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GS-JCGXC-20200002)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项目编号:GXGS-JCGXC-20200002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邀请(适用公开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
(GXGS-JCGXC-20200002)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项目编号:GXGS-JCGXC-20200002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05 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8178637473传真:0771-5715363
项目咨询联系人:x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川泸国际 B 座 20 层 A 区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51.41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采购项目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2 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xxxx Xx 00 x X x)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8:30-9:30 时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xxxx X x 00 x X x)
(x)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七)其它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2、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 |
采购预算 | 51.41 万元 | |
x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有,金额:按采购预算金额 |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
公告媒体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川泸国际 B 座 20 层 A 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771-5715363 项目咨询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 不组织 □ 组织: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其他或不适用 |
7 | 联合体投标 | □ 接受 ☑不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其他或不适用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产品: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其他或不适用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类) | ☑否 □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 □其他或不适用 | |
10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其他或不适用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 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其他或不适用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 |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 料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xxxx X x 00 x X x)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8-8 号xxxx X x 00 x X x) |
17 | 唱标内容 |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18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 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琅东支行开户账号:0000 0000 0000 013 □ 其他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如有)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含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或保函,一式二份,一份随商务部分装订,一份随报价部分中另行单独封装递交的材料单独封装)。 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装订要求:资格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4 份;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份和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份,以上资料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各 1 份,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 3)投标文件及小信封的外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提供投标文件(WORD版或PDF版)U盘1份(U盘用小信封封装,封 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 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 □其他或不适用 |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 限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 时间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
□ 不要求提供 | |||||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 |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x | ||||
27 | 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中标人在签 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
开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银行帐户信息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 ||||
银行帐号:4510 6030 5010 4700 03212 |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服务 | |||
类型 | |||||
费率 | 服务招标 | ||||
中标金额 | |||||
(万元) |
100 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
29 | 其他规定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 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次招标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
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品目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6-2)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具有,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
