
三、服务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1.人工费用(参见“配备工种及人数”,必须满足蒙城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附后)
2.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一般纳税人为 6.72%,小规模纳税人为 3.36%),须提供投标人纳税鉴定表或投标人纳税申报表或投标人纳税发票等有效证明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有税费减免或低于上述标准的,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税率及最低工资等相关标准发生变化,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3.其他费用(包含投标人利润、服务期内易耗品(各种应急指示标识、使用须知、告谕、警示牌等)费用等服务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以及技术和商务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其他:/
附件:注:
1.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蒙城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金额 1340 元,不包括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上表执行,单位缴费金额(其中工伤保险费按 0.4%计算)不得低于 826.56 元,且不得高于 3908.70 元,个人缴费不考虑在投标报价之内。如工作人员不能享受某个险种,应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作人员。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蒙城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发生变化,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执行。
二、税收一般纳税人按 6.72%计入,小规模纳税人按 3.36%计入(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
税按服务收入 6%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服务收入 3%缴纳;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 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 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 2%缴纳)。须提供投标人纳税鉴定表或投标人纳税申报表或投标人纳税发票等有效证明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有税费减免或低于上述标准的,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暂定三年(1095 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如服务质量差,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2 |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月考核,月拨付。月考核得分 85 分以上不扣钱,每下降 1 分扣 1000 元。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2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x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
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x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x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2 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项目编号: 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符合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 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4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6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 电子签章 |
2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1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 目名称及编号(如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
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xx,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第 X 标包)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 |
备注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报价 | 备注 |
1 | 人工费用 | |||
2 | 税金 | |||
3 | 其他费用 | |||
报价总计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未按照“服务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要求报价,视为报价缺项、漏项,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其他费用项具体内容投标人可自行添加填写,报价金额不作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3.所报人工费用低于亳州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的或者所报税金低于相关标准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4.提供投标人纳税鉴定表或投标人纳税申报表或投标人纳税发票等有效证明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未提供,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如有税费减免或低于标准的,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未提供,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 | 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 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七、服务方案(格式)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8.承诺书(格式附后)
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他 其 | ||||||
注:1.提供上述人员在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 3 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2.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 名: | 性别: | ||
年 | 龄: | 职务: | ||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xxxx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
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
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省 XX 市) | 中 标 金 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填表要求:1.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1 | ||||
2 | ||||
3 | ||||
… | ||||
填报要求: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投标人按照本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XXX 项目(项目编
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