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登记注册与行 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甲 方: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 方:广州政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63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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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的规定,双方就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事宜,以及项目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4、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和招标纪要。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二、合同标的
1、乙方需完成甲方 2021 年约 4.2 万卷、96.6 万页的商事主体业务登记档案规范处理技术服务工作。
2、乙方需按珠海市香洲区档案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完成甲方 2020-2021 年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约 1.2 万卷、21 万页行政许可业务档案规范处理技术服务工作。
3、乙方需派驻54 个人月的专业人员,负责2021 年度登记注册大厅业务受理材料的检查、预整理工作。
4、联系人: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乙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提供合同约定的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给乙方进行集中规范处理技术服务工作,并确保档案交接及时,以满足乙方工作进度要求。
2、甲方应免费提供加工场地及相关设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的义务。
4、甲方有在乙方完成批次规范处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后 7 个工作日内
进行验收的义务,如无故(书面xx的)不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同及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完成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工作;提供项目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数字化软件。
2、乙方在项目开展服务过程中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因乙方原因发生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提供商事主体业务登记档案服务工作所需要的耗材,包括复印纸、装订线、胶水、涂改液、铅笔、签字笔等。
4、乙方提供行政许可业务档案服务工作所需要的耗材,包括档案盒、档案封面、档案目录、复印纸、装订线、白乳胶、自动号码机、涂改液、铅笔、签字笔等。
5、乙方提供行政许可业务档案辅助工作,包括核对档案信息,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制作档案清单,协助打证,辅助处理业务受理其他工作。
6、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负责对所属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与生活秩序的管理,并定期开展安全和保密教育工作。
7、乙方所有在甲方提供的场地中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应打上最新安全补丁,应安装有效的防火墙、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反病毒库;为避免因局域网及设备故障而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所有乙方的电脑必须自建局域网,如需向甲方借用设备,甲方不承担因设备故障为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8、乙方应在项目相应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报告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9、乙方对甲方的档案资料(包括书式及电子档案),不得擅作他用,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搞乱档案。
五、合同期限及项目验收
1、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服务金额达到本合同总额。
2、项目验收包括纸质档案验收和电子数据验收两部分。纸质档案的验收以交接清单为准,首先对照移交清单清点档案数量,然后抽取每个验收批次总卷数的 5‰对档案整理、装订质量进行验收。电子数据的验收以双方签订的《加工标准》为基础,首先对扫描页数进行核实,然后采购人抽取每个验收批次总卷数的 5‰,检查扫描档案的索引信息,扫描图像的质量,扫描档案与书式档案的一致性等。差错率要求为 5‰页
(即差错率不高于 5‰即为验收通过),差错率计算方式为:验收发现错误的页数除以本次验收抽取的总页数。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有款项均指人民币,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
2、业务登记档案规范整理服务费单价为每卷 3.5 元(叁元伍角),业务登记档案数字化
处理服务费单价为每页 0.35 元(叁角伍分),行政许可档案规范整理服务费单价为
每卷 18 元(壹拾捌元),行政许可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费单价为每页 0.35 元(叁
角伍分),业务受理材料的检查、预整理工作为 356,400.00 元(叁拾xxx仟肆佰
元整);合同总金额为 1,131,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元整),在合同总金额内按实际工作量及单价据实结算。
3、分期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结算报告及正式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七、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掌握的甲方的业务档案(包括书式及电子档案),不得擅作他用,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交叉。
2、甲方对于合同涉及的乙方定价,软硬件和项目实施方案、软件版权等商业秘密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外传播或者用于其它用途。
3、乙方在项目实施中的获知的其它需保密的信息,如相关数据、系统账户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外传播或用于其它用途。
4、 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者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合作方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没有法定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全部或部分),乙方有权迟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经乙方书面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xxx泄漏任何信息和作任何非法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
依法追究的权力。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应按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处理,若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十一、 其它
1、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份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盖章):广州政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63 号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
产业大厦 2 座 205-206 室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牌支行
账号:44001580502053005370
日期: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一致。
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项目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因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为甲方提供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纸质档案原件及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和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以后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甲方档案信息秘密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愿共同遵守:
一、保密职责
第一条 双方确认: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甲方的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档案目录以及电子文件等)内容为甲方的秘密,乙方必须保守该等秘密。乙方除为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所需,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抄写、留存甲方档案材料或者将因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制件等、档案材料原件带离甲方所指定的工作场所。乙方同时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第二条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项目实施期间了解到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档案材料不予外泄,以保证其秘密性。
第三条 除了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包括乙方非参与本项目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档案材料,也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为甲方商事登记业务资料规范整理服务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信息秘密和其他与档案数字化处理相关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档案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第五条 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商事登记业务资料规范整理服务项目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及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第六条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乙方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经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物件。乙方因项目实施工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档案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能交付甲方的应立即交还甲方,不能交付甲方的则乙方应予以及时销毁或对载体上记录的信息作不可恢复的删除。
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在双方约定的项目实施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其它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和本协议,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同时予以赔偿;如在项目实施完毕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双方签订的《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资料规范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另外就差额部分予以赔偿。
三、免责条款
第九条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协议有效期
第十条 x协议有效期为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
五、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x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