(6-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必须具有(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4)投标人 2018 年的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 2019 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6-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新
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
《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6-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6-8)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
(6-9)特定资格条件:无;
(6-1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6-11)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响应、技术响应或服务响应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必须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 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 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时及时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 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 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 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
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巳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米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 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巳公告 的,不再重复公告。
32 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 履约保证金
33. 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 签订合同
34. 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 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实施响应、售后服务承诺、商务及信誉、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项 目 | 分值 | 评 分 要 素 |
价格 | 20 |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人报价。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20 分。 (4)某投标人价格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20分。 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一档(5 分):制定的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能为自然人纳税人 | |||
提供申报记录查询、收入记录查询以及发起异议申诉的; | |||
技术方案分 | 20 | 二档(10 分):在一档基础上,技术方案相比较具有操作性、规范性、实用性的。 三档(15 分):在一、二档基础上,技术方案相比较具有一定特色亮点的。 四档(20 分):在一、二、三档基础上,技术方案相比较具有一定创 新性的。 | |
技术分 (70 分) | 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提交的实施方案包含服务体系的部署情况,人员安排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投标人应建立不少于 1 人的独立售 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团队(其中至少 1 人驻点支持),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运维体系建设要求,服从局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一档(5 分):配置人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配备人员达 2 人(含) -4 人,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年以上运维工作经验的。 二档(10 分):配置人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配备人员达 4 人(含) -6 人,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年以上运维工作经验的。 三档(15 分):配置人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配备人员达 6 人(含) | ||
实施方案分 | 20 |
-8 人,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年以上运维工作经验的。 四档(20 分):配置人员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配备人员达 8 人(含)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年以上运维工作经验的。 注: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团队的名单、专业技术特长和个人简历,提供 分工安排、详细的人员组成情况等。 | ||||||||
运维服务人员管理方案分 | 20 | 支持维护人员受中标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双重管理,采购人的意见应作为维护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维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对于在维护期范围内的人员,中标人必须与维护人员签订长于维护期合同的协议。维护的核心人员要固定。如维护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达不到维护工作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应及时更换相关人员。 一档(10 分):维护人员中对于变动的人员,中标人能够提前 2 xxx相当水平人员,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 二档(20 分):维护人员中对于变动的人员,中标人能够提前 1 xxx相 当水平人员,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 | ||||||
售后服务承诺分 | 10 | 一档(3 分):投标人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现场支持服务达到以下列表要求的。 问题严重程度及响应解决时间列表 二档(6 分):投标人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现场支持服务达到以下列表要求的。 问题严重程度及响应解决时间列表 | ||||||
严重程度 | 响应时 间 | 到达现 场时间 | 故障解 决时间 | |||||
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 | 0.5 小 时 | 1.5 个小 时 | 8 小时 | |||||
系统部分出现故障,业务系统仍能运转 | 0.5 小 | 1.5 个小 | 35 小时 |
严重程度 | 响应时 间 | 到达现 场时间 | 故障解 决时间 |
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 | 1 小时 | 2 个小时 | 12 小时 |
系统部分出现故障,业务系统仍能运转 | 1 小时 | 2 个小时 | 48 小时 |
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业务系统性 能下降 | 1 小时 | 2 个小时 | 5 天 |
