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白云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资助指南
一、设定依据
广东白云学院资助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二、资助条件
1.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且年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热爱教育事业,认同白云文化,愿意长期为学校服务;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教学事故、行政责任事故;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截止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
5.报考或就读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并且为学校重点或紧缺学科专业;
6.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辅导员。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经学校批准也可列为资助对象。
三、申请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2.学费收费凭证
3.广东白云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资助申请表四、资助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填写广东白云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资助申请表
2.所在单位推荐:说明申请人工作表现,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3.人事处审核: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学费收费凭证,人事处审
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特殊申请人,是否符合专业建设、队伍建设需要。
3.学校审批:人事处上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特殊申请人,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签署培养协议书:学校审批后,人事处通知申请人签署培养协议
5.费用报销: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凭录取通知书、学费收费凭证、培养协议书原件及扫描件到人事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按学校费用报销流程完成审批后,财务处将款项转账至个人账户。
五、有关规定
1.攻读国内高校博士学位,学费限额报销每年 2 万元,攻读国(境)外高校
博士学位,学费限额报销每年 2-5 万元。
2.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承诺获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为学校服务:攻读国内高校博士学位,服务期 5 年;攻读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的,服务期 8 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如特殊原因需调动,应得到学校批准。
3.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应向学校全额退还读博期间的学费和工资。在服务期内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需向学校支付违约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理地点 |
林老师 | 36093608 | 行政楼 222 办公室 |
违约金=资助费用总额÷服务期总月数×未能履行服务期月数。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