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良好,本次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交易所(中国)有利于其金融科技业务的发展。公司也将以本次交易为契机,未来与香港交易所(中国)开展在国际金融 市场、金融科技、行业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资源整合,推动公司“回归金融 IT”战略和 “走出去”的实施。长期来看,本次交易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为公司开拓海外 金融市场奠定基础,有助于公司引入专业的国际金融业务管理人才,加快国际金融科技业务的独立运营、推广,最终实现公司整体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整体利益最大化 。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期与 香港交易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中国)”)、 宁波众创投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众创”)、深圳市融汇通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关于 深圳市融汇通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称“《增资协议》”),并与香港交易所(中国)、宁波众创签订《关于深圳市融汇通金科技 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香港交易所(中国)拟以 2.33 亿元(人民币元,下同)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公司与宁波众创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交易所(中国)将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29.4%的股权,宁波众创将持有标的公司 19.6%的股权。香港交易所(中国)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如交割时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4,000 万元,则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度投
资收益造成影响约为 1.09 亿元;如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净资产、流动
资产净额低于约定金额,香港交易所(中国)将根据约定对认购价款
进行调整,进而将影响到对公司 2019 年度的损益情况。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良好,本次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交易所(中国)有利于其金融科技业务的发展。公司也将以本次交易为契机,未来与香港交易所(中国)开展在国际金融市场、金融科技、行业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资源整合,推动公司“回归金融 IT”战略和 “走出去”的实施。长期来看,本次交易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为公司开拓海外金融市场奠定基础,有助于公司引入专业的国际金融业务管理人才,加快国际金融科技业务的独立运营、推广,最终实现公司整体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整体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各方与公司以及公司前四名股东xx、xx、xxx、xxx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第四十六条的第四项及第七项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修订前:
公司在单笔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修订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第七项修订前: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 1 亿元内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十六条第七项修订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单笔额度在 2 亿元内
的,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总额度在 5 亿元内的,由
董事会审议决定;单笔额度在 1 亿元内,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总额度在 2 亿元内的,由董事长审批。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因经营需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增加“信息技术开发、服务”的内容,以保证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具体修订意见如下:
第十三条修订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 2003-
2435 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备、闭路监控设备的购销与安装;房屋租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室内外清洁;IT技术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修订后: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 2003-
2435 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备、闭路监控设备的购销与安装;房屋租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室内外清洁;IT技术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开发、服务。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