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3958采购项目编号:GPDI-3F-2021-05419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3958采购项目编号:GPDI-3F-2021-05419
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采购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受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3958
采购项目编号:GPDI-3F-2021-054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3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520,000.00元
品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行业应用软件 开发服务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 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7,210,000.00元
品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软件集成实 施服务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无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 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联系方式: 0760-89817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五楼招标事业部联系方式: 13424546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冠中电话: 13424546924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期,以及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 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山市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7.84%,完成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98万合同款。 2期:支付比例47.16%,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75%。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4期:支付比例5%,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 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余下合同款。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配试用账号。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采购人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投标人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 ,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项目运营服务期满12个月及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需通过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并获得对应测评报告。项目综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 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 项 | 1. 0 0 | 3,520,0 00.00 | 3,520,0 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
2 |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 |
三、项目详细要求 1.项目背景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21 年工作要点》中要求: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探索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1.1亿,日均活跃用户突破100万(不含疫情防控服务)。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开展为中小企业赋能系列专项行动,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8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50万。优化粤政易平台分级管理功能, 完善平台开放式技术架构 ,加快地市和部门应用接入,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2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00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实现视频会议全省全覆盖。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出台“粤系列”平台管理办法,促进平台健康高效广泛应用。 《广东省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制订本地区“粤系列”平台建设推广计划,统筹市级各部门应用建设需求,按照省统一标准部署建设。负责审核本地区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特色应用接入“粤系列”平台需求,打造地方特色专版。协调解决本地区平台建设推广中的问题。县(区)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依托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开展政务服务应用建设和业务创新,避免独立建设和重复开发。各地各部门在遵循数字政府统一技术标准前提下,可根据业务需要基于“粤系列”平台标准版进行拓展,打造专版(专区),上线特色应用和服务。 《中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提出:全面推行“指尖计划”,建成整体、移动、协同、创新、阳光、集约、共享、可持续的服务型政府。推行“指尖计划”,拓展微信等第三方互联网服务渠道,通过便捷的智能终端入口,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实现“就近办”“一窗办”、“一网办” 、“掌上办”,“让信息多跑路, 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目标,增强社会公众获得感、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2.信息化现状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附表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2.1 “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应用现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 ,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2019年开始,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了“粤省事·中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办理政务业务,此举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正式迈入“指尖办理”时代,“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是设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新端口,逐步对接、同步办理“粤省事”平台上的多项政务服务和个人电子证照。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跳转到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页面,经过个人信息验证后,可以足不出户办理 “粤省事”平台开放的业务。“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上线启动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机通办”,变“跑大厅”为“跑网厅”的其中一项举措。 为落实省“粤省事”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省事”平台,开展粤省事中山专版(一期)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内部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5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54个,核减1个。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粤省事”宣传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超431万,累计上线838项服务(省统建事项),832项服务实现“零跑动”,中山实名用户数占比常住人口的 127.51%,全省排名第三,中山市“粤康码”累计登记人数(6 87.1万)、公共场所累计检测人数(682万)等指标居全省第一。 2.2 “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应用现状 2020年以来,中山市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陆续推出多项本地特色高频商事服务事项,便企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14.31万商事主体注册使用“粤商通”,体验“掌上办事”的轻松快捷。自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上线“粤商通”以来,中山市通过进行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不断推进企业开办、公共资源交易、用水用气、惠企政策查询等高频便企商事服务事项指尖办,逐步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与智能审批。这一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作为全省率先在粤商通上线“便企一件事”专区的地市,中山市实现网上办理平台与线下办证服务点相融合,打通便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落实省“粤商通”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商通”平台,开展粤商通中山专版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今年内完成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0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39个,含省统建事项在内“粤商通 ”中山专版目前共上线351个事项,其中197个实现零跑动。同时,采购人积极开展“粤商通”宣传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粤商通”中山注册企业数达到26.13万。 3. 建设目标 在省“数字政府”建设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支撑能力,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先行先试,打造和推广基于“粤省事”、“粤商通”的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形成“智慧中山”统一移动端入口,为中山市企业、群众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一站式、免证办、政务通”贴身服务,进一步丰富“粤系列”产品功能及服务能力,扩大“粤系列”产品的本地影响力,提升“粤系列”产品的注册率、活跃度、用户黏性及满意度,实现政务服务从多网到一网、从跑断腿到零跑动、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服务的转变升级。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和民生服务水平提升,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全省政务服务新标杆、推动中山市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创新,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极大提升中山市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从而不断向“智慧化”城市生态系统的目标迈进,帮助中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良、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4.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2万。 |
5. 建设周期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期,以及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6.项目需求 6.1 用户需求 本项目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商事主体、政府工作人员。 个人用户:主要包括在中山居住的社会群众、逐步将旅居全国(包括港澳)的中山居民等群众,围绕户政、社保、税务、教育等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为个人提供办事查询、办事预约、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服务。 商事主体用户:主要包括已在中山市注册或有意向在中山市注册投资的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企业经办人,该类用户对本项目的需求是通过一个平台即可享受中山市的各类涉企政务服务,并且可以及时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沟通,方便的解决企业商业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政府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各接入事项主管部门及平台运营单位,该类用户对本项目的需求是可以通过“粤系列”移动政府服务平台开展各项政务服务业务工作。 6,2业务需求 6.2.1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需要整合各业务部门系统,建设面向中山市全体社会群众和商事主体的“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特色专版,围绕社保、公积金、户政、企业开办、税务、不动产等热点领域,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高频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再造办理流程,实现掌上联动办理,为用户在人、财、物、信息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做好支撑,促进我区政务服务改革深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6.2.2 政务服务业务需求 在以往,个人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办理业务时,需要去多个部门办理,面对各个部门烟囱式的系统,往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个人及企业用户迫切需要一个整合多个办事部门业务系统的集约化应用平台 ,迫切需要通过一个账号、一个平台,随时随地就可以办成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 6.2.3共享协同需求 对接个人及企业服务政府部门(公安、教体、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工信、发改、住建等),对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信息全流通和业务协同,让用户办事能够一次办全、一次办好。 6.3功能建设及运营服务需求 6.3.1“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功能需求 需要基于“粤省事”、“粤商通”建设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满足中山群众企业办事实际需求,内容包括: 6.3.1.1“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建设需求 需要建设“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汇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民众提供公安、人社、教体、公积金、不动产等高频服务事项,个人用户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操作。 可根据中山市群众办事的业务场景,在“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定制主题特色服务专栏,为群众 展示各主题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等信息。 |
可根据中山市各镇街对群众不同的特色服务内容,定制镇街服务专栏,为各镇街群众展示本镇街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和宣传资讯等信息,实现不同镇街之间差异化服务。 可通过二维码、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各类办事场景的无缝对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线上预约线下办、线上证件线下用、线下办理线上查、线下办理线上评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服务 。 6.3.1.2“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建设需求 需要建设“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通过对接“粤商通”APP,为企业提供企业名称核准、企业注册登记、在线刻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企业办税等高频服务事项,企业用户可通过“粤商通”APP首页进行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操作。 可根据中山市企业办事的业务场景,在“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定制主题特色服务专区,为企业展示各主题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等信息。 可根据中山市各镇街对企业不同的特色服务内容,定制镇街服务专栏,为各镇街企业展示本镇街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和宣传资讯等信息,实现不同镇街之间差异化服务。 可通过二维码、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各类办事场景的无缝对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线上预约线下办、线上证件线下用、线下办理线上查、线下办理线上评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服务 。 6.3.2 基础技术支撑能力调用需求 需要基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调用市级城市大脑平台及省“粤省事”、“粤商通”平台现有能力及数据,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提供底层技术及数据支撑。 6.3.3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功能需求 需要为“粤省事”及“粤商通”中山运营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运营工作人员提供运营管理功能,包括“粤省事”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管理配置、资讯发布管理、渠道运营管理、统计数据查询等功能。 6.3.4 建设运营服务需求 (1)项目总体建设期内需派驻至少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现场支撑服务。 (2)项目运营服务期自“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宣传推广工作、宣传软文编写、宣传活动策划与实施协助、推广人员培训与指导等。 (3)要求项目综合验收前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 6.4非功能性需求 6.4.1可靠性需求 系统设计建设应采用高可靠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力和纠错能力,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系统开发要面向最终用户,使用户对系统易于接受、易于掌握、易于操作,系统功能要实用性强、可用性好,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高效地使用。 6.4.2 运行效率需求运行效率要求包括: (1)在推荐的硬件系统条件下,开发的软件系统应能达到特定的运行速度,系统运行速度较快,能够达到管理数据的浏览、各种处理、查询统计等日常工作的响应要求,且该速度不以依赖特定的硬件能力为前提,以利于整体提高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 (2)系统运行时,对系统硬件资源的利用率要合理,避免占用过多系统硬件资源或过于频繁的硬盘访问等,以提升整体运行速度。 6.4.3 系统性能需求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需满足中山市公众、企业使用需要,尽可能覆盖到各市直部门 |
的高频民生服务,建成后应能够支持日访问用户200万以上,并发量200以上。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需满足采购人内部使用需要,建成后应能够支持日访问用户10 0以上,并发量20以上。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及“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响应指标要求如下:
序号 | 性能指标 | 响应时间 |
1 | 进入系统登录主界面 | 小于3秒 |
2 | 成功登录系统,出现登录后初始页 | 小于3秒 |
3 | 操作各环节按键后 | 小于5秒 |
4 | 常用查询功能 | 小于5秒 |
5 | 常用统计功能 | 5-15秒 |
6 | 系统纠错响应时间 | 小于5秒 |
6.5 信息安全需求
按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的要求,本项目既是为政府、审批人员、窗口人员、办事群众服务的平台,同时又包含了政务服务信息、办事结果信息等
,需要对数据进行安全管理,结合相应的国家政策,本项目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需达到二级,需按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进行安全系统设计,并通过相关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
7.建设内容
7.1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建设
基于“粤省事”、“粤商通”建设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满足中山群众企业办事实际需求,具体内容包括
:
7.1.1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
建设“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汇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民众提供公安、人社、教体、公积
金、不动产等高频服务事项,个人用户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操作。
根据中山市群众办事的业务场景,在“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定制主题特色服务专栏,为群众展示各主题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等信息。根据中山市各镇街对群众不同的特色服务内容,定制镇街服务专栏,为各镇街群众展示本镇街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和宣传资讯等信息,实现不同镇街之间差异化服务。
通过二维码、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各类办事场景的无缝对接,为群众办事提供线上预约线下办、线上证件线下用、线下办理线上查、线下办理线上评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服务。具体包括:
(1)窗口办事免证办。基于“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中山市城市一码通市民码打通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系统数据共享通道。在窗口办事时,个人用户可在“粤省事”出示城市一码通市民码供窗口办事人员扫码,授权业务受理系统自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获取,可免去纸质证照材料提交。
(2)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打通“粤省事”平台与全市预约叫号、政务一体化平台、邮政快递、自助终端机接等业务系统,实现线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和线下大厅(实体窗口)在办事预约、排队叫号、办事进度查询、邮寄、评价等办理环节无缝对接。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建设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首页定制 | 在粤省事首页专区中增加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口,按照中山城市元素进行专区首页UI设计,根据中山特色服务内容进行排版,分类型设置各类服务事项入口及常用事项服务入口等,并设置广告 位,提供办事服务入口的搜索服务,支持语音输入搜索 |
2 | 城市一码通 | 接入中山市市民码服务 |
3 |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 | 统一预约服务 |
4 | 统一叫号服务 | |
5 | 统一进度查询服务 | |
6 | 统一评价服务 | |
7 | 民生特色服务专栏 | 12345服务专栏 |
8 | 公安交管专栏 | |
9 | 住房公积金专栏 | |
10 | 公共服务栏 | |
11 | 镇街专栏 | 根据各镇街需求开发镇街专栏首页,整合各镇街特色服务内容, 例如三角镇的您说我办、东区的视频办等 |
12 | 便民一件事专栏 | 建设便民一件事专栏,接入中山本地一件事服务 |
7.1.2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
建设“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通过对接“粤商通”APP,为企业提供企业名称核准、企业注册登记、在线刻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企业办税等高频服务事项,企业用户可通过“粤商通”APP首页进行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操作。
根据中山市企业办事的业务场景,在“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定制主题特色服务专区,为企业展示各主题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等信息。根据中山市各镇街对企业不同的特色服务内容,定制镇街服务专栏,为各镇街企业展示本镇街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和宣传资讯等信息,实现不同镇街之间差异化服务。
通过二维码、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各类办事场景的无缝对接,为企业办事提供线上预约线下办、线上证件线下用、线下办理线上查、线下办理线上评等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服务。具体包括:
(1)窗口办事免证办。基于“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粤商码”打通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系统数据共享通道。在窗口办事时,企业用户可在“粤商通”出示粤商码供窗口办事人员扫码,授权业务受理系统自动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获取,可免去纸质证照材料提交。
(2)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打通“粤商通”平台与全市预约叫号、政务一体化平台、邮政快递、自助终端机接等业务系统,实现线上办事大厅(“粤商通”)和线下大厅(实体窗口)在办事预约、排队叫号、办事进度查询、邮寄、评价等办理环节无缝对接。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建设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子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 | 统一预约服务 |
