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認購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認購方同意認購獨立投資組合(基金公司之獨立投資組合)之5,000, 000股F-1類股份,總認購金額為現金5,000,000美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認購協議
(於百(慕股達份註冊代成號立:之有限公司)
519)
須認予購披基露金交權易益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認購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認購方同意認購獨立投資組合(基金公司之獨立投資組合)之5,000,000股F-1類股份,總認購金額為現金5,000,000美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認購協議項下認購事項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全部低於25%,故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認購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認購方同意認購獨立投資組合(基金公司之獨立投資組合)之 5,000,000股F-1類股份,總認購金額為現金5,000,000美元。
認購協議
認購協議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訂約方
(1) 實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及
(2) 基金公司。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基金公司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將予收購之資產及認購金額
根據認購協議,認購方同意認購獨立投資組合( 基金公司之獨立投資組合)之 5,000,000股F-1類股份,總認購金額為現金5,000,000美元。上述認購金額將以本集團之內部資源撥付。
認購金額5,000,000美元乃根據認購協議之條款、發售備忘錄及本集團之財務資源而釐定。
於認購事項完成後,認購事項將於本集團之財務報表內入賬為按公允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獨立投資組合之條款
獨立投資組合之名稱 | : | Huangpu River Capital SPC — Jinshan Segregated Portfolio |
參與股份 | : | 基金公司董事就獨立投資組合初步設立及指定一類參與股份,即F-1類股份,乃按認購協議及發售備忘錄之條款發售。基金公司董事可隨時就獨立投資組合設立及指定其他類別及/或系列股份而毋須通知參與股份持有人或參與股份持有人同意。基金公司董事可因不同理由而將股份類別及/或系列細分,包括交易貨幣、應付費用、提供資訊級別及贖回權利方面。 |
投資目的及策略 | : | 獨立投資組合之主要投資目的為尋求資本增值。 |
投資經理將會僅透過投資Horizon Robotics(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之C輪優先股以尋求達成投資目的。Horizon Robotics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根據人工智能演算法開發及製造智能處理器、開發相關軟件及硬件,以及提供雲服務業務。 | ||
年期 | : | 獨立投資組合之年期乃自認購協議日期起計為期四年,首年為投資期,而其後三年為退出期。倘退出期內 Horizon退出事件(定義見下文)未能完成,年期可自動延長一年。除非認購方另行同意,否則延長須以兩次為限。 |
派息政策 | : | 目前並無預期投資所得任何收入或收益將以股息方式分派。 |
管理 | : | 基金公司董事承擔基金公司管理及行政方面的一切責任。然而,就獨立投資組合而言,基金公司董事已將日常投資決策的責任轉授予投資經理。 |
管理服務費 | : | 基金公司將每年向認購方收取相等於其認購金額2%之管理服務費。首兩年之管理服務費(即認購金額之4% )將於認購時支付。如果第三年或任何其後年度(如有)之實際管理期間不足6個月,則該年度之管理服務費將為認購金額之1%。如果第三年或任何其後年度(如有)之實際管理期間超過6個月,則該年度之管理服務費將為認購金額之2%。在向F-1類股份持有人作出任何分配前,餘下年度之應計管理服務費(如有)將從Horizon退出事件(定義見下文)之收益中扣除。 |
表現費 | : | 於Horizon Robotics就其股份進行首次公開發售或 Horizon Robotics之C輪優先股以現金或公開買賣證券轉讓(各自為「Horizon退出事件」)之時,及於基金公司向認購方分配前,基金公司須於支付所有應計管理服務費、與獨立投資組合有關之合理成本和支出以及交易成本後,但於向認購方作出任何分配前,向投資經理支付一筆表現費:(i)倘Horizon退出事件所變現之純利相當於認購方之平均年回報少於50%,則表現費相等於Horizon退出事件所變現之全部純利之20%;或(ii)倘Horizon退出事件所變現之純利相當於認購方之平均年回報之50%或以上,則表現費相等於Horizon退出事件所變現之全部純利之30%。 |
在虧損情況下,除了首兩年之管理服務費,基金公司將不會收取任何表現費,且將不會徵收其他管理服務費,僅交易成本將被扣除。 就計算表現費而言,「純利」指基金公司在Horizon退出事件變現之Horizon Robotics之C輪優先股之資產淨值 (扣減於Horizon退出事件時已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如有,不包括於認購時支付的管理服務費 )、與獨立投資組合有關之合理成本及開支及交易成本及稅項之總額,超出Horizon Robotics之C輪優先股之總認購價之金額(如有)。 | ||
贖回 | : | F-1類股份可能無法按持有人之選擇而贖回。倘基金公司董事真誠認為有關持有人未能符合發售備忘錄所載述之適當性準則,則基金公司董事可能會促使基金公司按每股股份1美元之價格強制贖回及購回於有關贖回及購回時持有人所持有之全部F-1類股份,或要求有關持有人轉讓其全部F-1類股份予一名適當人士。 |
參與股份之轉讓 | : | 未經基金公司之事先書面同意,參與股份不得轉讓。 |
Horizon退出事件後之分配 | : | 於Horizon退出事件後,將根據基金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按以下優先次序分派現金或財產: |
(i) 首先,償還獨立投資組合之尚未償還債務及負債 (如有),包括向投資經理支付管理服務費及表現費;及 | ||
(ii) 其次,按比例向F-1類股份之持有人分派。 |
進行認購事項之理由及裨益
x公司進行認購事項之主要目的為使本公司投資組合多元化,從而提高盈利能力。認購事項可讓本公司利用閒置現金以提升回報。
