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上海音乐学院
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专业学位)
经定向就业单位 (甲方)与培养单位 上海音乐学院(乙方) 对在职人员 (丙方)进行培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推荐丙方报考乙方 2022 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经入学考试和审核,乙方拟录
取该考生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由乙方负责该生入学后的培养和管理,学制 3 年。
二、丙方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医疗费用、副食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
三、丙方在学期间,乙方按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培养,并按学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办法管理。硕士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符合乙方学位授予等条件,乙方将按学籍、学位管理规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丙方如违反协议或擅自退学,乙方将不发给学历证明,不授学位,不退回当年的培养经费。
五、丙方培养经费为每年 23000 元,共计 69000 元。超过三年,费用另计。该培养经费由 丙方 支付。该培养经费一般按学年分期交付的付款方式, 丙方 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经费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由学校统一办理发放),乙方收到此款后方可办理注册和入学手续。
六、丙方毕业后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协议执行,乙方不负责推荐就业单位。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定向就业单位 (人事部门盖章): | 培养单位:上海音乐学院 | 姓名: 证件号: |
代 表: | 代 表: | 签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电话: |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