2 | 统一叫号服务 | |
3 | 统一进度查询服务 | |
4 | 统一评价服务 | |
5 | 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首页定制 | 在粤商通首页专区中增加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入口,按照中 山城市元素进行专区首页UI设计,根据中山特色服务内容进行排版,分类型设置各类服务事项入口及常用事项服务入口等,并 设置广告位 |
6 | 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专栏定制 | 政企通专栏 |
7 | 卫生健康专栏 | |
8 | 应急管理专栏 | |
9 | 市场监管专栏 | |
10 | 镇街惠企服务专栏 |
7.2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建设
为“粤省事”及“粤商通”中山运营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运营工作人员提供运营管理功能,包括“粤省事”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管理配置、渠道运营管理、统计数据查询等功能。
(1)专区管理配置:需提供“粤省事”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信息配置、事项管理、事项排序、事项查询、事项详情、热门搜索配置管理、banner轮播图配置管理、专区内栏目配置管理、专区内栏目排序、常办/热门服务事项配置及排序等功能。
(2)渠道运营管理:需提供“粤省事”、“粤商通”渠道信息管理、推广二维码管理、宣传物料管理等功能。
(3)统计数据查询:需提供“粤省事”、“粤商通”用户注册及活跃数据、事项入驻及访问情况、咨询发布及访问情况以及渠道推广情况的数据统计查看和导出等功能。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配置管理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信息配置 |
2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管理 | |
3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查询 | |
4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详情 | |
5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热门搜索配置管理 | |
6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Banner轮播图配置管理 | |
7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配置管理 | |
8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排序 | |
9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配置 | |
10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排序 | |
11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信息配置 |
12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管理 | |
13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查询 | |
14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详情 | |
15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热门搜索配置管理 |
“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内容清单如下:
3
专区配置管理 | ||
16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Banner轮播图配置管理 | |
17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配置管理 | |
18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排序 | |
19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配置 | |
20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排序 | |
21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 专区渠道运营管理 | “粤省事”中山渠道管理 |
22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 | |
23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 专区渠道运营管理 | “粤商通”中山渠道管理 |
24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 | |
25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 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管理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查询 |
26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详情 | |
27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管理 | |
28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 权限管理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查询 |
29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详情 | |
30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管理 | |
31 | “粤省事”中山用户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统计数据查看 |
32 | 近30天“粤省事”中山用户注册数和活跃用户数变化情况 | |
33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新增情况 | |
34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活跃情况 | |
35 | “粤商通”中山用户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统计数据查看 |
36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详情查看 | |
37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清单导出 | |
38 | 近30天“粤商通”中山用户注册数和活跃用户数变化情况 | |
39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分镇街查看 | |
40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清单分镇街导出 | |
41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情况镇街排行 | |
42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新增情况 | |
43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活跃情况 | |
44 | “粤省事”中山事项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入驻事项数据统计 |
45 | “粤省事”中山各单位事项入驻情况 | |
46 | “粤省事”中山第三方渠道事项入驻情况 | |
47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排行榜 | |
48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明细 | |
49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汇总 | |
50 | “粤省事”中山搜索关键字情况 | |
51 | “粤商通”中山事项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入驻事项数据统计 |
52 | “粤商通”中山各单位事项入驻情况 | |
53 | “粤商通”中山第三方渠道事项入驻情况 | |
54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排行榜 | |
55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明细 | |
56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汇总 | |
57 | “粤商通”中山搜索关键字情况 | |
58 | “粤省事”中山渠道运营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统计情况 |
59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用户访问统计情况 | |
60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分享与转化情况 | |
61 | “粤商通”中山渠道运营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统计情况 |
62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用户访问统计情况 | |
63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分享与转化情况 |
7.3 基础技术公共支撑能力调用
基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调用市级城市大脑数字使能平台及省“粤省事”、“粤商通”平台现有能力及数据,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提供底层技术及数据支撑。具体如下:
(1)公共能力:接入市城市大脑数字使能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包括对接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调用统一智能语音服务、对接市镇一体化云预约系统、对接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粤商码免证办接口等
,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各服务事项及功能提供通用支撑。
(2)数据支撑:汇集省“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各类个人、企业的业务运营统计数据,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运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7.4 本地特色入驻事项功能深化技术支持
完成本次250个中山本地特色入驻事项与“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的深度融合,配置入驻事项在“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的访问路径及快速访问葵花码,实现在“粤省事”“粤商通”可以快速搜索并跳转到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驻事项,在“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入驻事项的相关运营配置及数据统计。同时,配合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提供本地特色入驻事项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就“粤省事”“粤商通”事项接入的需求对接,根据省最新出台的指导文件编制适用于中山本地的事项接入标准规范、流程指引等,提供问题答疑、原型及UI设计指导等服务,实现中山本地特色入驻事项的快速上线。
7.5 项目建设运营服务
(1)项目总体建设期内需派驻至少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现场支撑服务。
(2)项目运营服务期自“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宣传推广工作、宣传软文编写、宣传活动策划与实施协助、推广人员培训与指导等。
(3)要求项目综合验收前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
7.5.1 “粤系列”系统运营
负责对“粤系列”系统进行运营,包括配合运营文案编写、协助活动策划与实施等,配合提升“粤系列”的注册用户数及活跃用户数。
7.5.2 “粤系列”运营指标综合分析
对“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的中山用户注册量、活跃度、事项数等相关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每月提供运营工作月报,每年提供运营工作年报,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各项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用户新增量、用户活跃度、累计用户量、累计用户活跃度、用户留存率等。
7.5.3 “粤系列”运营综合监控
“粤系列”运营综合监控包括“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中山用户流量监控分析、目标用户行为研究等,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及时向采购人进行反馈。
7.5.4 “粤系列”业务培训
对本市及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及相关委办局负责“粤系列”宣传推广的人员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讲解演示“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各项功能及服务。
7.5.5 运营服务输出成果
序号 | 输出物 | 要求 |
1 | 运营文案 | 平均每月输出不少于2篇运营文案(不含美工),全年输出不少于 24篇文案。 |
2 | 运营活动策划案 | 协助采购人完成运营活动策划方案编写,全年不少于1次。 |
3 | 运营活动总结报告 | 运营活动结束后5工作日内负责对运营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总结运营活动对系统使用指标的拉升效果,全年总结报告不少于1篇。 |
4 | 运营指标综合分析月报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中山市各项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输出报告,并与省的指标要求进行比对,找出差距并分析原因,明确下 个月的运营重点工作。全年输出运营指标综合分析月报12份。 |
5 | 运营指标综合分析年度总结报告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中山市每年各项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与省的指标要求进行比对,对运营指标总体情 况进行展示。输出运营指标综合分析年度总结报告1份。 |
6 | 运营指标专项分析报告 | 按照采购人需要,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季度对运营指标进行专项分析并输出报告,对专项内容进行细化分析和比对,并展 示分析结果。全年输出运营指标专项分析报告不少于4份。 |
7 | 运营综合监控周报 | 每周对本周运营综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总结,全年输 出运营综合监控周报不少于50份。 |
8 | 运营综合监控月报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运营综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总结 ,全年输出运营综合监控月报12份。 |
9 | 运营综合监控年度总结报告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全年在运营综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总结,全年输出运营综合监控年度总结报告1 份。 |
10 | 推广人员培训与指导教材 | 全年开展推广人员培训(大型)不少于3次,全市各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指导不少于24次,输出培训教材1套,含现场讲解PPT及配套 word版操作指引等材料。 |
11 | 运营服务工作周报 | 每周对本周运营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周运营工作作出 计划,全年输出运营服务工作周报不少于50份。 |
12 | 运营服务工作月报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运营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个月运 营工作作出计划,全年输出运营服务工作月报12份。 |
13 | 运营服务工作年度总 结报告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全年运营服务工作内容进 行总结,输出运营服务工作年度总结报告1份。 |
8. 信息安全要求
本项目系统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保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定级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进行设计建设。充分考虑应用层的安全性,做好信息资源的访问控制;系统应能够提供用户权限配置及用户操作审计控制。
8.1 系统定级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评估要求
信息系统应在设计之初,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定级对象,分别确定定级对象的系统服务和业务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而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等级。
8.2 信息系统安全功能设计要求 信息系统在进行功能设计时应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安全审计、交互安全、数据分类、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等功能,为应用系统提供安全服务。 权限管理功能: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管理,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机构提供权限内服务; 安全审计功能:记录用户操作业务系统与安全相关的行为和操作数据,形成审计记录。并通过实现对审计记录的分析,实现快速准确定位业务系统的安全状态; 交互安全功能:应用系统应对人机交互及系统间调用接口实现安全保护等。数据分类功能:对数据不同类别进行标记,并进行相应保护; 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功能: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进行非明文传输和存储保护。 8.3 信息系统源代码编码安全要求 信息系统应在设计、开发阶段遵循源代码安全要求,包括对输入校验、输出编码、会话管理、文件系统访问、数据传输及存储、异常处理和代码注释等进行规范。 8.4 数据保护要求 系统关键信息应在应用程序中实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验证和内容审核流程的功能开发,并对关键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加密、脱敏、封装和关联性隔离以及容灾备份等,保障数据在产生、传输、处置和存储等流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 8.5 部署运行安全要求 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针对网络结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领域进行安全防护设计、选型和实施,做到网络结构清晰;网络边界、安全域边界、业务边界隔离防护合理、措施有效;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设施自身安全防护可达到信息系统相应等级的安全要求等。 应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实施等工作开展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系统安全规划、实施、运行方案,对信息系统的部署、使用、应急响应及恢复处置等过程进行详细规定。 8.6 安全测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平台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鉴定,实施等保测评的信息系统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为二级,相关测评经费不包含在本项目中,由采购人另行支付。投标人应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相关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鉴定(等保二级)、密码测评工作。 9. 第三方验收测评要求 本项目系统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通过第三方测试公司的验收测评并获取相应的测评报告。第三方测试公司由采购人聘请,相关测评经费由采购人负责。第三方测评公司需依据信息系统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等需求,对应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评,提供公正、客观的测评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投标人应配合第三方测试公司完成第三方测评相关工作。 10.项目管理实施要求 10.1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 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几类人员,且每类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 需求分析师 系统设计工程师界面设计工程师 开发工程师(含前端开发工程师和后台开发工程师) 测试工程师 |
实施工程师 运营人员(需现场驻点服务)客服人员 系统维护工程师 ★投标文件应明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职务、相关资质和项目经验等,如具体项目有迫切需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承诺人员全部提供服务。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12人,其中项目总体建设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1人。(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投入的上述服务人员名单,并在名单中标注服务人员对应的级别。该名单需加盖公章。) ★中标人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应为所有项目组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项目组成员因为工作在现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 10.2 ★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开发、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实现市级移动支撑能力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的搭建、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支持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三方测评及等保测评,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10.3 项目培训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实施,投标人需结合实际业务制定合理完善的培训方案: (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采购人熟悉本平台技术、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及维护相关知识。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出各阶段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有关培训。 (3)所有的培训费用(培训费、师资费用、教材费用、认证考试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必须计入合同总价,培训师资要求有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高级职称或项目管理高级职称或副教授级以上。 (4)每次培训后,由采购人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样回访,记录对于培训效果的评价,最终由采购人总结培训的优点和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由中标人进行调整优化。 (5)针对采购人的项目人员,中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专题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1小时,每次培训的培训人数不超过20人。 (6)针对用户单位相关的工作人员,中标人承诺在中山市范围内举办至少 3场集中授课培训,采购人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培训人员,人数不限。 (7)培训内容分为系统操作培训和系统运维培训: 系统操作培训:指引参训人员更快地熟悉系统操作,更好地使用系统功能; 系统运维培训:指引参训人员熟悉系统的运维管理工具,能独立完成日常的运维与运营管理工作。 10.4 项目验收交付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配试用账号。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采购人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投标人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项目运营服务期满12个月及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需通过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并获得对应测评报告。项目综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11. 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软件开发成果提供运维服务,确保本项目开发各系统模块能够持续稳定运行。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11.1 平台运行维护
投标人应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及时处理运行故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
具体工作任务如下表: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热线解答 | 对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提出的技术咨询进行解答。 |
故障处理 | 定位故障原因,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不包括网络环境、硬件设备、 中间件。 |
漏洞修补 | 对发现系统漏洞进行修复,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
日常运行监控 | 安排人员持续对系统进行监控,主动发现系统故障和漏洞并予以解决。 |
应急响应 | 应急预案的编写,应急演练场景的准备与实施等。 |
巡检服务 | 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系统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
日常运行报告 | 每月汇总形成一份月报,包括技术咨询情况、故障响应及处理情况、系统运 行状况及检查结果等。 |
维护服务方式具体包括:
技术支持热线服务
需提供7×24的全天候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故障报修服务,热线支持范围包括用户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常规咨询及故障申告。
远程接入支持服务
该服务主要针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现场支持服务
对于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需迅速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安排经