經考慮基金公司之投資目的及Horizon Robotics之前景,並憑藉投資經理之經驗及專長,董事相信認購事項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之整體利益。
有關本集團及認購方之資料
x集團及認購方
x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而本集團主要從事度假村及物業發展、物業投資及投資控股。
認購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為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主要從事投資控股。
有關基金公司及獨立投資組合之資料
基金公司為一家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獨立投資組合有限公司。基金公司之法定股本為50,000美元,其乃由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之管理層股份及49,900,000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之參與股份組成,其可就不同獨立投資組合及不同類別發行。基金公司已向投資經理發行100股管理層股份,相當於基金之 100%股權。
獨立投資組合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推出,於本公告日期,獨立投資組合之已發行及擬發行單位數目(包括根據認購事項將予發行之單位)將不多於40,000,000股F-1類股份。
由於獨立投資組合乃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新成立,故獨立投資組合並無歷史財務業績。
有關投資經理之資料
投資經理為Huangpu River Ventures Limited,其為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並主要從事資產管理。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投資經理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投資經理由(i)Xxxx Xxxxx擁有30%;(ii)PreAngelleo Management LLC
(一間根據美利堅合眾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由Xxxx Xxxxx全資擁有)擁有 30%;及(iii)China A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一間根據英屬處女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由The R.V. Gold Trust全資擁有)擁有40%,The R.V. Gold Trust的受益人為Xxxx 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及Xxxx Xxxxxxxx分別佔10%、30%、30%及 30%擁有權。
投資經理之董事為Xxxx Xxxxx女士、Xx Xxxxxxx女士及Xx Xxxxxxxxx先生,全部均於投資或資產管理領域具有多年經驗。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認購協議項下認購事項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全部低於25%,故認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 F-1類股份」 | 指 | 指定為F-1類股份的參與股份 |
「本公司」 | 指 | Applied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一家根據百慕達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519 )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基金公司」 | 指 | Huangpu River Capital SPC,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並於開曼群島註冊為獨立投資組合公司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香港」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獨立第三方」 | 指 | 連同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 (定義見上市規則)且與彼等概無關連之人士 |
「投資經理」 | 指 | Huangpu River Ventures Limite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發售備忘錄」 | 指 | 基金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刊發之發售備忘錄,當中載列(其中包括)獨立投資組合條款及認購基金公司股本中F-1類股份之要約 |
「參與股份」 | 指 | 基金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美元之參與及無表決權股份 |
「獨立投資組合」 | 指 | Huangpu River Capital SPC — Jinshan Segregated Portfolio,基金公司之獨立投資組合 |
「認購方」 | 指 | 實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
「認購事項」 | 指 | 根據認購協議之條款認購5,000,000股F-1類股份,總認購金額為5,000,000美元 |
「認購協議」 | 指 | 認購方與基金公司就認購事項訂立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之認購協議 |
「附屬公司」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美元」 | 指 |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 |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主 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席、署理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xx明
香港,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xxx先生(主席兼署理行政總裁)為執行董事;xxxx及xxxxx為非執行董事;以及xxxxx、xxx先生及xxxxx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