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滙豐尚玉條款及細則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本行」或「滙豐」)與貴為滙豐尚玉客戶的您(「您」)訂立。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行根據此等條款及細則(「此等條款」)向您提供滙豐尚玉服務。
尊尚禮遇
2. 滙豐尚玉是由滙豐向滙豐卓越理財客戶提供的服務,並提升您的滙豐卓越理財服務。
3. 除非此等條款另有說明,您的滙豐卓越理財銀行戶口將繼續受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約束(可被不時修改),而收費亦為適用於該戶口的收費。
4. 貴為滙豐尚玉客戶,您可享受尊尚禮遇及特惠,包括由特選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及其他銀行、保險及財富管理產品及服務。可供您享用的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的詳情載於滙豐尚玉迎新指南內,您可從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或從本行分行取得該迎新指南。本行可不時更改、增加或撤銷任何此等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亦會因應您的要求提供有關詳情。
5. 透過滙豐尚玉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適用條款及細則及資格規定會在各項產品或服務的詳情中列出或說明。
6. 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由經仔細挑選的第三方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供應商(「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所提供。您須先同意該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的條款及細則,方可使用其提供的服務。對於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提供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或其失誤或未能妥善提供其服務,滙豐概不負責。
7. 本行可就產品及服務向滙豐尚玉客戶提供特惠費用及收費,以及優惠條款及息率。請向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查詢現時向您提供的費用、收費、條款及息率的資料。本行可不時更改此等費用、收費、條款及息率,本行會按產品及服務的適用條款及細則的要求或按法律要求向您發出通知。
滙豐尚玉客戶的資格
8. 滙豐尚玉專為符合下述全面理財總值要求的滙豐卓越理財銀行戶口持有人提供:緊接開始享有滙豐尚玉服務之前連續三個曆月計算在香港於滙豐維持平均全面理財總值最少港幣7,800,000元總額(為符合資格必須維持該三個月平均全面理財總值,下稱
「合資格結餘」)。「全面理財總值」的定義見附件一。
成為及維持滙豐尚玉客戶
9. 如已晉身滙豐尚玉客戶,本行會通知您。然而,如您不欲繼續作為滙豐尚玉客戶,您隨時可按以下第16段向本行發出通知終止滙豐尚玉服務。
10. 在您持續持有合資格結餘的期間,您將繼續有資格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然而,滙豐尚玉服務可能按以下第11、14、15及16段的條款期限屆滿或終止。
11. 在每個曆月結束後,本行將檢視之前您有否在過去三個月維持合資格結餘。如您未能維持合資格結餘,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將於上一個曆月結束起計12個月後期限屆滿。
12. 本行將會事先通知您因未持有合資格結餘而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將按以上條款期限屆滿,除非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按以下第13條獲延期,否則本行會在期限屆滿日期前向您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書面通知。
13. 如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按以上第11段期限屆滿前,您又再次持有合資格結餘(見以上第8段),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將繼續有效而不會期限屆滿,但在此情況下,本行可能不會通知您本行已撤銷期限屆滿日期。
期滿或終止
14. 如因任何原因您不再是滙豐卓越理財的客戶,您也不能作為滙豐尚玉客戶。
15. 本行可按以下情況終止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
• 隨時向您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通知終止或撤銷滙豐尚玉服務,或
• 如本行合理地認為您繼續貴為滙豐尚玉客戶,或向您提供滙豐尚玉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可能使本行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守則、法庭命令或其他責任,或違反任何法院、申訴專員、監管機構或類似權力機關的建議、要求或決定,或可能使本行蒙受任何政府、監管或執法或稅務機關採取行動或作出譴責,本行可發出通知並即時終止或撤銷滙豐尚玉服務。
16. 您可透過滙豐熱線或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或本行分行向本行發出通知即時終止滙豐尚玉服務。
17. 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期限屆滿或終止後,或當您終止滙豐尚玉服務,如您繼續持有滙豐卓越理財銀行戶口,並符合滙豐卓越理財的資格準則,您仍會是滙豐卓越理財客戶。