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在规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赶赴现场并立刻开始进行不间断服务直至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 11.2 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或通过综合验收后)后,因应用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顿、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中标人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用于快速响应和处理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要即时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应说明理由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12. 保密要求 (1)中标人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对采购人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2)与本项目有关采购人的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 ||
4 | 四、付款方式要求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完成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98万合同款。 2. 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 ,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75%。 3. 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 ,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4. 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余下合同款。 5. 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扣除相关合同款项。若服务过程中中标人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采购人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6.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的和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 |
5 | 五、投标现场演示 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资料。如演示、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U盘等设备,请供应商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投影设备(VGA接口)。 演示事项:地点:评标现场 时间:10分钟。 演示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的要求进行现场演示,评委根据演示的情况给分。演示顺序:按照纸质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演示。 备注: ( 1)评标(演示)现场不允许带手机等有通讯功能的电子工具,不提供无线网络连接,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现场情况,自备演示的工具。 ( 2)如果投标人在演示时需要使用移动终端来实现演示功能的,建议使用平板电脑(不能有通讯卡)等非手机的移动终端来实现演示。 ( 3)投影仅提供VGA接口,请演示的投标人自行解决接口转换问题。 | |
★ | 6 | ★投标文件应明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职务、相关资质和项目经验等,如具体项目有迫切需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承诺人员全部提供服务。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12人,其中项目总体建设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1人。(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投入的上述服务人员名单,并在名单中标注服务人员对 应的级别。该名单需加盖公章。) |
★ | 7 | ★中标人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 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 8 | 10.2 ★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开发、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实现市级移动支撑能力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的搭建、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支持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三方测评及等保测评,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 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山市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8.02%,完成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202万合同款。 2期:支付比例46.98%,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75%。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4期:支付比例5%,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 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余下合同款。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采购人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中标人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 。项目综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软件集成实施 服务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 项 | 1. 0 0 | 7,210,0 00.00 | 7,210,0 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附表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1 | 一、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
2 |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 |
三、项目详细要求 1.项目背景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21 年工作要点》中要求: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探索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1.1亿,日均活跃用户突破100万(不含疫情防控服务)。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开展为中小企业赋能系列专项行动,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8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50万。优化粤政易平台分级管理功能, 完善平台开放式技术架构 ,加快地市和部门应用接入,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2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00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实现视频会议全省全覆盖。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出台“粤系列”平台管理办法,促进平台健康高效广泛应用。 《广东省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制订本地区“粤系列”平台建设推广计划,统筹市级各部门应用建设需求,按照省统一标准部署建设。负责审核本地区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特色应用接入“粤系列”平台需求,打造地方特色专版。协调解决本地区平台建设推广中的问题。县(区)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依托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开展政务服务应用建设和业务创新,避免独立建设和重复开发。各地各部门在遵循数字政府统一技术标准前提下,可根据业务需要基于“粤系列”平台标准版进行拓展,打造专版(专区),上线特色应用和服务。 《中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提出:全面推行“指尖计划”,建成整体、移动、协同、创新、阳光、集约、共享、可持续的服务型政府。推行“指尖计划”,拓展微信等第三方互联网服务渠道,通过便捷的智能终端入口,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实现“就近办”“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让信息多跑路, 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目标,增强社会公众获得感、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 ,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2019年开始,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了“粤省事·中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办理政务业务,此举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正式迈入“指尖办理”时代,“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是设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新端口,逐步对接、同步办理“粤省事”平台上的多项政务服务和个人电子证照。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跳转到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页面,经过个人信息验证后,可以足不出户办理 “粤省事”平台开放的业务。“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上线启动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机通办”,变“跑大厅”为“跑网厅”的其中一项举措。 为落实省“粤省事”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省事”平台,开展粤省事中山专版(一期)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内部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5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54个,核减1个。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粤省事”宣传推广工作 ,截止目前,“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超431万,累计上线838项服务(省统建事项),832项服务实现 “零跑动”,中山实名用户数占比常住人口的 127.51%,全省排名第三,中山市“粤康码”累计登记人数 (687.1万)、公共场所累计检测人数(682万)等指标居全省第一。 2020年以来,中山市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陆续推出多项本地特 |
色高频商事服务事项,便企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14.31万商事主体注册使用“粤商通”,体验“掌上办事”的轻松快捷。自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上线“粤商通”以来,中山市通过进行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不断推进企业开办、公共资源交易、用水用气、惠企政策查询等高频便企商事服务事项指尖办,逐步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与智能审批。这一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作为全省率先在粤商通上线“便企一件事”专区的地市,中山市实现网上办理平台与线下办证服务点相融合,打通便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落实省“粤商通”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商通”平台,开展粤商通中山专版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今年内完成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0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39个,含省统建事项在内“粤商通 ”中山专版目前共上线351个事项,其中197个实现零跑动。同时,采购人积极开展“粤商通”宣传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粤商通”中山注册企业数达到26.13万 2.信息化现状 2.1 “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应用现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 ,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2019年开始,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了“粤省事·中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办理政务业务,此举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正式迈入“指尖办理”时代,“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是设在“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新端口,逐步对接、同步办理“粤省事”平台上的多项政务服务和个人电子证照。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跳转到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页面,经过个人信息验证后,可以足不出户办理 “粤省事”平台开放的业务。“粤省事·中山”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上线启动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机通办”,变“跑大厅”为“跑网厅”的其中一项举措。 为落实省“粤省事”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省事”平台,开展粤省事中山专版(一期)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内部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5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54个,核减1个。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粤省事”宣传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超431万,累计上线838项服务(省统建事项),832项服务实现“零跑动”,中山实名用户数占比常住人口的 127.51%,全省排名第三,中山市“粤康码”累计登记人数(6 87.1万)、公共场所累计检测人数(682万)等指标居全省第一。 2.2 “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应用现状 2020年以来,中山市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陆续推出多项本地特色高频商事服务事项,便企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14.31万商事主体注册使用“粤商通”,体验“掌上办事”的轻松快捷。自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上线“粤商通”以来,中山市通过进行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不断推进企业开办、公共资源交易、用水用气、惠企政策查询等高频便企商事服务事项指尖办,逐步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与智能审批。这一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作为全省率先在粤商通上线“便企一件事”专区的地市,中山市实现网上办理平台与线下办证服务点相融合,打通便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落实省“粤商通”建设运营工作任务,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采购人积极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粤商通”平台,开展粤商通中山专版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服务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今年内完成验收,项目计划接入50个事项,当前已接入上线39个,含省统建事项在内“粤商通 ”中山专版目前共上线351个事项,其中197个实现零跑动。同时,采购人积极开展“粤商通”宣传推广工作,截止目前,“粤商通”中山注册企业数达到26.13万。 |
3. 建设目标 在省“数字政府”建设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支撑能力,基于“粤省事”、“粤商通”的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接入一批高频服务应用,为中山市企业、群众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一站式、免证办、政务通”贴身服务,进一步丰富“粤系列”产品功能及服务能力,扩大“粤系列”产品的本地影响力,提升“粤系列”产品的注册率、活跃度、用户黏性及满意度,实现政务服务从多网到一网、从跑断腿到零跑动、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服务的转变升级。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和民生服务水平提升,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全省政务服务新标杆、推动中山市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创新,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极大提升中山市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从而不断向“智慧化”城市生态系统的目标迈进,帮助中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良、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4.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21万。 5. 建设周期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6.项目需求 6.1 用户需求 本项目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商事主体、政府工作人员。 个人用户:主要包括在中山居住的社会群众、逐步将旅居全国(包括港澳)的中山居民等群众,围绕户政、社保、税务、教育等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为个人提供办事查询、办事预约、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服务。 商事主体用户:主要包括已在中山市注册或有意向在中山市注册投资的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企业经办人,该类用户对本项目的需求是通过一个平台即可享受中山市的各类涉企政务服务,并且可以及时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沟通,方便的解决企业商业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政府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各接入事项主管部门及平台运营单位,该类用户对本项目的需求是可以通过“粤系列”移动政府服务平台开展各项政务服务业务工作。 6.2 业务需求 6.2.1 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需要整合各业务部门系统,建设面向中山市全体社会群众和商事主体的“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中山特色专版,围绕社保、公积金、户政、企业开办、税务、不动产等热点领域 ,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高频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再造办理流程,实现掌上联动办理,为用户在人、财、物、信息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做好支撑,促进我区政务服务改革深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6.2.2 政务服务业务需求 在以往,个人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办理业务时,需要去多个部门办理,面对各个部门烟囱式的系统,往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个人及企业用户迫切需要一个整合多个办事部门业务系统的集约化应用平台 ,迫切需要通过一个账号、一个平台,随时/随地就可以办成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 6.2.3 共享协同需求 对接个人及企业服务政府部门(公安、教体、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工信、发改、住建等),对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信息全流通和业务协同,让用户办事能够一次办全、一次办好。 6.3 本地特色事项入驻需求 充分利用省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并充分挖掘地市特色需求,广泛接入企业群众迫切需要在指尖办 |
理的高频服务事项,真正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将指尖办服务延伸至群众企业办事的方方面面。
配合中山市政务服务业务优化的需要逐步接入一批中山市特色事项,核心聚焦可全流程网办、全流程无纸化、全市集中预约、进度主动推送及提醒等业务模式创新的服务事项。逐步入驻迁移各部门政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的移动政务服务事项,并加快接入公共服务、政策服务等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计划新接入不少于250个本地特色事项,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内容,拓宽个人、企业服务的服务深度和服务边界。
完成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驻事项与“粤省事”“粤商通”的深度融合,实现在“粤省事”“粤商通”可以搜索并跳转到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驻事项。实现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驻事项利用“粤省事”公众号、“粤商通”AP P的消息服务建立和用户的快速连接,实现向用户推送各类服务进度通知、服务办结通知、服务评议等消息,点击消息可以快速跳转至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对应消息内容页面。
6.4非功能性需求
6.4.1 可靠性需求
系统设计建设应采用高可靠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力和纠错能力,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系统开发要面向最终用户,使用户对系统易于接受、易于掌握、易于操作,系统功能要实用性强、可用性好,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高效地使用。
6.4.2 运行效率需求 运行效率要求包括:
(1)在推荐的硬件系统条件下,开发的软件系统应能达到特定的运行速度,系统运行速度较快,能够达到管理数据的浏览、各种处理、查询统计等日常工作的响应要求,且该速度不以依赖特定的硬件能力为前提,以利于整体提高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
(2)系统运行时,对系统硬件资源的利用率要合理,避免占用过多系统硬件资源或过于频繁的硬盘访问等,以提升整体运行速度。
6.4.3 系统性能需求
平台需满足中山市公众、企业使用,尽可能覆盖到各市直部门的高频民生服务;建成后应能够支持日访问用户200万以上,访问包括:登录、查询、办理业务,并发量200以上。
具体系统响应指标要求如下:
序号 | 性能指标 | 响应时间 |
1 | 进入系统登录主界面 | 小于3秒 |
2 | 成功登录系统,出现登录后初始页 | 小于3秒 |
3 | 操作各环节按键后 | 小于5秒 |
4 | 常用查询功能 | 小于5秒 |
5 | 常用统计功能 | 5-15秒 |
6 | 系统纠错响应时间 | 小于5秒 |
7. 建设内容
本项目计划入驻250个具备中山特色的民生服务事项至“粤省事”、“粤商通”,具体要求如下:
7.1 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本项目计划入驻一批具备中山特色的民生服务事项至“粤省事”平台中,投标人需对每个入驻“粤省事”的事项进行开发改造并完成接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确认、事项梳理、技术培训、系统设计、设计审核(业务原型确认)、前端开发、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接口开发、对接联调、系统测试、事项配置、检查及上线等服务内容,并提供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实施服务方案等规划设计内容
。
本项目已明确需要接入“粤省事”平台的事项清单如下(注:事项清单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动态调整,“粤省事”接入事项总数约135个,上下浮动不超过10个):
序号 | 业务部门 | 拟接入的事项名称 | 类型 |
1 | 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车管业务预约(驾驶证补证换证业 务预约办理) | 办理 |
2 |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 执业兽医备案 | 办理 |
3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档案转出 | 办理 |
4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档案接收 | 办理 |
5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档案借阅 | 办理 |
6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办理 |
7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认定申请 | 办理 |
8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 办理 |
9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5日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 办理 |
10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 | 办理 |
11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 定申请 | 办理 |
12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确认 申请 | 办理 |
13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 | 办理 |
14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康复确认申请 | 办理 |
15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 办理 |
16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旧伤复发确认申请 | 办理 |
17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 办理 |
18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 | 办理 |
19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 | 办理 |
20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山市人才入户 | 办理 |
21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 办理 |
