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拟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东华软件长三角城市群中心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0 亿元,一期拟租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园 D2 栋 4 层,租赁办公楼面积约 650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项目建设软件研发平台和软件产品服务业务,并作为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新基建板块业务的承载平台。未来五年,项目预计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技术研发人员及配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6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着平等、自愿、共赢、诚信的原则签署了《投资协议》,共建战略合作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安徽省首个千亿元产值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合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招商、服务和管理等全面运营工作。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一)项目内容
1、乙方拟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东华软件长三角城市群中心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0 亿元,一期拟租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园 D2 栋 4 层,租赁办公楼面积约 650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项目建设软件研发平台和软件产品服务业务,并作为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新基建板块业务的承载平台。未来五年,项目预计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技术研发人员及配
套服务体系规模预计不少于 500 人,配套建设xx技术产业中试基地,搭建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软件研究院。
2、项目计划于 2020 年 5 月租赁办公楼,2020 年 7 月项目运营。
3、乙方或其指定方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出资设立的一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底前设立,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自动承接本协议书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就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优惠政策
项目公司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经营,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各级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给予项目如下优惠政策支持:
1、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园场地给予免租政策(不含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免租期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乙方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公司海恒集团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2、甲方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公司做大做强并上市,积极协助乙方对接市区各相关部门。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依法合规参与市区两级的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享受安徽省科技创新、制造强省、人才建设等优惠政策。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享受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5、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享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不能按上述条款要求给予乙方优惠,以新规定、新政策为准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7、不同政策中重复涉及同一方面的,不重复执行。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位于经济发展富有活力的长三角地区,地处安徽省中部,交通发达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新,如今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产业集聚效应显著、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享有“国家新型工业化家电示范基地(全国)”、“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发展十佳实践园区” 等多项殊荣。
公司依托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基础、区位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整合双方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积极推进东华软件长三角城市群中心总部基地项目的落地,实现在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新基建领域的产品创新与行业解决方案优化,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合作协议对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投资协议书》。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