时 | 时 | |||||||
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业务系统性 能下降 | 0.5 小 时 | 1.5 个小 时 | 4 天 | |||||
三档(10 分):投标人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现场支持服务达到以下列表要求的。 问题严重程度及响应解决时间列表 | ||||||||
严重程度 | 响应时 间 | 到达现 场时间 | 故障解 决时间 | |||||
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 | 立即响 应 | 1 个小时 | 6 小时 | |||||
系统部分出现故障,业务系统仍能运转 | 立即响 应 | 1 个小时 | 24 小时 | |||||
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业务系统性 能下降 | 立即响 应 | 1 个小时 | 3 天 | |||||
商务分 (10 分) | 信誉分 | 5 |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一级证书得 2 分;二级证书得 1 分。满分 2 分。 (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CCRC)证书,一级证书得 2 分,二级证 书得 1 分。满分 2 分。 (3)投标人具备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的,得0.5分。 (4)投标人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0.5 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业绩分 | 5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 多得 5 分;满分 5 分。 注: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一个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投标人名称与案例合同签约主体必须一致,否则案例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
x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x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月),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 | ||
xxxx:xxxxxxxxx 000 x | |||
x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账号:451060305010470003212 | |||
2 | 乙方名称: |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 |||
3 | 服务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
4 |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详细地址:xxxxxxxx 000 x ) | ||
5 | 服务期:自服务提供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 ||
6 |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 ||
7 | 付款方式(选择其中之一): ☑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 30%,7 项目终验合格后 1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
8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提供完毕所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及正常使用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9 |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 x。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0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11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西南宁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1、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2、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4、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5、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6、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 要求) |
…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元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合同封面格式) 合同类别:服务类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 大写) ¥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正/副本)
投标文件(一)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x单位xxxx: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3、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材料(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正/副本)
投标文件(二)
(报价及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投 标 函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致: (采购人)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请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贴于下面 | ||
交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保证金金额 | ¥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于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人。 2. 若我单位中标,请代理单位收到我单位提交的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人。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退款信息 | ||||
户 名 | ||||
账 号 | ||||
汇入地点 | 省 市(县) | |||
开户银行 | ||||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 ||||
开户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琅东支行 | ||||
开户账号:0000 0000 0000 013 | ||||
是否为中标单位(该项由采购人填写) | ||||
采购人签名: |
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注:1、此函一式两份,一份在参加开标时将此函交给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退还帐户必须与交款帐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或退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三、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
3 | 服务期限(年或月) | |||
4 | 质保期(年或月) | |||
5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及身份证号)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七、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适用联合体投标)
