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B 包合同编号 C13210-车辆及信号系统招标代理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B 包合同编号 C13210-车辆及信号系统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
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铁中铁电化”)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二期工程 B 包车辆及信号系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二期工程为既有 13 号线的延伸线,包括 13 号线二
期(北延)工程和 13 号线二期(南延)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南山区、光明区。
北延工程起于上屋站(不含),止于公明北站(含),线路全长 19.247km,设车站 11 座,其中换乘站共 5 座,平均站间距 1.70km,均为地下线;控制中心设于深圳线网控制中心 NOCC 内;不新建主变电所(利用 6 号线在建光明主所、13 号线罗租主所)。采用全自动运营模式,车辆采用 100km/h 地铁 A 型车,采用固定 8 辆编组,初期车辆购置数为 264 辆。
南延工程由一期工程深圳湾口岸站后引出,线路全长约 4.1km,共设站 3 座,无新建段场及主所,控制中心设置于深圳 NOCC 内,初期车辆购置数为 24 辆。
13 号线二期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 A、B 两部分:A 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及给排水、消防、动力照明(部分)、通风空调等部分,由深圳地铁集团负责建设;B 部分主要包括铺轨工程(不含车辆基地)、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系统设备及车辆。
二、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为 13 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 B 包的车辆及信号系统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有意参与本合同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6:00 时前联系
港铁中铁电化合约部xx,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上午
11: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 | 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 xx 0 xxxx)0 x 000 |
邮编 | 518100 |
电话 | 00000000000 |
联系人 | xx |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1、商务标:
内容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
2、技术标(含资信文件);
内容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法人代表签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主要成员业绩:招标方案策划;服务方案;重点难点分析;承接本标段的优势;合理化建议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合伙制企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承担过至少一项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①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采购项目,②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采购项目(以 2019 年 8 月 1
日以后发出的上述两类设备中标通知书为准);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和联合体业绩。七、重要提示:
1、如因国家审批或政策环境、城市规划等原因或者由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或其他原因,决定是否实施本项目,中标人完全了解并同意该情况。若招标人不实施该项目,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补偿要求。
2、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予调整,投标人填报下浮率时需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需负责所代理招标文件的整理、复核以及在交易平台的一切与招标有关联的工作。
4、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市财委支付,最终结算需经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定。