22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日制本科落户津贴 | 办理 |
23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 | 办理 |
24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手房(一次性付款)) | 办理 |
25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手房(分期付款)) | 办理 |
26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27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28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29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租房提取协议终止 | 办理 |
30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贷款资格认证 | 办理 |
31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 | 办理 |
32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 办理 |
3
33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 | 办理 |
34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产权维护 | 办理 |
35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申报进度查询 | 办理 |
36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提取结果确认 | 办理 |
37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提取转账失败处理 | 办理 |
38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商贷首付提取 | 办理 |
39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 金) (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 办理 |
40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 金) (组合贷款) | 办理 |
41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 金) (纯商业贷款) | 办理 |
42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消费提取协议终止 | 办理 |
43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4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 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5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6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7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8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提取 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49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住保 障性住房 | 办理 |
50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住房公积 金) | 办理 |
51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银行卡关联 | 办理 |
52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文旅活动 | 办理 |
53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场馆预定 | 办理 |
54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文旅地图 | 查询 |
55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景区预约 | 办理 |
56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纪念 图书馆) | 入馆预约 | 办理 |
57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艺术 中心) | 演出购票 | 办理 |
58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艺术 中心) | 演出活动查询 | 查询 |
59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 化馆) | 场地预约 | 办理 |
60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 化馆) | 活动报名 | 办理 |
61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 | 参赛报名 | 办理 |
化馆) | |||
62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考报名信息查询 | 查询 |
63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考志愿填报查询 | 查询 |
64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考报名 | 办理 |
65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考志愿填报 | 办理 |
66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考成绩证明下载 | 查询 |
67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工单处理进度 | 查询 |
68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工单详细信息查询 | 查询 |
69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按关键词搜索查询常见问题 | 查询 |
70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按部门分类查询展示部门的常见问 题 | 查询 |
71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工商专题 | 查询 |
72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公积金专题 | 查询 |
73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公安专题 | 查询 |
74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普通医保专题 | 查询 |
75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生育医保专题 | 查询 |
76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社保专题 | 查询 |
77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就业专题 | 查询 |
78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办事秒查办事地址专题 | 查询 |
79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处理结果评价 | 办理 |
80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中心 | 12345在线客户服务 | 办理 |
81 | 中山市民政局 | 机构内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申 请 | 办理 |
82 | 中山市民政局 |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 | 办理 |
83 | 中山市民政局 | 养老机构信息查询 | 查询 |
84 | 中山市民政局 | 居家服务站信息查询 | 查询 |
85 | 中山市东区 | 5G+视频掌上通视频在线咨询 | 查询 |
86 | 中山市东区 | 5G+视频掌上通服务评价 | 办理 |
87 | 中山市东区 | 5G+视频掌上通在线办理 | 办理 |
88 | 中山市东区 | 5G+视频掌上通视频服务记录查 询 | 查询 |
89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进度查询 | 查询 |
90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服务评价 | 办理 |
7.2 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本项目计划入驻一批具备中山特色的企业服务事项至“粤商通”平台中,投标人需对每个入驻“粤商通”的事项进行开发改造并完成接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确认、事项梳理、技术培训、系统设计、设计审核(业务原型确认)、前端开发、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接口开发、对接联调、系统测试、事项配置、检查及上线等服务内容,并提供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实施服务方案等规划设计内容
。
本项目已明确需要接入“粤商通”平台的事项清单如下(注:事项清单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动态调整,“粤商通”接入事项总数约115个,上下浮动不超过10个):
序号 | 业务部门 | 拟接入的事项名称 | 类型 |
1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书核发(新申请) | 办理 |
2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书核发(注销) | 办理 |
3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新 申请) | 办理 |
4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注 销) | 办理 |
5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含中医医疗广告 )核发 | 办理 |
6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广告(中医类)审查证明核发 | 办理 |
7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审批(变更) | 办理 |
8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审批(换卡) | 办理 |
9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放射工作人员证 | 办理 |
10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 办理 |
11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变 更) | 办理 |
12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放射诊疗许可(新证) | 办理 |
13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 ) | 办理 |
14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办理 |
15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 办理 |
16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延续) | 办理 |
17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变更) | 办理 |
18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 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 办理 |
19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新申请) | 办理 |
20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复审) | 办理 |
21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延期复审) | 办理 |
22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 | 办理 |
23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 办理 |
24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 | 办理 |
25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 发(变更) | 办理 |
26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备案 | 办理 |
27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办理 |
28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出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 | 办理 |
29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备案 | 办理 |
3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 | 办理 |
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注销 | 办理 |
32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 | 办理 |
33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注销 | 办理 |
34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 | 办理 |
35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办理 |
36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办理 |
37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 | 办理 |
38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 办理 |
39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 办理 |
4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 办理 |
4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办理 |
42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 办理 |
43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办理 |
44 | 中山市民政局 | 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 办理 |
45 | 中山市水务局 |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核定 | 办理 |
46 |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 全检查(非告知承诺件) | 办理 |
47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看——本地政策展示及查询(惠企政 策展示、查询和标签管理) | 查询 |
48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看——行业资讯展示及查询(行业资 讯公告的展示及查询) | 查询 |
49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看——沙龙活动展示及查询(论坛活 动展示、报名、签到) | 查询 |
50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看——企业信息和标签管理 | 查询 |
51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特色主题服务——本地企业库和特色产 业展示 | 查询 |
52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融——金融产品展示 | 查询 |
53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融——金融政策展示 | 查询 |
54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茶楼 | 查询 |
55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查——我要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查询 |
56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一企查——我要开医疗器械销售企业 | 查询 |
57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出版物零售企业(书店) | 查询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
58 | 中心 | 我要开便利店 | 查询 |
59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食品生产企业 | 查询 |
60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农副食品加工企业 | 查询 |
61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药店 | 查询 |
62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KTV | 查询 |
63 | 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管理 中心 | 我要开中央厨房 | 查询 |
64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预约服务 | 办理 |
65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取号服务 | 办理 |
66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进度查询 | 查询 |
67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统一服务评价 | 办理 |
68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中山产业扶持资金项目进度查询 | 查询 |
69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中山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政策资讯查询 | 查询 |
70 |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中山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结果公示查询 | 查询 |
71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网约车运输证合法有效性查询 | 查询 |
72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网约车驾驶员证的合法有效性查询 | 查询 |
73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事登记机读档案查询 | 查询 |
74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事登记注册档案查询 | 查询 |
75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缴存登记业务(住房公积金) | 办理 |
76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住房公积金) | 查询 |
8. 宣传推广要求
为提升“粤系列”中山特色专版对公众企业的触达面,投标人需采取“线上+线下”联合的宣传推广方式,开展多角度、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推广工作。宣传推广作为本项目的配套服务,不额外计算费用。 9.项目管理实施要求
9.1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投标文件应明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职务、相关资质和项目经验等,如具体项目有迫切需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承诺人员全部提供服务。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总体建设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8人,项目质保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2人(驻点服务人员均需按照采购人对驻点场地、时间等具体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投入的上述服务人员名单,并在名单中标注服务人员对应的级别。该名单需加盖公章。)
★中标人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应为所有项目组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项目组成员因为工作在现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
9.2★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试运行,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9.3项目培训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实施,投标人需结合实际业务制定合理完善的培训方案: (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采购人熟悉本平台技术、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及维护相关知识。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出各阶段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有关培训。 (3)所有的培训费用(培训费、师资费用、教材费用、认证考试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必须计入合同总价,培训师资要求有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高级称或项目管理高级职称或副教授级以上。 (4)每次培训后,由采购人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样回访,记录对于培训效果的评价,最终由采购人总结培训的优点和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由中标人进行调整优化。 9.4项目验收交付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采购人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中标人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综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10. 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软件开发成果提供运维服务,确保本项目开发各系统模块能够持续稳定运行 。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 1)平台运行维护 投标人应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及时处理运行故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 具体工作任务如下表: |
维护服务方式具体包括:技术支持热线服务 需提供7×24的全天候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故障报修服务,热线支持范围包括用户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常规咨询及故障申告。 远程接入支持服务 该服务主要针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现场支持服务 对于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需迅速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在规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赶赴现场并立刻开始进行不间断服务直至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 ( 2)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或通过综合验收后)后,因应用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顿、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中标人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用于快速响应和处理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要即时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应说明理由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11. 保密要求 (1)中标人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对采购人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2)与本项目有关采购人的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 、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故障处理 | 定位故障原因,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不包括网络环境、硬件设 备、系统软件的恢复。 |
日常运行报告 | 每周汇总形成运行报告,包括系统运行检查结果等。 |
4 | 四、付款方式要求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完成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202万合同款。 2. 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 ,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75%。 3. 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 ,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5%。 4. 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中标人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余下合同款。 5. 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扣除相关合同款项。若服务过程中中标人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采购人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6.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的和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 | |
5 | 五、投标现场演示 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资料。如演示、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U盘等设备,请供应商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投影设备(VGA接口)。 演示事项:地点:评标现场 时间:10分钟。 演示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的要求进行现场演示,评委根据演示的情况给分。演示顺序:按照纸质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演示。 备注: ( 1)评标(演示)现场不允许带手机等有通讯功能的电子工具,不提供无线网络连接,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现场情况,自备演示的工具。 ( 2)如果投标人在演示时需要使用移动终端来实现演示功能的,建议使用平板电脑(不能有通讯卡)等非手机的移动终端来实现演示。 ( 3)投影仅提供VGA接口,请演示的投标人自行解决接口转换问题。 | |
