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 BusinessClass 星級顧問系列條款及細則
DBS BusinessClass 星級顧問系列條款及細則
1. 資格
DBS BusinessClass 星級顧問系列(「本活動」)將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於 Humansa 專業xx服務中心(「本活動場地」)舉行。本活動申請人須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期間填妥載於星展網站之《DBS BusinessClass 星級顧問系列報名表格》(「表格」)登記參加本活動。申請人須於表格提供個人資料。本活動場地位置有限,本活動會挑選合資格人士並發放活動名額。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簡稱為「星展」,表示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將於本活動當日或之前連絡成功登記人士於表格提供之聯絡資料以通知成功登記人士出席活動。無收取或未能於本活動場地呈示門票之申請人將不獲參加本活動或進入本活動場地。
2. 活動、活動延期或取消
2.1. 申請人須確保其本身、其僱員、承辦商或其他相關人士須遵循星展、本活動場地許可人及管理人就使用本活動場地之指示及安排,並遵守星展與本活動場地許可人就本活動場地訂立之任何安排及協議。倘申請人之僱員、本承辦商或其他相關人士進行、允許、招致損失或遺漏之任何作為、失責、疏忽、不作為、本契約、事項或事宜而構成違反星展與本活動場地許可人就本活動場地之安排及協議將歸咎於申請人,而申請人須就該等所進行、允許、招致損失或遺漏之作為、失責、疏忽、不作為、本契約、事項或事宜而導致星展或該等其他方可能蒙受之所有損失及毀損負上全部責任,並須就所有該等損失、毀損、索求、訴訟、法律程序及費用悉數賠償予星展或該等其他方。因此,申請人須賠償及就對本活動場地、場地設置之裝置及設備或本活動場地之設施造成的任何毀損,以及使用本活動場地招致或產生之任何索償及損失全面賠償星展。
2.2. 星展保留權利於星展認為合適時的情況,基於超出星展能力控制而導致星展認為星展不可能或不能或不願意按原先計劃舉行本活動的情況,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健康考慮(如爆發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或其他威脅健康事宜)、關於恐怖襲擊之憂慮、騷亂、示威行動、交通管制、宵禁、疫病、禁運、內亂、法律程序、任何性質之行業紛爭、政府規例、並無或拒絕授予任何政府或第三方核准、允許、同意或許可、交通系統之重大妨礙、系統故障或電訊或其他電子溝通設備故障,而將本活動日期變更至其他日期(包括但不限於延期至較後日期)或取消、調整特性或模式、縮減規模、縮短或延長本活動舉行時期而毋須對申請人負上任何責任。
2.3. 無論申請人就任何活動延期、取消、調整、縮減、縮短或延長而招致損失、毀損、退還所有或支付部分金額,申請人皆不得向星展或其代理或代表索償。
3. 處理表格之資料
3.1. 填妥表格之申請人將同意星展為申請人就 DBS BusinessClass 手機應用程式(「應用程式」)開立賬戶及設置密碼,而星展須通知申請人有關該應用程式賬戶之登錄及密碼。
3.2. 倘成功開立應用程式賬戶,星展將傳送重設密碼通知至已登記電郵地址。
3.3. 填妥表格之申請人將同意成為會員及遵守《DBS BusinessClass 手機應用程式條款及細則》及其《 隱私權政策》。(請參閱下文第 4.2 及 4.3
項)
3.4. 填妥表格之申請人將同意星展可定期向閣下傳送星展之 DBS BusinessClass 最新資訊及服務至表格上之電郵地址作營銷用途。
4. 知識產權
4.1. 申請人向星展、其控股公司及其任何集團公司(「星展集團」)授予非專用、不可轉讓及無版稅之權利使用申請人於應用程式之資料以開立
DBS BusinessClass 手機應用程式使用者賬戶及相關之密碼,編製與本活動、BusinessClass 計劃或其他事宜相關之推銷、推廣或公開材料。
4.3. DBS BusinessClass 或應用程式之會員將xxx《DBS BusinessClass 手機應用程式條款及細則》。
4.4. 申請人同意星展集團之任何成員攝錄其參與本活動之照片及視頻,並重製申請人參與本活動之任何部分或所有照片及視頻。星展集團任何成員均有完全編輯權使用於本活動攝錄之照片或視頻,並就任何目的(推銷或其他目的)使用該等照片或視頻。申請人同意其將不會就使用該等視頻記錄或照片向星展集團任何成員索取任何賠償。
5. 披露
5.1. 星展不對任何由於使用相應平台或不能使用相應平台、參加本活動而引起的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間接的結果損害承擔責任,包括任何利益損失或資料遺失。
5.2. 任何本活動申請人、第三方及/或服務供應商表達之觀點及意見不代表星展立場。星展毋須就該等人士提供之資訊準備性、完整性或時效負責。星展明確聲明不須承擔由此可產生之任何責任。
6. 其他
6.1. 星展保留權利可隨時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所載條款。
6.2. 此等條款及細則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監管,各方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之非專屬司法管轄權之管轄。
6.3. 申請人不得於未獲得星展書面同意前授權或轉讓載於此等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或所有權利、權益及利益。星展或星展集團任何其他成員有權隨時將此等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或所有權利、權益、利益及責任授權及轉讓予其他人士。
6.4. 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英文本及中文譯本存有任何差異,應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