致 (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八、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8-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示例略)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
(正/副本)
投标文件(三)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实施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
三、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提供)
四、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书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x项目拟任职务 |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说明:由供应商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在变革税收制度,优化征管流程的同时,客观的提升了纳税主体获取自身纳税信息的需求。伴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汇算清缴工作的逐步逼近,自然人获取自身纳税信息的需求愈加xx,呼声越来越高。如何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的获取信息成为了影响税改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节点。因此,无论是为了近期的汇算清缴工作圆满完成,还是为了长期的提高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度,无论是为了满足自然人获取信息的迫切需求,还是为了解决税务机关在税改之后面临的执法与监管的痛点难点,开放自然人纳税记录查询功能都应顺势而出,且已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税务总局做出统一安排,由各省自行开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等相关功能,并做好相关功能推广上线准备工作。
在保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按照总局确定的“总局统一清分下发数据、省局自行开发相关功能、总局云平台提供辅助、各省负责相关业务办理”的工作思路进行系统建设。”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申报记录查询、收入记录查询以及发起异议申诉的便捷渠道,不断优化涉税服务水平,提升个人所得税数据质量,系统建设目标如下:
1.开放申报记录查询,助力汇算清缴全面成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汇算清缴是新税制落地的 “最后一公里”,直接决定税改成败以及社会对个税改革的评价,是检验新税制的“期末大考”,其中纳税人收入纳税明细数据质量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实施的关键。为确保首期汇算清缴工作平稳落地,通过开放申报记录查询功能,让纳税人事先对自行申报记录和扣缴申报记录进行查询和核对,对异议数据及时进行修改,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汇算清缴数据完整、准确。
2.提供收入记录查询,靶向满足纳税人需求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扣缴制度,自然人天然的对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收入记录有获取的欲望。此次税改,增加了工资薪金累计预扣、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功能,算法相对复杂且切实影响自然人的利益,因此其获取收入记录的需求更加xx。此时推出收入记录查询功能,既满足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大幅提升获得感,有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又为税改效应积累良
好口碑,巩固税改成果。
3.发起申诉功能,双向信息互证降低监管成本
通过申报记录与收入记录的查询,纳税人对发现的“被任职”、“被收入”等异议记录可发起申诉,并通过与扣缴义务人双方互证的方式进行处理。此功能将原来税务机关的主动监管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变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互相监管,在税务机关由于纳税主体数量激增而监管乏力的情况下,双向信息互证将为税收监管提供“新引擎”,有望极大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在个税数据云化的新时代,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涉税交易信息,所涉及到的交易双方都属于税务云网络的用户节点,为保证数据质量,最合理的信息验证方式不是由税务机关核实,而是由交易对方进行确认和反馈。此时推出纳税信息查询功能,在提升纳税人感受、助力汇算清缴工作的同时,最主要的是提供了双方信息互证的渠道,建立了提升数据质量与执法监管的新模式,可谓一举多得。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单点登录集成(ITS 系统 Web 端本地应用)、收入纳税明细异议处理、异议处理结果查询、申报记录查询、ITS 云平台接口对接、金三个税系统接口对接、 ITS下发数据接口开发、跨系统数据组装、决策二包接口对接、数据同步推送、数据同步监控、日志留存分析、关键链路监控等功能。需要包含总局 ITS 系统下发数据、金三个税系统数据、核心征管系统数据、ITS 上线后扣缴上云前本地扣缴数据,涵盖数十张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涉及到自然人端、税局端两端应用,为自然人提供数据查询和异议申诉等线上服务,为税局系统管理人员提供主机、应用、安全、性能监控分析和全链路诊断分析。
单点登录集成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web 端本地应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用户覆盖广,拥有 8000 多万纳税人用户,在 web 端本地应用进行功能集成,纳税人无需新注册用户即可使用,一次登陆以后,也无需再次进行 Oauth 鉴权(集成在其他渠道,需要 Oauth鉴权,用户两次进行身份认证,用户体验较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web 端本地应用集成界面如下:
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省级税务部门网站统一规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ITS 系统)web 端,在首页固定位置都有入口,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 年1 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纳税人实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web 端本地应用后,可通过访问该特色应用功能,获得纳税明细记录。
界面示意如下:
图: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也可通过“查看明细”,了解每笔申报记录的详细情况。
图:申报记录详情
自然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简称“被收入”),可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申诉。申诉任务被自动推送至决策支持二包系统,由被申诉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实施风险应对和结果反馈。
纳税人对“被收入”记录成功提交“被收入”申诉后,系统对提交申诉的申报信息予以屏蔽,涉及综合所得的,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预填项。
图:收入纳税明细异议处理
界面示意如下:
图:收入纳税明细异议处理
图:申诉原因填写页面
纳税人可在“申诉记录”中查看申诉进度,输入申诉类型、申诉状态。界面示意如下:
图:申诉结果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 年1 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在个税系统扣缴申报上云前,扣缴义务人发起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申报还继续由三期个税系统完成,并由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后续的征收处理。扣缴申报上云后,扣缴申报在 ITS 系统申报,且相关的征收缴款业务也在 ITS 系统中完成。
申报记录查询的范围包括本省及其他省的数据,其中 ITS 系统发起的申报由 ITS 系统根据各业务表“数据归属地区”字段负责清分下发至各省,清分的数据范围包括 ITS 系统中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和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只清分下发扣缴上云后的数据);对于本省扣缴申报上云前的及核心征管发起的申报可调用原金三个税纳税信息查询接口来获取申报数据;对于其他省的申报记录可调用 ITS 接口来获取。
纳税人操作流程如下:
图:申报记录查询流程
税务局可根据情况,是否允许纳税人可以直接查询全国或本省申报记录,可根据业务需求进行需求调整,设计新的交互界面。
查询条件页面设计如下:
申报记录查询规则:
(一)金三个税数据查询规则
1.在扣缴未上云之前,申报 2019 年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分类所得代扣代缴、非居民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四张申报表继续调用三期个税纳税信息查询接口来获取;
2.由核心征管发起的二手房交易申报/代开发票等业务需要调用金三核心征管入库信息查询接口来获取(无论扣缴是否上云,该点规则均调用核心征管的接口获取)。
(二)ITS 自行申报查询规则
1.对于 2019 年属期已在 ITS 系统中实现的自行申报业务,需要调用 ITS 申报中台与征收中台来获取申报与征收数据。
2.由于目前申报数据存储在申报中台,征收数据存储在征收中台,纳税记录开具时需要分别调用申报中心与征收中心的数据来组装成完整的纳税记录。
自行申报表种类: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其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多处经营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申报数据:根据自然人档案号、税款所属期、电子表证单书代码列表获取申报明细数据,返回更正前和更正后的所有明细数据,对返回的明细数据按照申报序号、申报流水号、征收品目代码、税率汇总;
征收数据:根据自然人档案号、税款所属期、电子表证单书代码列表获取入退库数据,其中‘入(退)库日期’为空的数据不需要返回,对返回的明细数据按照申报序号、申报流
水号、征收品目、税率、入(退)库日期汇总;
组合逻辑:相同申报序号、申报流水号、征收品目,组合申报数据和征收数据。
属期过滤规则:要求开具记录的税款所属期起止都需要在页面选择的开具年月的时间范围内才能开具(完全包含)。
(三)ITS 扣缴申报查询规则
1. 在扣缴上云后,自扣缴上云的月份开始,“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分类所得代扣代缴、非居民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四张申报表申报数据调用 ITS 申报中台来获取,征收数据调用 ITS 征收中台来获取。
2. 由于目前申报数据存储在申报中台,征收数据存储在征收中台,纳税记录开具时需要分别调用申报中心与征收中心的数据来组装成完整的纳税记录。
扣缴申报表种类:针对扣缴上云后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申报”四张扣缴表。
申报数据:根据扣缴义务人登记序号、税款所属期、电子表证单书代码列表获取申报明细数据,对返回的明细数据按照申报序号、申报流水号、征收品目汇总;
征收数据:根据扣缴义务人登记序号、税款所属期、电子表证单书代码列表获取入退库数据,其中‘入(退)库日期’为空的数据不需要返回,对返回的明细数据按照申报序号、申报流水号、征收品目、入(退)库日期汇总;
组合逻辑:相同申报序号、申报流水号、征收品目,组合申报数据和征收数据显示。
(四)数据项展示规则
1.纳税记录打印数据项包括申报日期、实缴(退)税额、入(退)库日期、所得项目、税款所属期、入库税务机关、备注。
其中申报日期、所得项目、税款所属期为申报数据,实缴(退)税额、入(退)库日期、入库税务机关为征收数据。
备注栏根据不同场景显示规则如下:
备注列显示内容 | 备注标志 | 业务情形 |
原始申报 | 0 | 更正申报情形中,用于标记更正前记录 |
更正申报 | 1 | 更正申报情形中,用于标记更正后内容 |
分次缴纳 | 2 | 分次缴纳情形 |
零申报 | 3 | 零申报情形 |
免征 | 4 | 1 元以下免征的情形 |
尚未缴纳 | 5 | 汇算清缴申报后税款尚未缴纳 |
尚未退付 | 6 | 汇算清缴申报后税款尚未退付 |
说明:当一笔更正申报记录同时涉及分次缴纳,则备注栏显示‘更正申报’,当一笔更正申报记录是对零申报或免征的更正申报,则备注栏显示‘零申报’或‘免征’。
2.针对正常申报的入库数据,需要开具申报数据和入库数据,并且入库数据对应的申报信息不能为空;若存在入库数据找不到对应的申报数据关联,则‘所得项目’、‘申报日期’和‘申报收入’,用‘-’显示。
3.考虑到一笔申报可能有更正申报,也可能分次缴款,因此需要在纳税记录上体现多次更正、多次入库的过程,方便纳税人查看。
4.其他口径说明:
(1)零申报或一元免征:有申报数据就打印;
(2)‘应补(退)税额’大于等于 1:非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需要税额入库才打印;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在查询的区间内只要有申报数据就需要打印。
5.排序规则
按照录入日期排序。
(五)并档数据处理规则
申报缴税信息是以自然人维度统计的,因此需要返回该自然人名下所有个税申报缴税信息,即若该自然人在 ITS 系统有多个证件并且做过并档业务操作,则多个证件对应自然人档案号下的申报缴税信息都要返回。
1
接口说明 | 该接口用于查询自然人全国范围内除应用所在省份之外所有省份的申报记录信息。该接口返回的数据与应用所在省份的数据结合构成自然人在 全国范围内的申报记录信息。 |
接口地址 | /api/thirdparty/sbxx/queryOtherProvince |
请求方式 | POST |
输入参数 | { "skssqq":"string", "skssqz":"string", "swjgDm":"string", |
"zrrdah":12345678890 } | ||||||||
参 数 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是 否 可空 | 最大长 度 | 备注 | |||
xxxxxx | 自然人档案号 | Long | 否 | 18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g | 否 | 10 | yyyy-MM-dd 不可小于 2019 年不可跨年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g | 否 | 10 | yyyy-MM-dd 不可小于 2019 年不可跨年 | |||
swjgDm | 税务机关代码 | String | 否 | 11 | 省级税务机关代码 (只允许传入省级税务机关代码) | |||
输出参数 | { "code":"SUCCESS", "params":null, "message":null, "data":{ "sbmxLb":[ { "mxxh":1300027, "sblsh":2000000001403898, "sbxh":1000000001403945, "zrrdah":299999900001665420, "sbrq":1566456866121, "sfyxss":"Y", "ywlxDm":"A061005018", |
"skssqq":"2019-01-01", "skssqz":"2019-01-31", "sdxmDm":"0801", "zspmDm":"101060801", "sre":800000, "ynssde":640000, "ynse":64000, "sl":0.1, "ybtse":64000, "skssswjgDm":"XXX06051100", "skssswjgMc":"XXXX 地方税务局狮 山税务分局", "zgswskfjDm":"XX06051100", "zgswskfjMc":"X 税务局狮山税务分 局", "kjywrdah":"10124400001108144177 ", "kjywrmc":"XXX 贸易有限公司", "kjywrnsrsbh":"440604398011921", "sbmxxh":10001001401930, "zybz":null, "yxbz":"N", "lrrq":1567403987000, "xgrq":1567404313000, "slswjgDm":"XXXX0051100", "slswjgMc":"XXX 区务局狮山税务分 局", "sjgsdq":"XXX06040000", "sjgsdqMc":"XXXX 区地方税务局", "jyqdDm":"14", "sbjlYbtse":64000, |
