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定代表人:孙超;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主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xxx升 编号:临 2022-030
山东xxx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采购甲醇、甲胺等化学原料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公司增加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原因
受国际能源价格持续大幅涨价等诸多因素影响,化工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同时因国家强化“双碳”、“双控”政策,能耗指标受到严格控制,公司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需加大化工原料的采购力度。
为稳定采购渠道和原料供应,公司拟增加与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
二、关联方情况
x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xxxxxx 00 xxxxxxxxx 0000-0-0 x
(X);法定代表人:xx;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主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零配件批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华通资产总额为 4852 万元,净资产 945 万元,
营业收入为 6949 万元,净利润 1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山东华通签署的原关联采购交易协议审批情况及内容
1、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包括
公司与山东华通续签关联采购交易协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xxx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2、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xxx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山东华通签署了《采购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甲醇、甲胺等化学原料。
交易的定价原则:产品价格遵循公允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预计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向关联方采购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
交易价款结算:双方据实计算和支付交易金额,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法。协议生效条件及协议有效期:本次签署的有关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并签章;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对该等关联交易履行法定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四、增加公司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情况 1、2021 年关联采购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向山东华通采购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际采购 6,766.22 万元,完成 135.32%。
2、公司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增加情况
公司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提升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着“互惠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沟通协商,拟将 2022、2023 年关联采购交易协议最高年度金额上限分别调增至 30,000 万元、30,000 万元。
关联采购交易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五、增加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x次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的增加,有利于公司稳定采购渠道和原料供应,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顺应国家“双碳”、“双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以及面临的政策约束,为稳定采购渠道和原料供应,增加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是必要的,其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本次增加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增加公司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程序
x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常怀春、xx、xxx、xxx、xxx、xxx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山东xxx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xxx升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的认可意见;
3、xxx升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与山东华通关联采购交易协议额度的独立意见。
山东xxx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