★ | 6 | ★投标文件应明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职务、相关资质和项目经验等,如具体项目有迫切需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承诺人员全部提供服务。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总体建设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8人,项目质保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2人(驻点服务人员均需按照采购人对驻点场地、时间等具体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投入的上述服务人员名单,并在名单中标注 服务人员对应的级别。该名单需加盖公章。) |
★ | 7 | ★中标人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 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 8 | 9.2★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试运行,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 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
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采购包2: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 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311093000956000001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原件一起放入唱标信封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原件一起放入唱标信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 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3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采购包2: 3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采购包2: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 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每个采购包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 格[2002]1 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银发【2017】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银行机构 经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 客户业务部 邹可仕 18802598981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陈小龙 15889891688 2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 金融事业部 陈炳菁 18928108782 普惠金融事业部 杨培鹏 15900085352 3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 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赖思韵 22644682 4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光宇 88862643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黄嘉霖 13824720741 6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总行公司业务部 杜保森 88884181 7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晓冰 13823931817 8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企 业金融部 刘中芳 0760-88368666-203172 9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事业部 唐庆颖 1392499 8608 10 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业务管理部 张梓颖 0760-88858067 11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 公 司金融部 杨顺龙 88776919 12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陈廷忠 15113386853 普惠金融部余超贤 15918291829 13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李建夏 13631124024、0760-8791181 6 分行营业部 徐艺 13928142042、0760-87911808 14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营销管理部 叶怡 281 37855 15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业务部 赵荣耀 13042854636/86939959 1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中山支行 王涛 89986282/18926998881 17 浦发银行中山分行 交易银行部 付涛 07 60-89982303 2)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 com)和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网址:www.zsythxt.zs.gov.cn)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 3)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 rcrfsp.com)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5)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 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采购包2: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 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询价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询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
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 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关兆弘
电话:18676155123 传真:0760-23326263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五楼招标事业部邮编:5284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63号101室
电 话:0760-88266155、88266862、88266299
邮 编:528400
传 真:0760-88266215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 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 核实价×C1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 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 核实价×C1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 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向项目组织机构及评审专家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文件,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 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 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 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 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2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文件 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 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
4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
5 |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6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 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7 | 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内容 。 | 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内容。 |
8 |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9 |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 合理。 |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
10 | 技术服务及承诺满足用户需求 要求。 | 技术服务及承诺满足用户需求要求。 |
11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 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采购包2(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2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文件 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 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
4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
5 |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6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 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7 | 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内容 。 | 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内容。 |
8 |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9 |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 合理。 |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
10 | 技术服务及承诺满足用户需求 要求。 | 技术服务及承诺满足用户需求要求。 |
11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 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理解程度 (3.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项目现状、项目目标的理解、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描述准确、全面,深入理解“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与省“数字政府”架构关系,能根据背景现状分析问题的,得3分; 良:投标人理解较准确、较全面的,得1.8分; 中:投标人理解一般、不全面的,得0.6分; 差:投标人未能理解本项目背景、项目现状 、项目目标或未进行描述的,得0分。 |
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及维护服务内容、流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分工等内容。 优: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流程、管理制度 、人员职责分工描述清晰合理、可执行性高的,得3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内容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流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分工描述基本清晰可行,得1.8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内容一般,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服务流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分工描述不清晰,可行性一般的,得0.6分; 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未 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
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控制、试运行及验收等内容。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符合或优于项目需求,完整、周详、可行的,得3分;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8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一般响应项目需求,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0.6分; 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与实施方案未 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
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方案的合理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全面准确、符合实际,总体设计准确合理,能详细描述系统架构、技术架构、网络架构、数据流图,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较准确,较符合实际,总体设计较准确合理,能详细描述系统架构,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8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一般,总体设计一般,部分设计存在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得0.6分; 差:投标人未能理解采购人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总体设计 的,得0分。 | |
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方案) (9.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详细描述“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页面具体内容,深入理解省“粤省事”页面接入规范,能提供关键页面UI设计的,得9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描述“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页面具体内容并符合基本功能要求的,得6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一般,建设内容描述不清晰,或存在少量偏差的,得3分; 差:投标人提供 的项目建设方案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存在重大偏差的,得0分。 | |
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方案) (9.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详细描述“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页面具体内容,深入理解省“粤商通”页面接入规范,能提供关键页面UI设计的,得9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描述“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页面具体内容并符合基本功能要求的,得6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一般,建设内容描述不清晰,或存在少量偏差的,得3分; 差:投标人提供 的项目建设方案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存在重大偏差的,得0分。 | |
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及基础技术支撑能力调用方案) (12.0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及基础技术支撑能力调用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专区配置管理功能设计及数据统计分析展示内容详细合理,提供与广东省“公共支撑平台智能网关”对接的详细描述,并能提供关键页面UI设计的,得12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专区配置管理功能设计及数据统计分析展示内容符合基本功能要求的,得 8.4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建设内容描述不清晰,或存在少量偏差的,得4.2分; 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 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存在重大偏差的,得0分。 | |
现场演示(10分钟) (18.0分) | 根据投标人对建设方案的演示、演讲的合理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优: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分析全面准确、符合实际,对本项目系统与省“数字政府”架构关系理解到位,系统架构、技术架构、网络架构、数据流图等设计合理详尽,能够详细描述本项目系统与广东省“公共支撑平台智能网关”对接流程,演示、演讲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为优,得18分; 良: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分析较准确,对本项目系统与省“数字政府”架构关系理解较为到位,系统架构、技术架构、网络架构、数据流图等设计较为合理,演示、演讲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为良,得12分; 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分析一般,对本项目系统与省“数字政府”架构关系理解一般,系统架构、技术架构、网络架构、数据流图等设计一般,部分设计演示、演讲内容存在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为中,得6分; 差:投标人演示、演讲内容与采购人项目需求存在重大偏差或未提供演示、演讲的,为差,得0分。 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 加系统演示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2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 |
商务响应程度 (3.0分) | 1、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建设内容、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除“★”条款外)),全部响应,服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3分); 2、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建设内容、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除“★”条款外)),全部响应 ,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8分); 3、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建设内容、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除“★”条款外)),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0.6分); 4、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建设内容、服务 要求、合同条款等(除“★”条款外)),不响应(0分)。 | |
商务部分
资格、资质及认证 (7.8分) | 1、投标人具有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一级认证证书得0.3分;二级认证证书得0.6分;三级或以上认证证书得1.2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得0.6分,满分2.4分 。 3、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著作权证书得0.6分,最高得分3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或以上证书得1.2分。 注: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2.7分) | 项目负责人资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得0.9分,最高得2.7分: 1、具有PMP证书; 2、具有ITIL证书; 3、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 注:①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 ,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➁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③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 满足人员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10.5分) | 项目团队成员资质: 投标人有稳定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资质情况(如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得分最高的证书评审,不重复计分): 1、每提供一个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得0.9分,本项最高得1.8分; 2、每提供一个高级大数据分析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下属考试机构颁发)得0.9分,本项最高得3.6分; 3、每提供一个CIS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得0.9分,本项最高得1.8分; 4、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得0.9分; 5、具有中级(或以上)软件设计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得0.6分; 6、具有中级(或以上)软件评测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得0.6分。 7、具有中级(或以上)网络工程师证书(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得 0.6分; 8、具有ITIL证书的得0.6分。 注:①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 ,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➁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③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 满足人员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业绩 (6.0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每个项目得0.6分,最多计算10个项目,满分6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 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01包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投标报价得 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项目理解程度 (2.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的理解及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对项目建设背景理解透彻,对建设目标定位和边界把握准确,得2.5分。 良:对项目建设背景理解较透彻,对建设目标定位和边界把握较准确,得1.5分 。 中:对项目建设背景基本理解,对建设目标定位和边界把握一般,得1分。 差:对项目建设背景理解片面,对建设目标定位和边界把握不准确,得0.5分。 | |
项目需求分析及总体设计 (5.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优:对项目建设需求理解和分析准确,总体设计思路合理且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5分。 良:对项目建设需求理解和分析较准确,总体设计思路较合理且相对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3.5分 。 中:对项目建设需求理解和分析一般,总体设计思路一般且基本贴合项目实 际情况,得2分。 差:对项目建设需求理解和分析不准确,总体设计思路不合理或不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0.5分。 | |
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及实施服务方案) (7.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及实施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对“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非常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合理,实施服务方案清晰并具备详细的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7.5分。 良: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较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较合理,实施服务方案较清晰并具备比较详细的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 DEMO截图,得5分。 中: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对“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完整度一般,业务系统改造描述合理性一般,实施服务方案清晰度一般并具备部分实施文档样例或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2.5分。 差: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对“粤省事”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不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不合理,实施服务方案不清晰,缺少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0.5分 。 | |