"sbjlSre":800000, "yzpzxh":"121313", "yzxtDm":"10", "jylxDm":"0" } ], "itsZsmxLb":[ { "nsrdah":"X00000000001665420", "sblsh":2000000000929893, "sbxh":1000000000929940, "skssqq":"2019-01-01", "skssqz":"2019-01-31", "zspmDm":"101060902", "sl":0.2, "rtkrq":1560441600000, "sjtje":null, "skssswjgDm":"XXX06051100", "sksswjgMc":"XXXXX 区地方税务局 狮山税务分局", "yzpzzlDm":"BDA0611067", "dzsphm":"619XXX410000019238", "zgswskfjDm":"XXX06051100", "zgswskfjMc":"XXXX 区地方税务局 狮山税务分局" } ], "zgZsmxLb":[ { "skssqq":"2019-01-01", "skssqz":"2019-01-31", |
"zspmDm":"0101", "sl":"1.000000", "rtkrq":"2019-08-26", "sjtje":"1231.000000", "skssswjgDm":"XXX06051100", "skssswjgMc":"XXX 区地方税务局狮 山税务分局", "yzpzzlDm":"BDA0611062", "kjywrdah":"90117440158662694022 ", "yzpzxh":"12345678", "ydjqsse":"323.000000" } ] }, "appCodeForEx":null, "originalErrorCode":null, "rid":null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最大 长度 | 备注 | ||||
sbmxLb | 申报明细列表 | list | ||||||
mxxh | 明细序号 | Long | 18 | |||||
sblsh | 申报流水号 | Long | 18 | |||||
sbxh | 申报序号 | Long | 18 | |||||
zrrdah | 自然人档案号 | Long | 18 | |||||
sbrq | 申报日期 | Date | yyyy-MM-dd | |||||
ywlxDm | 业务类型代码 | String | 10 | |||||
sfyxss | 是否允许发起 争议申诉 | String | 1 | Y/N(Y-允许;N- 不允许)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dxmDm | 所得项目代码 | String | 4 | |||||
zspmDm | 征收品目代码 | String | 9 | |||||
sre | 收入额 | BigDecim al | 18,2 | |||||
ynssde | 应纳税所得额 | BigDecim al | 18,2 | |||||
ynse | 应纳税额 | BigDecim al | 18,6 | |||||
sl | 税率 | BigDecim al | 16,6 | |||||
ybtse | 应补(退)税 额 | BigDecim al | 18,6 | |||||
skssswjgDm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代码 | String | 11 | |||||
skssswjgMc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名称 | String | 200 | |||||
zgswskfjDm | 主管税务所科 分局代码 | String | 11 | |||||
zgswskfjMc | 主管税务所科 分局名称 | String | 200 | |||||
kjywrdah | 扣缴义务人档 案号 | String | 20 | |||||
kjywrmc | 扣缴义务人名 称 | String | 200 | |||||
kjywrnsrsb h | 扣缴义务人纳 税人识别号 | String | 20 | |||||
sbmxxh | 申报明细序号 | Long | 18 | |||||
zybz | 争议标志 | String | 1 | 0-申述中 1-无争 |
议 2-有争议 x为空 ,也认为是无争议 | ||||||||
yxbz | 有效标志 | String | 1 | Y-有效;N-无效 | ||||
lrrq | 录入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s | |||||
xgrq | 修改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s | |||||
slswjgDm | 受理税务机关 代码 | String | 11 | |||||
slswjgMc | 受理税务机关 名称 | String | 200 | |||||
sjgsdq | 数据归属地区 | String | 11 | |||||
sjgsdqMc | 数据归属地区 名称 | String | 200 | |||||
jyqdDm | 交易渠道代码 | String | 2 | 具体参照 DM_GY_JYQD 表 | ||||
sbjlYbtse | 申报应补退税 额 | BigDecim al | 18,6 | 扣缴类申报( 企业) | ||||
sbjlSre | 申报收入额 | BigDecim al | 18,2 | |||||
yzpzxh | 应征凭证序号 | String | 20 | |||||
yzxtDm | 应征系统代码 | String | 2 | 21-三期核心征管 10-ITS 系统内-征收系统 | ||||
jylxDm | 交易类型代码 | String | 1 | 0:正常申报; 1:更正申报; 2:作废 | ||||
itsZsmxLb | ITS 征收明细 列表 | list |
nsrdah | 纳税人档案号 | String | 20 | |||||
sbxh | 申报序号 | Long | 18 | |||||
sblsh | 申报流水号 | Long | 18 | |||||
zspmDm | 征收品目 | String | 9 | |||||
sl | 税率 | BigDecim al | 16,6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rtkrq | 入(退)库日 期 | Date | ||||||
sjtse | 实缴(退)税 额 | BigDecim al | 18,6 | |||||
dzsphm | 电子税票号 | String | 20 | |||||
skssswjgDm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代码 | String | 11 | |||||
skssswjgMc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名称 | String | 200 | |||||
zgswskfjDm | 主管分局科所 机关 | String | 11 | |||||
zgswskfjMc | 主管分局科所 机关名称 | String | 200 | |||||
yzpzzlDm | 应征凭证种类 代码 | String | 10 | |||||
zgZsmxLb | 征管征收明细 列表 | list | ||||||
kjywrdah | 扣缴义务人档 案号 | String | 20 | 可为空 | ||||
yzpzxh | 应征凭证序号 | String | 20 | 可为空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g | 10 | yyyy-MM-dd |
zspmDm | 征收品目代码 | String | 9 | |||||
sl | 税率 | String | 16,6 | |||||
rtkrq | 入(退)库日期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jtse | 实缴(退)金 额 | String | 18,6 | |||||
ydjqsse | 已抵缴欠税税 额 | String | 18,6 | 可为空 | ||||
skssswjgDm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代码 | String | 11 | |||||
skssswjgMc | 税款所属税务 机关名称 | String | 20 | |||||
yzpzzlDm | 应征凭证种类 代码 | String | 10 |
2
接口说明 | 自然人对“被收入”等涉税事项,如果存在疑议,可以提出申诉。该 接口供第三方系统保存自然人提交的争议申诉信息。 |
接口地址 | /api/thirdparty/zyss/save |
请求方式 | POST |
输入参数 | { "zhZyssDTO":{ "sssxDm":"xxxxx", "sslxDm":"xxxxx", "dwdjxh":"xxxxx", "dwnsrsbh":"xxxxx", "dwnsrmc":"xxxxx", "kjdswjgDm":"xxxxx", "bcsm":"xxxxx", "slswjgDm":"xxxxx", "sjgsdq":"xxxxx" |
