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鹤山年产 10GW 单晶组件投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2-132 号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x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鹤山年产 10GW xx组件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鹤山年产 10GW xx组件项目
⚫ 预计投资额:根据投资协议,预计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子公司投资总额约 25 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鹤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投资建设年产 10GW xx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提交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鹤山市人民政府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鹤山市人民政府
乙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GWxx组件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乙方将在鹤山市内设立控股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由项目子公司租赁甲方提供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
3、乙方项目公司投资概算(含流动资金):年产10GWxx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5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基于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具体投资预算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厂房和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算,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达产。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
(二)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厂房和附属设施租赁,并提供项目支持和保障;乙方承诺设立项目公司,按期建设投产。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经乙方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