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及实施服务方案) (7.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对应业务系统改造及实施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对“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非常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合理,实施服务方案清晰并具备详细的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7.5分。 良: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较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较合理,实施服务方案较清晰并具备比较详细的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 DEMO截图,得5分。 中: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对“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完整度一般,业务系统改造描述合理性一般,实施服务方案清晰度一般并具备部分实施文档样例或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2.5分。 差: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对“粤商通”平台事项接入流程描述不完整,业务系统改造描述不合理,实施服务方案不清晰,缺少实施文档样例及软件功能DEMO截图,得0.5分 。 | |
技术部分
项目宣传推广方案 (7.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宣传推广目标、线上及线下宣传推广计划、宣传推广资源配置等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宣传推广目标明确、定位清晰;线上及线下宣传推广渠道多样、计划可执行度高;宣传推广资源配置丰富,得7.5分。 良: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宣传推广目标较明确、定位较清晰;线上及线下宣传推广渠道较多样、计划可执行度较高;宣传推广资源配置较丰富,得5分。 中: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 ,项目宣传推广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晰;线上及线下宣传推广渠道一般、计划可执行度一般;宣传推广资源配置一般,得2.5分。 差: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缺少项目宣传推广目标、定位;线上及线下宣传推广渠道少、计划可执行 度低;宣传推广资源配置匮乏,得0.5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2.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进度、质量、培训及验收交付等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组织架构完善、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节点设置合理;质量管理方案完整 、可执行度高;培训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验收交付流程科学可控,得2.5分。 良: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组织架构较完善、各岗位分工较明确 、职责较清晰;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节点设置较合理;质量管理方案较完整、可执行度较高;培训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验收交付流程较科学可控 ,得1.5分。 中: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项目组织架构完善度一般、各岗位分工、职责含糊;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节点设置合理性一般;质量管理方案完整度一般、可执行度一般;培训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一般;验收交付流程科学可控程度一般,得1分。 差: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项目组织架构不完善、缺少各岗位分工、职责不清;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节点设置不合理;质量管理方案不完整、可执行度低;培训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差;验收交付流程不科学 可控,得0.5分。 |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2.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维护及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承诺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制度等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全面准确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维护及服务体系健全,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合理,承诺服务内容优越,服务管理制度完整,得2.5分。 良:较准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维护及服务体系较健全,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较合理,承诺服务内容齐全,服务管理制度较完整,得1.5分。 中:对招标文件响应一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维护及服务体系健全度一般,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合理性一般,承诺服务内容不全,服务管理制度一般,得1分。 差: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项目售后服务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缺少维护及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 构不合理,承诺服务内容不全,服务管理制度不完整,得0.5分。 |
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为10分钟) ( 15.0分) | 由投标人进行本项目方案讲解和系统演示及答辩,整个述标演示时间约10分钟 ,根据述标表现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讲解:对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讲解 。着重对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包括:接入流程、事项对应业务系统改造、接入实施服务内容等进行说明。 2、系统演示:针对接入“粤省事”、“粤商通”的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软件功能DEMO进行分析演示并阐述事项的具体业务流程,演示内容包括: (1)“粤省事”事项接入演示(7.5分): ①“粤省事”事项接入方案及流程讲解说明,要求展示实施文档样例并覆盖10个流程及以上的得1.5分;覆盖7-9个流程的得1分;覆盖6个流程及以下的得0.5分。 ➁“粤省事”查询类事项演示,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的得 2分;演示1个的得1分。 ③“粤省事”办理类事项演示,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10个及以上页面的得4分;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6个及以上页面的得2.5分;演示1个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6个及以上页面的得1分 。 (2)“粤商通”事项接入演示(7.5分): ①“粤商通”事项接入方案及流程讲解说明,要求展示实施文档样例并覆盖10个流程及以上的得1.5分;覆盖7-9个流程的得1分;覆盖6个流程及以下的得0.5分。 ➁“粤商通”查询类事项演示 ,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的得2分;演示1个的得1分。 ③“粤商通”办理类事项演示,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10个及以上页面的得4分;演示2个及以上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6个及以上页面的得2.5分;演示1个事项且办理步骤涉及6个及以上页面的得1分。 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系统演 示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2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 |
企业综合实力 (4.0分) | 具有投标人名义用以证明软件系统开发能力的软件著作权数量,每提供1个得0. 4分,最高得4分。 注: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
资格、资质及认证 (10.0分) |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包括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得2分; 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BCMS),得2分; 3、CCR 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软件安全开发服务,得2分; 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等级证书。得2分; 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 MMI)三级或以上认证证书得2分,二级认证证书得0.8分,一级认证证书得1分。 注: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主体与投标主体须一致,未按 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4.8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 安全运维方向、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质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2分,满分4.8分。 注:①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➁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③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人员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 不得分。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11.2分) |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项目经理除外),如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得分最高的证书评审且每类证书最多计算两个,不重复计分: 1、具有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1个得1.2分,最高得4.8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下属考试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个得0.8分,最高得3.2分。 3、具有信息安全类的资格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每提供1个得0 .8分,最高得1.6分。 4、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的,每提供一个得0.8分,最高1.6分。 注:①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 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 ,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否则不得分。 ➁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③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人员 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业绩 (10.0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10分 。 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以投标人为主体,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02包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投标报价得 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01包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
色专版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甲 方 : 中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1、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期,以及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2、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开发、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实现市级移动支撑能力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的搭建、部署及上线,并支持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支持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上线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三方测评及等保测评,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三、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以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准,以下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 1)建设“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首页定制 | 在粤省事首页专区中增加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口,按照中山城市元素进行专区首页UI设计,根据中山特色服务内容进行排版,分类型设置各类服务事项入口及常用事项服务入口等 ,并设置广告位,提供办事服务入口的搜索服务,支持语音 输入搜索 |
2 | 城市一码通 | 接入中山市市民码服务 |
3 |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 | 统一预约服务 |
4 | 统一叫号服务 | |
5 | 统一进度查询服务 | |
6 | 统一评价服务 | |
7 | 民生特色服务专栏 | 12345服务专栏 |
8 | 公安交管专栏 | |
9 | 住房公积金专栏 | |
10 | 公共服务栏 | |
11 | 镇街专栏 | 根据各镇街需求开发镇街专栏首页,整合各镇街特色服务内 容,例如三角镇的您说我办、东区的视频办等 |
12 | 便民一件事专栏 | 建设便民一件事专栏,接入中山本地一件事服务 |
( 2)建设“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 | 统一预约服务 |
2 | 统一叫号服务 | |
3 | 统一进度查询服务 | |
4 | 统一评价服务 | |
5 | 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首页定制 | 在粤商通首页专区中增加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入口,按照中山城市元素进行专区首页UI设计,根据中山特色服务内容进行排版,分类型设置各类服务事项入口及常用事项服务入 口等,并设置广告位 |
6 | 中山特色惠企服务专区专栏定制 | 政企通专栏 |
7 | 卫生健康专栏 | |
8 | 应急管理专栏 | |
9 | 市场监管专栏 | |
10 | 镇街惠企服务专栏 |
( 3)建设“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配置管理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信息配置 |
2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管理 | |
3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查询 | |
4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详情 | |
5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热门搜索配置管理 | |
6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Banner轮播图配置管理 |
7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配置管理 | |
8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排序 | |
9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配置 | |
10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排序 | |
11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配置管理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信息配置 |
12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管理 | |
13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查询 | |
14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事项详情 | |
15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热门搜索配置管理 | |
16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Banner轮播图配置管理 | |
17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配置管理 | |
18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内栏目排序 | |
19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配置 | |
20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常用/热门服务事项排序 | |
21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 专区渠道运营管理 | “粤省事”中山渠道管理 |
22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 | |
23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 专区渠道运营管理 | “粤商通”中山渠道管理 |
24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 | |
25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 权限管理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查询 |
26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详情 | |
27 | “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管理 | |
28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 权限管理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查询 |
29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详情 | |
30 | “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运营管理平台用户权限管理 | |
31 | “粤省事”中山用户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统计数据查看 |
32 | 近30天“粤省事”中山用户注册数和活跃用户数变化情况 | |
33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新增情况 | |
34 | “粤省事”中山注册用户活跃情况 | |
35 | “粤商通”中山用户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统计数据查看 |
36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详情查看 | |
37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清单导出 | |
38 | 近30天“粤商通”中山用户注册数和活跃用户数变化情况 | |
39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分镇街查看 | |
40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清单分镇街导出 | |
41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情况镇街排行 | |
42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新增情况 | |
43 | “粤商通”中山注册用户活跃情况 | |
44 | “粤省事”中山事项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入驻事项数据统计 |
45 | “粤省事”中山各单位事项入驻情况 | |
46 | “粤省事”中山第三方渠道事项入驻情况 | |
47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排行榜 |
48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明细 | |
49 | “粤省事”中山事项访问量汇总 | |
50 | “粤省事”中山搜索关键字情况 | |
51 | “粤商通”中山事项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入驻事项数据统计 |
52 | “粤商通”中山各单位事项入驻情况 | |
53 | “粤商通”中山第三方渠道事项入驻情况 | |
54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排行榜 | |
55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明细 | |
56 | “粤商通”中山事项访问量汇总 | |
57 | “粤商通”中山搜索关键字情况 | |
58 | “粤省事”中山渠道运营数据查看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统计情况 |
59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用户访问统计情况 | |
60 | “粤省事”中山二维码分享与转化情况 | |
61 | “粤商通”中山渠道运营数据查看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生成及下载统计情况 |
62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用户访问统计情况 | |
63 | “粤商通”中山二维码分享与转化情况 |
( 4)调用基础技术公共支撑能力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公共能力对接调用 | 对接市城市大脑数字使能平台 |
2 | 对接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 |
3 | 调用统一智能语音服务 | |
4 | 对接市镇一体化云预约系统 | |
5 | 对接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 |
6 | 对接粤商码免证办接口 | |
7 | 对接其它公共支撑能力 | |
8 | 数据汇聚支撑 | 汇集省“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各类个人、企业的业务运营 统计数据 |
( 5)本地特色入驻事项功能深化技术支持
序号 | 模块 | 建设内容 |
1 | 完成入驻事项与专区专版的深度融合 | 配置入驻事项在“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及“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的访问路径及快速访问葵花码,实现在“粤省事”“粤商通”可以快速搜索并跳转到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入驻 事项 |
2 | 在“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入驻事项的相 关运营配置及数据统计 | |
3 | 配合省数字政府建设运 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 配合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提供本地特色入驻事项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就 “粤省事”“粤商通”事项接入的需求对接 |
4 | 编制规范文件并提供指导服务 | 根据省最新出台的指导文件编制适用于中山本地的事项接入 标准规范、流程指引等 |
5 | 提供本地特色事项入驻问题答疑、原型及UI设计指导等,实 现250个中山本地特色入驻事项(见附件3:事项清单)的快速上线 |
( 6)项目运营服务
序号 | 模块 | 服务内容 |
1 | “粤系列”系统运营服务 | 负责对“粤系列”系统进行运营,包括配合运营文案编写、协助活动策划与实施等,配合提升“粤系列”的注册用户数及活 跃用户数 |
2 | 平均每月输出不少于2篇运营文案(不含美工),全年输出 不少于24篇文案 | |
3 | 协助甲方完成运营活动策划方案编写,全年不少于1次 | |
4 | 运营活动结束后5工作日内负责对运营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运营活动对系统使用指标的拉升效果,全年总 结报告不少于1篇。 | |
5 | 每周对本周运营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周运营工作 作出计划,全年输出运营服务工作周报不少于50份。 | |
6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运营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并对下 个月运营工作作出计划,全年输出运营服务工作月报12份。 | |
7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全年运营服务工作内 容进行总结,输出运营服务工作年度总结报告1份。 | |
8 | “粤系列”运营指标综合分析服务 | 对“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的中山用户注册量、活跃度、事项数等相关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每月提供运营工作月报,每年提供运营工作年报,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各项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用户新增量、用户活跃度、累计用户 量、累计用户活跃度、用户留存率等 |
9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中山市各项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与省的指标要求进行比对,找出差距并分析原因,明确下个月的运营重点工作。全年输出运营指标综合分析月报12份 。 | |
10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中山市每年各项运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与省的指标要求进行比对,对运营指标总体情况进行展示。输出运营指标综合分析年度总结报告 1份。 | |
11 | 按照甲方需要,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季度对运营指标进行专项分析并输出报告,对专项内容进行细化分析和比对,并展示分析结果。全年输出运营指标专项分析报告不少 于4份。 | |
12 | “粤系列”运营综合监控服务 | “粤系列”运营综合监控包括“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中山用户流量监控分析、目标用户行为研究等,对监控中发现的 问题和异常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 |
13 | 每周对本周运营综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总结,全 年输出运营综合监控周报不少于50份。 | |
14 | 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运营综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 行总结,全年输出运营综合监控月报12份。 | |
15 | 12个月运营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全年在运营综合监控 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总结,全年输出运营综合监控年度总结报告1份。 | |
16 | “粤系列”业务培训服务 | 对本市及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及相关委办局负责“粤系列”宣传推广的人员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讲解演示“粤 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各项功能及服务。 |