}, "zhSsmxDTOList":[ { "zrrdah":12345678890, "sdxmDm":"xxxxx", "skssqq":"xxxxx", "skssqz":"xxxxx", "sre":20, "ynssde":10.11, "ybtse":5.12, "sbrq":1566456866121, "kjdswjgDm":"xxxxx", "sblsh":12344568909876, "sbmxxh":1234456234529876, "ywlxDm":"xxxxx", "sjgsdq":"xxxxx", "slswjgDm":"xxxxx" } ]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是否可 空 | 最大长度 | 备注 | ||||
zhZyssDTO | 申诉主 业务表 | Object | 否 | ||||||
sssxDm | 申诉事 项代码 | String | 否 | 2 | 10:收入纳税明细 | ||||
sslxDm | 申诉类 型代码 | String | 否 | 2 | 20:从未在职,30:曾经 在职 | ||||
dwdjxh | 单位登 | String | 否 | 20 |
记序号 | |||||||||
dwnsrsbh | 单位纳 税人识别号 | String | 否 | 20 | |||||
dwnsrmc | 单位纳 税人名称 | String | 否 | 200 | |||||
kjdswjgD m | 扣缴地税务机关代码 (主管税务科所代 码) | String | 否 | 11 | |||||
bcsm | 补充说 明 | String | 否 | 200 | |||||
slswjgDm | 受理税 务机关代码 | String | 否 | 11 | |||||
sjgsdq | 数据归 属地区 | String | 否 | 11 | |||||
zhSsmxDTOL ist | 申诉明 细列表 | List | 否 | ||||||
zrrdah | 自然人 档案号 | Long | 否 | 18 | 申 报 明 细 对 应 的 zrrdah | ||||
sdxmDm | 所得项 目代码 | String | 是 | 4 | 对征收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的本省扣缴类申报明细数据进行申诉时,需要同时传 所得项目代码、税款所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yyyy-M | String | 是 | 10 |
M-dd | 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应补退税额、申报日期,且申报流水号和申报明细序号传空。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yyyy-M M-dd | String | 是 | 10 | |||||
sre | 收入额 | BigDecim al | 是 | 18,2 | |||||
ynssde | 应纳税 所得额 | BigDecim al | 是 | 18,2 | |||||
ybtse | 应补退 税额 | BigDecim al | 是 | 18,6 | |||||
sbrq | 申报日期 yyyy-M M-dd | Date | 是 | ||||||
kjdswjgD m | 扣缴地税务机 关代码 | String | 否 | 11 | |||||
sblsh | 申报流 水号 | Long | 是 | 18 | 对征收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的本省扣缴类申报明细数据进行申诉时,申报流水号和申报明细序号不传;其他场景必传,且所得项目代码、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应补退税额、申报日期 传空 | ||||
sbmxxh | 申报明细序号 | Long | 是 | 18 | |||||
ywlxDm | 业务类 | String | 否 | 10 |
型代码 | |||||||||
sjgsdq | 数据归 属地区 | String | 否 | 11 | |||||
slswjgDm | 受理税务机关 代码 | String | 否 | 11 | |||||
输出参数 | { "code":"SUCCESS", "data":null, "message":null, "params":null } |
3
接口说明 | 用于查询自然人现有争议申诉信息。 | |||||||
接口地址 | /api/thirdparty/zyss/query | |||||||
请求方式 | POST | |||||||
输入参数 | { } | "zrrdah":1368176381236121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是否可空 | 最 大 长 度 | 备注 | |||
xxxxxx | 自然人档案 号 | Long | 否 | 18 | ||||
输出参数 | { | "code":"SUCCESS", "data":{ "zyssLb":[ { "zyssxh":1368176381236121, |
"zrrdah":1368176381236121, "sssxDm":"string", "sssxMc":"string", "sslxDm":"string", "sslxMc":"string", "dwdjxh":"string", "dwnsrsbh":"string", "dwnsrmc":"string", "kjdswjgDm":"string", "kjdswjgMc":"string", "ssztDm":"string", "ssztMc":"string", "bcsm":"string", "ssclrq":1566456866121, "ssslrq":1566456866121, "ssclswjgDm":"string", "ssclswjgMc":"string", "sshfrq":1566456866121, "cljg":"string", "lrrq":1566456866121, "xgrq":1566456866121, "xgrDm":"string", "slswjgDm":"string", "slswjgMc":"string", "ssslswjgDm":"string", "sjgsdq":"string", "sjgsdqMc":"string", "ssfkjgDm":"string" , "ssfkjgMc":"string" } ] |
}, "appCodeForEx":null, "message":null, "originalErrorCode":null, "params":null, "rid":null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最 大 长 度 | 备注 | ||
zyssLb | 争议申诉列表 | List | ||||
zyssxh | 争议申诉申请序号 | Long | 18 | |||
zrrdah | 自然人档案号 | Long | 18 | |||
sssxDm | 申诉事项代码 | String | 2 | |||
sssxMc | 申诉事项名称 | String | 10 | |||
sslxDm | 申诉类型代码 | String | 2 | |||
sslxMc | 申诉类型名称 | String | 40 | |||
dwdjxh | 单位登记序号 | String | 20 | |||
dwnsrsbh |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 String | 20 | |||
dwnsrmc | 单位纳税人名称 | String | 200 | |||
kjdswjgDm | 扣缴地税务机关代码 (主管税务科所代码) | String | 11 | |||
kjdswjgMc | 扣缴地税务机关名称 (主管税务科所名称) | String | 200 | |||
ssztDm | 申诉状态代码 | String | 2 | |||
ssztMc | 申诉状态名称 | String | 10 |
bcsm | 补充说明 | String | 200 | |||
ssclrq | 申诉受理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 | |||
ssslrq | 申诉处理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 | |||
ssclswjgDm | 申诉处理税务机关代 码 | String | 11 | |||
ssclswjgMc | 申诉处理税务机关名 称 | String | 200 | |||
sshfrq | 申诉回复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 | |||
cljg | 申述处理结果 | String | 4000 | |||
lrrq | 录入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 | |||
xgrq | 修改日期 | Date | yyyy-MM-dd HH:mm:s | |||
slswjgDm | 受理税务机关代码 | String | 11 | |||
slswjgMc | 受理税务机关代码 | String | 200 | |||
ssslswjgDm | 申诉受理税务机关代 码 | String | 11 | |||
ssslswjgMc | 申诉受理税务机关名 称 | String | 200 | |||
sjgsdq | 数据归属地区 | String | 11 | |||