18. 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期限屆滿或終止後,或當您終止滙豐尚玉服務,您將不再符合資格申請只提供予滙豐尚玉客戶的產品及服務。您當時正在使用的該等產品及服務將會按各產品或服務的種類及適用的條款及細則繼續提供或被撤銷。只提供予滙豐尚玉客戶的任何特別條款、收費或其他尊尚禮遇,可能會即時或在按產品或服務的種類及適用條款及細則給予通知並在通知期屆滿後不再適用或不再向您提供。對您當時正在使用的產品、服務或尊尚禮遇適用的條款或收費如有任何修改,本行會通知您有關修改。您可在您享有滙豐尚玉服務的資格期限屆滿或終止前,或當您終止滙豐尚玉服務前向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查詢有關安排的詳情。
19. 作為滙豐尚玉客戶,您可享用由非滙豐集團並和本行無關連的一些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此等產品及服務將會按您與該等供應商直接訂立的協議向您提供,而該等協議將會按各供應商的業務條款及細則訂立。該等業務條款及細則會由供應商在與您訂立協議前向您提供。與供應商訂立協議前,或購買或使用供應商的產品或服務前,請您細閱其業務條款及細則。如有需要,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將樂意協助。滙豐尚玉迎新指南內載有相關供應商及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資料。對於該等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或其失誤或未能妥善提供其產品及服務,滙豐概不負責。
20. 如本行合理地認為對您有好處或有需要,本行可因以下任何一個或多個原因在任何時候修改此等條款。此等原因可能關乎現有情況或預計在短期內出現的情況:
‧ 就法律的更改作出適度調整;
‧ 符合滙豐的監管要求;
‧ 反映業界指引及營運守則;
‧ 回應任何法院、申訴專員、監管機構或類似權力機關的相關建議、要求或決定;
‧ 讓本行就滙豐尚玉的運作作出合理更改,或推出或提供新的或變更的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
21. 本行會以本行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您對您適用的修改。
投訴
22. 貴為滙豐尚玉客戶,如滙豐向您提供的服務未能符合您的期望,請向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提出您的關注的事項,或聯絡滙豐熱線或電郵至 並註明「滙豐尚玉」。貴為滙豐尚玉客戶,對於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向您提供的服務,您應首先按該等第三方供應商的投訴程序向其提出您關注的事項。如您未能與該等供應商解決您關注的事項,請透過上述渠道向本行提出有關事宜。
(B) 收集及使用您的資料資料私隱
23. 貴為滙豐尚玉客戶,為讓本行可向您提供適用於滙豐尚玉客戶的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或讓本行可為您服務,您需要不時向本行提供資料。滙豐致力為您的資料保密。就如何使用您的資料(包括您的個人資料)的詳情,您可參閱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以及適用於您的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通知(前稱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客戶通知,簡稱
「個人資料通知」)。您可透過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或到訪本行分行或瀏覽本行網站 或聯絡滙豐熱線,取得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及個人資料通知。
收集您的資料
24. 根據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及個人資料通知所述,滙豐會透過您使用銀行服務,收集有關您的資料,並會從其他來源收集有關您的資料。滙豐會透過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及其要求向您提供服務的其他人士,收集有關您的資料,包括:
• 您預訂時所提供的聯絡資料;
• 有關您向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查詢的資料,包括只查詢但未訂購的服務(例如就娛樂消遣、尋找物業、物業管理及教學等服務);
• 您透過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作出的預訂時的有關資料,包括預訂活動、預訂餐飲、外遊日期、外遊地點及預訂酒店;
• 有關您的嗜好及喜好,包括您喜好的品牌及您曾惠顧的商戶;及
• 您的登記資料、喜好及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交易詳情(包括有關您要求的服務的類別及資料(活動門票、用餐體驗、體育及娛樂)、外遊服務詳情(外遊日期、地點、租車服務)、個人服務推介、預訂會籍、教學服務(入學服務、教學講座)、地產服務(尋找物業、物業管理)等)。
使用您的資料
25. 滙豐會使用、處理、轉移及披露關於您及關於您使用滙豐尚玉服務(包括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的資料,從而:
• 向您提供更多種類的投資、保險及銀行產品及服務;
• 讓您享用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並讓您享用各滙豐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及其他第三方的服務;
• 讓滙豐(包括您的客戶經理)可透過您使用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瞭解您的需要及喜好(並在得到您同意的情況下聯絡您為您提供配合您需求的產品及服務),以及進行市場調查;
• 如您同意,向您作出直接促銷(請注意:您同意此等條款不會改變您登記在本行的接收推廣資訊喜好設定);及
• 實行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及個人資料通知中列出的用途。
資料分享