17 | 全年开展推广人员培训(大型)不少于3次,全市各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指导不少于24次,输出培训教材1套,含现场讲 解PPT及配套word版操作指引等材料。 |
2、项目建设运营服务要求:
(1)项目总体建设期内需派驻至少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现场支撑服务。
(2)项目运营服务期自“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部署及上线完成后起不少于12个月,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宣传推广工作、宣传软文编写、宣传活动策划与实施协助、推广人员培训与指导等。
(3)要求项目综合验收前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项目运营服务。
3、项目培训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对甲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甲方熟悉项目技术、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
(2)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出各阶段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有关培训。
(3)所有的培训费用(培训费、师资费用、教材费用、认证考试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已经计入合同总价,培训师资要求有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高级称或项目管理高级职称或副教授级以上。
(4)每次培训后,由采购人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样回访,记录对于培训效果的评价,最终由采购人总结培训的优点和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由中标人进行调整优化。
(5)针对采购人的项目人员,中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专题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1小时,每次培训的培训人数不超过20人。
(6)针对用户单位相关的工作人员,中标人承诺在中山市范围内举办至少 3场集中授课培训,采购人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培训人员,人数不限。
(7)培训内容分为系统操作培训和系统运维培训:
系统操作培训:指引参训人员更快地熟悉系统操作,更好地使用系统功能;
系统运维培训:指引参训人员熟悉系统的运维管理工具,能独立完成日常的运维与运营管理工作。
4、信息安全要求
(1)本项目系统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保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
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定级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进行设计建设。充分考虑应用层的安全性,做好信息资源的访问控制;系统应能够提供用户权限配置及用户操作审计控制。
(2)本项目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项目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鉴定,实施等保测评的信息系统为“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为二级。乙方应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相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鉴定(等保二级)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影响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测评与鉴定工作。
5、第三方验收测评要求
本项目系统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通过第三方测试公司的验收测评并获取相应的测评报告。第三方测试公司由甲方聘请,相关测评经费由甲方负责。第三方测评公司需依据信息系统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等需求,对应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 中,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评,提供公正、客观的测评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乙方应配合第三方测试公司完成第三方测评相关工作。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出业务需求并配合乙方进行需求整理。
(2)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为乙方在现场工作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4)在乙方提出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及综合验收)申请时,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组织验收。
(5)按本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款。
(6)为乙方实施提供必要协调的支持。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完整的设计思路,对本项目质量和进度负责,协助总集成协调本项目有关各方的关系、分工。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品及技术选型必须经过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
(3)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测试、试运行、整体联调、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及综合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项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项目建设周期及具体时间进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验收。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免费质保期服务。
(6)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12人,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几类人员,且每类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
需求分析师
系统设计工程师界面设计工程师
开发工程师(含前端开发工程师和后台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
实施工程师
运营人员(需现场驻点服务)客服人员
系统维护工程师
其中项目运营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1人,具体人员安排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致,乙方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需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为所有项目组 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项目组成员因为工作在现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免于一切责任,如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7)接受甲方及本项目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检查、监督、验收和管理,按相关意见和要求进行整改。
(8)做好保密工作,乙方不得在项目建设过程及项目成果中设置任何隐蔽式的后门程序或脚本以窃取甲方信息。(见附件1:保密协议)。
(9)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办公设备,如果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员工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律师费等)。
(10)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对甲方形象、声誉等造成负面影响或者经济损失,乙方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挽回声誉、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附件2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扣除相关合同款项。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 元)。
2、上述费用已包含了货物、设计、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税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其他款项。
六、支付条件
1、采用 方式,甲方将相关合同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 | 乙方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地址 |
2、付款方法和条件如下:
(1)第一笔支付:完成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98万合同款。
(2)第二笔支付: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75%(即
¥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3)第三笔支付: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95%(即
¥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4)第四笔款项: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
续,向乙方支付余下合同款(即¥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
3)乙方开具的和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
七、项目验收交付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甲方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乙方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甲方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并按照甲方要求分配试用账号。项目内部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乙
方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甲方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乙方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项目运营服务期满12个月及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乙方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需通过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并获得对应测评报告。项目综合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乙方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文件交付
1、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故障维护手册、可供安装使用的系统安装程序、系统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2、甲方委托乙方需要提供系统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生产环境下正常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3、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将本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汇编成册交付甲方。
4、乙方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5、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十、质保期
1、项目的质保期为项目通过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综合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对系统进行维护。
2、平台运行维护
乙方应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及时处理运行故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具体工作任务如下表: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热线解答 | 对甲方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提出的技术咨询进行解答。 |
故障处理 | 定位故障原因,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不包括网络环境、硬件设备、 中间件。 |
漏洞修补 | 对发现系统漏洞进行修复,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
日常运行监控 | 安排人员持续对系统进行监控,主动发现系统故障和漏洞并予以解决。 |
应急响应 | 应急预案的编写,应急演练场景的准备与实施等。 |
巡检服务 | 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系统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
日常运行报告 | 每月汇总形成一份月报,包括技术咨询情况、故障响应及处理情况、系统运 行状况及检查结果等。 |
维护服务方式具体包括:
(1)技术支持热线服务:需提供7×24的全天候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故障报修服务,热线支持范围包括用户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常规咨询及故障申告。
(2)远程接入支持服务:该服务主要针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3)现场支持服务:对于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需迅速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在规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赶赴现场并立刻开始进行不间断服务直至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
3、故障响应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或通过综合验收后)后,因应用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顿、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乙方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用于快速响应和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要即时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乙方应说明理由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十一、考核要求
1、 乙方同意甲方对于本项目按照附件2《运维、运营服务考核表》对乙方进行考核及扣罚合同款项。
2、除首期款支付外,乙方每次申请项目款支付都需要接受甲方的考核,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考核结果。
3、考核体系
除首期款支付外,乙方每次申请项目款支付都需要接受甲方的考核,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5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8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乙方考核得分与项目合同款结算挂钩。项目考核得分为优秀或良好,则项目合同款结算不扣减;项目考核得分为一般,则项目合同款结算扣减当期款的10%;项目考核得分为不合格,则项目合同款结算扣减当期款的30%。
若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责令乙方进行限期整改;乙方需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能够完全符合合同、项目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负责组织在项目试运行期的维护保障,协调相关方及时对故障或者问题进行检测和修复。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若乙方建设的系统(含软、硬件)质量、指标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甲方要求导致不能通过内部验收或综合验收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进行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通过内部验收或综合验收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果乙方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服务的,每违反1次,甲方有权直接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收乙方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均未解决问题或者未启动紧急处置预案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的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甲方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十四、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使用电话、传真或者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合同意见。
十五、知识产权
1、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所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交付物、服务及技术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及其他权益的起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律师费等)。
十六、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与本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修改及变更
对合同条款、内容作出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安全保密
1、乙方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对甲方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2、与本项目有关甲方的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
十九、联络和通讯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分别指定如下联络人:
甲方联络人 | 乙方联络人 |
姓名: | 姓名: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二十、合同签订与生效
1、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合同附件,包含:附件1:保密协议;
附件2:运维、运营服务考核表;附件3:事项清单;
附件4: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更正文件;附件5:投标文件;
附件6:中标通知书。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章页)
甲方: (公章) | 乙方: (公章) |
地址: | 地址: |
代表(签名): | 代表(签名):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就中山市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下称:项
目)签订了《 合同》(下称:《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乙方的保密义务。为加强项目的保
密度,进一步规范乙方在系统安全和信息保密方面的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安全信息保障义务及保密义务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信息保障义务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有关煽动、破坏社会稳定或危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对社会稳定不利的敏感事件信息,包括制造事端的集会、上访、游行、罢工、罢课等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攻击党政机关领导人、损害国家声誉的政治谣言信息。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危及国家和社会安全的爆炸、投毒、恐吓等恶性恐怖事件信息。
5、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对信息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二、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范围:乙方在履行项目过程中获悉的全部信息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研究开发成果、软件源代码、规范流程、技术文档、管理制度及数据交换平台上运行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库和自然人、法人证照信息库的所有信息、数据。
2、保密信息载体:承载保密信息内容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3、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三、非保密信息
乙方可以证明属于下述各项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已公开发表或非因乙方原因已被公众所知悉的保密信息。
2、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
3、乙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的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四、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禁止任何与该保密信息无关之人员接触或取得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等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告知、公布、发布、泄露、披露、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保密信息。
3、乙方仅可为履行《合同》的需要,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员工和顾问,但乙方应确保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遵守保密信息的义务,与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就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承诺仅为完成项目使用保密信息,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场合及交易,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滥用保密信息。
5、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尽到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注意义务。
6、乙方承诺在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并确保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在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
7、项目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自行保存的保密信息予以返还、销毁或永久删除,乙方不得私下留存复印件,并在项目结束当日向甲方书面保证其已经采取前述措施。
8、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保密期限
乙方自执行项目起履行永久保密义务及安全信息保障义务。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违约或可能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避免违约。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遭受的索赔、行政处罚、诉讼费、律师费、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争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其他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3、如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乙方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争议之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
1、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能撤回、变更或声明作废本协议,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附件2:运维、运营服务考核表
评分项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功能(10分) | 完成的系统功能,功能可用率100%。 | 功能完全可用的,得满分;功能部分可用的,得5分;功能不可 用的,得0分。 | |
性能(10分) | 系统为保证其可用性能,应用功能需保证流畅性,简单操作 控制在5s以内,一般查询控制在5s,复合查询不高于15s,并尽可能提高性能,以保障系统的可用性。 | 满足性能要求的得满分,每发现一次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扣1分。 | |
符合性(10分) | 符合日常使用实际需要。 | 发现项目不符合中央文件要求与日常使用需要的,每次扣1分。 | |
可靠性(10分) | 产品选型及搭配技术路线,应确保稳定可靠,宕机每月不得 超过2次。 | 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
合规性(10分) | 产品选型100%应遵循规格要求。 | 每发现一次产品选型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 |
兼容适配性(10 分) | 应用系统建设和各类产品应具有兼容性及适配性。 | 每发现一个应用系统或产品不具备兼容性的,每次扣1分;每发 现一个应用系统或产品不具备适配性的,每次扣1分; | |
用户体验(10分 ) | 建设的应用系统应尽量保持用户使用习惯的一致性,满足业 务使用需求,力争达到好用水平。 | 不满足用户使用习惯的,每次扣1分。 | |
系统建设内容( 20分) | 完成建设“粤省事”中山特色服务专区;建设“粤商通”中山特色服务专版; 建设“粤省事”“粤商通”中山运营管理平台; 对接调用基础技术公共支撑能力; | 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 | |
上线本地特色入驻事项并深化配置。 | |||
派驻至少1名驻场工程师进行支撑服务; | |||
提供“粤系列”系统运营服务; | |||
项目运营服务( | |||
10分) | 提供“粤系列”运营指标综合分析服务; | 每缺一项服务扣2分。 | |
提供“粤系列”运营综合监控服务; | |||
提供“粤系列”业务培训服务。 |
附件3:事项清单(略)