sjgsdqMc | 数据归属地区名称 | String | 200 | |||
ssfkjgDm | 申诉反馈结果代码 | String | 2 | |||
ssfkjgMc | 申诉反馈结果名称 | String | 100 |
4
接口说明 | 用于查询自然人现有争议申诉详情信息。 | ||||||
接口地址 | /api/thirdparty/zyss/detail/query | ||||||
请求方式 | POST | ||||||
输入参数 | { "zrrdah":1368176381236121, "zyssxh":1368176381236121, "kjdswjgDm":"String"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是否可 空 | 最大长 度 | 备注 | ||
xxxxxx | 自然人档案号 | Long | 否 | 18 | |||
zyssxh | 争议申诉序号 | Long | 否 | 18 | |||
kjdswjgDm | 扣缴地税务机关代码(主管税务科所代 码) | Strin g | 否 | 11 | |||
输出参数 | { "code":"SUCCESS", "data":{ "zyssXqLb":[ { "ssmxxh":1368176381236121, "sdxmDm":"string", "sre":10.56, "ybtse":10.56, "skssqq":"2019-08-01", "skssqz":"2019-08-31", "sbrq": 1566403200000, |
"sfczgbsr":"string" } ] }, "appCodeForEx":null, "message":null, "originalErrorCode":null, "params":null, "rid":null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最大长度 | 备注 | ||
zyssXqLb | 争议申诉详情 列表 | List | ||||
ssmxxh | 申诉明细序号 | Long | 18 | |||
sdxmDm | 所得项目代码 | String | 4 | |||
sre | 收入额 | BigDecimal | 18,2 | |||
ybtse | 应补退税额 | BigDecimal | 18,6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brq | 申报日期 | Date | yyyy-MM-dd | |||
sfczgbsr | 是否存在该笔收入 | String | 1 | Y:存在 N不存在;可 以为空 |
5
接口说明 | 查询本省扣缴上云前的已申诉申报明细信息,包括申诉中和申诉成功的, 对于这部分数据在申报信息查询时需要隐藏 |
接口地址 | /api/thirdparty/sbxx/yss/queryByProvince |
请求方式 | POST |
输入参数 | { |
"dwdjxhList":[ "xxxxx", "xxxxx" ], "zrrdah":1368176381236121, "skssqq":"xxxxx", "skssqz":"xxxxx", "sjSwjgDm":"xxxxx"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是否可 空 | 最大长 度 | 备注 | |||
dwdjxhLi st | 单位登记序号 列表 | List | 否 | 列表内传单位登 记序号 | ||||
xxxxxx | 自然人档案号 | Long | 否 | 18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起 | Strin g | 否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止 | Strin g | 否 | 10 | yyyy-MM-dd | |||
sjSwjgDm | 省级税务机关 代码 | Strin g | 否 | 11 | ||||
输出参数 | { "code":"SUCCESS", "data":[ { "zrrdah":123242342524214123, "dwdjxh":"1231231231231", "sdxmDm":"xxxxx", "skssqq":"xxxxx", "skssqz":"xxxxx", "sre":20.01, |
"ynssde":10.56, "ybtse":10.56, "sbrq":1566456866121, "zybz":"xxxx" } ], "appCodeForEx":null, "message":null, "originalErrorCode":null, "params":null, "rid":null } | |||||||
参数标识 | 参数说明 | 类型 | 最大长度 | 备注 | |||
xxxxxx | 自然人档案 号 | Long | 18 | ||||
dwdjxh | 单位登记序 号 | String | 20 | ||||
sdxmDm | 所得项目代 码 | String | 4 | ||||
skssqq | 税款所属期 起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kssqz | 税款所属期 止 | String | 10 | yyyy-MM-dd | |||
sre | 收入额 | BigDecim al | 18,2 | ||||
ynssde | 应纳税所得 额 | BigDecim al | 18,2 | ||||
ybtse | 应补退税额 | BigDecim al | 18,6 | ||||
sbrq | 申报日期 | Date |
zybz | 争议标志 | String | 1 | 0-申述中 2-有争 议 |
x三个税系统接口输入项信息:
登记序号、身份证件类型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开具范围机关、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
金三个税系统接口输出项目信息:
1.入库信息:登记序号、所得项目代码、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申报日期、入库税额、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入库日期、单位登记序号、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机关、主管分局科所机关、征收机关、电子类表征单书代码、电子税票号。
2. 退库信息:登记序号、所得项目代码、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止、退库税额、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退库日期、单位登记序号、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机关、主管分局科所机关、征收机关、电子类表征单书代码、电子税票号。
根据总局统一要求,数据下发主要支撑省级税务部门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申报记录查询。由于需结合本省数据和总局下发数据,需要按照统一口径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故需为应用提供相应的数据转换服务,并结合跨省调用,形成完整的申报记录。对 ITS 下发按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提供统一对外的数据接口服务,输入输出数据项如下表所示。
业务规则/查询口径 | 根据自然人档案号、税款所属期查询当前自然人所有申报、征收明细信息 | |||||||
输入项信息及数据说明 | ||||||||
序号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标识符 | 数据元标识符 | 是否可空 | 是否金三标准 数据 | 字段类型 | 字段长度 | 备注 |
元 | ||||||||
1 | 自然人档案号 | ZRRDAH | 否 | NUMBE R | 18 | |||
2 | 税款所属期起 | SKSSQQ | 否 | 是 | DATE | 8 | YYYY-MM- DD 只能查询一个纳税年度,不 能跨年 | |
3 | 税款所属期止 | SKSSQZ | 否 | 是 | DATE | 8 | ||
输出项信息及数据说明 | ||||||||
序号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标识符 | 数据元标识符 | 是否可空 | 是否金三标准数据 元 | 字段类型 | 字段长度 | 备注 |
1 | 申报明细列表 | SBXXLIST | 是 | LIST | ||||
2 | 征收明细列表 | ZSXXLIST | 是 | LIST | ||||
输出项信息及数据说明(申报信息列表) | ||||||||
序号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标识符 | 数据元标识符 | 是否可空 | 是否金三标准数据 元 | 字段类型 | 字段长度 | 备注 |
明细序号 | MXXH | 否 | 否 | |||||
申报流水号 | SBLSH | 否 | 否 | STRIN G | 20 | |||
申报序号 | SBXH | 否 | 否 | STRIN G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