26. 滙豐可與經仔細挑選的第三方分享您的資料,從而讓本行處理您的資料及提供滙豐尚玉產品、服務及尊尚禮遇。本行會常確保該等第三方按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律及本行的內部準則處理您的資料。滙豐亦可與綜合理財戶口條款及細則及個人資料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人士(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就該等條款所述的用途分享您的資料。本行與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或為滙豐尚玉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之間也可為處理有關向您提供的服務的查詢或投訴的用途而互相分享您的資料。
27. 滙豐及從滙豐收到您的資料的第三方所處國家的資料保護法律所提供的保障,可能與您居住國家的資料保護法律所提供的保障有不同標準。滙豐會確保您的資料按嚴格的保密及保安守則得到保護並按適用資料保護法律處理。若您繼續作為滙豐尚玉客戶,即是您同意可把您的資料轉移至與您所居住國家的資料保護法律提供不同標準保障的國家。
28. 若滙豐決定更換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原有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並由其他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新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取代,為了使變更能順利進行以及減少對您帶來的不便,滙豐可能會要求原有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將其持有的、有關您的資料與新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分享,並可能在您未與新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登記前已分享。該等資料亦可能由原有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透過滙豐與新的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分享。任何此類的資料分享將按適用法律及規則進行。
您的責任
29. 滙豐亦可透過您使用滙豐尚玉服務,將您與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及其他第三方連繫。該等第三方可能直接向您及透過您使用滙豐尚玉服務收集您的資料。請注意,您向其提供您的資料的第三方應有各自的私隱政策,並會按其政策處理您的資料。在使用該等第三方的服務前,請確保您審閱其私隱政策,並接受其條款。就您對該等第三方服務的使用,滙豐無須負責。如您透過使用滙豐尚玉服務向本行或生活體驗及禮賓服務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第三者的資料,您須確保該等第三者已獲通知並同意其個人資料將根據此等條款(以您的資料被收集及使用的同樣方式)被收集及使用。
30. 欲了解此等條 款下有關資料私隱及資料分享的更多資料,請聯絡滙豐熱線、到訪本行分行或瀏覽本行網站
(C) 管轄法律
31. 此等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32. 此等條款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此等條款的任何中文版本僅供參考。
33. 您服從香港法院的非專有管轄權。此等條款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
34. 除您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此等條款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如您對此等條款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滙豐熱線或咨詢專責為您服務的滙豐客戶經理或到訪本行分行。
附件一
全面理財總值
「全面理財總值」包括以下項目:
— 存款(包括港元、人民幣及外幣)
— 投資產品市值(包括本地及海外證券、單位信託基金、債券、存款證、股票掛鈎投資、結構投資票據、月供投資計劃(股票╱單位信託基金)及黃金券)
— 高息投資存款、結構投資存款內的存款額
— 已動用信貸(按揭及信用卡結欠除外)
— 具備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
—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管理之滙豐強積金結餘及滙豐職業退休界定供款計劃結餘
* 具備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
• 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包括保險計劃中的現金價值總額
• 其他人壽保險計劃包括保險計劃中的現金價值總額或已繳總保費,扣除任何已收取的年金金額(如適用),以較高者為準
在計算您個人身份的整體全面理財總值時,您所有個人#及聯名戶口^的全面理財總值將會一併計算在內。在計算您聯名身份的整體全面理財總值時,您所有同名聯名戶口#的全面理財總值將會一併計算在內。所有人壽保險中的儲蓄及投資成分,滙豐強積金結餘及滙豐職業退休界定供款計劃結餘均屬個人身份的資產,並不會被計算在聯名身份的整體全面理財總值之內。
# 此等戶口的登記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必須相同。
^ 您於此聯名戶口的登記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必須與您的個人戶口相同。
本文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招攬或建議任何人作存款,或購買或出售或投資任何產品的要約。此文件所載內容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查。
向您提供的有關產品或服務的任何廣告、市場推廣或宣傳物料、市場資料或其他資料,其本身不會構成任何產品或服務的招攬銷售或建議。你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適合參與任何投資項目。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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