02包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
用接入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甲 方 : 中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1、项目总体建设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包含综合验收时间),包括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起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项目质保期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包括1年的软件免费质保期。
2、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2)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20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3)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250个事项(累计)接入并对外提供服务,
(4)2022年9月10日前,通过项目内部验收。
(5)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试运行,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
三、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以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准,以下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 1)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乙方对每个入驻“粤省事”的事项(见附件3:事项清单)进行开发改造并完成接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确认、事项梳理、技术培训、系统设计、设计审核(业务原型确认)、前端开发、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接口开发、对接联调、系统测试、事项配置、检查及上线等服务内容。
( 2)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乙方对每个入驻“粤商通”的事项(见附件3:事项清单)进行开发改造并完成接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确认、事项梳理、技术培训、系统设计、设计审核(业务原型确认)、前端开发、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接口开发、对接联调、系统测试、事项配置、检查及上线等服务内容。
( 3)宣传推广服务
为提升“粤系列”中山特色专版对公众企业的触达面,乙方将采取“线上+线下”联合的宣传推广方式,开展多角度、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推广工作。宣传推广作为本项目的配套服务,不额外计算费用。
2、项目培训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对甲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甲方熟悉项目技术、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
(2)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出各阶段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有关培训。
(3)所有的培训费用(培训费、师资费用、教材费用、认证考试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已经计入合同总价,培训师资要求有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高级称或项目管理高级职称或副教授级以上。
(4)每次培训后,由甲方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样回访,记录对于培训效果的评价,最终由甲方总结培训的优点和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由乙方进行调整优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出业务需求并配合乙方进行需求整理。
(2)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为乙方在现场工作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4)在乙方提出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及综合验收)申请时,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组织验收。
(5)按本合同要求向乙方付款。
(6)为乙方实施提供必要协调的支持。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完整的设计思路,对本项目质量和进度负责,协助总集成协调本项目有关各方的关系、分工。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品及技术选型必须经过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
(3)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测试、试运行、整体联调、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及综合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项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项目建设周期及具体时间进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验收。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免费质保期服务。
(6)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总体建设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8人,项目质保期驻点服务人数不少于2人(驻点服务人员均需按照采购人对驻点场地、时间等具体要求提供服务)。具体人员安排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致,乙方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更换项目组人员,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需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为所有项
目组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项目组成员因为工作在现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免于一切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7)接受甲方及本项目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检查、监督、验收和管理,按相关意见和要求进行整改。
(8)做好保密工作,乙方不得在项目建设过程及项目成果中设置任何隐蔽式的后门程序或脚本以窃取甲方信息。(见附件1:保密协议)。
(9)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办公设备,如果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员工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律师费等)。
(10)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对甲方形象、声誉等造成负面影响或者经济损失,乙方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挽回声誉、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附件2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扣除相关合同款项。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 元)。
2、上述费用已包含了货物、设计、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税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其他款项。
六、支付条件
1、采用 方式,甲方将相关合同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 | 乙方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地址 |
2、付款方法和条件如下:
(1)第一笔支付:完成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202万合同款。
(2)第二笔支付:项目通过内部验收,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75%(即
¥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3)第三笔支付: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95%(即
¥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4)第四笔款项:项目自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结束为期一年质保期后,且乙方提交和支付金额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余下合同款(即¥ 元)。若服务过程中乙方违约或发生考核扣罚,则甲方实付款项应为核减违约金及考核扣罚金额后的金额。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和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
七、项目验收交付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采购人及本项目相关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乙方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甲方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并按照甲方要求分配试用账号。项目内部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乙方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甲方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乙方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乙方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需通过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并获得对应测评报告。项目综合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乙方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文件交付
1、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故障维护手册、可供安装使用的系统安装程序、系统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2、甲方委托乙方需要提供系统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生产环境下正常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3、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将本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汇编成册交付甲方。
4、乙方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相关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5、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十、质保期
1、项目的质保期为项目通过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综合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对系统进行维护。
2、平台运行维护
乙方应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及时处理运行故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具体工作任务如下表: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故障处理 | 定位故障原因,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不包括网络环境、硬件设 备、系统软件的恢复。 |
日常运行报告 | 定期汇总形成运行报告,包括系统运行检查结果等。 |
维护服务方式具体包括:
(1)技术支持热线服务:需提供7×24的全天候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故障报修服务,热线支持范围包括用户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常规咨询及故障申告。
(2)远程接入支持服务:该服务主要针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3)现场支持服务:对于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需迅速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在规定的故障响应时间内赶赴现场并立刻开始进行不间断服务直至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
3、故障响应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或通过综合验收后)后,因应用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顿、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乙方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用于快速响应和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要即时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乙方应说明理由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十一、考核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对于本项目按照附件2《运维服务考核表》对乙方进行考核及扣罚合同款项。
2、除首期款支付外,乙方每次申请项目款支付都需要接受甲方的考核,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考核结果。
3、考核体系
除首期款支付外,乙方每次申请项目款支付都需要接受甲方的考核,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考核结果。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5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8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乙方考核得分与项目合同款结算挂钩。项目考核得分为优秀或良好,则项目合同款结算不扣减;项目考核得分为一般,则项目合同款结算扣减当期款的10%;项目考核得分为不合格,则项目合同款结算扣减当期款的30%。
若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责令乙方进行限期整改;乙方需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能够完全符合合同、项目管理制度、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负责组织在项目试运行期的维护保障,协调相关方及时对故障或者问题进行检测和修复。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若乙方建设的系统(含软、硬件)质量、指标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甲方要求导致不能通过内部验收或综合验收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进行整改,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通过内部验收或综合验收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果乙方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服务的,每违反1次,甲方有权直接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收乙方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均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未启动紧急处置预案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
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的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甲方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十四、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使用电话、传真或者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合同意见。
十五、知识产权
1、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所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交付物、服务及技术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及其他权益的起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律师费等)。
十六、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与本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七、合同修改及变更
对合同条款、内容作出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安全保密
1、乙方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对甲方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2、与本项目有关甲方的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
十九、联络和通讯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分别指定如下联络人:
甲方联络人 | 乙方联络人 |
姓名: | 姓名: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二十、合同签订与生效
1、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合同附件,包含:
附件1:保密协议;
附件2:运维服务考核表;附件3:事项清单;
附件4:招标文件; 附件5:投标文件; 附件6:中标通知书。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章页)
甲方: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章) | 乙方: (公章) |
地址: | 地址: |
代表(签名): | 代表(签名):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就中山市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下称:项
目)签订了《 合同》(下称:《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乙方的保密义务。为加强项目的保
密度,进一步规范乙方在系统安全和信息保密方面的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安全信息保障义务及保密义务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信息保障义务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有关煽动、破坏社会稳定或危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对社会稳定不利的敏感事件信息,包括制造事端的集会、上访、游行、罢工、罢课等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攻击党政机关领导人、损害国家声誉的政治谣言信息。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项目、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发送、传播危及国家和社会安全的爆炸、投毒、恐吓等恶性恐怖事件信息。
5、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对信息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二、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范围:乙方在履行项目过程中获悉的全部信息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研究开发成果、软件源代码、规范流程、技术文档、管理制度及数据交换平台上运行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库和自然人、法人证照信息库的所有信息、数据。
2、保密信息载体:承载保密信息内容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3、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三、非保密信息
乙方可以证明属于下述各项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已公开发表或非因乙方原因已被公众所知悉的保密信息。
2、甲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
3、乙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的保密信息,且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禁止任何与该保密信息无关之人员接触或取得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等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告知、公布、发布、泄露、披露、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保密信息。
3、乙方仅可为履行《合同》的需要,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员工和顾问,但乙方应确保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遵守保密信息的义务,与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就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承诺仅为完成项目使用保密信息,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场合及交易,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滥用保密信息。
5、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尽到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注意义务。
6、乙方承诺在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并确保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在项目中不存在利益冲突。
7、项目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自行保存的保密信息予以返还、销毁或永久删除,乙方不得私下留存复印件,并在项目结束当日向甲方书面保证其已经采取前述措施。
8、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保密期限
乙方自执行项目起履行永久保密义务及安全信息保障义务。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违约或可能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或避免违约。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遭受的索赔、行政处罚、诉讼费、律师费、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争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其他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3、如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信息保障义务或保密义务,乙方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争议之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
1、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能撤回、变更或声明作废本协议,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附件2:运维服务考核表
评分项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功能(10分) | 完成的系统功能,功能可用率100%。 | 功能完全可用的,得满分;功能部分可用的,得5分;功能不可 用的,得0分。 | |
性能(10分) | 系统为保证其可用性能,应用功能需保证流畅性,简单操作 控制在5s以内,一般查询控制在5s,复合查询不高于15s,并尽可能提高性能,以保障系统的可用性。 | 满足性能要求的得满分,每发现一次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扣1分。 | |
符合性(10分) | 符合日常使用实际需要。 | 发现项目不符合中央文件要求与日常使用需要的,每次扣1分。 | |
可靠性(10分) | 产品选型及搭配技术路线,应确保稳定可靠,宕机每月不得 超过2次。 | 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
合规性(10分) | 产品选型100%应遵循规格要求。 | 每发现一次产品选型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 |
兼容适配性(10 分) | 应用系统建设和各类产品应具有兼容性及适配性。 | 每发现一个应用系统或产品不具备兼容性的,每次扣1分;每发 现一个应用系统或产品不具备适配性的,每次扣1分; | |
用户体验(10分 ) | 建设的应用系统应尽量保持用户使用习惯的一致性,满足业 务使用需求,力争达到好用水平。 | 不满足用户使用习惯的,每次扣1分。 | |
事项接入情况( 25分) | 完成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中山本地特色服务事项接入“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合计250个。 | 每缺一个事项扣1分。 | |
宣传推广服务( 5分) | 采用“线上+线下”联合的宣传推广方式,提供多角度、多渠 道、广覆盖的宣传推广服务。 | 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附件3:事项清单(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 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3958采购项目编号:GPDI-3F-2021-05419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你方组织的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项目的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为:GPDI-3F-2021-05419],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 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业 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 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于“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中山特色专版及高频服务应用接入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DI-3F-2021-05419]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