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服务定义
学校社会工作
(中文译本)
I 服务定义
简介
1. 学校是除家庭以外另一个有助青少年塑造个性及行为的场所。在追求学问以外,旨在帮助学生更清楚了解自己、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培养个人及人际关系技巧。为达到以上目标,我们必须引导及帮助学生增强本身的能力。
2. 因此,学校社会工作提供后勤支援服务,透过应用社会工作的原则及方法,因应学生的成长过程及/或对学校生活的适应力提供协助,尤其是协助在这些方面遇到困难的学生。
3. 学校社会工作主要以学校为基础,但在需要时亦包括家访及外展服务。
目的及目标
4. 学校社会工作旨在:-
⚫ 帮助学生充分发展潜能,达致健康的个人发展,获得充足及适当的学校教育,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并引导他们关心社会;
⚫ 帮助学生处理个人、家庭及人际关系或学习问题;
⚫ 增强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之间的联系。
服务性质
5. 学校社会工作透过提供下列服务,达到预防、发展及补救的功能:
⚫ 个案工作服务;
⚫ 小组及活动;
⚫ 咨询服务; 以及
⚫ 协调及动员非驻校的社会资源。服务对象
6. 学校社会工作为所有全日制中学提供服务,并特别关注在个人、家庭及人际关系或学习方面有问题的学生。
II 服务表现标准
7.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服务量
服务量标准 | 服务量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在该年度内处理的个案总数 | 70 x 在该年度内用作计算服务量标准的认可学校社工职位(附注 1&2) |
2 | 在该年度内达致协定目标后完结的个案总数(附注 3) | 23 x 在该年度内用作计算服务量标准的认可学校社工职位(附注 4) |
3 | 在该年度内举办的活动总节数(迎新活动除外) | 40 x 在该年度内用作计算服务量标准的认可学校社工职位(附注 5) |
4 | 在该年度内提供咨询服务的总次数(附注 6) | 380 x 在该年度内用作计算 服务量标准的认可学校社工职位 |
注释 | 1. 认可学校社工职位指(a) 2000 年 4 月 1 日的学校社工人手编制及(b) 2000 年 4 月 1 日后因注入新资源的学校社工职位估计人手编制。 |
(a) 2000 年 4 月 1 日是机构同意接纳整笔拨款时,服务营办者的学校社工人手编制定影日期。有关人手编制是计算服务量标准的基础。然而,年内或 2000 年 4 月 1 日后的服务扩展或缩减所导致的学校社工人手编制的调整将获确认。 | |
(b) 学校社工职位估计人手编制指因 2000 年 4 月 1 日后注入额外资源而用作计算津贴的估计人手编制的数目。 2. 如服务量标准 1 的实际服务量达议定水平的 95%但不足 100%,x 90%但不足 95%,x 85%但不足 90%,则服务量标准 3 的议定水平可分别上调 7%、14%及 21%。 | |
3. 达致协定目标后完结的个案指服务对象资料系统反映已达致或部分达致协定目标后完结的个案。 4. 如服务量标准 2 的实际服务量达议定水平的 95%但不足 100%,x 90%但不足 95%,x 85%但不足 90%,则服务量标准 3 的议定水平可分别上调 7%、14%及 21%。 5. 当服务量标准 1 及服务量标准 2 的实际服务量如注释 2 及注释 4 所述未能符合标准时,服务量标准 3 的原本议定水平将上调如注释 2 所列,然后服务量标准 3 的原本议定水平将上调如注释 4 所列。 | |
6. 咨询指为学生、学校、教师、家长及与学生相关委员会提供的咨询服务。 |
服务成效
服务成效 标准 | 服务成效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在该年度内达致与服务使用者协定的目标后完结的个案百分率 | 75% |
2 | 在该年度内达致与小组成员协定的目标后完结的小组百分率(附注 7) | 60% |
注释 7. 50%以上小组成员表示小组已达致协定目标。
基本统计数据
8. 在该年度内与非驻校社会资源协调联络的总数(与个案相关除外)
基本服务规定
9. 服务应由持有认可社会工作学位的注册社工提供
10. 服务应以驻校方式提供
质素
11.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 16 项服务质素标准。
III 社署对服务营办者的责任
12. 社署会按《津贴及服务协议通用章节》的规定,向服务营办者履行「社署的一般责任」内胪列的职责。
IV 资助基准
13. 资助基准载于社署向服务营办者发出的要约及通知书内。津贴
14. 服务营办者将每年按整笔拨款模式获发资助(不包括租金及差饷)。整笔拨款已考虑个人薪酬,包括供聘用注册社工及支援人员的公积金,以及其他适用于服务单位营运的「其他费用」(用以支付其他相关运作开支,包括雇员补偿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及认可收费(如有的话)。获社署认可提供资助活动处所的租金及差饷,将按实际费用另行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发放。
15. 服务营办者可靈活使用获发的整笔拨款,但必须遵从最新《整笔拨款手册》、有效的《整笔拨款通告》及社署就津助政策和程序向机构发出的管理建议书及通函就使用资助所载列的指引,以及《社会福利资助指引》(1993 年 10 月)。整
笔拨款或会有所调整,包括因应公务员薪酬调整而作出薪金调整,以及因应政府整体物价格调整因素而调整「其他费用」。政府不会承担因计划所引致而超出核准资助额的任何负债或财政影响的责任。
发放款项安排、内部控制及财务申报规定
16. 如服务营办者《接纳津贴及服务协议》,将会每月获发整笔拨款资助。
17. 服务营办者须负责维持稳健有效的财务管理系统,包括预算规划、推算、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及审计。服务营办者须妥善备存与项目有关的收支账簿、记錄及证明文件,以供政府代表查核。
18. 服务营办者须根据最新《整笔拨款手册》订明的规定,提交经《专业会计师条例》(第 50 章)下注册的执业会计师审查的xx财务报告及审核的整间机构年度财务报表,而有关报告及报表须经兩名机构的授权代表签署,即董事会主席/机构主管/机构社会福利服务主管。xx财务报告应以现金记账方式拟备,而折旧、员工积存休假等非现金项目不应计入报告内。
V. 其他资料
19. 除了本《协议》外,服务营办者亦须遵守相关《服务规格》所载列的规定/承諾,以及服务营办者建议书和补充资料的内容(如有的话)。如这些文件内容出现矛盾,则以本《协议》为准。社署会密切监察服务营办者有否遵守所有上述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